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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灭火措施.docx

防灭火措施

金山矿业有限公司板石二矿

矿井防灭火措施

 

矿长:

技术矿长:

编制:

编制日期:

2017年2月15日

 

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火灾是煤矿生产中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一旦发生,将会造成严重后果,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经鉴定报告,煤层自燃倾向等级为Ⅱ类,自燃倾向性为自燃。

  二、外因火灾防治措施: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选择防爆型电气设备,且必须是煤矿专用设备,要有安全标志,三证齐全者,方可入井,否则禁止使用。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必须用煤矿井下专用变压器,中性点严禁接地。

  3、进入井下的轨道,必须在井口设立安装避雷针,在井口附近将轨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集中接地。

  4、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专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5、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根据其功率选择电缆截面,严禁小断面电缆向大功率设备供电,以防电缆爆炸或燃烧,引发火灾。

  6、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

 7、电工必须随时检查井下电气的失爆情况,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8、电缆的连接均用矿用防爆接线盒,接线不得失爆。

 9、煤电钻必须使用没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

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10、井下所有电缆,禁止缠绕和堆放,必须按标准悬挂在巷道的一侧帮上。

11、井下通信、信号电缆必须采用煤矿专用通信电缆。

12、井下检修设备后,必须及时清除残余物及油脂,严禁摆放于井下。

  13、风井不得悬挂非本质安全型的电缆。

  14、井下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按本矿制定的《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操作。

 15、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开关,接线盒必须进行保护接地。

  16、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17、井下电气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告。

 18、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由专人送出地面处理。

  19、井下掘进用电必须执行“三专两闭锁”(专用电缆、专用开关和专用变压器)。

  20、井上下分别设立完善的消防器材仓库,仓库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按照〈〈防灭火规范〉〉的要求,井下各工作地点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包括水管、灭火器、沙箱、沙袋、铁锨、木板风筒等,并设专人管理。

  21、井下消防材料库一个,内放铁锨8把,防火勾8个、灭火器8个,沙箱一8个,风筒5节,水泵一个、红砖500块、水泥5袋、坑木三架棚。

  22、严禁一切非生产火源下井,如生石灰及点火工具等;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出现明火及火种。

禁止烟火入井。

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23、井口房及其20米范围内禁止使用煤炉、电炉取暖,井下严禁用灯泡取暖。

  24、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每次都必须制订专项安全措施,并报公司批准,且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且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1)前后两端20m的范围内,必须是不燃性支护,并有消防供水管。

(2)有两台以上灭火器。

(3)焊接地点下方,有不燃性材料隔离火星。

(4)设专职瓦检员现场检查,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

(5)焊接完成,由专人进行防火处理,并停留一小时以上观察,确认现场无发火症状后,方可离开。

(6)电焊点与接地线距离不得超过0.5m。

 25、井下任何地点不准存放汽油、煤油等各种油脂,擦布、棉纱用完后,要集中存放在加盖的铁筒内,严禁扔、洒在井巷、硐室和采空区内。

 26、井底车场、机电硐室等必须配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在出口装置向外开的防火门。

  27、所有井下人员,都必须熟知工作范围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

  28、建立完善的消防供水系统,并保证送到用水点,压力足够,水量充足。

  29、加强防灭火制度管理,矿井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熟悉自己工作范围内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每季度矿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消防供水系统、反风系统、防火门、消防器材设置点和消防材料库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0、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和搬迁电器设备,且检修采掘工作面内和回风流内电器设备前,还必须检查瓦斯,CH4浓度不得超过0.5%。

  31、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安全防爆,不得超负荷运转。

  32、矿灯下井前矿灯房必须上好矿灯灯头锁,严禁私自在井下拆卸矿灯。

 33、井下供电必须杜绝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供电要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严格执行电煤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

  34、坚持使用皮带机烟雾报警装置。

  35、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6、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三、内因火灾的防治措施

  1、加强采煤高度管理,提高回采速度及回采率,减少浮煤丢失,采煤工作面不得留有设计或规程措施允许外的煤皮和煤柱。

采煤面必须采取后退式开采,严禁前进式开采。

  2、严格掘进工程质量,减少煤巷掘进高冒。

出现高冒时,必须用不燃材料接顶。

必要时设引风板,以利散热和吹散瓦斯,或封堵密闭,所有高冒点实行编号管理。

  3、实行严格的漏风管理。

  4、建立完善的消防洒水系统。

 5、加强采煤工作面的管理,提高回采速度及回采率,减少浮煤丢失,采煤工作面不得留有设计或措施允许以外的煤柱,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后退式开采。

  6、实行严格的漏风管理制度,新采空区按规定及时进行封闭,密闭墙的质量附合标准,

  7、井下主要工作场所设立消防器材设备要齐全,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及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8、定期检查各煤层采空区火墙外的空气温度、瓦斯浓度、密闭墙内外空气压差以及密闭墙体,发现封闭不严或有其他被压坏或火区有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9、采区一旦发生火灾时,在救护队未到达之前,现场人员视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工具和防灭火器材直接灭火,控制火势,抢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情况,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10、当井下火灾无法直接扑灭时,必须采取封闭火区的措施,由矿总工程师领导封闭火区的工作。

  11、在火区被隔绝后,还要向火区灌泥浆和调节火区两侧的风压,使火熄灭。

  12、开采技术措施

  

(1)选择合理的煤柱尺寸,尽量少留煤柱。

  

(2)选择后退式开采顺序,提高采出率。

  (3)提高开采速度,在自燃发火期内将工作面煤炭采完,并及时封闭采空区。

  (4)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

防止漏风,主要通风机与风网匹配,通风设施布置合理,质量可靠。

  13、巷道局部充填:

在巷道局部地区,如片帮、冒顶地点、煤柱受压破裂地段,采用木板、红砖、砂浆等材料构筑封闭墙,然后在墙内用砂子、黄土或泥浆充填密实。

  14、回采工作面两道健全消防水管系统,保证水压水量充足,消防水管阀门灵敏可靠。

 15、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道严格按标准要求备有灭火器材,且保证性能可靠。

  16、采煤面作业规程中有防自燃发火的专门措施,根据煤层自燃发火期确定回采期限,回采过程中少留煤柱和顶煤,提高回采率,加快回采速度,保证在煤层发火期内回收完毕。

17、工作面一旦发生火灾时,在救护队未到达之前,现场人员视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工具和防灭火器材直接灭火,控制火势,抢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情况,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四、爆破作业火灾防治措施:

  1、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

  2、炮泥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份,应用粘土炮封实。

禁止使用浮煤充填和放空炮。

  3、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连锁”制度。

  4、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接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

以防瓦斯、粉尘爆炸事故引发火灾事故。

  5、严禁使用2台(包含两台)放炮器同时起爆。

  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放炮员操作规程》和我矿制定的《井下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四、灭火措施

  1、用水灭火

  ⑴在火源明确(非电气设备和油类火灾),火势不大,灭火地点顶板稳定,通风系统正常,风路畅通无阻的情况下采用。

  ⑵用水灭火采取的措施:

  ①、灭火前要首先切断电源

  ②、灭火人员站在上风侧,防止有害气体伤人

  ③、保证水量充足。

  ④、保持正常通风,瓦检员在现场随时检查瓦斯含量。

  ⑶用水灭火应注意的问题

  ①、水是导电物质,不能用来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

  ②、水比油重,不能用来扑灭油类火灾。

  ③、要有足够的水量,若水量不足,在高温下可分解成氢气和氧气,CO有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

  ④、用水灭火时,人要站据上风头工作。

射流由火源的边缘逐渐地推向中心,以免产生过量的水蒸气伤人。

  2、用砂子或岩粉灭火

  ⑴当发生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⑵当发生电气设备火灾和油类火灾时,使用砂子或岩粉直接撒布在火源上。

  3、挖出火源直接灭火

  ⑴在火灾初期,火势范围不大,无瓦斯积聚、无煤尘爆炸危险。

  ⑵挖出火源前,先用压力水喷浇,待火源冷却后再挖出。

  ⑶瓦检员在现场随时检查瓦斯浓度和空气温度,灾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温度不高时才能挖出。

  4、使用灭火器灭火

  对井下从业人员进行救灾演练,确保所有入井作业人员都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存放地点。

  5、封闭灭火

  在矿井火灾不能用直接法扑灭时,采用防火墙将火源或发火区域严密封闭,切断火区的空气源。

  6、联合灭火

  为了使矿井灭火工作迅速有效,通常采用联合灭火方法灭火,即在使用防火墙隔绝灭火的同时,采取向火区注入惰性气体(氮气)的方法来灭火,通过注入氮气,降低氧气浓度,降低火源温度。

  五、发现矿井火灾的行动原则

  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根据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避免火灾蔓延,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2、在现场的队长、班长、瓦检员和安全员等人须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3、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在切断电源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砂子、矸石或灭火器进行灭。

  4、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关闭局扇通风机,防止因瓦斯聚积而导致爆炸事故。

  5、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变化。

  7、在巷道内开关集中摆放地点,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砂子和岩粉。

  8、电工必须跟班作业,经常巡回检查各处电气设备、电缆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自救和互救措施

  井下工作人员自救和互救一般原则:

井下发生瓦斯、煤尘或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要佩戴自救器,按井下避灾线路迎着新鲜风流撤退,班长应清点人数,如有伤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把受伤者运至新鲜风流中进行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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