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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

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

1.哲学

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

它的作用是“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

哲学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在一定意义上世界观就是方法论。

世界观决定方法论,方法论体现世界观。

世界观是方法论的基础,方法论是世界观的具体运用。

例如,认为世界是物质的,这是世界观,转化为方法论就是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这是世界观,转化为方法论就是矛盾分析的方法。

2.哲学基本问题

“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即哲学的重大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不是“思维”或“存在”本身的问题。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也就是意识与物质、精神与自然界的关系问题。

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也是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的根本问题。

人类的活动,无非包括两个方面:

认识世界(主观反映客观)和改造世界(主观见之于客观)。

实践证明,凡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就能取得成功。

反之,主观不符合客观,人们在实践中就会失败,这些都说明了哲学基本问题也是实际工作中的根本问题。

3.运动与静止

运动的基本形式:

物质运动存在五种基本形式,按照从简单到复杂的顺序,依次为:

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命运动、社会运动。

“静也,动之静也”,“静者静动,非不动也”。

把运动和静止割裂开来,片面夸大运动、否认静止,必然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相对主义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瞬息万变,不可捉摸的,代表观点是庄子的“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把生和死,可和不可的转化看成是无条件的,抹煞了事物的相对稳定性和之间的区别。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这是朴素辩证法思想。

但认为“人甚至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这就陷入了不可捉摸的相对主义和诡辩论的泥潭。

反过来片面夸大静止、否认运动,则会导致绝对主义和形而上学。

形而上学的不变论(不动论)否认运动,把相对静止看做绝对不动,代表性观点是“飞矢不动”,“天不变,道亦不变”。

区别

联系

转化

反对的错误观点

运动

绝对的

动中有静

一定参照系

相对主义诡辩论

静止

相对的

静中有动

一定参照系

绝对主义不变论

承认事物相对静止对于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它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第二,它也是人们认识事物、确定事物性质的必要条件。

第三,它还是测量和计算事物运动的必要尺度。

习题1:

“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

这种观点是(D)

A.辩证法的观点B.朴素唯物主义的观点C.机械唯物主义的观点D.相对主义的观点

解析:

相对主义的特点在于否定事物静止的一面,把运动看作是脱离静止的绝对运动,庄子的话,其特点就在于否认生与死、可与不可之间的相对静止,把生与死、可与不可看作是无条件转化的没有相对静止性的东西。

习题2:

哲学家王夫之认为“静者静动,非不动也”,“静即含动,动不舍静”,这在哲学上表达了(ABCD)

A.运动和静止都是物质的固有属性B.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是不显著的运动

C.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D.静止和运动是相互包含的

解析:

运动作为物质的根本属性,是绝对无条件的,而静止作为运动的特殊状态,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不显著的。

它们不仅是相互区别,而且是相互联系、相互包含的。

6.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区别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表现为:

  

(1)联系的观点和孤立的观点的对立。

辩证法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主张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形而上学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夸大了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对立和区别。

  

(2)发展的观点和静止的观点的对立。

辩证法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主张事物不仅存在着量变,同时存在着质变;形而上学用静止的观点看问题,或者绝对否认事物的运动、变化,或者把事物的变化仅仅归结为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

认为一类事物只能产生一类事物,不会有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3)全面的观点和片面的观点的对立。

辩证法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主张整个世界是一个统一整体(唇亡齿寒;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形而上学用片面的观点看问题,以偏概全。

  (4)矛盾的观点和否认矛盾观点的对立。

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形而上学则否认联系,从而陷入用孤立、静止和片面的观点看问题的泥潭之中(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当然如果只见联系不见区别,就会抹杀事物之间质的界限,把世界看成是不分彼此的混沌状态,这是相对主义的表现(“是亦彼也”“彼亦是也”)。

1

2

3

4

唯物辩证法

联系

全面

发展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形而上学

孤立

片面

静止

否认矛盾,确信外力推动

 

形而上学:

与辩证法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形而上学就是认为世界是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数量上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这种变更的原因,不在事物的内部,而在事物的外部,即由于外力的推动。

形而上学是通向唯心主义的桥梁。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要求我们在认识事物时,必须:

(1)用整体性观点观察事物。

(2)一切以条件、时间、地点为转移。

(3)用变化发展的观点观察事物。

(4)用具体的、历史的观点观察事物。

(分析问题的重要方法论)(重要考点)

7.人对物质世界的实践把握的基本环节

人对物质世界实践把握的过程是主体通过工具、手段作用于客体,实现主体目的的过程,概括来说,是目的——手段——结果的过程。

实践是人与世界相互作用的中介。

实践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基础和中介,实现着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体现环境的改变和人的自我的改变的一致性。

其主要环节是:

(1)实践决策。

正确的决策是“合目的”和“合规律”的统一。

(2)实践目标的制定。

实践目标是实践目的的体现。

目的是实践结果预想和超前反映。

(3)实践的组织和管理。

(4)实践结果及其检验。

实施过程在客体身上实现了对象化,就产生实践的结果,要对实践结果做出评价和检验。

8.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

认识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由实践到认识,即从实践中产生感性认识,然后由感性认识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它是人们通过感官获得的关于事物的现象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

感性认识具有直接性和形象具体性的特点。

这既是它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既是它的可靠性所在,也是它的局限性所在。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它是人们通过抽象思维获得的关于事物的本质的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

理性认识具有间接性和抽象性的特点。

唯理论只承认理性认识可靠,否认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教条主义。

经验论只承认感性认识可靠,否认感性认识有待于升华成理性认识。

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经验主义。

唯理论和经验论全部割裂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它们各持一个片面,在思维方法上属于形而上学。

唯理论有唯物主义唯理论和唯心主义唯理论之分;经验论也有唯物主义经验论和唯心主义经验论之分。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联系是:

感性认识(低级阶段)

理性认识(高级阶段)

1.认识的形式

感觉—知觉—表象

概念—判断—推理

2.认识的内容

对事物现象、片面、外部联系的反映

对事物本质、全体、内部联系的反映

3.认识的特点

形象性、直接性

抽象性、间接性

(1)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

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离开了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坚持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坚持认识论中的唯物主义。

(2)理性认识是感性认识的升华。

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为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只能解决对现象的认识的问题,理性认识才能解决对本质的认识的问题。

坚持感性认识发展成为理性认识,这是坚持认识论中的辩证法。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

世界上没有纯粹的感性认识,往往感性之中有理性;世界上也没有纯粹的理性认识,往往理性之中有感性。

理性指导下的感性深刻,感觉到了的东西不能马上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受它;感性支撑下的理性丰富,如黑格尔所说,同一句格言,年轻人的理解没有饱经风霜的老人的理解有内涵。

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飞跃的条件:

(1)积极投身于实践,在实践中获取十分丰富的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

(2)必须对感性材料加以思维的抽象,要采用分析和综合、抽象和概括、归纳和演绎等逻辑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维加工。

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第一次飞跃)并没有结束认识,理性认识还要再回到实践中去(第二次飞跃)。

因为:

(1)认识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改造世界。

第一次飞跃并没有实现这一目的,只有第二次飞跃才能实现这一目的。

(2)第一次飞跃并不能保证理性认识的正确性,理性认识是否正确,只能依靠实践的检验。

在第二次飞跃中,理性认识可以得到检验,得到修正、补充和发展。

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条件和途径:

(1)必须从实际出发,做到普遍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理论必须服从实践。

(2)要把关于事物的认识与主体的需要结合起来,确定行动的目的和计划。

(3)理论应当被群众掌握。

群众是实践的主体,理论只有为群众所掌握,才能转化成强大的物质力量,使实践获得成功。

9.联系与系统

联系的普遍性造成了事物普遍地以系统的形态存在着。

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相对稳定的有机整体。

即“有组织的和被组织化的全体”。

系统是普遍存在的,但又不是孤立存在的。

系统的本质特征是整体性、动态有序性、最优性。

其中整体性是系统的最根本特征。

系统由要素构成,系统和要素的关系,是整体(全局)与部分(局部)的关系,同样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对立表现为整体是整个事物及事物发展的全过程,而部分是构成整体的各个组成要素和事物发展的各个阶段。

它们的联系表现为:

(1)整体与部分相互依赖。

没有部分,不会有整体;没有整体,也无所谓部分。

但整体不是部分的简单相加。

(2)整体对部分起支配、统帅、决定的作用,而部分处于被支配、被决定的地位。

(3)整体是各个部分有机的结合,整体不等于部分的总和,其功能大于各个部分机械相加之和,整体具有部分所没有的新功能。

(4)部分影响整体,对整体具有反作用。

在特殊情况下,当某一部分成为整体的主要环节时,对整体起决定作用。

(5)整体和部分相互转化,整体和部分是相对的。

高一层次系统的部分,可以是低一层次系统的整体,低一层次系统的整体,则成为高层次系统的部分。

正确处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必须在分析问题时要着眼于整体,要求局部服从整体,反对片面强调局部,以局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的分散主义和个人主义。

10.世界的普遍联系(结合2013年理论热点问题“两个不能否定”复习)

联系是指事物或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联系是以相互区别为前提的。

是否承认联系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之一。

联系具有客观性,所谓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它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否认联系的客观性,会导致唯心主义。

另一方面,联系还具有普遍性:

(1)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

”承认事物普遍联系观点的前提是,承认事物、现象之间和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存在差别。

没有差别就无所谓联系,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区别而相对独立地存在。

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相对独立存在是互为前提的。

联系具有多样性,多样性是指事物的具体联系是复杂的,多种多样的。

具体表现为,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

联系的多样性是由事物或现象联系的具体性、复杂性所决定的。

联系具有条件性,条件是同某一事物相关联的,对它的存在和发展发生影响的诸要素的总和。

承认条件需要注意两点,一是条件是复杂多样的。

有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主要条件和非主要条件等;另一方面,事物总是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在一定条件下发展,在一定条件下灭亡。

条件不是一成不变的,条件是可以改造和创造的。

“一切以条件、地点、时间为转移”。

发挥主观能动性,改变不利条件,创造有利条件,反对离开具体条件的鲁莽蛮干和消极无为的错误思想。

知识链接:

“党领导人民进行建设,有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这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但本质上都是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

对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要正确评价,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习近平

改革开放前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为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提供了重要条件。

历史证明,如果没有1949年建立新中国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积累了重要的思想、物质、制度条件,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经验,改革开放就很难顺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很难成功开创。

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是对改革开放前社会主义实践探索的坚持、改革、发展。

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

看到相互联系,就是说这种联系并不只是时间上的顺延和承续,而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基本制度、根本任务、奋斗目标基础上的联系,两个历史时期之间决不是彼此割裂的,更不是根本对立的;

11.认识论的不同主张

辩证唯物主义

旧唯物主义

唯心主义

主体

人(实践的、社会的)

生物学意义上的抽象的人

精神

客体

主体认识的对象

整个自然界

精神的外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一次把实践观和辩证法引入认识论。

实践是人能动的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的感性活动。

从实践出发,以工具性为主要特征的劳动在认识的发生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12.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根本区别

决定力量

历史发展动力

有无规律

历史的创造者

唯物史观

社会存在

社会基本矛盾

人民群众

唯心史观

社会意识

主客观精神

少数英豪

历史唯心主义的基本形态:

(1)宿命论主张历史发展由某种神秘的精神力量决定,而少数英雄人物则是这种精神力量的体现者。

(2)唯意志论主张人的主观意志特别是英雄人物的主观意志决定历史发展的进程。

13.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

A.相对真理之中有绝对真理的颗粒

B.无数相对真理总和构成为绝对真理

1.对立:

(概念不同)

2.联系:

渗透:

3.转化:

任何真理性认识都是从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的一个环节

4.绝对性和相对性是由思维能力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决定的

5.方法论:

反对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

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从两个极端割裂了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关系。

绝对主义夸大了真理的绝对性,否认了真理的相对性。

绝对主义认为人们所获得的真理都是绝对真理,真理不可能是相对的。

人们所获得的真理具有永恒不变性,它穷尽了人们对于客观事物的一切认识。

绝对主义否认了真理的发展。

相对主义夸大了真理的相对性,否认了真理的绝对性。

相对主义否认了绝对真理,必然同时否认了客观真理,从而把真理变成了主观随意的东西。

相对主义抹煞了真理的客观标准,必然混淆真理和谬误的界限。

14.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重要考点)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三条:

(1)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2)质量互变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3)否定之否定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唯物辩证法包括一系列基本范畴,可表示为:

范畴

关系

特殊内容

方法论

原因和结果

对立统一

因果联系的多样性

坚持决定论反对非决定论

必然性和偶然性

对立统一

机遇

反对机械决定论和非决定论,应立足必然,充分估计偶然

可能性和现实性

对立统一

多种可能性

发挥能动性变可能为现实性

现象和本质

对立统一

假象

反对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应透过现象看本质

决定论和非决定论:

决定论和非决定论是在事物普遍联系问题上的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

承认事物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认为人的行动受着事物固有联系的制约,只有遵循事物本身的必然联系进行活动,才能达到预期的结果,这是决定论。

否认事物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认为人的行动不受事物固有的客观规律的限制,可以从心所欲,这是非决定论。

15.本质和现象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的外在表现。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

本质和规律是同等程度的概念。

认识了本质,就能把握规律,但本质比规律宽广,事物的本质往往不是通过一个规律来体现的。

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

真象是正面地直接地表现本质的现象。

假象则是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的现象。

以否定方式表现本质的现象。

假象与本质相对立,但它仍然是本质的表现,不过是歪曲、颠倒了的表现。

(有温良而为盗者,有貌恭而心慢者,有外廉谨而内无至诚者。

)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

表现在:

 

(1)现象外露于事物的表面,可以为人的感官所感知,本质则隐藏在事物的内部,只能靠抽象思维来把握。

(2)现象是事物个别的具体的方面,本质是事物一般的共同的方面。

(3)现象是易逝多变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

(4)现象是丰富生动的,本质是单纯深刻的。

现象和本质又是统一的。

表现在本质是现象的,现象是本质的,具体含义是:

(1)现象离不开本质。

任何现象都是由本质决定的,都是本质的表现。

真象表现着本质。

它从正面直接地表现着本质,假象也表现着本质,它从反面歪曲地颠倒地表现着本质。

(2)本质也离不开现象。

本质不能赤裸裸地存在,任何本质都要通过现象表现出来。

割裂现象和本质的关系,会犯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的错误。

把握现象和本质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1)现象和本质存在着对立,这使科学研究成为必要;现象和本质存在着统一,这使科学研究成为可能。

(2)坚持现象和本质辨证统一的原理,有利于反对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

唯心主义感觉论,万物是“感觉的复合”,本质只是一种“虚无”。

形而上学夸大现象和本质的对立,否认两者的统一。

例如,康德把本质看做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认为人们只能认识现象,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从而导致了不可知论。

(3)要善于透过现象把握本质。

为此,必须做到:

其一,要从实际出发,通过实践活动占有大量的丰富的尽可能合乎实际的现象材料。

其二,要对现象材料进行抽象思维加工,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

要善于分辨真象和假象,不为假象所迷惑。

其三,从现象中发现本质,是认识的深化,但不是认识的结束,我们还需要在关于事物本质认识的指导下继续研究新的现象,从中发现更深刻的本质。

从现象到本质,再到更深刻的本质的认识,是一个无止境的辩证发展过程。

(重要考点)

16.可能性与现实性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客观事物由可能向现实转化过程的一对范畴。

现实性是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和现象种种联系的综合。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研究可能性的时候,要注意以下情况:

(1)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

不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中没有客观依据,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加以实现的东西。

在改造世界的时候,我们不能把可能性误做不可能性。

否则,我们会放弃必要的努力,使有可能变成现实的东西没有变成现实。

在危险面前,我们也会丧失警惕,一旦危险发生而手足无措。

在改造世界的时候,我们也不能把不可能性误做可能性,否则会徒费力气,劳而无功。

(2)区分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

现实的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中有充分的根据和必要条件,因而在一定阶段上可以实现的可能性。

抽象的可能性又叫非现实的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中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尚未展开,必要条件尚不具备,因而只在以后的发展阶段上才可以实现的可能性。

抽象的可能性不同于不可能性。

不可能性是指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变成现实的东西,而抽象的可能性一旦在将来具备了充分的根据和条件,就可以转化为现实。

不能把现实的可能性误做抽象的可能性。

否则,我们就会把今天能够实现的任务推给将来,这是一种“右”的错误。

我们也不能把抽象的可能性误做现实的可能性。

否则,我们就会把将来能够实现的任务勉强放到现在来做,这是一种“左”的错误。

共同点

区别

方法论

现实的可能性

有根据

具备条件,当前就可以实现

不能久拖不解决

非现实的可能性

有根据

条件尚不具备,将来才可以实现

不能急于求成

(3)区分两种相反的可能性。

可能性在质上有好、坏之分,区分这两种可能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条件,使好的可能性变成现实,同时也做好另一手准备,防止坏的可能性变成现实,使自己处于主动的地位。

(4)区分可能性的程度。

可能性在量上有大小之别,或然率或概率即是表示可能性在程度上之大小的公式。

精确地了解可能性之大小,可以使我们在工作中做到“胸中有数”。

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辩证关系:

(1)可能性和现实性是对立的。

可能性是尚未实现的现实,而现实性则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二者不能混淆。

(2)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

表现在:

其一,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依存。

可能性离不开现实性,可能性的根据存在于现实性之中;现实性也离不开可能性,现实性是由可能性发展而来的。

其二,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一方面,可能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成现实,这是可能性向现实性的转化,可能性向现实性的转变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另一方面,现实性又包含着新的可能,这是现实性向可能性的转化。

可能和现实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1)可能和现实是统一的,使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发挥的余地。

(2)可能与现实的对立,

又使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发挥的必要。

(3)为了在变可能为现实的斗争中正确有效地发挥主

观能动性,必须注意以下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

其一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要力求正确地反

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全面地把握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性,这是促进事物由可能变为现实

的客观前提。

其二是,在这个前提下,还需要经过主观努力和积极斗争,创设有利的条件,

力争实现最好的可能。

(重要考点)

17.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

复杂的矛盾(许多矛盾)

主要矛盾非主要矛盾(不只一个)

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非主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非主要方面

 

(1)主要矛盾在矛盾体系中起主导作用,它制约着次要矛盾,因此,我们在处理问题时应用主要精力解决主要矛盾。

(2)次要矛盾影响主要矛盾,次要矛盾解决得好,有利于主要矛盾的解决。

因此,我们必须在抓主要矛盾的同时,也要注意解决次要矛盾。

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

(3)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一旦出现转化,我们工作的重点也相应地转移。

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矛盾的两个方面有主、次之分。

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

矛盾的次要方面是指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

其次,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影响、制约矛盾的主要方面。

再次,矛盾的主、次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易位,在这种情况下,事物的性质会发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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