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级科研院所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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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级科研院所类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5:

省级科研院所类项目申报指南

省级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创业,扎实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支撑引领、全面小康”的科技工作总体思路,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提高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增强科研院所的综合实力。

根据《省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重点和额度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我省七大优势产业和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广应用项目。

支持省级有关科研院所基础条件好、技术水平先进、投资科学合理、具有市场前景、经济及社会效益较好的成果转化项目,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实施项目。

(二)支持额度:

根据以上经费支持的重点方向,本项目经费支持额度设定为:

1.重大项目,约占本项目总经费的30-40%,每项支持金额为200万元。

2.重点项目,约占本项目总经费的30-40%,每项支持金额120万元。

3.一般项目,约占本项目总经费的40-20%,每项支持金额60万元。

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类支持额度申报,如本类项目未获得立项支持,也不在其它类给予支持。

二、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归口科技厅管理部门预算的省级科研院所(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好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不正当行为,凡发生违规行为的,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已拨付项目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同时取消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二)每个单位可申报二个项目,该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同年度其他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项目周期为2016-2017年。

项目负责人须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

(三)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还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报本项目。

(四)对于分年度实施的项目,本年度预算安排采取一次申报、分年度拨付经费的方式立项。

四、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规定填报相关申报材料,具体为:

《申报书》(需附获奖证书等相关附件)和《预算书》。

项目申报网址:

(二)请各单位准确、完整填写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后,上报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七份报送至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平台管理中心(市大慈寺路32号中四楼420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白色A4纸打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条财处:

曾惠明艳86726725、86719912。

(二)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黄晋董霄86679421。

(三)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平台管理中心:

晓霞86616345。

(四)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省计算机研究院暄蔡有保85249950-603、68187980。

附件:

省级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单位

省级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30

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2

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

31

省广播电视科研所

3

省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32

省广播电视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4

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

33

省信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5

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

34

省标准化研究院

6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35

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7

省科技交流中心

36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8

省计算机研究院

37

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9

省原子能研究院

38

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10

省纺织科技情报中心站

39

省草原科学研究院

11

省植物工程研究院

40

养麝研究所

12

省轻工业情报研究所

41

省中医药科学院

13

省冶金情报标准研究所

42

省中药研究所

14

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43

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

15

省丝绸科学研究院

44

省医学科学院·省人民医院实验动物研究所

16

省机械研究

45

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7

省纺织科学研究院

46

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

18

省精细化工研究

47

省成本物价研究所

19

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

48

省经济发展研究院

20

省轻工业研究

49

省发展与改革研究所

21

省皮革研究所

50

省人才交流中心

22

省工艺美术研究所

51

省审计科研所

23

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

52

省民族研究所

24

省化学工业研究

53

省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

25

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54

省粮油科研所

26

省酒类科研所

55

省农业机械研究

27

省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56

省医学科学院·省人民医院皮肤病性病研究所

28

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57

省医学科学院

29

省艺术研究院

58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院

 

2016年省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

为贯彻落实《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大对省级公益性科研院所的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支持机制,促进省级科研院所持续创新能力的提升,根据《省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重点方向与支持额度

(一)重点方向

符合公益职能定位,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的自主选题研究项目。

具体包括:

1.学科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能保持或提升科研院所持续发展能力的储备性项目。

2.瞄准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的创新性研究。

3.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有重要应用前景或重大公益意义,有望取得重要突破或重大发现的孵化性研究。

(二)支持额度

根据以上经费支持的重点方向,本年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额度分别设定为每个项目支持金额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三档。

申报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定位和科研能力,每一申报项目选择其中的一个档申报,如未在本档获得立项支持,也不在其它档给予支持。

二、支持对象

省级有关公益性科研院所(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按照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好项目的评审和推荐工作。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不正当行为,凡发生违规行为的,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已拨付项目经费按原渠道退回。

同时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二)申报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同年度其他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项目周期为2016-2017年。

(三)原则上项目负责人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并请附项目负责人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规定填报相关申报材料。

具体为:

《省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书》(需附获奖证书等相关附件),项目申报网址:

(二)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报送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技评估中心(市大慈寺路32号中三楼318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白色A4纸打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条财处:

曾惠明敏

8672672586673179。

(二)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黄晋董霄86679421

(三)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技评估中心:

赖志君86780394。

(四)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省计算机研究院暄、龙柱屾85249950-607、68187980。

 

省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单位

序号

单位

序号

单位

1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20

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

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

21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3

省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22

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4

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

23

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5

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

24

省草原科学研究院

6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25

养麝研究所

7

省纺织科技情报中心站

26

省中药研究所

8

省植物工程研究院

27

省中医药科学院

9

省轻工业情报研究所

28

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

10

省冶金情报标准研究所

29

省医学科学院·省人民医院实验动物研究所

11

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30

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2

省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31

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

13

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32

省成本物价研究所

14

省艺术研究院

33

省经济发展研究院

15

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34

省发展与改革研究所

16

省广播电视科研所

35

省人才交流中心

17

省广播电视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36

省民族研究所

18

省信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37

省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

19

省标准化研究院

 

省级转制及开发科研院所贷款贴息

 

为鼓励和支持省级转制及开发科研院所拓展资金渠道,争取更多的银行贷款,增强科研院所的创新能力,发展壮大科技产业,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转制及开发科研院所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贴息对象及围

(一)贴息对象是省级转制及开发科研院所(附后),其控股企业按控股比例贴息。

(二)贴息围是新产品开发与试制、科研成果中试、高新技术应用、科技产业和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的银行贷款利息。

贴息仅限于直接向国家金融机构(含农村信用社)取得的贷款利息。

(三)贴息时间从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共15个月。

二、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规定填报相关申报材料。

具体为:

《省级转制及开发科研院所贷款贴息申报表》,并附银行贷款合同、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相关附件。

(二)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不正当行为,凡发生违规行为的,已拨付项目经费按原渠道退回。

同时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二)申报贴息应提供以下材料:

1、《省级转制及开发科研院所贷款贴息申报表》

(1)

(2)。

2、单位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3、有关贷款及付息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复印件。

(三)贴息审查提以下供材料:

单位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原件,有关贷款及付息的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原件。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技评估中心(市大慈寺路32号中三楼318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条财处:

曾惠明艳86726725、86719912。

(二)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黄晋董霄86679421。

(三)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技评估中心:

赖志君86780394。

附件:

1.《省级转制及开发科研院所贷款贴息申报表》

(1)、

(2)

2.省级转制及开发科研院所贴息申报单位

2016年省级转制及开发科研院所贷款贴息申报表

(1)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序号

借款银行

借款项目名称

借款金额(万元)

借款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月数

借款月利率(‰)

到期应付利息(元)

息单利息(元)

 

 

 

 

 

 

 

 

 

 

 

 

 

 

 

 

 

 

合计

 

 

 

 

 

 

主管部门意见

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

备注:

1、借款月数:

不足10天不计月数,10天以上按0.5个月计算,20天以上按1个月计算。

2、一个借款合同填一行。

3、申报单后附借款合同及利息清单复印件。

2016年省级转制及开发科研院所贷款贴息申报表

(2)

申报单位:

序号

贷款用途

绩效目标

预计产生的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功能实现

对本单位科研、产业的意义

 

省级转制及开发科研院所贴息申报单位

序号

名称

1

省丝绸科学研究院

2

省机械研究

3

省纺织科学研究院

4

省精细化工研究

5

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

6

省轻工业研究

7

省皮革研究所

8

省工艺美术研究所

9

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

10

省化学工业研究

11

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12

省酒类科研所

13

省科技交流中心

14

省计算机研究院

15

省原子能研究院

16

省粮油科研所

17

省林产工业研究设计所

18

省农业机械研究

省属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缮购置专项资金

根据科研院所事业发展的要求,为改善省省属科研院所的科研基础条件,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仪器设备购置;

(二)科研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性、系统性项目;

(三)科研基地(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维修改造。

包括安防、消防、防雷设施的建设与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物的修缮整治;地下管网综合设施的改造完善;电力增容及改造。

二、支持对象及额度

科技厅管理的省属科研院所(含转制科研院所,附后)。

2016年修购资金重点支持科研基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

支持额度分为三档:

分别为3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

如申请所在档的项目未获得立项支持,也不在其它档给予立项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实事的原则,根据业务需要,做好省省属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缮购置项目申报工作。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不正当行为,凡发生违规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

(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川委办发[2013]12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严格控制楼堂馆所项目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川财办[2013]30号)要求,各单位的维修改造项目,应按规定程序报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后方可申报科研业务用房修缮。

(三)本次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能与近三年申报项目重复,支持的项目周期为2016-2017年。

(四)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省科技厅条财处,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材料一律使用白色A4纸打印。

四、申报流程

2016年省属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缮购置专项资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单位登录“省省属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缮购置平台”(网址:

(二)登录系统后,请各单位准确、完整填写“省省属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缮购置项目申报书”。

(三)待科技厅审核后导出打印。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何雪梅86676587

省科技厅艳86719912

省财政厅黄晋86679421

技术支撑:

喧、蔡有保85249950-802、803

 

科技厅管理部门预算的省属科研院所

序号

单位

1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2

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

3

省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4

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

5

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

6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7

省科技交流中心

8

省计算机研究院

9

省原子能研究院

10

省纺织科技情报中心站

11

省植物工程研究院

12

省轻工业情报研究所

13

省冶金情报标准研究所

14

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15

省丝绸科学研究院

16

省机械研究

17

省纺织科学研究院

18

省化学工业研究

19

省酒类科研所

20

省精细化工研究

21

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

22

省轻工业研究

23

省皮革研究所

24

省工艺美术研究所

25

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26

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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