电力专业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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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专业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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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成都至蒲江线工程
电力系统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北京现代通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至蒲江铁路工程监理项目部
目录
1.专业工程特点及其技术、质量标准1
1.1系统概述1
1.2专业工程特点及技术、质量标准1
2.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3
2.1监理工作范围3
2.1监理工作重点3
3.监理工作依据3
4.监理工作目标4
5.监理工作流程5
5.1工程开工之前5
5.2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7
6.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控制手段10
6.1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0
6.2监理工作的监控手段49
7.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49
7.1监理工作方法49
7.2监理工作措施49
8.具体旁站部位及工序50
8.1旁站工作内容及程序50
8.2具体旁站部位51
1.专业工程特点及其技术、质量标准
1.1系统概述
新建成都至蒲江铁路范围内的电力供电系统主要包括铁路10kV配电所、沿线两路10kV电力贯通线路、站场及区间高、低压电力线路、10/0.4kV变电所及电力远动间、箱式变电站、箱式开关站、箱式电抗器、站场照明、电气设备防雷接地等构成。
全线电力远动系统纳入成都局综合调度所统一调度。
电力专业既有线施工范围为红牌楼至安靖段(起止里程为XHK3+300—K21+300,电力正线施工范围为成都西至朝阳湖段(起止里程为D2K0+000—DK96+200,施工区段为:
中铁二院设计范围。
1.2专业工程特点及技术、质量标准
(一)即有电力工程概况
1、既有电力贯通线
红牌楼至成都西段配电所的10kv电源线做区间及车站负荷的电力贯通线。
电力贯通线截面积为:
成都西—红牌楼为YJV22-3*50mm2。
(二)新建电力工程概况
1、新建电源线路
(1)新建成都西10kV配电所电源线2路;
(2)新建温江10kV配电所电源线2路;
(3)新建大邑10kV配电所电源线2路;
(4)新建邛崃10kV配电所电源线2路;
(5)新建蒲江10kV配电所电源线2路;
(6)新建朝阳湖10kV电源线1路。
2、新建电力一级、综合贯通线
(1)成都西至大邑段新建10kV电力一级贯通线路
(2)成都西至大邑段新建10kV综合贯通线路。
(3)成都西至大邑段沿线安装箱式变电站、箱式电抗器、电缆分接箱、电缆中间头对接箱等。
(三)站场电力
1、站场
3、变电设备
(1)根据新增及既有负荷分布以及供电原则确定各站箱变位置及容量。
(2)在各用电负荷处设置配电箱,将电力从箱变通过电缆引至配电箱。
(3)车站通信、信号专用箱式变电站
1)车站专用双电源箱式变电站向信号楼通信、信号设备供电,电源分别由电力一级、综合贯通线环网接引。
2)箱式变电站内设信号电源监控装置。
3)电力一级、综合贯通线进出线均设可以远动操作的真空断路器。
4)采用SCB型干式变压器。
(4)、有配电所的车站除通信、信号外用电负荷由配电所站馈回路供电,无配电所的车站通信、信号外用电负荷由电力贯通线供电。
(5)、车站照明
1)对新建站台及改造的四股道及以上的咽喉区设照明设施,其余维持站场既有照明设施。
2)咽喉区采用固定式投光灯塔照明,柱灯由运转室控制,灯塔设地手动控制和设定时间控制。
5)站场生产生活房屋、配电所等采用柱式灯照明,就近引电源并引电源设杆上控制箱控制,控制箱设于室内控制中心。
(四)变配电所
1、全线新建成都西、温江、大邑、邛崃、蒲江五座配电所;
2、全线新建成都西、温江、崇州、大邑、邛崃、西来、蒲江、朝阳湖8座站房变电所;
3、全线新建成都西、温江、羊马、崇州、大邑、邛崃、西来、蒲江、朝阳湖9座电力远动间;
4、新建红牌楼电力信号楼供配电。
(五)电力远动系统
1、全线新建电力远动系统。
各站均设信号双电源智能监控装置,无配电所车站的贯通线高压分段开关设于信号、通信箱式变电站。
2、电力远动系统采用铁路网络通道。
各配电所视频系统采用2mbit/s数字环型通道。
3、配电所采用综合自动化系统、具有遥测、遥控、遥调、遥信等功能,保护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要求。
2.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2.1监理工作范围
依据《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对本工程新建成蒲铁路电力专业既有线施工范围内红牌楼至安靖段(起止里程为XHK3+300—K21+300),正线施工范围成都西至朝阳湖段(起止里程为D2K0+000—DK96+200)电力工程部分的全部单位工程。
2.1监理工作重点
监理的工作重点为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投资全过程的控制。
具体单位工程如下:
既有线XHK3+300至K21+300及正线D2K0+000至DK96+200新建10kv电力贯通线;
红牌楼电力工程;
变配电所电气安装及照明工程、外电源线路工程、站场照明及房屋配电、各变配电所及基站等的防雷接地部分
重点对工程建设质量控制。
3.监理工作依据
3.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铁道部有关规章、制度;
3.2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3国家和铁道部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
3.4审核合格的施工图;
3.5本工程项目的委托监理合同、承包合同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
3.6成都铁路局及成都市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与电力专业相关的程序文件。
4.监理工作目标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工程项目的规律以及相关的经验,在充分考虑了本工程项目工期安排紧、资金控制严、质量要求高的前提下,建立本工程项目监理目标管理体系,进而确定实现目标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通过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及监理工程师卓有成效的工作,力求在计划里程碑进度要求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安全零伤亡、工程质量符合达标验收标准及在监理范围内的投资不突破概算的目标。
取得经济效益和发挥社会效益,让业主满意。
具体工作目标是:
1)、安全目标
不发生由于监理人员失职引起的重大安全事故;
本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达标。
2)、质量目标
所有单位工程质量:
满足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满足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要求;
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和制造厂标准;
满足铁路行业及其他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管理事故的发生;
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98%;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变电所受电一次成功;
线路送电一次成功;
总体质量满足成都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行考核标准》达标投运的要求,
3)、进度目标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确保建设工程准点完成。
施工按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排的时间顺利完成。
4)、投资控制目标
工程款支付合理;
符合审批概算中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要求,在监理范围内的投资力求不突破概算。
5.监理工作流程
5.1工程开工之前
5.1.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和掌握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
5.1.2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并由总监理工程师会签会议纪要。
5.1.3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阅、核对施工图纸,发现设计文件中有差错、漏项等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报告,并要求承包单位对施工图纸和交桩资料进行现场核对。
5.1.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核对设计文件进行检查,对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图设计及勘察问题进行研究,并将意见送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
5.1.5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人员检查承包单位对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复测以及承包单位报送的复测成果,专业监理人员应对重要工程的控制点进行复测,对单位工程的施工放样进行检查。
5.1.6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附录A中TAl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1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环保及水保控制目标;
2施工场地布置及文明施工:
3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
4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人员;
5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管理体系;
6安全、消防措施;
7施工过渡方案;
8工程承包单位内部签认制度。
5.1.7总监理工程师应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附录A中TA5表),并签署意见。
5.1.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32/复工申请表》(附录A中TA2表)及相关资料。
当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技术和管理人员已经到位,主要施工设备、施工人员已经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经落实;
3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4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已到位;
5工程复测或施工放样工作已完成;
6涉及营业线的,检查承包单位与铁路运营单位签订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
5.1.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承包合同、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表》(附录A中TA4表),核查进场的机械设备数量及性能,合格时予以签认。
经核查合格的机械设备,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撤出现场。
5.1.10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承包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核查。
核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试验室的资质及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检定证明;
3试验室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资格证书;
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要求;
6试验设备和环境条件能否满足拟开展试验项目要求。
5.1.11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工程开工之前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例会。
5.2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
5.2.1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有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承包单位《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的内容进行核查。
5.2.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放线成果进行核查,合格后签认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表》(附录A中TA7表)。
5.2.3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进行见证检验或平行检验。
5.2.4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承包单位报送该部位或工序的施工工艺方案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5.2.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工程计量设备及其技术状况。
5.2.6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和检测。
其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宜采用照相、录像等手段予以记录,并向承包单位发出整改指令。
5.2.7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以及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并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附录A中TB2表)。
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作需要调整附录B的旁站监理工作内容。
5.2.8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承包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检查施工过程中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承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