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烷偶联剂kh550化学品安全技术经验说明手册 MSDS.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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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烷偶联剂kh550化学品安全技术经验说明手册MSDS

硅烷偶联剂KH-550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第一部分:

化学品名称

1.1化学品中文名称:

硅烷偶联剂KH-550

1.2化学品英文名称:

 SilancCoupling AgcmKH-550 

1.3中文名称2:

1.4分子式:

1.5分子量: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2.1主要成分:

γ-氨丙基-乙氧基硅烷 

2.2含量:

≥97%

2.3CASNo.919-30-2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3.1危险性类别:

腐蚀性。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组织有腐蚀性。

该物质和水或湿气接触时会反应生成乙醇。

乙醇可能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影响。

3.2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皮肤接触、眼睛接触

3.3健康危害:

眼睛:

接触液体或蒸汽可能导致眼睛疼痛、红肿和烧伤

皮肤:

可能导致疼痛、红肿和皮肤烧伤

吸入:

吸入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烧灼感,咳嗽,咽喉痛

食入:

误食可能导致消化道刺激、烧灼感和灼伤。

吞咽有害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4.1皮肤接触:

立即就医。

移除受污染衣物和鞋子。

擦去后用水和肥皂清洗至少15分钟。

化学烧伤必须由医生及时处理。

衣物和鞋子再次使用前应彻底清洗。

4.2眼睛接触:

立即就医。

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反复提起上下眼睑。

如果可行,检查并移除隐形眼镜。

化学烧伤必须由医生及时处理。

4.3吸入:

立即就医。

移至通风良好处。

患者应注意保暖和休息。

如果出现呼吸停止、呼吸困难和呼吸不规则,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进行人工呼吸或给予氧气。

如果患者失去意识,将其处于复原体位,立即就医。

保持气道畅通。

放松患者紧束的衣物,如衣领、领带、皮带或腰带。

4.4食入:

立即就医。

切勿催吐。

如果患者清醒,漱口后饮用足量的清水。

患者应注意保暖和休息。

如果患者失去意识,切勿从口腔给其服用任何物品。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5.1危险特性:

可燃液体。

和水反应生成乙醇

5.2有害燃烧产物:

碳氧化物、碳氢化物、氦氧化物、二氧化硅

5.3灭火方法:

砂、专用粉末和合适的泡沫,严禁灭火剂接触容器内容物。

禁用含水灭火剂,禁用水。

可以用水雾冷却暴露于火场中的容器。

禁止让水进入容器

特殊的灭火方法:

如果发生火灾,及时疏散和隔离人群。

在不危及人员安全情况下,由受过训练的专业人员进行灭火。

在不危及人员安全情况下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时应处于上风处,以避免接触有害蒸汽和有毒分解产物。

采取措施避免该物质和灭火的流出物进入溪流或供水系统。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6.1应急处理:

在不危及人员安全情况,由受过训练的专业人员进行泄漏处理。

隔离并疏散泄漏区域,避免无关人员和未采取保护的人员进入。

禁止让水进入容器。

避免泄漏物质接触水,避免用水清理泄漏物或残余物质。

避免接触或走过泄漏物质。

避免吸入蒸汽或烟雾。

处理前应参考第五部分和第七部分。

并按照第八部分的指示,使用适当的保护设施。

飞溅/泄漏:

移除所有火源。

在不危及人员安全情况下,停止泄漏,并将容器从泄漏区域移出。

大量泄漏时,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以避免泄漏物扩散。

少量泄漏时,用不燃不反应的吸附材料(如砂土、蛭石或硅藻土)吸附泄漏物质,并置于可密封的合适容器内,按照当地法规进行废弃处理。

可使用合适的泡沫来抑制蒸汽的生成。

使用后的吸附材料和泄漏物具有一样的危害性。

避免泄漏物质扩散、流入或接触土壤、水道、排水及污水系统。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7.1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

确保工作区域通风良好。

轻拿轻放,保持容器密闭并远离禁配物(见第十部分)、各种火源或热源(如明火、日光直射、烟、热表面)、食物、饮料和饲料。

远离水和潮湿、避免一切不必要的接触。

避免接触眼睛、皮肤和衣物。

避免吸入和误食。

移除受污染衣物和鞋子。

受污染衣物和鞋子再次使用前应彻底清洗。

空容器中可能有产品残留(液体或蒸汽)。

工作区域应备有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避免环境污染。

7.2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区域和密闭空间通风不良时禁止人员进入。

储存于原装容器内。

不使用时容器密闭。

打开过的容器应仔细的重新密封并保持直立以避免泄漏。

储存于凉爽、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禁配物(见第十部分)、各种火源或热源(如明火、日光直射、烟、热表面)、食物、饮料和饲料。

远离水和潮湿。

切忌混储,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

定期检查容器,避免出现损坏或泄漏。

轻装轻卸,避免损坏包装容器。

储区应备有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避免环境污染。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8.1职业接触限值:

8.2监测方法:

无可用资料

使用封闭系统、局部通风或其他工程措施来控制空气中浓度。

建议采用局部通风处理。

该方法能有效的将污染源控制在源头,避免其扩散到一般作业区域,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8.4呼吸系统防护:

工作环境需要时佩戴合适的呼吸器或面罩。

泄漏或火灾时佩戴全面罩式的正压供气呼吸器或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8.5眼睛防护:

佩戴合适的护目罩或使用和呼吸防护结合的眼睛防护措施

8.6身体防护:

穿着合适的防护服

8.7手防护:

佩戴防护手套

8.8其他防护:

 此措施仅适于室温下操作,若需在高温下操作或用作喷雾使用则要求额外的预防措施。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9.1外观与性状:

无色液体,略有刺激性气味

9.2熔点(°C):

9.3沸点(°C):

9.4液碱相对密度:

9.5蒸气密度(空气=1):

9.6饱和蒸气压(kPa):

9.7燃烧热(kJ/mol):

9.8临界温度(°C):

9.9临界压力(MPa):

9.10辛醇/水分配系数:

9.11引燃温度(°C):

9.12闪点(°C):

76

9.13爆炸上限%(V/V):

9.14爆炸下限%(V/V):

9.15溶解性:

与水反应

9.16主要用途:

工业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10.1稳定性:

指定使用和储存条件下(密闭容器内)稳定。

和水反应

10.2禁忌物:

强氧化剂、水、酸。

10.3避免接触的条件:

火源或热源(如明火、日光直射、烟、热表面)、禁配物、暴露于空气中。

10.4聚合危害:

10.5分解产物:

遇水反应生成乙醇。

在火场中可能燃烧或热分解生成碳氧化物、碳氢化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硅等。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11.1急性毒性:

CAS#919-30-2

RTECS#TX2100000

LD50:

4000mg/kg(小鼠,经口)

LD50:

1780mg/kg(大鼠,经口)

LD50:

4000mg/kg(大鼠,经口)

LD50:

4ml/kg(兔,经皮)

当产品接触到水或潮湿空气时会释放乙醇。

成份:

乙醇(CAS#64-17-5)

RTECS#KQ6300000

LD50:

7060mg/kg(大鼠,经口)

LC50:

20000mg/kg(大鼠,吸入)

LD50:

3450mg/kg(小鼠,经口)

LC50:

39g/m3/4H(小鼠,吸入)

LC50:

6300mg/kg(兔,经口)

11.2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11.3刺激性:

成份:

CAS#919-30-2

兔,眼睛:

100mg轻度刺激

兔,眼睛:

750μg/24Ⅱ重度刺激

兔,皮肤:

5mg/24Ⅱ重度刺激

成份:

乙醇(CAS#64-17-5)

兔,眼睛:

500mg重度刺激

兔,眼睛:

500mg/24Ⅱ轻度刺激

兔,皮肤:

20mg/24Ⅱ中度刺激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12.1生态毒理毒性:

12.2生物降解性:

12.3非生物降解性:

12.4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12.5其它有害作用: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13.1废弃物性质:

13.2废弃处置方法:

废弃时,必须确定该物质是否属于危险废弃物质。

废弃时应符合区域、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应避免或尽可能的减少废物的产生。

剩余产品和不能回收的产品应由持牌的废物处置承办商进行处理。

该产品,该产品的溶剂和任何副产品的处置都应该遵守当地的环境保护、废物处置和其他相关法规要求。

包装材料可能含有该物质残留,应和该物质的废弃物一样处理。

清洁后的包装材料应根据当地法规进行回收或再利用处理。

避免废弃物扩散或污染土壤、水路、水渠和下水道。

操作、储存时的注意事项和工人的防护措施请参考第七部分和第八部分的内容。

13.3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14.1危险货物编号:

 

14.2UN编号:

2735

14.3包装标志:

14.4包装类别:

14.5包装方法:

14.6运输注意事项: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欧盟分类(依据EC法令)

C:

腐蚀性的。

Xn:

有害的。

R22:

吞食有害。

R34:

会引起灼伤。

S1/2:

上锁保管并避免儿童触及。

S26:

眼睛接触后,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征求医生意见。

S36/37/39:

穿戴适当的防护服、手套和眼睛/面保护。

S45:

发生事故时或感觉不适时,立即就医(可能时出示标签)。

国内法规: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危险货物品名表(GB23368-2005):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国际/欧洲法规:

化学品安全资料表:

内容和项目顺序(ISO11014-1:

1994):

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IATADGRA)(51版):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Code)(2008年版):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TDG)(15版):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16.1参考文献:

16.2其他信息:

本份MSDS中的信息只是基于我们当前所拥有的相关材料的信息而编制的,只是为了描述本品的健康、安全与环境需求,以使各有关方面能更好地了解和信任本产品。

这些信息知识提供给您,以供考虑、研究和确认。

其中的一些危害预防措施描述并非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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