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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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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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简述
1.0
1.1
1.2
1.3
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制度
根据公司2***年生产经营总体要求,结合2***年度安全、环保工作重点及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考核原则
1.1本着“谁的人员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安全环保管理。
1.2部门负责人绩效与单位安全环保过程管理和事故指标挂钩。
1.3部门绩效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突出关键人员、突出重点单元。
1.4劳务及协作单位纳入属地单位绩效考核。
2.公司领导包片安全督导考核
实行公司级领导牵头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包片对基层工区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督导制(包片安排见附件一),与包片工区(区域)事故指标挂钩,按月度进行考核兑现。
考核对象
奖励标准
扣罚标准
重伤
1人次工亡
2人次工亡
公司领导
岗位工资10%
当月绩效5%
当月绩效50%
当月绩效70%
协同部门部长
岗位工资5%
当月绩效4%
当月绩效40%
当月绩效60%
部门
岗位工资总额1%
当月绩效3%
当月绩效30%
当月绩效50%
3.部长考核
3.1对安全环保目标控制的主要部门部长设立月度安全环保奖励,月度奖励标准见下表,单位(元):
单位
炼铁
制造部
钢轧
制造部
循环经济
发展部
机制
维修部
质量
检查部
安全
环保部
生产部
财务部
奖励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000
6000
1000
1000
1、部长当月安全环保奖励实得金额=部长奖励标准*(部门过程得奖率-事故扣罚比例)。
2、四大部的部长当月奖励兑现80%,剩余20%做为年度累积奖励,年底统一结算,如果所在单位单位发生工亡事故,剩余20%奖励将全部扣罚。
3、部长中途工作调动,年度累积奖励在当月绩效中返还,继任者重新按上款执行。
3.2部长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
3.2.1炼铁制造部、钢轧制造部、循环经济发展部、机制维修部四大部部长以一个月的岗位工资,质量检查部部长以半个月岗位工资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当年1月5日前各部部长将现金缴纳至财务部,缴款收据交安环部存留。
3.2.2全年正式员工或区域内外协人员未出现工亡事故,按抵押金额2倍(含本金)一次性返还;全年正式员工未出现工亡但区域内外协人员出现1人次工亡,只返还本金;正式员工出现工亡事故或区域内外协人员出现2人次及以上工亡,扣除所有风险抵押金;
3.2.3风险抵押金本金返还,次年1月份,缴款收据经安环部盖章和主管经理签字后,部长持收据至财务部领取本金。
(本金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3.2.4本金外奖励部分,次年1月份,安环部根据各部长风险抵押金返还情况统一汇总,经主管经理审核后报企管部,在12月份绩效考核时兑现。
3.2.5年中,因工亡事故抵押金被扣除后,部长需按标准在当月重新缴纳足额抵押金,未再出现工亡事故年底只返还重新缴纳的本金。
3.2.6部长中途因工作调动,未出现工亡事故本金全部返还,奖励根据当年实际任职的月份按比例兑现,接任者当月缴纳风除抵押金,至年底未出现工亡事故的奖励按当年实际任职的月份数比例兑现。
3.2.7部长中途离职只返还本金,不予奖励。
4.部门考核
对安全环保目标控制的主要部门实行月度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奖励额度见下表,单位(元):
序号
单
位
结果奖励
过程奖励
(浮动考核)
特殊
奖励
部门奖励
合计
无事故奖
基础管理
关键
指标
1
炼铁制造部
70000
35000
28000
根据每月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133000
2
钢轧制造部
90000
45000
28000
163000
3
循环经济发展部
26000
13000
17000
56000
4
机制维修部
60000
30000
27000
117000
5
质量检查部
4000
2000
1000
7000
6
安全环保部
12000
——
——
12000
7
生产部
400
400
8
财务部
400
400
各部门实际得到奖励=结果奖励+过程奖励+特殊奖励。
5.关键过程考核
结合各单位安全环保控制重点设立关键指标,各单位月度关键指标奖励见下表,单位(元):
序号
关键指标
炼铁制造部
炼钢制造部
循环经济发展部
机制维修部
质量检查部
1
安全合格班组达标率
5000
5000
2500
5000
1000
2
AB级重大危险源安全控制
5000
5000
5000
5000
--
3
煤气安全
5000
5000
5000
2000
—
4
皮带系统安全
3000
1000
1000
2000
—
5
高温金属液体安全
3000
5000
1000
1000
--
6
液体天车运行安全
—
2000
—
1000
—
7
检修过程安全
5000
8
环保设施同机运行率
2000
1000
500
2000
—
9
环保设施运行参数合格率
3000
2000
—
2000
—
10
环保设施能力恢复及达标技改公司
按专项考核办法执行。
11
综合治理公司
2000
2000
2000
2000
—
合计
27000
28000
17000
27000
1000
指标定义:
1.安全合格班组达标率:
(部门生产班组数量-安环部检查问题班组数量)/部门生产班组数量。
达标率90%以上-95%的奖励额度扣减10%;达标率85%以上-90%的奖励额度扣减20%;达标率80%-85%的奖励额度扣减30%;达标率80%以下的奖励额度扣减100%。
出现轻伤以上事故否决该奖项。
2.AB级重大危险源控制:
AB级重大危险源参数100%达标,且日常检查没有考核项问题,有考核项的否决该项奖励,参数超标运行的否决该项奖励,并按奖励相等额度扣罚。
3.煤气安全:
煤气设施跑冒煤气严重,造成较大影响可危及安全生产的,或距煤气泄漏点1米处测量CO浓度超过200PPM,且未得有效治理的,视为严重漏点,否决该项指标奖,无防控事故措施或措施无效的,按奖励相等额度扣罚。
4.皮带系统安全:
指皮带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联锁完好有效投用,公司检查发现岗位人员单人处理故障、未停机头尾轮清理/调整皮带/捅料仓等违章行为。
否决该奖励,并按指标奖励相等额度扣罚。
5.高温金属液体安全:
⑴高炉:
出现风口烧穿、送风装置发红、炉皮发红开裂等,设备出现发红现象,扣减该奖项50%,出现高炉风口烧穿事件,炉皮开裂现象,否决该奖励,按奖励相等额度扣罚。
⑵转炉等工艺:
出现洒铁、曝喷、穿钢,否决该奖奖励,并按奖励相等额度扣罚。
⑶连铸:
因工艺操作或设备故障出现漏钢、每次扣罚该项20%。
⑷吊运:
铁水、钢水、钢渣等高温金属液体在吊运、运输过程中出现倾翻、坠落、洒铁(钢)等情况,否决该奖励,并按相等奖励额度扣罚。
⑸铁钢包:
炼铁铁水罐在出铁/炉底配罐、吊运过程中出现铁水洒落、穿包,否决该奖励,并按相等奖励额度扣罚;⑹炼钢钢水包、中间包在吊运过程中出现穿包等恶性事件,否决该奖励,并按相等奖励额度扣罚。
⑺运输:
铁路机车出现机车相撞、脱轨等事件否决该奖励,如出现洒铁,否决该奖励,按奖励相等额度扣罚。
⑻水钢渣:
出渣盆滑落、运输液态渣、闷渣放炮等事件,取消该奖励,并按奖励相等额度扣罚。
6.液体天车运行安全:
安环部检查没有相关天车和天车点检、维护及天车工方面的不足项问题。
超标否决该奖项,并按指标奖励相等额度扣罚。
7.检修过程安全:
检修过程中出现1项与检修相关的不足项问题扣减指标奖励50%,出现2项问题扣减指标奖励100%,出现严重违章行为的(如:
高处作业无安全措施、未执行操作牌制度等),取消该项奖励,按奖励相等额度扣罚。
8.环保设施同机运行率:
要求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机运行。
同机运行率=所有环保设施月运行时间和÷相应主体设备月运行时间和。
(各制造部:
不完成即倒扣。
机制维修部:
各制造部全完成得奖、一个不完成不奖、二个不完成倒扣。
)
9.环保设施运行参数合格率:
环保设施每项关键运行参数均不超出规定范围的30%。
参数合格率=参数合格环保设施数÷环保设施总数。
(各制造部:
不完成即倒扣。
机制维修部:
各制造部全完成得奖、一个不完成不奖、二个不完成倒扣。
)
10.环保设施能力恢复及达标技改公司:
按专项考核办法执行。
11.综合治理公司:
指列入公司月度重点治理计划的公司,按时间节点完成。
一项未完成不奖不扣、二项及以上不完成或连续(≥2个月)未完成的倒扣。
6.特殊奖励
主要用于安全环保创新奖励、重点工作推进奖励、重点隐患整改奖励和大中修安全无事故奖励等方面,激励各单位积极推进安全环保工作。
(具体奖励标准参照附件一)
7.管理责任追究考核
对安全环保管理责任不落实,导致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环保管理混乱,现场违章作业问题突出、安全隐患严重、环保设备管理缺失、超标排放得不到控制的,将追究责任部门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
(管理责任追究考核标准见附件三)
8.事故考核
8.1发生安全、消防、环保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安全、消防、环保事故处罚标准》(附件四)考核。
8.2由于设备或施工等其他原因导致火灾事故的,对业务主管部门考核见下表:
事故级别
对主管部门考核
对主管部门部长考核
1万≤直接损失<5万火灾爆炸事故
考核当月绩效的5%
500元
5万≤直接损失<30万火灾爆炸事故
考核当月绩效的10%
1000元
直接损失≥30万的火灾爆炸事故
考核当月绩效的20%
2000元
9.绩效考核要求
9.1安全环保绩效考核以部门和责任人作为考核主体,考核形式为奖励与扣分、罚款,责任追究相结合(扣分0.1分=200元)。
9.2各部门相应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办法》落实逐级绩效考核,“考核办法”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9.3各部门绩效分配要按岗位不同,责任不同,对安全环保贡献不同,落实到具体贡献者。
9.4对于员工存在违规、违章作业行为或不履行安全互联保责任的,涉及区域作业长以下人员(包括具体违章、违规人员)的考核处理,由各部门按本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9.5对各级人员现金考核,受考核人员必须本人到财务部门交纳考核,不得找人代交、替交,一经发现加倍考核。
交款收据需在通报后48小时内送交安环部备案。
10.相关记录
附件一:
《公司领导包片督导基层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附件二:
《各部门月度关键指标具体数据》
附件三:
《管理责任追究考核标准》
附件四:
《安全、消防、环保事故处罚标准》
附件五:
《安全环保奖励细则》
附件六:
《安全环保考核细则》
附件一
公司领导包片督导基层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序号
公司领导
职务
协同部门
包片督导区域
工作目标与职责
1
张贵银
总经理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钢轧制造部炼钢区
一、工作目标:
包片工区(区域)公司员工重伤以上事故为零
二、工作职责:
1、监督基层部门各级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指导包片工区(区域)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每月至少一次下到包片区域进行调研督导,并做好工作记录。
2
张琳
常务副总经理
督查审计部、销售一部
钢轧制造部轧钢二区
3
周治河
副总经理
生产部、财务部、销售二部
循环经济发展部
4
车力
副总经理
保卫部、运输部
炼铁制造部烧结区(含球团)
5
聂宝义
总经理助理
采购部、基建工程部
炼铁制造部高炉区
6
魏立华
总经理助理
机制维修部、企管部
机制维修部检修工区
7
苏国阳
总工程师
质量检查部、销售(技术)支持与发展部
钢轧制造部轧钢一区
8
战玉亮
总经理助理
安环部、进出口部、销售(技术)服务保障部
钢轧制造部轧钢三区
附件二
各部门月度关键指标具体数据
单位
安全合格班组达标率
AB级重大危险源安全控制
煤气安全
皮带系统安全
高温金属液体安全
液体天车运行安全
检修过程安全
皮带安全设施有效率
环
保
设
施
同
机
运
行
率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参
数
合
格
率
环保设施能力恢复及达标技改公司
综
合
治
理
项
目
炼铁制造部
≥80%
100%
100%
100%
100%
—
—
100%
≥99.5%
≥95%
―
100%
钢轧制造部
≥80%
100%
100%
100%
100%
100%
—
—
≥99.5%
≥90%
―
100%
循环经济发展部
≥80%
100%
100%
100%
100%
—
—
100%
≥99.5%
―
―
100%
机制维修部
≥8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
-
―
100%
质量检查部
≥80%
―
―
―
―
―
―
―
―
―
―
―
附件三
管理责任追究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对象
问题情形
区域负责人/
专业管理人员(单位,元)
工区作业长/专业管理主管(单位,元)
部长(单位,元)
01
对生产部门考核内容
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缺失,现场作业人员无章可循,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频繁发生的;
200-500
300-600
500-1000
02
对本部门(区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计划不周全、组织不严密、检查不认真、致使作业环境中仍存在严重隐患的;
200-500
300-600
500-1000
03
明知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中有隐患和潜在危险,违章指挥,盲目抢产,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
500-1000
600-1200
1000-2000
04
违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完善,确认、监护、互联保、审批等制度不落实的;
100-500
200-600
300-800
05
违反放射源管理规定,监管不到位,出现管理缺失的;
100-500
200-600
300-800
06
安全设施不完善、防护器材损坏缺失的;
100-500
200-600
300-800
07
应急预案演练流于形式,公司抽查不合格的;
100-500
200-600
300-800
08
对员工日常培训、教育不注重方法和效果,公司抽查员工“应知应会(含“三熟)掌握不全面的;
100-500
200-600
300-800
09
对由于管理人员责任不明确,监管不到位,考核不到位,致使日常检查确认制度、户联保等基本制度得不到落实,同类违章隐患问题、险肇事故苗头重复出现的。
100-500
200-600
300-800
10
发生事故迟报、瞒报事故造成影响的。
500-1000
600-1200
1000-2000
11
对职能部室考核内容
生产组织不合理,违章指挥,盲目抢产,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的;
300-600
500-1000
12
生产过程中出现险情事故,指挥处置不当,影响事故救援,造成事态扩大的;
200-500
300-600
500-1000
13
劳动组织不合理,人员配备不当或劳动纪律松弛又长期未予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
200-500
500-1000
14
由于设备设施界定划分不明确,造成现场缺失管理,影响安全生产的;
100-200
200-500
300-800
15
设备设施长期失修或存在缺陷未予解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200-500
300-600
500-100
16
特种设备、安全装置、仪表仪器、绝缘工具不按周期组织检定,存在安全隐患的;
100-200
200-500
300-800
17
组织新建、技改和大中修公司无安全保障措施,或以包代管,现场组织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200-500
300-600
500-1000
18
部门安全管理职责不落实,对基层缺乏检查指导,基层出现或提出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长期未予解决的。
200-500
300-600
500-1000
对由于部门管理原因造成各等级责任事故发生的。
按照对安环部考核标准上浮10-20%。
附件四:
安全、消防、环保事故处罚标准
事故
类别
事故
级别
事故
单位
部长
主管部长
工区作业长
区域
负责人
安全主任
工区安全主管
班组长
(主管工程师)
事故主要
责任人
安环部长
安环部
公司安全和业务分管副总(总助)
安全
事故
微伤
无事故奖50%
无事故奖30%
≥2000元
≥1500元
300-500元
≥1000元
≥2000元
—
—
—
轻伤
无事故奖100%
事故责任工区30%绩效
部门:
10%
无事故奖100%;
岗位工资15%
≥3000元
≥3000元
≥1000元
≥2000元
≥3000元
无事故奖10%
无事故奖10%
—
重伤
无事故奖100%
事故责任工区50%绩效
部门20%绩效
无事故奖100%;
岗位工资25%
≥5000元
≥5000元;
工资降一级(1个月)
≥2000元
≥3000元;
工资降一级(1个月)
≥5000元;
工资降一级(1个月)
无事故奖25%
无事故奖25%
—
1人次
工亡
事故责任工区100%绩效;
部门50%绩效,安全绩效100%;
其他部门:
无事故奖100%,20%绩效
1个月最低标准工资;
行政处罚:
撤职
1月月最低标准工资;
工资降一级(6个月)
1个月最低标准工资;
行政处罚:
降职或撤职
1个月最低标准工资;
工资降一级(3个月)
1个月最低标准工资;
行政处罚:
撤职
1月最低标准工资;
行政处罚:
待岗学习
无事故奖100%;
岗位工资20%
取消当月绩效
无事故奖100%;
取消当月绩效
取消当月绩效
≥2人次
工亡
事故部门取消所有绩效
其他部门:
无事故奖100%,40%绩效
3个月最低标准工资;
行政处罚:
撤职
3个月最低标准工资;
行政处罚:
撤职
3个月最低标准工资;
行政处罚:
撤职、待岗学习
2个月最低标准工资
行政处罚:
撤职、待岗学习
2个月最低标准工资;
行政处罚:
撤职、待岗学习
3个月最低标准工资;
行政处罚:
待岗学习
当月最低标准工资
无事故奖100%;
取消绩效
当月最低标准工资
火灾
爆炸
事故
直接经济
<5万
无事故奖25%;
事故责任工区10%绩效
无事故奖25%;
≥2000元
≥2000元
≥1000元
≥500元
≥1000元
—
—
—
5万≤
直接损失
<30万
无事故奖100%;
事故责任工区20%绩效
部门10%绩效
无事故奖100%;
岗位工资20%
≥3000元
≥3000元
≥2000元
≥2000元
≥3000元
无事故奖20%
无事故奖10%
—
30万≤
直接损失
<100万
无事故奖100%;
事故责任工区40%绩效
部门20%绩效
无事故奖100%;
岗位工资40%
≥5000元
≥5000元
≥3000元
≥3000元
≥5000元;
行政处罚:
降级
无事故奖50%
无事故奖25%
—
直接损失≥100万
取消安全绩效;
事故责任工区100%绩效;
部门40%绩效;
无事故奖100%;
岗位工资50%
最低标准工资
最低标准工资
≥5000元
最低标准工资
≥5000元;
行政处罚:
待岗学习
无事故奖100%;
绩效50%
无事故奖100%;
绩效20%
—
环境
污染
事故
轻微
5000元
≥100元
≥200元
≥200元
—
—
—
—
—
—
一般
无事故奖25%;
无事故奖25%;
≥300元
≥300元
—
—
—
—
—
—
较大
无事故奖50%;
无事故奖50%;
≥1000元
≥500元
≥500元
≥500元
—
无事故奖20%
无事故奖10%
—
重大
无事故奖100%;
无事故奖100%;
≥2000元
≥1000元
≥1000元
≥1000元
—
无事故奖50%
无事故奖25%;
—
1、对分管安全副部长考核;按照对主管副部长(工区作业长)考核标准减半处理;
2、对部级安全员的考核;按照对安环主任考核标准减半处理。
对工区安全员的考核按照工区安全主管考核标准适当下浮。
3、外协施工单位发生工亡事故的:
扣业务主管部门当月绩效20%,业务主管部门部长2000元、安环部长1000元、安环部当月无事故奖10%。
4、轻微环境污染事故,每月第一次处罚事故单位5000元,第二次及以上处罚事故单位10000元。
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考核。
附件五:
安全环保奖励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单位
奖励金额(单位,元)
001
在安环部举办的安全环保活动中积极参与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的。
次
100-1000
002
参与安环部组织的各类安全环保检查,并表现优秀、发挥作用的。
次
100-500
003
作为专家,参与现场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表现优秀、发挥作用的。
次
100-500
004
积极参与公司应急演练,为公司应急准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有效提升公司的应急管理水平。
次
100-500
005
对公司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做出突出贡献,起到决定性作用的。
次
100-1000
006
在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考试当中,成绩优异。
次
100-500
007
在上级安全监管机构或其他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中,取得荣誉。
次
500-5000
008
各生产单位年修时间在10天以内的,未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奖励额度为,由机制维修部独立实施的年修公司,机制维修部占80%,生产单位占20%,由生产单位主导实施或机制维修部部分参与的年修公司,两部门所占奖励额度视实际情况划定。
次
1000
009
各生产单位年修时间在10天(含)至20天的,未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奖励额度为,由机制维修部独立实施的年修公司,机制维修部占80%,生产单位占20%,由生产单位主导实施或机制维修部部分参与的年修公司,两部门所占奖励额度视实际情况划定。
次
3000
010
各生产单位年修时间在20天(含)以上的,未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奖励额度,由机制维修部独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