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师营镇财政所部门预算.docx
《水师营镇财政所部门预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师营镇财政所部门预算.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水师营镇财政所部门预算
2018年水师营镇财政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昂昂溪区水师营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昂昂溪区水师营镇财政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昂昂溪区水师营镇财政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昂昂溪区水师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为水师营满族镇提供财政服务,促进经济建设。
1.正确运用财政资金,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2.负责组织和管理财政收入,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搞好综合平衡和财务核算;
3.加强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二、单位概况
水师镇财政所为财政全额拔款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昂昂溪区财政局。
编制核定6人,现有在职人员6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水师营镇财政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
基金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05.6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0.6
50.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
2.1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1
0.1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949.52
949.52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3.3
3.3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预备费
二十二、其他支出
二十三、转移性支出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收入总计
1005.62
支出总计
1005.62
1005.62
部门公开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
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18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0.6
50.6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50.6
50.6
2010301
行政运行
50.6
50.6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
2.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
2.1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10
医疗卫生支出
0.1
0.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0.1
0.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3
农林水支出
949.52
949.52
21301
农业
949.52
949.52
2130104
事业运行
949.52
949.52
21303
水利
2130304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3
3.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3
3.3
合计
1005.62
1005.62
部门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
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2018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9.24
49.24
30101
基本工资
15.9
15.9
30102
津贴补贴
14.7
14.7
30103
奖金
2.74
2.74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8
6.8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0.1
0.1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1
2.1
30113
住房公积金
3.3
3.3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950.88
950.88
950.88
30201
办公费
1.36
1.36
1.36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30208
取暖费
30213
维修(护)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49.52
949.52
303
个人和家族补助支出
4.87
4.87
30302
退休费
4.84
4.84
30305
生活补助
30399
其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0.03
0.03
合计
1005.62
54.74
950.88
部门公开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
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部门公开表5-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
单位:
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18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0
0
0
部门公开表5-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
单位:
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2018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0
0
0
部门公开表6
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05.6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0.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其他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1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949.52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3.3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预备费
二十二、其他支出
二十三、转移性支出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收入总计
1005.62
支出总计
1005.62
部门公开表7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
万元
科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基金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0.6
50.6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50.6
50.6
2010301
行政运行
50.6
50.6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
2.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
2.1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10
医疗卫生支出
0.1
0.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0.1
0.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3
农林水支出
949.52
949.52
21301
农业
949.52
949.52
2130104
事业运行
949.52
949.52
21303
水利
2130304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0
0
0
0
0
0
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3
3.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3
3.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3
3.3
合计
1005.62
1005.62
部门公开表8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
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0.6
50.6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50.6
50.6
2010301
行政运行
50.6
50.6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
2.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
2.1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10
医疗卫生支出
0.1
0.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0.1
0.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3
农林水支出
949.52
949.52
21301
农业
949.52
949.52
2130104
事业运行
949.52
949.52
21303
水利
2130304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3
3.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3
3.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3
3.3
合计
1005.62
1005.62
第三部分
昂昂溪区水师营镇财政所2018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昂昂溪区水师营镇财政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水师营镇财政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水师营镇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05.62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1万元、农林水支出949.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
二、关于水师营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水师营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05.62万元,2017年执行数66.98万元。
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938.64万元。
主要是2018年新增农民地力补贴和农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在预算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万元占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万元占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1万元占0.01%、农林水支出949.52万元占94.4、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占0.3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5.62万元。
2017年执行数66.9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401%。
增加原因主要是2018年新增农民地力补贴和农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在预算中。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50.6万元,2017年执行数62.2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8.75%,减少原因是村级经费支出转入农林水支出列支。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1.5万,增加0.6万元,增加40%,原因:
社保和职业年金缴费数额调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0.1万元,比2017年增加0.1万元,增加原因是2017年未单独纳入,与其他项目合并。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38.64万元,2017年执行数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938.64万元,减少原因为职工调出。
主要是2018年新增农民地力补贴和农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在预算中。
6、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8年预算数为3.3万元,2017年执行数3.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0.1万元,增加3.1%。
增加原因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三、关于水师营镇财政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师营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5.62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54.74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15.9万元、津贴补贴14.7万元、奖金2.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万元、住房公积金3.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7万元,主要包括:
退休费4.8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3万元。
公用经费950.88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1.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949.52万元。
四、关于水师营镇财政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水师营镇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执行数为0万元。
预计不将发生“三公”经费。
五、关于水师营镇财政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师营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
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水师营镇2018年收支总预算1005.62万元。
六、关于水师营镇财政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1005.6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05.62万元。
七、关于水师营镇2018年财政所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100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4万元,占5.44%。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水师营镇财政所机关运行经费1.36万元。
2017执行数为1.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24.4%。
主要原在是减少公用支出,进一步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业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7 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2018年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1个,全部实行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5.6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水师营镇财政所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
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
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