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4201524 上传时间:2022-11-28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2.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枣庄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关于2018年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住房公积金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枣庄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决议》(草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枣庄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事业单位,设5个科室,6个管理部,2个分中心,2个分理处。

从业人员108人,其中,在编45人,非在编6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19年,新开户单位754家,实缴单位3814家,净增单位618家;新开户职工2.89万人,实缴职工27.77万人,净增职工0.94万人;缴存额41.87亿元,同比增长11.00%。

2019年末,缴存总额298.00亿元,同比增长16.35%;缴存余额125.88亿元,同比增长11.0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

2019年,提取额29.36亿元,同比下降1.34%;占当年缴存额的70.12%,比上年下降8.78个百分点。

2019年末,提取总额172.12亿元,同比增长20.5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6万笔27.4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3%、11.75%。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38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29万笔194.06亿元,贷款余额113.3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09%、16.45%、12.98%。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0.01%,比上年增加1.56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增加2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无。

(四)购买国债:

未购买国债。

(五)融资:

无。

(六)资金存储:

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7.63亿元。

其中,活期4.2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6亿元,1年以上定期12.8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0.01%,比上年增加1.5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9年,业务收入39409.79万元,同比增长12.75%。

存款利息4656.1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4750.84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84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9年,业务支出23859.97万元,同比增长7.22%。

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8087.70万元,归集手续费2009.6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734.86万元,其他2027.81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19年,增值收益15549.82万元,同比增长22.44%。

增值收益率1.20%,比上年增加0.0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674.7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875.06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000.00万元。

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00.00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055.58万元。

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2656.2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2257.91万元,同比增长2.37%。

其中,人员经费1246.71万元,公用经费350.70万元,专项经费660.5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78.99万元,逾期率0.0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不低于贷款余额的1%提取。

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055.58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77%,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39%。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无。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9.34%、3.53%和11.00%。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9.99%,国有企业占12.35%,城镇集体企业占2.02%,外商投资企业占1.1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8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25%,其他占31.38%。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1.17%,国有企业占33.40%,城镇集体企业占0.81%,外商投资企业占1.6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2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7%,其他占15.96%;中、低收入占99.46%,高收入占0.5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2.27%,国有企业占14.47%,城镇集体企业占1.38%,外商投资企业占2.1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1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14%,其他占27.43%;中、低收入占99.77%,高收入占0.23%。

(二)提取业务:

2019年,9.0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9.36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2.0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6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5.16%,租赁住房占0.03%,其他占2.2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7.9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5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65%,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3%,其他占2.77%)。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21%,高收入占0.7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

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8.1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2%,比上年减少2.75个百分点。

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7388.0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32%,90-144(含)平方米占69.69%,144平方米以上占23.99%。

购买新房占85.7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4.2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2.8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7.1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3.27%,30岁-40岁(含)占39.82%,40岁-50岁(含)占34.27%,50岁以上占12.64%;首次申请贷款占82.8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11%;中、低收入占99.08%,高收入占0.92%。

2.异地贷款:

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笔30万元。

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4251.9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1858.9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

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75笔6938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2.47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5004.56万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184笔167711.80万元,累计贴息9991.99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4.62%,比上年减少0.9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9年,根据中共枣庄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枣编发〔2019〕21号),剥离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其他均不变。

新增邮储银行枣庄分行、枣庄农商行和滕州农商行作为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银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①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7月15日印发《关于确定我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执行控高保低缴存标准的通知》(枣住公〔2019〕36号),对我市2019年度住房积金执行“控高保低”缴存标准予以确定。

②当年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

最高是15853元/月,最低是1550元/月;缴存比例:

单位和个人分别是5%-12%;月缴存额:

最高3804.72元/月,最低155元/月。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15〕34号)宣布失效,中心依据该文件于2019年10月15日下发了《关于停止执行和取消相关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枣住公〔2019〕51号),支付物业费和专项住宅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停止执行。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

策调整情况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

贷款政策调整

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文件精神,中心在2019年10月15日下发了《关于停止执行和取消相关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枣住公〔2019〕51号),取消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估价报告。

取消后,房屋价值认定标准按中心研究确定的办法执行。

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一次办好”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调查问题整改落实分工方案》要求,和省发改委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违规收费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73号)文件要求,中心在2019年10月15日下发了《关于停止执行和取消相关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枣住公〔2019〕51号),文件规定新发放公积金贷款,取消委托银行收取开发企业公积金贷款保证金。

中心委托银行已经收取的开发企业公积金贷款保证金,全面进行清退处理。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公积金存款利率统一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1.5%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以下(含5年)是2.75%,5年以上是3.2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积极布局增设服务网点。

年内新启用网点1处,峄城管理部服务大厅顺利搬迁启用;高新区管理部网点新址装修已经完工,具备启用条件;西城分理处整体进驻市民服务中心;薛城管理部整体进驻薛城区市民服务中心;峄城管理部部分进驻峄城区市民服务中心。

这些窗口的增设,方便了缴存职工办事“就近跑”。

2、加强窗口硬件设施建设。

以全省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按标准加强硬件建设,安装了电子扫描系统,增配了自助扫描设备,取消了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所有业务的材料复印件,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

新启用的服务大厅均按标准配备了自助查询机、自助服务终端、叫号机、政策宣传显示屏等硬件设备。

按照文明创建要求,修建了无障碍通道,配备了轮椅、雨伞、针线盒等便民服务设施。

加强大厅的综合管理,进一步优化美化亮化服务环境,打造了温馨、高效、便捷的“文明服务之家”。

3、全面推行服务新模式。

全面推行“零跑腿+最多跑一次+就近跑一次+兜底服务”新模式。

通过信息共享,推进“网上办”,实现“零跑腿”;优化流程、简化要件,实现“最多跑一次”;积极布局服务网点,实现办事“就近跑”;制定实施《业务容缺受理管理办法》和《兜底服务管理办法》,实现服务“兜底”。

4、丰富综合服务平台服务事项。

主动打破“信息壁垒、数据烟囱”,已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二手房交易、新建商品房、婚姻、个人社保、养老保险、个体工商户、企业信用代码、社会残疾人信息等10余个部门数据共享,完善了枣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功能,集成管理中心官网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支付宝城市服务、山东枣庄政务服务网、“爱山东·枣庄”手机APP、12329服务热线等多种互联网服务渠道,目前,公积金业务实现网上办理共计28项,其中“秒批秒办”9项,“不见面审批”19项。

升级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与住建部平台直连,实现了缴存职工数据异地转移与资金支付实时操作,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标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

1、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和“爱山东·枣庄”APP建设,进一步提高网上办理能力。

2019年8月,枣庄中心被确定为全市“一网通办”的5家试点单位之一。

为确保按时完成接入任务,枣庄中心立即启动系统建设工作,改造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使其与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

目前,已有住房公积金月对冲签约、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开具缴存证明、偿还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购买本地二手房提取、购买本地新建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租房提取、解除合同提取、贷款进度查询、贷款信息查询、还款明细查询、缴存提取信息查询22项业务率先在政务网实现“一网通办”。

同时,按照枣庄市委市政府要求,作为“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的试点单位,枣庄中心率先完成了个人信息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贷款账户信息查询、贷款进度查询、退休提取等“爱山东·枣庄”APP接入的建设工作。

职工只要下载安装“爱山东·枣庄”APP并按照提示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就可以通过手机掌上查询住房公积金的各类信息。

2、升级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与住建部平台直连,职工异地转移业务更加安全高效。

2019年7月,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工作安排,枣庄中心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平台进行了升级,实现了中心业务系统与住建部结算平台直连。

以直连方式接入平台后,实现了缴存职工数据异地转移与资金支付实时操作,减少审核及人工操作步骤,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升服务效率,真正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职工异地转移业务更加安全高效,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比以前平均缩短4个工作日。

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直连的开办,彻底改变了以往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办理流程复杂、资金划拨不畅、不能及时入账的状况,有效提升了缴存职工的满意度。

3、积极推进与人行信息系统对接,推动征信系统开发和报文整改,尽快开通个人征信查询。

根据征信业务进度,给枣庄市人行去函《关于接入征信系统,住房公积金数据上报难点问题的报告》,汇报征信工作进展,请示能否提前开通查询。

针对存在的难点,积极和人行总行技术人员沟通,出具报送数据历史问题处理的函《关于报送住房公积金征信数据的说明》,积极上报市人行征信数据。

邀请省市两级人民银行征信专家到我中心现场指导,解决征信接入面临的难点问题,形成简讯《省市两级人民银行征信专家组来我市指导公积金征信接入工作》,报枣庄市委市政府两办。

征信接口程序通过人民银行验收,已获人总行批准,近期即能正式报送个人信贷数据。

同时,积极协调枣庄银行和枣庄农商银行向人行申请征信查询机,分别放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就近查询个人征信,尽早实现住房公积金“一次办好”。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

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2019年,中心荣获“2018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先进集体”“2018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市派第三轮第一书记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和“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枣矿分中心被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峄城管理部、台儿庄管理部分别荣获“2018年度区(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中心机关党支部被评为“枣庄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心团总支被评为“2018年度枣庄市五四红旗团总支”。

2019年,中心3人荣获“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分别为“二等功”“三等功”和“嘉奖”;1人荣获“区(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先进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3人荣获“区(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先进个人嘉奖”荣誉称号;5人被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文明服务标兵”,1人荣获“枣庄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1人荣获“枣庄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标兵”荣誉称号,1人被评为“2018年度枣庄市优秀共青团干部”;1人被评为“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司法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