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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办中小学配备标准

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规划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新设立的民办小学、民办九年制学校、民办初级中学、民办完全中学、民办普通高中、民办十二年制学校。

民办十二年制学校配置标准参照民办小学配置标准和民办完全中学配置标准执行。

第三条民办中小学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任务,应与当地的人口状况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民办中小学的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环境影响评估等应符合当地教育规划和国家相关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者跨越学校;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殡仪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学校建设应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第五条鼓励利用自有产权用地举办民办中小学。

租赁场地办学的民办中小学,租赁期至少12年以上,并提交经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

第六条民办中小学举办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社会组织举办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民办中小学应依法设立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它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在章程中载明决策机构的人员组成、任期、权限和议事规则等。

第八条民办中小学应按要求内设相应的管理部门,配齐管理人员。

校长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并只能在一所民办教育机构任职。

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兼)职财会人员。

第九条民办中小学的校舍建设,应与其办学规模相适应,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的规定要求,配齐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学校布局合理,教学区、运动区及生活区相对独立;寄宿制的,配有符合标准的学生宿舍和食堂。

十二年制学校中学部、小学部的教学区域应相对独立。

第十条本标准所引用的相关文件和标准,如有修订,执行其最新版本。

第十一条本标准自2015年8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深教规〔2008〕1号)有关民办中小学的内容以及附件2《深圳市民办小学具体配置标准》、附件3《深圳市民办初中具体配置标准》、附件4《深圳市民办高中具体配置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

1.深圳市民办小学配置标准

2.深圳市民办九年制学校配置标准

3.深圳市民办初级中学配置标准

4.深圳市民办完全中学配置标准

5.深圳市民办普通高中配置标准

 

附件1

深圳市民办小学配置标准

序号

项目

设置标准或要求

1

校园校舍

具有相对独立的校园,生均建筑面积≥5.5m2。

占地面积≥6500m2。

学生宿舍(寄宿制)生均使用面积≥3m2。

具有有效的产权证(租赁合同)、餐饮服务许可证(如校内设有食堂)。

建筑质量检测合格、消防验收合格。

2

班额

每班人数≤45人。

3

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

设有升旗台。

≤18班须设环形跑道(含60m直线跑道),2块标准篮球场;器械体操+游戏区面积≥200m2。

19-35班须设200m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场,3块标准篮球场;器械体操+游戏区面积≥300m2。

≥36班须设200m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场,4块标准篮球场;器械体操+游戏区面积≥300m2。

4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生均使用面积≥1.36m2。

设有科学实验室、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多功能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图书馆、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教学辅助用房。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数量和面积及基本设备设施配备符合《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要求。

5

办公用房

设有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等办公用房。

6

图书设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有藏书室(包括学生借书处)和阅览室,生均藏书≥30册,报刊种类≥60种,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种类≥120种。

7

教学仪器和教学器材

教学仪器、音乐教学器材、美术教学器材、体育场地器材、教学卫生、生活设施等的配备按教育部《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要求执行。

配齐少先队活动所需的设施设备。

8

信息化及安全设施设备

配有计算机室,计算机数量能保证教学时学生单人单机。

教师办公用计算机每人一台。

有信息资源库并有配套的教学应用软件。

以不低于100M的带宽接入互联网或深圳教育城域网,并配备相应的网络安全及审核设备。

建有校园网且教室、教师办公室等场所能接入互联网并访问教育教学资源。

按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建有校园安全监控系统。

9

行政人员

配齐校长及管理干部。

校长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备3年以上的教育或教学经历,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10

教师

配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教职工队伍。

专任教师配备(含上课行政人员)师生数比值≥1:

19,教师具备教师任职资格,且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

11

教辅人员

配备专职的安全、卫生等人员,并持证上岗。

其他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聘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人员。

每1000人(寄宿制学校800人)配备一名卫生保健人员。

职工人数能满足学校后勤需要。

12

开办经费

举办者投入的开办资金(现金)不少于上年度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公共财政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标准的30%(按照申办的办学总规模计算,不含用地、建筑、设备设施等投入和向学生收取的费用)。

 

附件2

深圳市民办九年制学校配置标准

序号

项目

设置标准或要求

1

校园校舍

具有相对独立的校园,生均建筑面积≥6m2。

占地面积≥12200m2。

学生宿舍(寄宿制)生均使用面积≥3m2。

具有有效的产权证(租赁合同)、餐饮服务许可证(如校内设有食堂)。

建筑质量检测合格,消防验收合格。

2

班额

小学每班人数≤45人,初中每班人数≤50人。

3

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

设有升旗台。

≤18班须设200m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场,3块篮球场;器械体操+游戏区≥200m2;;

19-35班须设250m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场,4块篮球场;器械体操+游戏区≥300m2;。

≥36班须设250m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场,5块标准篮球场;器械体操+游戏区≥350m2;。

4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生均使用面积≥1.39m2。

设有实验室、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多功能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图书馆、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教学辅助用房。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数量和面积及基本设备设施配备符合《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要求。

5

办公用房

设有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等办公用房。

6

图书设备

设有藏书室(包括学生借书处)和阅览室,生均藏书≥60册,报刊种类≥80种,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种类≥180种。

7

教学仪器和教学器材

教学仪器、音乐教学器材、美术教学器材、体育场地器材、教学卫生、生活设施等的配备按教育部《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要求执行。

配齐团队活动所需的设施设备。

8

信息化及安全设施设备

配有计算机室,计算机数量能保证教学时学生单人单机。

教师办公用计算机每人一台。

有信息资源库并有配套的教学应用软件。

以不低于100M的带宽接入互联网或深圳教育城域网,并配备相应的网络安全及审核设备。

建有校园网且教室、教师办公室等场所能接入互联网并访问教育教学资源。

按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建有校园安全监控系统。

9

行政人员

配齐校长及管理干部。

校长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备3年以上的教育或教学经历,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10

教师

配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教职工队伍。

专任教师配备(含上课行政人员)师生数比值≥1:

16,教师具备教师任职资格,且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

11

教辅人员

配备专职的安全、卫生等人员,并持证上岗。

其他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聘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人员。

每1200人(寄宿制学校900人)配备一名卫生保健人员。

职工人数能满足学校后勤需要。

12

开办经费

举办者投入的开办资金(现金)不少于上年度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公共财政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标准的30%(按照申办的办学总规模计算,不含用地、建筑、设备设施等投入和向学生收取的费用)。

 

附件3

深圳市民办初级中学配置标准

序号

项目

设置标准或要求

1

校园校舍

具有相对独立的校园,生均建筑面积≥6.5m2。

占地面积≥6500m2。

学生宿舍(寄宿制)生均使用面积≥3m2。

具有有效的产权证(租赁合同)、餐饮服务许可证(如校内设有食堂)。

建筑质量检测合格,消防验收合格。

2

班额

每班人数≤50人。

3

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

设有升旗台。

≤18班须设200m以上环形跑道,2块标准篮球场;器械体操区面积≥100m2。

19-35班须设250m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场,3块标准篮球场;器械体操区面积≥150m2。

≥36班须设250m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场,4块标准篮球场;器械体操区面积≥200m2。

4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生均使用面积≥1.39m2。

设有实验室、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多功能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图书馆、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教学辅助用房。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数量和面积及基本设备设施配备符合《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要求。

5

办公用房

设有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等办公用房。

6

图书设备

设有藏书室(包括学生借书处)和阅览室,生均藏书≥40册,报刊种类≥80种,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种类≥180种。

7

教学仪器和教学器材

教学仪器、音乐教学器材、美术教学器材、体育场地器材、教学卫生、生活设施等的配备按教育部《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要求执行。

配齐团队活动所需的设施设备。

8

信息化及安全设施设备

配有计算机室,计算机数量能保证教学时学生单人单机。

教师办公用计算机每人一台。

有信息资源库并有配套的教学应用软件。

以不低于100M的带宽接入互联网或深圳教育城域网,并配备相应的网络安全及审核设备。

建有校园网且教室、教师办公室等场所能接入互联网并访问教育教学资源。

按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建有校园安全监控系统。

9

行政人员

配齐校长及管理干部。

校长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备3年以上的教育或教学经历,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10

教师

配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教职工队伍。

专任教师配备(含上课行政人员)师生数比值≥1:

14,教师具备教师任职资格,且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

11

教辅人员

配备专职的安全、卫生等人员,并持证上岗。

其他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聘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人员。

每1200人(寄宿制学校900人)配备一名卫生保健人员。

职工人数能满足学校后勤需要。

12

开办经费

举办者投入的开办资金(现金)不少于上年度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公共财政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标准的30%(按照申办的办学总规模计算,不含用地、建筑、设备设施等投入和向学生收取的费用)。

 

附件4

深圳市民办完全中学配置标准

序号

项目

设置标准或要求

1

校园校舍

具有相对独立的校园,生均建筑面积≥6.5m2。

占地面积≥9000m2。

学生宿舍(寄宿制)生均使用面积≥3m2。

具有有效的产权证(租赁合同)、餐饮服务许可证(如校内设有食堂)。

建筑质量检测合格,消防验收合格。

2

班额

每班人数≤50人。

3

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

设有升旗台。

≤18班须设250m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场,3块篮球场;器械体操区100m2;;

19-35班须设250m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场,4块篮球场;器械体操区150m2;。

≥36班须设250m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场,5块标准篮球场;器械体操区面积≥200m2。

4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生均使用面积≥1.39m2。

设有实验室、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多功能教室、通用技术与综合实践活动室、图书馆、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教学辅助用房。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数量和面积及基本设备设施配备符合《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要求。

5

办公用房

设有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等办公用房。

6

图书设备

设有图书室(包括学生借书处)和阅览室,生均藏书≥45册,报刊种类≥120种,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种类≥250种。

7

教学仪器和教学器材

教学仪器、体育场地器材、教学卫生、生活设施等的配备按教育部《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要求执行;

音乐教学器材、美术教学器材参照《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要求执行。

8

信息化及安全设施设备

配有计算机室,计算机数量能保证教学时学生单人单机。

教师办公用计算机每人一台。

有信息资源库并有配套的教学应用软件。

以不低于100M的带宽接入互联网或深圳教育城域网,并配备相应的网络安全及审核设备。

建有校园网且教室、教师办公室等场所能接入互联网并访问教育教学资源。

按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建有校园安全监控系统。

9

行政人员

配齐校长及管理干部。

校长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备3年以上的教育或教学经历,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10

教师

配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教职工队伍。

专任教师配备(含上课行政人员)师生数比值≥1:

14,教师具备教师任职资格,且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

11

教辅人员

配备专职的安全、卫生等人员,并持证上岗。

其他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聘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人员。

每1300人(寄宿制学校1000人)配备一名卫生保健人员。

职工人数能满足学校后勤需要。

12

开办经费

举办者投入的开办资金(现金)不少于上年度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公共财政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标准的30%(按照申办的办学总规模计算,不含用地、建筑、设备设施等投入和向学生收取的费用)。

 

附件5

深圳市民办普通高中配置标准

序号

项目

设置标准或要求

1

校园校舍

具有相对独立的校园,生均建筑面积≥6.5m2。

占地面积≥6500m2。

学生宿舍(寄宿制)生均使用面积≥3m2。

具有有效的产权证(租赁合同)、餐饮服务许可证(如校内设有食堂)。

建筑质量检测合格,消防验收合格。

2

班额

每班人数≤50人。

3

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

设有升旗台。

≤18班须设250m以上环形跑道,2块标准篮球场;器械体操区面积≥100m2。

19-35班须设250m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场,3块标准篮球场;器械体操区面积≥150m2。

≥36班须设250m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场,4块标准篮球场;器械体操区面积≥200m2。

4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生均使用面积≥1.39m2。

设有实验室、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多功能教室、通用技术与综合实践活动室、图书馆、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教学辅助用房。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数量和面积及基本设备设施配备符合《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要求。

5

办公用房

设有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等办公用房。

6

图书设备

设有图书室(包括学生借书处)和阅览室,生均藏书≥50册,报刊种类≥120种,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种类≥250种。

7

教学仪器和教学器材

教学仪器、体育场地器材、教学卫生、生活设施等的配备按教育部《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要求执行。

音乐教学器材、美术教学器材参照《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要求执行。

8

信息化及安全设施设备

配有计算机室,计算机数量能保证教学时学生单人单机。

教师办公用计算机每人一台。

有信息资源库并有配套的教学应用软件。

以不低于100M的带宽接入互联网或深圳教育城域网,并配备相应的网络安全及审核设备。

建有校园网且教室、教师办公室等场所能接入互联网并访问教育教学资源。

按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建有校园安全监控系统。

9

行政人员

配齐校长及管理干部。

校长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备3年以上的教育或教学经历,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10

教师

配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教职工队伍。

专任教师配备(含上课行政人员)师生数比值≥1:

13,教师具备教师任职资格,且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

11

教辅人员

配备专职的安全、卫生等人员,并持证上岗。

其他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聘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人员。

每1300人(寄宿制学校1000人)配备一名卫生保健人员。

职工人数能满足学校后勤需要。

12

开办经费

举办者投入的开办资金(现金)不少于上年度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公共财政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标准的30%(按照申办的办学总规模计算,不含用地、建筑、设备设施等投入和向学生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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