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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春节应急预案

攀枝花公交客运总公司第二公司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践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降低事故损失,保证大型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有序、平安,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司的管理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长:

唐钢

工作职责:

负责全面指挥各种应急救援工作,研究解决应急救援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事故级别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启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做好汇报、反馈工作。

副组长:

杨军、李斌工作职责:

书记负责内部职工稳定,掌握职工动态情况,防止发生职工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罢驶等情况;外勤副经理负责根据事故级别成立现场秩序组、现场调查组、现场抢救组、善后稳定组、后勤保障组等若干工作小组,负责报告事故情况、维持现场秩序、保障救援通道畅通,保护事故现场,控制险情,抢救伤员,调查事故原因。

成员:

伍明、王志秀、冷济东、李恩辉、李宝贵、郭富、

杨冬梅、何西平、吴建忠、李玉春、周海燕、肖文红、罗秋江、彭翔

工作职责:

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按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现场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现场证人,及对死、伤者家属做好情绪稳定等工作,恢复道路交通。

(二)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二公司安运科,办公室负责人:

冷济东(值班电话:

2224506、2242116、2222040)

(三)应急救援车辆及人员

川D-92368 川D-93236 川D-93187

机动车队队长:

冷济东

编号牌照号驾驶员电话

26249川D-35180刘勇

26252川D-35182何永勇

26195川D-23692朱林

26216川D-23778胡捷

26215川D-23612陈丽芳

26256川D-35135任渡江

25151川D-23038李敏

24027川D-12803任茂林

26266川D-35117闵武

24171川D-22503肖勇

(四)二公司应急指挥部机构图:

附、二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图:

 

 

二、各类事故的应急措施

(一)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响应级别

根据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影响大小确定响应级别

(1)一级响应(轻微事故):

二公司技安员、安全路长赶赴事发现场及时处理,并向应急中心办公室汇报。

(2)二级响应(一般事故):

外勤副经理、安运科长、技安员、路队正副路长赶赴现场,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向总指挥汇报。

(3)三级响应(重大事故):

二公司党、政一把手、管理人员及应急救援小组全体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造成的次生灾害和加大损失,同时立即向总公司汇报,并在30分钟内向业务主管部门汇报。

2、工作要求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迅速开展现场保护、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到达现场后应在10分钟内确定事故损害后果,并在30-60分钟逐级上报至总公司安全业务主管部门,可采用电话形式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时间、详细地点、伤亡人数、受伤人数、受伤程度、肇事双方车型、单位,有无火情,有无伤员挤、卡、压在车内、交通是否堵塞、有无道路绕行、是否运输化学危险品等情况。

3、现场施救及应急救援

(1)一级响应:

轻微事故、一般的服务纠纷和轻微的突发事故;

技安员或安全副路长赴现场处理,事实原因清楚,责任明确,损失轻微尽可能现场协商解决,如需公安机关处理的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处理,事后向总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汇报。

(2)二级响应:

一般事故、无较大社会影响服务投诉、突发公共事件和交通严重堵塞,造成无法正常运营,到达现场的人员应按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外勤副经理)指派分组开展工作:

①事故现场处理组(安运科长、值班技安员、安全副路长):

由安运科长负责根据现场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勘察现场,划定警戒区,白天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五十米至一百五十米外或者路口处放置发光或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发光或反光锥筒应间隔20米设置一个,协助警察指挥或者引导车辆、行人绕行。

夜间或者雨、雾天气能见度低的气象条件下,延长警示距离,及时施救车辆,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②现场调查组(安运科其他技安员、路队路长):

由安运科技安员负责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勘察现场,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寻找交通事故目击证人,并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制作现场草图,注意发现接触点,留好现场处置工作的资料,以便查找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疏散未受伤人员,并及时与保险公司协调。

③现场救援组(安运科其他人员、路队副路长):

由路队副路长负责对现场伤员进行先期救治,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抢救生命及其财产,及时与救护站取得联系,将伤员护送到就近医院治疗,争取最佳治疗时间,并做好安抚伤者及家属工作,尽可能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三级响应:

重大事故、有影响社会投诉和较大公共突发事件,由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到达现场的人员应按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外勤副经理)指派分组开展工作:

发生重大事故:

由交通安全管理处牵头,对责任单位的安全基础资料进行检查,各单位班子成员、安运科、责任路队应及时向总公司安委会写出书面认识,并对肇事者进行询问,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在查明事故原因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和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的建议,由总公司安委会审定,下发文件执行。

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的调查、处理。

发生特大事故:

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的善后的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①事故现场处理组(安运科长、值班技安员、安全副路长):

由安运科长负责根据现场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勘察现场,划定警戒区,白天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五十米至一百五十米外或者路口处放置发光或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发光或反光锥筒应间隔20米设置一个,协助警察指挥或者引导车辆、行人绕行。

夜间或者雨、雾天气能见度低的气象条件下,延长警示距离,及时施救车辆,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②现场调查组(安运科其他技安员、路队路长):

由安运科技安员负责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勘察现场,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寻找交通事故目击证人,并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制作现场草图,注意发现接触点,留好现场处置工作的资料,以便查找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疏散未受伤的人员,及时与保险公司协调。

③现场救援组(安运科其他人员、路队副路长)

A:

由路队副路长负责对现场伤员进行先期救治,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抢救生命及其财产,及时与救护站取得联系,将伤员护送到就近医院治疗,了解伤亡人员详细情况,登记造册,配合医务人员抢救和其它辅助性工作,争取最佳治疗时间,做好安抚伤者及家属工作并及时与保险公司协调,并做好安抚伤者及家属工作,尽可能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B:

道路交通事故中乘客受伤的急救措施

创伤发生后,不要让伤者再次受伤,尽量保持伤者病情稳定,维持伤者生命体征的平稳。

在搬运、拖曳伤员时,最好是两个人一起抬,不要让伤者左右运动,上下起伏,身体旋转,尽可能的让其保持稳定的状态。

对于脑外伤,如果有出血症状,可针对情况进行止血。

如果伤者昏迷,要将头偏向一侧,有条件的也可以侧身,同时清理伤者口腔内的异物,有利于保持呼吸畅通。

④善后稳定组(财务人员组成):

由财务科长负责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赶赴现场,负责接待抚慰伤亡者亲属,避免冲突,做好死伤者家属的情绪稳定工作,保证医疗和抢救秩序顺利。

⑤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办公室人员组成):

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后勤保障、事故救援物资的运输和筹集以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成立攀枝花公交客运二公司处置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工作,调动应急车辆、应急人员,收集企业内部人员的思想动态信息,做好汇报、反馈工作。

办公室设在安运科,负责日常的运营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2、预防突发事件措施

(1)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抓好落实。

(2)各级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对自己所管辖片区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动态、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应做到心中有数,反馈信息及时、准确,确保信息畅通。

(3)了解在岗职工的思想素质、技术素质、家庭现状、生活嗜好,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确保安全。

3、突发事件的汇报

遇突发事件断道、市内大型集会时,各分公司要及时上报总公司运调统计处并采取应急措施,调整运营线路或调度方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生产运营影响和损耗降到最低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尽快恢复运营。

4、突发事件救援程序

(1)突发事件发生后,片区负责人要立即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2)指挥部全体成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召集事发地的应急负责人并组织人员或车辆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3)各区域负责人要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合理调配,尽量减小突发事件对营运的影响。

(4)当运营车辆回场受阻时,启动车辆停放应急方案,确保运营正常有序。

一旦有应急突发事件,运营车辆无法回场时。

二公司可在路歇桥、五十一广场、巴斯箐、渡口桥南、渡口桥北、金江广场分别停放(具体安排后附表)

车辆在外停放,要做好车辆维护,车辆燃油供给,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营。

(5)服从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指挥。

(6)总结突发事件原因,加强预防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反恐、防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有可疑人员的处置

(1)公交车辆在营运过程中,驾、售人员应细致观察上车乘客,若发现有可疑人员,应立即盘查,一旦确认其危险性,立即打开车门安排乘客下车和提醒周围车辆及人员疏散,并拨打“110”报警,及时向所属运营单位领导报告,接到报告后领导必须在进行处置的同时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其迅速安排处置;若不确定,视情处置。

(2)在公交停驳车辆的首末站头发现可疑人员时,现场调度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多种形式灵活机智的方式进行盘问,仔细观察了解其动向,一旦确认其危险性,提醒周围车辆及人员疏散,并立即拨打“110”报警,及时向所属运营单位领导报告,领导必须在进行处置的同时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其迅速安排处置;若不确定,视情处置。

(3)夜间,公交停车场地巡守人员必须轮班24小时细致巡视停车区域,发现可疑人员时,立即盘查,一旦确认其危险性,立即拨打“110”报警,及时向领导报告,领导必须在进行处置的同时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其迅速安排处置;若不确定,视情处置。

(4)除公交停车场地外,企业内部所属生活区域、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值班、巡守人员必须轮班24小时细致巡视责任区域发现可疑人员时,立即盘查,一旦确认其危险性,立即拨打“110”报警,及时向所属单位领导报告,领导必须在进行处置的同时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其迅速安排处置;若不确定,视情处置。

2、发现有可疑物品的处置

(1)驾、售、调、洗车工、安检、值班等人员要学会辨别可疑物品,在不触动可疑物品的前提下,一要看,由表及里、由近及远、由上到下无一遗漏地观察、识别、判断可疑物品或可疑部位有无暗藏的爆炸装置;二要听,在寂静的环境中用耳倾听是否有异常响动;三要嗅,如黑火药会放出臭鸡蛋味,自制硝铵炸药会放出臭皮蛋味等。

(2)公交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发现可疑物品的处置.

①车辆在运行途中发现车内有可疑遗留物品时的处置步骤及要求。

驾、售人员要保证车辆在运行途中时必须有1人始终在车内,密切观察车内动向。

发现车内有可疑遗留物品时,应立即安全靠边停车,积极向乘客解释,安抚乘客情绪,组织乘客有序下车。

随后驾、售人员应立即将车辆行驶到空旷地带,同时拨打“110”报警,向所属运营单位领导报告,领导必须在进行处置的同时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待停车后,驾、售人员应立刻关掉电源总开关及驻车制动,迅速下车并与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②在公交停泊车辆的首末站头发现可疑物品的处置

车辆进站时,驾、售人员必须检查车内是否有可疑遗留物品并关好车门,不得任何人登车进入,同时留1人在车内直至发车,现场调度人员要密切观察车辆周围环境;车辆待发时,驾驶员开启车门,售票员同时在车门旁观察乘客物品,并要求乘客不得将物品放置于驾驶及周边区域,对乘客物品若有怀疑立即检查,确保车内无可疑物品后,车辆才能启动运行;发现可疑物品时,立即疏散周围人群及乘客,同时拨打“110”报警,并向所属运营单位领导报告,领导必须在进行处置的同时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其迅速安排处置。

在中途站点停靠上下乘客时,驾、售人员必须仔细观察乘客物品,并要求乘客不得将物品放置于驾驶及周边区域,对乘客物品若有怀疑立即检查,确保车内无可疑物品后,车辆才能启动运行。

③在企业内部所属生活区域、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发现可疑物品的处置

在生活区域、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发现可疑物品,值班、巡守人员要立即疏散人员并拨打“110”报警,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其迅速安排处置。

3、发生恐怖事件或突发事件后的处置

(1)发生火险的处置。

①公交车辆若在营运中发生火险或纵火恐怖分子袭击。

驾、售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必须冷静、果断处理,立即仃车,关掉电源总开关和驻车制动;紧急疏散车内乘客有序下车,并用随车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如果着火部位在中间,从两头车门有序地下车。

在扑火时,重点保护发动机,驾驶室和油箱部位;如果火焰小但封住了车门,用衣服蒙住头部,从车门冲下;遇车门线路烧坏,开启不了,应砸开就近车窗翻身下车;如果衣服着火,来得及脱下,迅速脱下衣服,用脚 将火踩灭,或请他人协助用厚重的衣物压火苗,如果他人着火时,脱下自己的衣服或其他布物,将他人身上的火捂灭。

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向所属运营单位领导报告,领导必须在进行处置的同时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其迅速处置。

②生活区域、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发生火险,所在单位(部门)要紧急疏散人员的同时,采用灭火器果断、谨慎灭火,若火势逐渐严重,则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其迅速处置。

(2)发生爆炸的处置。

①公交车辆若在营运中发生爆炸。

驾、售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必须冷静、果断处理,紧急疏散车内乘客有序下车到安全地带。

疏散乘客时,驾、售人员要引导乘客寻找简易防护物(如衣服、纸巾等)捂鼻,采用低姿势有序迎着新鲜空气迅速撤离;要告知身上着火的乘客不要奔跑,要就地打滚,驾、售人员要迅速用厚重衣物压灭,切记不可使用车载灭火器喷向身上着火的乘客。

同时,有人员伤亡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视情拨打“119”报警并采用灭火器果断、谨慎灭火,无论情况如何,必须拨打“110”报警,并向所属运营单位领导报告,领导在进行处置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其迅速处置。

②生活区域、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发生爆炸,所在单位(部门)要紧急疏散人员到安全地带。

同时,有人员伤亡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视情拨打“119”报警并采用灭火器果断、谨慎灭火,无论情况如何,必须拨打“110”报警,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其迅速处置。

(3)公交车被恐怖分子劫持处置措施

①驾乘人员必须保持冷静,不要反抗,相信政府。

②不对视,不对话,趴在车上,动作要缓慢。

③尽可能保留和隐藏自己的通讯工具,及时把手机改为静音,适时用短信等方式向警方(110)求救 ,短信主要内容,所在位置,人质人数,恐怖分子人数等。

④注意观察恐怖分子人数、头领,便于事后提供证言;

⑤在警方发起突击的瞬间,尽可能趴在车上,在警方掩 护下脱离现场。

(4)营运线路发生人为堵塞、封路等突发事件或临时交通管制的处置。

公交车辆的驾、售人员必须听从现场交警指挥,细致观察其它车辆行驶方向,严禁私自侵占非机动车道,做好乘客的解释工作,具备条件的可以组织乘客转乘。

同时,立即向所属运营调度室报告,所属运营单位在进行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其迅速处置。

(5)停车场或首末场站发生人为堵塞等突发事件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进出的处置。

现场人员迅速向所属运营单位领导报告,所属运营单位进行处置的同时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其迅速处置。

若是人为堵塞,则迅速拨打“110”报警并做好劝解疏散工作;若是因车祸堵塞,则迅速拨打交警电话并做好劝解疏散工作。

若劝解无效,则由运调处紧急调配运力保证正常运营需要,将运营车辆合理分散安排停放在各大场站,保障次日正常运营需要。

(四)火灾、火险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成立工作小组

灭火行动组:

组长伍明,组员李玉春、吴建忠等10人,由办公室和车间组成,负责现场火灾扑救。

疏散引导组:

组长肖文红、组员柏燕、汤涛、万灵、黄莉4人组成。

负责协调人员、车辆疏散、现场秩序维持、警戒工作。

安全救护组:

组长冷济东、组员李宝贵、何西平、周海燕、黄春华、程瑶、袁仕飞携带急救箱急救设施,在生命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负责火场人员与物资的抢救。

通讯联络组:

组长王志秀,组员杨冬梅、王瑜。

负责处理内外部报警协调,通知主要领导和各小组成员,了解火势和人员疏散情况,传达灭火和疏散指令。

2、职责分工

(1)总指挥:

经理唐钢,负责全面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

李斌,协助总指挥负责灭火和应急疏散救援工作;调动人员、救援车辆、物资、设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等。

(2)肖文红、柏燕、汤涛、万灵、黄莉负责收银中心、总调人员疏散及物资转移并协助相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伍明、王志秀负责家属楼的火灾扑救,并协助相关部门对停车场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4)冷济东、吴建忠、李玉春负责所有火灾现场的车辆疏散及物资转移工作。

(5)杨军负责与公安、消防、医疗机构保持通讯联络,并将公安、消防、医疗机构的人员及车辆带入火灾现场。

3、应急救援程序

(1)车间、停车场、运营车辆、收银中心、家属楼发生火灾事故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危险源并报警,报火警必须讲清“发生火灾单位或个人的详细地址,起火物、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及所用电话的号码”,在报火警的同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起动该预案,立即组织关人员救援。

(2)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全体成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召集事故发生地的应急救援分队进行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扑救火灾应遵循“救人第一和集中兵力”的原则,“先控制后消除的原则,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同时采取以下必要措施:

立即组织营救受伤人员、被困人员,引导组织人员疏散,保证通道畅通;立即组织现场灭火工作,控制事态的扩大;疏散火灾事故现场车辆、抢救物资、及时组织安全警戒;随时保持与公安消防、医疗机构的联络;服从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指挥并移交火场指挥权;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发生;

(五)服务纠纷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发生服务纠纷,车组人员不能自行妥善解决时,车组人员应及时汇报当班调度(需报警处理的立即报警),当班调度应立即逐级汇报至服票员和值班路长或副路长。

服票员和值班路长或副路长接报告后应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如遇事态较严重的纠纷,需其他人员增援时,应及时汇报值班领导,并由值班站领导全面指挥、协调。

若事态进一步扩大,经理、书记和外勤经理应赶赴现场,统一指挥,协助公安部门恢复交通,确保运营秩序正常。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以上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道路交通、车辆救急、服务纠纷、运营堵塞、突发火灾等各类事故应急分预案,保证应急有序。

(二)强化值班管理。

节日期间,各部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值守,不得利用电话遥控值班;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对发生的突发情况必须按照要求在第一时间内层层上报,保证信息报送的准确、及时。

(三)强化责任追究。

对预案中明确的责任,各部门必须按照要求层层抓好落实。

对在实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总公司将给予表彰奖励;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应急保障车队名单附后

 

 

应急救援人员电话(注:

随人员变动而变动):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唐钢

李玉春

杨军

周海燕

李斌

李恩辉

伍明

吴建忠

王志秀

郭富

冷济东

何西平

杨冬梅

肖文红

李宝贵

柏燕

罗秋江

汤涛

彭翔

黄利

王瑜

万灵

黄春华

唐莉

 

攀枝花公交客运总公司第二公司

地震灾害

编制时间:

2017年1月5日

攀枝花公交客运总公司第二公司

元旦、春运、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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