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7586991 上传时间:2023-07-03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3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铜陵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Peoplearebornforaction,justlikeafirealwaysrisesup,andastonealwaysfall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20__年年度报告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20__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__〕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铜陵市住房公积金20__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__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__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

  1、审议通过《关于铜陵市20__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__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草案)的报告》;2、审议通过《铜陵市20__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3、审议通过《铜陵市住房公积金20__年年度报告》等议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铜陵市人民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

中心设5个科室,1个管理部。

从业人员31人,其中,在编18人,非在编1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__年,实缴单位1914家,新开户单位115家,净增单位115家;实缴职工11.87万人,新开户职工0.68万人,净增职工0.28万人;当年缴存额15.59亿元,同比下降-3.02%。

  截至20__年底,缴存总额122.84亿元,缴存余额40.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53%、9.6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

20__年,当年提取额12.05亿元,同比降低5.05%;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7.27%,比上年同期减少2.04个百分点。

  截至20__年底,提取总额82.50亿元,同比增长17.1%。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0万元。

  20__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7万笔7.26亿元,同比降低20.14%、15.45%。

  20__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98亿元。

  截至20__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95万笔56.65亿元,贷款余额34.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07%、14.71%、10.45%。

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6.04%,比上年同期增加0.64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四)购买国债:

20__年及以前年度未购买国债。

  (五)融资:

20__年及以前年度未对外融资。

  (六)资金存储:

截至20__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6.19亿元。

其中,活期2.49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3.70亿元。

  (七)其他:

截至20__年底,资金运用率86.04%,比上年同期增加0.6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__年,业务收入11877.93万元,同比降低13.33%。

存款利息收入1076.1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0801.31万元,其他收入0.43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__年,业务支出7203.36万元,同比增长9.71%。

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5470.83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207.6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346.14万元,其他支出1178.79万元(主要为公转商贷款贴息支出)。

  (三)增值收益:

20__年,增值收益4674.57万元,同比降低34.52%。

增值收益率1.21%,比上年同期减少0.8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__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804.7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717.8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51.97万元。

  20__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717.86万元。

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508.73万元。

  截至20__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023.19万元。

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227.3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__年,管理费用支出646.26万元,同比增长42.58%。

其中,人员经费374.75万元,公用经费92.51万元,专项经费179万元(主要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支出)。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截至20__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27.80万元。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8。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当年增值收益的60%提取。

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6023.19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62%,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7%。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截至20__年底,我市无逾期项目贷款。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截至20__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为零。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__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6.39%、2.45%和-3.0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98%,国有企业占18.08%,城镇集体企业占2.35%,外商投资企业占4.2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2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5%,其他占10.03%。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8.53%,国有企业占36.73%,城镇集体企业占0.53%,外商投资企业占0.6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27%,其他占26.45%。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6%,中等收入群体占39%,高收入群体占5%。

  

(二)提取业务:

20__年,提取住房公积金4.03万笔12.05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2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1.2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90%,租赁住房占0.08%,其他占0.0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7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7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6%,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19%,其他占0.7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

20__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8.1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8.75%,比上年同期减少28.10个百分点。

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0836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27%,90-144(含)平方米占71%,144平方米以上占2%;新房占53%,二手房占47%。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32%,双职工申请贷款占68%。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4.29%,中等收入群体占51.21%,高收入群体占4.50%。

  2.异地贷款:

20__年,发放异地贷款186笔5156万元。

  截至20__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11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7635.7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

20__年,未新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当年支付以前年度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贴息额728.77万元。

  截至20__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575笔,108126.56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2677.85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

20__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1.70%,比上年同期减少2.5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

  按照20__年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的300%确定本市20__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4215元,按照20__年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的60%确定本市20__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2843元。

  2、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情况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财政等四部门在协商一致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铜公积金[20__]72号)。

自20__年6月起,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个人中缴存比例高于12%的全部进行规范调整。

调整后,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超过12%,不低于5%;

  自20__年5月1日起的两年时间内,缴存单位可申请阶段性适当降低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

具体由缴存单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单位在执行期届满后(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提前结束),可申请提高单位和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后实施。

  对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除了可以适度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外,还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3、出台并组织实施《铜陵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暂行办法》,推进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报请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铜陵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__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进城务工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统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名义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其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贷款后继续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按时还本付息的,给予所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10%的利息补贴”等。

至20__年末,共有25名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名义申请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已有12户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309万元。

  4、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

  20__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未作调整。

职工及配偶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满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继续执行每一户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40万元的规定;单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继续执行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的规定。

  

(二)当年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改进情况

  20__年初,中心正式启动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在各方的支持和配合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得以有序组织实施。

中心同步推进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及《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中心公共接口标准》(简称住房公积金“双贯标”)工作。

按照住房公积金“自主核算、实时结算、集中管理、便民利民”的管理目标规划建设的新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一期工程---“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于20__年12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服务,给广大缴存职工和单位办事和中心管理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办事手续得以简化,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核算、实时结算、集中管理和“一站式”服务。

20__年2月15日,我市住房公积金“双贯标”工作顺利通过了住建部和省住建厅联合专家组的检查验收。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__年3月24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生物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