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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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

伊春市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

  小兴安岭是国家重点国有林区,素有“中国林都”、“红松故乡”之称,是黑龙江、松花江两大水系支流的源头和重要水源涵养区,对保持水土、调蓄洪水、维持生物多样性和区域生态平衡,保障国家和东北亚生态安全具有不可或缺的生态功能;是我国重要商品粮、畜牧业生产基地的天然屏障,对调节东北、华北平原气候,缓解全球气候变暖,都具有无可替代的保障功能。

作为我国重要的国有林区,地上和地下资源富集,具有发展以森林生态旅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绿色能源、森林食品及加工业、冶金建材化工和木材精深加工等接续替代产业的潜力和广阔空间,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经济功能。

  建设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全力推进“生态立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发挥森林独特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恢复区域内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迫切要求;是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构建生态主导型经济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必然选择,对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伊春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生态功能区建设的现实基础

  1、自然资源十分丰富。

小兴安岭山系纵贯伊春全境,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自然资源十分丰富。

林区经营总面积392万公顷,有林地面积321万公顷,森林覆被率为81.8%。

活立木总蓄积24743万立方米,中龄林蓄积14279万立方米,幼龄林蓄积4648万立方米。

年林木生长量为913万立方米。

湿地面积为40万公顷,主要湿地类型为:

河流湿地、沼泽湿地、森林湿地、水库湿地、人工湿地等。

水资源极为丰富,辖区内水资源总量为53.8亿立方米,河流纵横密布,共有河流702条,主要河流有汤旺河、库尔滨河、乌云河、嘉荫河、呼兰河,分属黑龙江、松花江两大水系。

野生动植物繁多,共有野生植物1396种,占全省总数的63.2%,其中经济植物824种,占全省的92%;野生动物434种,占全省的78.8%。

风能资源丰富,10米高度层风能理论储量为924万千瓦,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组织国际研究机构采用的数值模拟方法推算,我市离地面50米高度层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401万千瓦。

地下矿产资源储量充足,已探明的金属、非金属矿床矿点200多处。

  2、生态保护初见成效。

实施天保工程以来,落实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面积157.4万公顷,封山育林51.8万公顷,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面积达56.4万公顷,累计调减木材产量945.5万立方米,少消耗森林蓄积1935万立方米。

人工林面积达到46.8万公顷,蓄积达到3521万立方米,至2007年实现了森林资源年净增500万立方米的良性循环。

区域内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控制,累计完成退耕还林、还草、还湿1.5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万公顷,水土流失治理率6.2%以上。

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实现“一控双达标”。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6%以上,工业废气处理率达96%以上。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逐步提高。

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功能区噪声基本符合国家标准。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大,生物有机肥、农家肥施用面积不断扩大,清洁能源利用率不断提高,农村能源结构逐步改善。

  3、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

依托生态环境优势,抓住我市被国务院确定为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的有利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向国家争取扶持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大力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兴市”战略,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绿色能源、特色种养与加工、冶金及矿产开发和木材精深加工等五大接续替代产业,初步形成了以生态、绿色为主体的新的产业格局。

2008年,五大接续替代产业增加值实现123.2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0.5%。

  4、各项改革稳步推进。

2006年4月29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正式启动,5个试点局8万公顷流转任务于2006年底顺利完成。

林权制度改革被评为2006中国十大改革案例奖,2008年,又被评为“全国改革开放30年创新案例”,写入了中央1号文件,继续扩大林改试点被写入了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林改这一重大举措得到中央的充分肯定。

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森工企业附属单位实施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积极支持西钢、浩水等大型国有企业重组和改造,西钢集团已成功改制为民营企业。

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教育体制、财政管理、农村税费、粮食流通体制等各项改革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5、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

成功举办了九届森林生态旅游节、黑龙江伊春原生态食用菌发展论坛暨首届山特产品交易会等节事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了“哈洽会”、“广交会”等一系列经贸洽谈会,在深圳、天津、三亚等地举办了旅游经贸推介会,提高了招商引资的实效性。

2008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实现51.2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497万美元、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2.2亿美元。

充分利用与俄罗斯毗邻的优势,积极做好对俄森林采伐、农业基地建设、矿产资源开发、边贸旅游等方面工作,推动对俄经贸合作的升级。

已有10个林业局的11支队伍在俄开展森林采伐,年采伐量达到80余万立方米。

2008年,对俄劳务输出5000人,口岸过货贸易额完成2057万美元,对俄农业开发逐步形成了粮菜兼营、种养结合的新模式,在俄开发耕地4475公顷。

  6、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进程加快。

加快了四区连片步伐,扩大了中心城区规模,实现了新区加快发展,老区持续繁荣,使中心城区控制面积由原来的66平方公里扩大到210平方公里。

积极改善人居环境,全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20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1%,全市绿化覆盖率达37.8%。

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2008年,完成改造棚户区54.8万平方米。

相继建成了哈伊、鹤伊、伊嘉、金南等一批高等级公路,完成了五营、桃山、梅花山、汤旺河石林等旅游公路及重要支线工程,实现了“一纵三横一环”、“两个半小时公路圈”的城市公路建设总体目标。

同时,兴安湖水库、林都机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中心城热源管网改造等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伊春相继被评为国家级园林城市、中国十大和谐名城、中国人居环境范例、中国最佳避暑胜地、中国旅游竞争力百强城市、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城市、全国绿化先进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被联合国授予“城市森林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范例——绿色伊春”、“世界十佳和谐城市”等荣誉称号。

   二、规划目标

  规划期为2008年至2020年。

在具体实施中,分前8年和后5年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目标。

从2008年开始到2015年,用8年时间,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资源性矛盾得到初步缓解。

强化森林、湿地、江河源头、重点水域、矿山开采区生态保护与恢复,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提升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以森林生态旅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绿色能源、森林食品及加工业、冶金建材化工和木材精深加工等为主的接续替代产业较快发展,生态主导型产业格局基本形成。

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3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5830元。

林木年生长量由913万立方米增加到1000万立方米。

森林总蓄积量由2.47亿立方米增加到2.75亿立方米,森林覆被率达到82.6%。

  第二阶段目标。

从2016年开始到2020年,用5年时间,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区域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得以恢复和提高,区域生态安全得以保障,森林生态功能基本恢复到上个世纪60年代水平。

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优势特色产业得到加快发展,建立起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基本实现林区生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重点

  围绕发展目标,在3个不同的建设分区,重点进行生态保护和恢复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等3大工程。

  

(一)生态保护与恢复建设工程

  以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为目标,以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重点,通过管好现有林,扩大新造林,增加森林资源,恢复和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

根据生态功能的特性,重点进行8方面的建设。

  1、森林保护与恢复建设。

创造性地实施天保工程,积极争取停止主伐,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力度,让森林得以休养生息。

一是扩大红松等珍贵树种保护范围。

在全面停止天然红松林木采伐的基础上,深入持久地开展保护培育红松行动。

保护好红松母树林和天然更新的红松幼苗、幼树,加大人工培育红松力度,重塑“红松故乡”。

同时,保护好水曲柳、核桃秋、黄菠萝、山槐和毛赤杨等珍贵树种,为恢复小兴安岭原貌提供有利条件。

二是积极培育后备森林资源。

通过引进推广先进技术,调整更新方式和优化树种林种结构,良种培育,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加快森林抚育和森林经营。

加大林种、树种、更新方式调整力度,逐渐增加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人天混合更新的比重,加大珍贵树种、阔叶树种和混交林营造比重。

三是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继续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延长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期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开展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的要求,扩大延伸天保工程,积极争取国家扩大天保工程财政专项资金补助范围、提高天保工程资金补助标准、增加森林管护事业费和公益林造林费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争取将我市木材产量调减100万立方米,全面停止主伐。

四是实施林权制度改革。

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扩大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和用途、不削弱森林生态功能和不降低森工国有主体地位的前提下,适度引入民营机制和民间资本,对部分林地使用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实行有偿流转。

进一步扩大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面积,争取分步由8万公顷扩大到80万公顷,以此放大改革的综合效应。

五是强力推进“严管林”。

做好“三防”(防火、防垦、防伐)工作,坚持依法治林,坚决杜绝超计划、超限额采伐和盗伐林木,严格“三总量”控制,严厉打击涉林违法活动,严查擅占、超占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限期恢复植被,防止林地逆转。

加快烧柴改革步伐,积极推广沼气、太阳能、生物质半气化多用炉技术等新型节能生活方式,减少林木资源的消耗。

切实抓好森林防火,认真组织实施《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防火责任制,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搞好森林病虫鼠害测报和防治工作,加强对外来生物的检疫,防止有害生物入侵。

重点建设51.8万公顷封山育林项目、68万公顷防护林项目、227.8万公顷红松资源保护恢复项目、5万公顷民有林项目,朗乡、双丰、带岭等地15万公顷速生丰产林基地,带岭2500公顷林木良种繁育基地,1933公里森林防火公路、防火预警监测信息工程、防火阻隔工程的森林防火工程建设项目。

  2、湿地保护建设工程。

对已建立的湿地自然保护区,要强化管理,提高保护水平。

将相对集中的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整合升级为国家大型湿地自然保护区。

对面积较大、生态功能明显的林间湿地、河流源头湿地和河谷洪泛湿地进行普查,逐步辟建新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地和生态功能保护区。

对不具备条件或不宜大规模建设自然保护区的,要采取建设湿地小区或湿地公园等形式加强保护。

坚决禁止任何改变湿地性质、对湿地产生破坏作用的开发活动。

推进湿地保护工程建设,重点建设友好6.1万公顷、乌伊岭4.4万公顷、红星11.2万公顷、五营3.2万公顷等40万公顷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项目。

  3、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建设。

加强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调查,掌握小兴安岭生物种类、数量、濒危等级及分布,建立保护动、植物的种类名录和保护物种信息库。

加大对小兴安岭珍稀动物的保护,建设一批珍稀濒危动物迁徙与繁衍基地,逐步扩大带岭中华秋沙鸭、朗乡原麝、新青驼鹿、乌马河紫貂等野生动物保护区面积。

落实加强林蛙资源保护的规定,严格对野生林蛙的保护。

落实鱼类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保护鱼类资源,严禁炸、电、药鱼。

继续深化对小兴安岭特有野生浆果、野生药材、山野菜植物的保护力度,推行管护承包,适时建立政府保护基金。

科学有序地采集山特产品(山菜、山果和山药等),坚决杜绝“掠青”行为。

加强对乔灌植物群落的保护工作。

重点建设20万公顷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功能区、野生动物繁息中心和救护中心(站)的小兴安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工程,野生植物保护项目、凉水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4、耕地保护及建设。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切实控制建设占用耕地。

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基本农田范围,严格基本农田管理,原则上不得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确需占用的,要严格审批制度,实行占补平衡。

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

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提高耕地灌溉能力。

加快农田防护林建设,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切实增加投入,落实治理责任,加快重点区域治理步伐。

  5、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

对现有水资源进行生态论证和评估,科学保护、有序开发水资源。

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鼓励发展低耗水型产业,严禁建设高污染、高耗水项目。

根据水资源状况提出水域纳污总量,明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按县(市)、区和企业分解,实行总量控制。

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保证水体质量持续改善。

实行水功能区管理,重点保护汤旺河等河流源头区、流域水土流失的重点预防区、洪水调蓄区、重要渔业水域、水库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加强饮用水源区等重要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

继续推进地下水禁采限采工作。

重点建设水源涵养“百湖工程”、水源地重点区域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养殖项目的伊春水资源保护开发工程。

  6、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保持和提高植被调蓄径流和涵养水源能力。

重点治理59万公顷的坡耕地、破坏地表植被的山坡地、超采造成森林植被破坏的陡坡山地、矿山及修路等工程建设形成的废弃地等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区域,采取修建拦水坝淤土填沟、营造水土保持林、种植牧草等措施进行治理。

对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实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加强对矿山开发、公路建设等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重点建设1.3万公顷界江堤防防护林,汤旺河、呼兰河源头水土保持和覆盖全市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项目。

  

  7、矿山区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建设。

加强矿山开采的监督管理,依据资源开发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严格执行矿山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主体,依法征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坚持开发与治理同步,实现合理开发资源和有效保护环境相统一。

逐渐关停规模较小的矿山,对已形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区域,实行矿区生态环境的有效、快速恢复。

加快建设大西林铁矿、乌拉嘎金矿砂金过采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对山农场废弃大理岩环境治理项目。

  8、自然保护区建设。

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管护能力,严格控制自然保护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确有必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设。

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督与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威胁和破坏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

制定和完善各自然保护区规划,合理划定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界限。

核心区,严禁任何生产建设活动;缓冲区,除必要的科学实验和基础地质矿产调查外,严禁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实验区,除必要的科学实验及符合保护区规划的旅游、种植业、畜牧业和地质矿产勘查等活动外,严禁其他生产建设活动。

建立小兴安岭自然保护区信息系统,实现保护区的网络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

保护区域独特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植物、地质遗迹等自然保护区,形成比较完善的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做好省级自然保护区提档升级工作。

  

(二)优势特色产业建设工程

  以建立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南部以铁力市为中心,发展假日旅游,打造物流、商贸中心;东部以西林、南岔为中心,在落实节能减排要求的前提下,加快发展冶金建材化工业;中部以伊春区为中心,建设成为旅游辐射中心、山特产品加工中心,带动房地产业的发展;北部以五营、汤旺河、嘉荫县为中心,加强生态保护,提升旅游景区景点建设水平,建设成为旅游开发保护区。

在区域内,大力发展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和壮大生态主导型经济。

  1、发展以森林生态旅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

一是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

以“中国森林之都——伊春”为整体形象,以“森林避暑养生度假”为主打产品,积极开发界江边境游、俄罗斯跨境游、森林自然水域、湿地和冰雪旅游等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

坚持“生态优先,整体开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原则,有效整合旅游资源和要素,打造国家级和世界级旅游精品,高档次、高水平地建设汤旺河国家公园、桃山国际狩猎场、五营国家森林公园、嘉荫恐龙国家地质公园等重点景区。

发展综合型旅游和特色旅游,全面启动小兴安岭风景观光道建设,突出抓好旅游综合服务区建设。

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充分挖掘和展示小兴安岭森林生态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和饮食文化,大力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项目。

在巩固夏季旅游的基础上,谋划林都影视娱乐城项目,大力开发秋冬季旅游产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旅游市场营销,培育“中国林都”、“红松故乡”等国内外知名生态旅游品牌,加速实现由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的转变。

二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引导和鼓励物流企业打破行业、地域、所有制限制,组建具有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范围,增强市场竞争力。

建设林木产品、畜禽产品、北药产品、绿色食品交易中心大市场,组建大型物流企业集团,推进连锁经营、多式联运、网上交易、仓储批发、集中配送等经营形式。

三是加快发展信息产业。

扩大信息产业规模,把我市建成信息资源丰富,信息网络完善,信息市场繁荣的现代气息浓郁的城市。

四是加快发展金融保险、房地产和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积极发展金融保险业,优化信贷结构,鼓励金融保险部门提高产品创新和开发能力。

调整房地产开发结构,规范搞活房地产市场,建立完善住房交易网络。

到201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10亿元,年均增长9%。

到202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70亿元,年均增长9%。

  2、发展绿色能源业。

发挥小兴安岭丰富的风力、水力资源优势,发展清洁能源工业。

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倡导节能、高效的先进生产工艺,支持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产业链长的工业企业清洁发展。

加快开发兴安岭风电,在与地方电网相匹配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朗乡、新青、金山屯、带岭等地的风电项目,到2015年实现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

水电开发重点建设兴安湖水库、浩良河庆丰水电站、汤旺河干流水电梯次开发、汤旺河流域和乌云河流域水电开发等项目,到2015年实现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5.6万千瓦。

加快开发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发电,重点发展伊春市兴安集团太阳能光伏产品加工项目。

到2015年,绿色能源业实现增加值11亿元,年均增长40%。

到2020年实现增加值15亿元,年均增长26%,使我市“绿色能源之乡”粗具规模。

  3、发展森林食品及加工业。

依托小兴安岭丰富的林下资源和土地资源,重点抓好龙头企业建设,打造“小兴安岭大森林”和“林都北药”品牌,实现森林食品及加工业的产业化发展。

一是林下种植业,突出发展山野菜、山野果、食用菌等主导产品,建设野生经济植物采集经营和人工栽培基地,巩固壮大伊春原生态食用菌生产基地,提高山特产品集约化生产程度。

二是以绿色食品业为主的现代农业,建设全省最大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山特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

坚持“打绿色牌,走特色路”,发展特色栽培和有机绿色水稻、大豆等特色种植。

大力扶持和培育黑龙江翠花蔬菜集团、兴安红酒业、铁力九河泉米业等一批具有规模优势的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不断扩大小兴安岭绿色食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三是生态畜牧业,建设全省重要的畜牧养殖和产品加工基地。

积极发展奶牛、生猪养殖和以獭兔、貉、狐等珍贵皮毛动物为主的特色生态养殖业。

以翔宇集团为龙头,扩大肉制品深加工规模,拉动特色种养及加工业的发展。

四是北药业,在合理开发利用中药野生资源的同时,大力发展黄芪、刺五加、五味子、人参、防风、龙胆草以及鹿、蜂等的种植(养殖),大力扶持葵花药业、伊春药业、南岔格润药业等龙头企业,扩大“康妇消炎栓”、“芩暴红系列”、“北豆根胶囊”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开发水针剂、粉针剂产品,提升北药业的市场竞争力。

到2015年,特色种养及加工业实现增加值48亿元,年均增长10.6%。

到2020年,实现增加值67亿元,年均增长7%。

  4、发展冶金建材化工业。

坚持“科学勘查、系统规划、集约开发、综合利用、稳步推进”的原则,科学有序适度开发矿产资源。

加大矿产资源勘查投入,扩大勘查领域,努力提高可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拥有程度。

强化规划指导,编制整体规划、区域规划和重大项目规划,正确处理保护和开发的关系,实现在保护中开发、以开发促进保护。

严格布点,控制开采产量,合理安排开采时间,规范项目法人,做到有序开发。

加大铁、铅、锌、铜、钼等开发力度,争取开发鹿鸣钼矿,走钢钼联合之路。

大力培育和引进矿产品精深加工大型企业集团,提高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和综合利用水平。

对市场、资源和机制好、经济贡献大的西钢、浩水、浩化等骨干企业在贯彻落实节能减排要求的前提下,争取钢材达到1000万吨,水泥达到500万吨、铅冶炼达到8万吨、尿素达到82万吨、甲醇达到10万吨。

对我市现有矿业企业进行整合,采用先进采矿工艺和选冶技术,最大限度地利用矿床中的共伴生矿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重点建设西钢集团生产线改扩建及矿产开发、浩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西林区金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超细粉加工等项目。

到2015年,冶金建材化工业实现增加值27亿元,年均增长9.5%。

到2020年,实现增加值36亿元,年均增长9.5%。

  5、发展木材精深加工业。

通过“整合资源、提高档次、叫响品牌、推出特色”的产业升级过程,继续做大做强木材精深加工业。

以全面整合现有企业为重点,逐步关停以拼资源换发展的企业,使企业控制在500户左右。

在做大规模、精深加工、创知名品牌上下功夫,依托朗乡板业集团、双丰家具集团、侨艺集团等企业,打造一批拥有先进生产工艺和先进技术装备、国内知名品牌的企业集团。

鼓励国有、民营大中型人造板企业积极参与林权制度改革,建立自有原料林基地,推动林板一体化发展。

按照逐步建立起具有小兴安岭特色的生态型经济体系的要求,推进朗乡林业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重点谋划建设木制工艺品综合加工项目,带动我市木材精深加工业的发展。

到2015年,木材精深加工业实现增加值40亿元,年均增长7.7%。

到2020年,实现增加值60亿元,年均增长8%。

  在大力发展五大优势特色产业的同时,积极支持生物产业和低碳经济发展,加强对俄合作。

以发展生物医药和生物农业为重点,尽快形成我市生物产业的群体优势和局部强势,努力提升生物产业整体水平。

抓住我市被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列为探索低碳发展示范城市的机会,加强与国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推动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在清洁能源、造林再造林等方面碳汇合作项目的申请和实施,争取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

抓住沿边沿江开发机遇,实施“走出去”战略,全力推进以对俄森林采伐、木材加工、木材进口、矿产资源开发、农业种植、农产品出口、过境旅游、劳务输出等领域为重点的经贸合作,努力实现对俄经贸合作战略升级。

  (三)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程

  按照“城在山中、林在城中、水在城中、城在景中,山水林城相互交融”的建设理念,以建设“世界知名、中国一流、中等规模、生态园林”的城市为目标,以开展“四城连创”活动为重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步伐。

  1、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步伐。

集中财力、物力,重点打造“四区连片”的中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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