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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动词的屈折机制与限定性问题

汉语动词的屈折机制与限定性问题

 

杨亦鸣蔡冰

徐州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

 

提要根据生成语法的动词混合形态理论,普遍语法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类型的动词屈折机制。

本文依据这一理论,运用“否定结构测试”,确定了汉语动词的屈折类型,在此基础上修正了动词限定性的定义,提出限定性是动词屈折成分的一种本质属性,汉语动词存在抽象的限定性特征,并从理论依据、语言事实和实验证据等三个方面论证了这一观点。

关键词动词屈折特征动词混合形态理论抽象限定性

 

一引言

一般认为,与西语语法相比,汉语语法有两个最为重要的特点,一是汉语词类的多功能性,二是词组和句子构造上的一致性。

事实上,对这两个特点的认识都与对动词限定性的看法有着密切的关系(参见朱德熙1985)。

1.1关于动词的限定性

按照通行的英语语法书的解释,限定性是指对动词的一种语法描述,根据动词在表达时制、体貌、情态和一致等语法范畴时形态标记的有无,可将动词区分为限定动词(finiteverbs)和非限定动词(non-finiteverbs)。

例如在英语中,限定动词在上述几个方面都体现出形式上的区分,而非限定动词则没有相应的形式区分:

(1)a.Iam/waswalking.b.Theyare/werewalking.

c.Ihave/hadwalked.d.Hehas/hadwalked.

(1)中,动词be和have在表达时制和一致等语法范畴时,表现出形式上的区分,是限定动词,而分词walking和walked则不随时态和人称的变化而变化,是非限定动词。

此外,两者的句法表现也不同:

限定动词只能充当谓语,非限定动词可以充当主语、宾语和定语等其他句子成分。

如:

(2)a.Heworksinafactory.b.Workingisahappything.

c.Heenjoysworking.d.Notalkingduringworkingtime.

(2)中,works和enjoys充当句子的谓语,work和talk的非限定形式则出现在句子的主语、宾语和定语的位置上。

1.2有关汉语动词是否存在限定性的已有研究

由于汉语词类没有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在对待汉语动词是否存在限定性的问题上,不少学者持怀疑或否定的态度,如朱德熙(1985),徐烈炯(1994),黄衍(Huang,1994)和胡建华等(Huetal.,2001)。

其中,Huetal.(2001)依据Stassen(1997)的“时制参数原则”(thetensednessparameter)和“形容词构码的时制普遍性原则”(thetenseduniversalsofadjectiveencoding),认为汉语是一种非时制语言,因为汉语中既没有动词形态用以表现时制范畴,也无法从动词本身看出过去和非过去时间的区别,而且,汉语中的形容词可以充当谓语。

这就从理论层面上否定了汉语动词存在限定性的可能。

另一种观点认为,动词限定性普遍存在于各种语言中,所不同的只是区分的方式。

例如,黄正德(Huang,1982)认为,汉语尽管缺乏时制(T)和呼应(Agr)的系统性标记,但可以根据能否带情态助动词(如“会”)等方法将汉语的句子区分为限定句和非限定句。

李艳惠(Li,1985、1990)指出,时制是区别限定子句和非限定子句的关键,只有那些成为时制标记的情态动词,如“会”和“要”等,才可以作为限定/非限定的判断标记,这些时制标记可以自由出现在限定子句中,但不可以自由出现在非限定子句中。

其他比较有代表性的区分标准还有“空主语和PRO”、“相同限定小句条件”和“‘V不V’问句”等(参见汤廷池,2000)。

1.3以往研究存在的问题

认为汉语是非时制语言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形容词构码的时制普遍性原则”,但是,该原则是否完全适用于汉语可能还有待进一步的考察。

因为汉语中的形容词不仅有动词性的,可以充当谓语,同时也有名词性的,可以充当主语和宾语(张斌、胡裕树,1989),如“干净很重要”、“发泄愤怒”等。

坚持汉语中存在限定动词与非限定动词区分的学者,一般只是通过从语言系统内部找出一些鉴别方法,如情态助动词、时体标记和否定标记等,来加以论证。

不过,这些鉴别标准还不是系统的理论推导,多数是离散的证据。

从汉语研究的实际来看,汉语语法分析中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如词类划分,以及“连动式”、“兼语式”和“NP的VP”等“特殊结构”,往往与对动词限定性的认识有关。

近年来,不少学者开始思考问题的症结所在,如杨亦鸣等(1994)、沈家煊(1999)、程工(1999)、宋玉柱(2000)、邢欣(2004)和高增霞(2005)等。

其中一些学者也提出了汉语动词可能存在限定与非限定的区分,但系统而深入的理论探讨目前尚未见到。

1.4本文的观点及研究方法

现代语言学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理论只能由理论推翻,个别反例不能推翻理论。

因此,理论上可以预测到的结果必然是最具说服力的。

本文将引入最简方案的思想,运用“动词混合形态理论”(mixedverbalmorphology)和“I域功能投射普遍等级假设”(auniversalhierarchyoffunctionalprojectionsintheI-domain),证明汉语动词的限定性是一种句法必然,其存在反映了普遍语法的内在要求。

生成语法的一个基本理念是:

(3)如果某种现象在一些语言中是显性的,那么这种现象可能会以某种方式隐性地(即在语音式中没有显性的表达)存在于所有语言中;这就是说,某些语言中的显性表达可能反映了普遍语法的要求,这些要求必须在表层结构和逻辑式中得到满足,即便它们在另一些语言的语音式中并没有显性的表达形式能为人们所观察到。

(译自Chomsky,1987:

68-69)

在例

(1)和例

(2)中,我们观察到英语动词存在限定性特征,由此不妨推断,这一特征可能反映了普遍语法的要求。

根据理论的一贯性要求,限定性特征应该在更为抽象的层次上存在于所有语言的动词中,这一抽象特征在语言中可以有语音上的实现,即形成“有形态变化的限定性”(morphologicalfiniteness),如英语;也可以没有语音上的实现,而只是隐性地存在于动词中,如汉语。

正如把抽象意义的格位称为“抽象格”(abstractcase)一样,我们将这种普遍存在于语言抽象层次上的限定性,称为“抽象限定性”(abstractfiniteness)。

基于最简方案对屈折形态(inflectionalmorphology)的认识(见第2节),我们可以将动词限定性这一概念作如下界定:

(4)限定性是词库中用以表达句子的时制、一致和体貌等语法范畴的一组抽象屈折特征。

以下我们将从理论依据、语言事实和实验证据等三个方面,具体论证汉语动词存在抽象限定性这一假设。

二汉语动词存在抽象限定性的理论支持:

依据动词混合形态理论所作的推导和预测

无论是传统语法的观点,还是基于“时制参数原则”的认识,否认汉语动词存在限定性的主要依据都是汉语动词缺乏形态变化这一事实。

那么,形态与动词限定性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后者是否必然以前者为存在的前提?

如果汉语动词存在限定性,那么它与西语动词的限定性是否有区别?

本节试图就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根据(4),要判断某种语言是否存在限定性,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一是看这种语言中是否存在屈折成分(inflection),二是看这种语言中是否有时制、体貌等语法范畴。

因此,如果我们能证明汉语中既存在屈折成分,同时也具有时制、体貌等语法范畴,那么就可以说汉语动词具有限定性特征。

后者我们将在第三节探讨,这里先从普遍语法的角度考察汉语动词的形态及其与限定性的关系问题。

2.1最简方案关于动词屈折形态的新认识

动词的屈折形态一直是生成语法学的研究重点,甚至可以说理论语言学的每一次突破都与对屈折形态的认识有关。

Chomsky(1957)早期虽然沿用了传统形态学的做法,仍将屈折语素(inflectionalmorpheme)等同于语缀(affix),但指出,尽管屈折语素在句子中总是表现为一个附着性成分,然而在句法中它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存在体。

这一发现“极具洞察力”,被认为是“语言研究中的一项突破”(Lasnik,2003:

6)。

到了最简方案时期,生成语法关于屈折成分的认识有了新的突破。

首先,屈折成分并不一定总是跟语缀有关,它可以只表现为一堆句法特征,对动词形成某种“吸引”(attract)。

(Chomsky,1995:

133-135)其次,“人类语言有着基本相同的屈折系统,区别仅在于音韵部门向发音和感知器官发出的形式成分的指令是不同的”(Chomsky,2000:

11),屈折成分在有些语言中以形态标记显性地附着在动词上,而在另一些语言中则只是隐性地存在于动词中。

再次,移位(displacement)和屈折是人类语言独有的两大特征,语言的移位是由屈折系统中的不可解释特征造成的,换言之,语言中所有的句法差异皆由词库中的功能语类导致。

(Chomsky,2000:

12-13)这样一来,屈折形态就处在了句法研究中的核心位置。

2.2动词屈折形态的产生机制

动词的屈折形态是如何产生的?

对于这个问题,学术界目前仍存在着较大的争议。

概括说来,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5)a.屈折语素在动词进入句法推导时就已成为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b.动词以光杆形式(即没有屈折变化的形式)进入句法推导,屈折语素处在功能性中心语T的位置,二者在音系部门(即在拼读和语音式之间)的合并需满足邻接条件(theconditionofadjacency)。

按照(5a),INFL应是一组抽象的特征集。

动词从词库中提取时就已经带上了所有的屈折特征(inflectionalfeature),但仍然要与适当的功能性中心语发生句法上的联系,不过目的已不是为了获取语缀,而是为了与功能性中心语形成一种核查关系,使得自身所带的屈折特征能够通过功能性中心语所带的抽象特征的核查,从而得到允准。

这一观点以Chomsky(1995)为代表,反映了词汇主义和最简主义思想(alexicalist-minimalistapproach)。

按照(5b),INFL应为某种语缀。

语缀型屈折语素(affixalinfl)必须在邻接条件下与动词在语音式中合并,而不是在句法阶段发生中心语移位。

也就是说,“语缀跳跃”(affixhopping)并非句法规则,而是一种形态音位规则(morphophonemicrule),只作用于语音式中的成分,所以不会留下虚迹,I下移当然也就谈不上对“空语类原则”(EmptyCategoryPrinciple)的违反了。

(参见Bobaljik,1995)

Lasnik(2003)则认为,上述两种类型的屈折机制共存于普遍语法之中,屈折机制选择的不同导致了各种语言间形态上的差异,甚至同一种语言也可以兼选这两种生成机制,这就是“动词混合形态理论”的基本内容。

根据这个理论,Lasnik认为法语所选择的动词屈折机制应为(5a),即词库中很可能根本就没有光杆形式的动词(包括不定式都带有词尾),所有的法语动词都是以完整的屈折形态存在于词库中。

英语所选择的动词屈折机制则稍显复杂。

have和be同法语动词一样,选择的屈折机制为(5a),即在词库中就有了完整的屈折形态,而且,这些形态很可能处于一种异干互补的关系。

至于英语中所有其他的动词,则都选择(5b)这一屈折机制,即以光杆形式存在于词库之中。

根据“动词混合形态理论”,屈折成分与动词的构型存在四种可能(Lasnik,2003):

(6)a.…Infl…V…b.…Infl…V…c.…Infl…V….d.…Infl…V…

+F+FAfbare+FbareAf+F

在(6a)中,带有屈折特征(标记为+F)的动词和一个特征型屈折语素(featuralInfl)进行合并,V可以(显性地)提升到Infl,所有相关的特征因而得到核查,因此,(6a)是一个合法的构型。

法语动词和英语中的助动词have和be均为这种构型。

在(6b)中,光杆动词和一个语缀型屈折语素(和特征型屈折语素相对)结合,在满足邻接条件的情况下,二者在语音式中合并,语音式必须满足屈折成分的语缀要求。

英语中的主要动词均为这类构型。

理论上还应存在(6c)和(6d)这两种构型。

然而,由于(6c)中Infl的特征无法得到核查,因而推导过程会在逻辑式崩溃;加之Infl是一个强特征,因而在语音式中同样也会崩溃。

至于(6d),由于V的特征得不到核查,导致推导过程在逻辑式崩溃;语缀型屈折语素无法与已存在屈折变化的动词进行合并,因而语音式中的推导也同样失败。

2.3汉语动词的屈折机制

如果Lasnik的假设是正确的,即普遍语法中只存在两种类型的动词屈折机制,那么,就汉语而言,动词所选择的屈折机制是(5a),还是(5b)呢?

或者二者兼选?

我们不妨先假定汉语中存在这两种屈折机制,然后通过汉语事实来作出判断。

2.3.1假如汉语动词的屈折机制为(5a)

假定汉语动词选择的屈折机制为(5a),那么汉语动词和屈折成分的构型当如(6a),即(7):

(7)…Infl…V…

+F+F

在(7)中,Infl作为功能性中心语,是一个特征型屈折成分,确切地说,是一组抽象的特征集。

动词V从词库中提取时就已经带上了所有的屈折特征,带着这些特征进入句法结构。

由于汉语动词的屈折特征在语音式中没有显性的表达,因此,V实际上应标记为“V+Infl1+Infl2+…+Infln”。

根据特征核查理论,带上这些屈折特征的V要与适当的功能性中心语(如T或Agr)形成一种核查关系,使得自身所带的屈折特征能够通过功能性中心语所带的抽象特征的核查,从而得到允准。

(Chomsky,1995:

349)

(7)中的屈折机制构型是否适用于汉语动词呢?

我们可以通过考察汉语中的否定结构来进行测试。

一般认为,否定投射NEGP也属于普遍语法的范畴,位于AGRP和TP(IP)的下方、VP的上方,处在中心语位置上的否定词NEG是一个“阻断语类”(blockingcategory),可以有效地显示动词的提升状况和功能语类特征的位置,因此是句法测试的一种常用手段(Lasnik,2003)。

汉语中的否定词主要是“不”和“没有”(Xu,1997)。

例如:

(8)张三不喜欢李四。

按照(7)中所示的屈折机制构型,(8)的推导过程应如(9):

(9)IP

DPI’

INEGP

[F]NEGVP

VDP

张三不喜欢+[F]李四

根据(5a),动词“喜欢”从词库中提取时就已带上了所有的屈折特征,即“喜欢”进入句法结构时应为[‘喜欢’+F]的形式,带有[F]的动词“喜欢”需要通过带有抽象[F]的功能性中心语I的核查才能得到允准。

至于核查的方式,则与形态特征的强度(featurestrength)有关。

对于汉语中的I所带的形态特征FI,我们有两种选择,要么FI为强特征,要么FI为弱特征。

假定FI为强特征,那么,它首先要寻找到可与之匹配的动词特征F喜欢,激活各自所在的成分I和“喜欢”,然后FI吸引F喜欢裹挟着“喜欢”一起移动到探针I那里,使得功能性中心语I与动词“喜欢”形成核查关系。

鉴于F喜欢是一个动词性特征,而动词性特征的移动是从中心语到中心语的移动,所以,F喜欢就裹挟着动词“喜欢”向上提升,附加到功能性中心语I的位置,最终形成的表达式为(10):

(10)*张三喜欢不李四。

然而,(10)在汉语中是不合法的。

这表明,汉语中的I不可能带有强特征。

假定汉语中的I所包含的特征FI为弱特征,那么,FI首先要做的还是寻找到可与之匹配的F喜欢。

由于F喜欢是弱特征,能为语音式所辨认,所以按照“拖延原则”(ProcrastinatePrinciple),FI和F喜欢可以不必赶在拼读之前(spellout)被删除,而是可以等到拼读之后,在隐性句法阶段通过逻辑式移动进行删除。

逻辑式的移动可以只移动弱特征F喜欢本身,而不必裹挟着“喜欢”一起移动,所以,(9)最终的表达式应为(11):

(11)张三不喜欢李四。

(11)在汉语中是合法的。

“否定结构测试”的结果表明,汉语中的I应是一个带有弱特征的功能语类,因此,屈折机制(5a)适合于汉语动词。

那么,屈折机制(5b)是否也适用于汉语动词呢?

2.3.2假如汉语动词的屈折机制为(5b)

假定汉语动词的屈折形式选用的是(5b)类型,则汉语动词和屈折语素的构型当如(6b),即(12):

(12)…Infl…V…

Afbare

在这种构型中,Infl是一个语缀型屈折语素,动词V以光杆形式进入句法结构。

由于汉语中的Infl在语音式中没有显性的表达,因此Af应是一个隐性的语缀(nullaffix)。

在满足邻接条件的情况下,二者通过某种形态音位规则,在语音式中进行合并,使得光杆的V成为一个带有隐性屈折语缀的“V+Af”。

以下我们仍采用否定结构来作为测试手段。

按照(12)的构型,(8)中的“喜欢”在词库中以光杆形式存在,在语音式中则表现为“V+Infl”,其中的“V”指的是光杆形式的“喜欢”,“Infl”是一个隐性的语缀Af,如(13)所示:

 

(13)IP

DPI’

INEGP

NEGVP

VDP

张三Af不喜欢李四

(Ø)

在(13)中,由于否定词“不”介于隐语缀Af和光杆动词“喜欢”之间,造成了Af和“喜欢”的邻接条件的丧失,从而阻断了二者在语音式中实现合并。

根据(5b),(8)应视为非法,然而这句话在汉语中却是合法的。

可见,屈折机制(5b)不能正确说明汉语的语言事实,因而应予以排除。

2.3.3汉语动词屈折机制的合理选择

从上述的讨论来看,对于普遍语法提供的两种动词屈折机制,汉语排除了(5b),而选择了(5a),也就是说,汉语动词词根R在从词库中提取时就已经带上了所有的屈折特征,即[R,Infl1,Infl2……Infln],然后以这种形式进入句法运算过程,与相应的功能性中心语(特征型屈折语素)形成核查关系。

因此,汉语动词唯一的屈折构型应如(7)所示:

(7)…Infl…V…

+F+F

以上论证表明,动词混合形态理论可以用来解释汉语动词的形态问题,也就是说,屈折成分普遍存在于人类所有的语言中,汉语亦不例外。

生成语法认为,作为一个认知系统,每一种语言均由运算系统和词库组成;普遍语法中的参数变异与运算系统无关,而只与词库有关。

(Chomsky,1995:

131)也就是说,一种语言之所以不同于另一种语言,乃该语言的词库使然。

既然如此,我们自然就要关心:

词库中究竟有些什么内容?

它是如何导致了语言间的千差万别?

最简方案的设想是,词库由各种不同的词项(items)组成,根据词项有无实在的意义,可将其分为两类——词汇语类和功能语类,后者的参数化导致了语言中的各种句法差异;这些词项并不是具体的词,而是一个个特征集,包括语类特征、语音特征、语义特征和屈折特征等。

(Chomsky,1995:

54)汉语动词从词库中提取时就已经带上了所有的屈折特征,这些特征进入运算系统后与作为功能性中心语的特征型屈折成分Infl形成核查关系(如前所述)。

屈折成分主要用来表示句子的时态、一致等限定性特征(Chomsky,1995:

138),“后期的生成语法以IP标签取代了S标签,即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

所有的句子都需要通过某种屈折形式来显示其限定性特征,即[+finiteness]”(Smith,1999:

85)。

因此,汉语动词以非语音形式的屈折成分来表达抽象的限定性特征,应是普遍语法理论的内在要求。

三汉语动词存在抽象限定性的经验证据:

以汉语时制范畴语言事实的分析为例

时制范畴是体现动词限定性特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对于汉语中究竟是否存在时制这一语法范畴,语法学界向来存在着很大的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汉语中存在时间范畴,但汉语在时制和非时制方面体现不出类型学上的区分,因而应归属“非时制语言”(non-tensedlanguage),即没有时制范畴(Huetal.,2001;Lin,2006)。

这样,所谓的动词限定性,自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汉语中同样也存在着时制范畴,但由于汉语的形态分析性较强,因此不具有类似印欧语中专门表示时制的词缀标记,而是通过众多的形态—句法手段来体现时制(参见Tang&Lee,2000;石毓智2001;Tsai,2006;顾阳,2007)。

认为汉语中不存在时制范畴的观点显然是根据形态的有无来判断时制范畴的存在与否。

然而,语言中只有部分语法范畴是以显性的形式存在,有些语法范畴则是隐性地存在着。

这些隐性的语法范畴虽然没有形态上的标记,但必定会通过语义范畴得到表现,因此,这样的一些语义范畴其实是语法范畴的内化。

(Whorf,1956:

88-89)既然语义范畴在语言中具有普遍性,那么,从理论上讲,语法范畴的存在也应该是毫无疑问的。

动词在形式上的变化说明动词限定性是存在的,但动词限定性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动词一定会有形式上的表现,“在很多语言中,限定动词与非限定动词的具体表现是相当不同的”(Wexler,2004:

242)。

Cinque(1999)在最简方案的框架下,通过详尽的跨语言考察,提出了“I域功能投射普遍等级假设”:

I域(即IP)中存在着不同类型的语法范畴,如语气、情态、时制、体貌、语态及否定等;这些语法范畴在I域中占据着不同的结构位置,在具体语言中通过主动词后缀、助动词和饰句副词这三种方式表现出来。

根据这一假设,句子中的状语应为I域中不同等级的功能性投射,该投射等级可能普遍存在于所有的人类语言中。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Cinque的观察,I域中只有一小部分语法范畴是通过动词来表现的,绝大部分语法范畴是通过副词得到体现。

这是因为,结构位置上或功能中心语的语法功能可以外显于有关副词。

通过这些外显的副词,我们可以观察到相关语法范畴的存在。

按照Cinque的设想,人类语言中普遍存在着一个由不同的功能投射所形成的系统,这些功能投射的中心语(可能为空)具备副词的某些特征,因而可以允准副词出现在其指示语位置上。

如(14)所示:

(14)TP

ADVT’

TVP

概括地说,从Cinque的假设中,我们至少可以了解到这样一点:

时制范畴普遍存在于所有的人类语言中,其表现方式绝非只有动词形态一种,而是因语言各异。

根据Cinque的这一假设,我们认为汉语中存在着时制语法范畴。

因为就时制、情态和体貌这三种语法范畴来说,汉语中分别有副词、助动词和主要动词后缀等三种方式来加以表现。

以下我们重点考察汉语时制范畴的表达方式,并揭示其与动词限定性的关系。

由于汉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I域中的时制范畴无法通过主要动词的后缀而被观察到,因此考察汉语中是否存在时制范畴主要通过考察副词和助动词这两类语法词来实现。

以往关于汉语时制的研究基本上都是结合时态助词、趋向词和谓语动词本身进行的,但也有一些学者注意到了副词在表达时间概念方面的重要作用。

邢欣(2004)认为,“已经”、“正在”和“将要”这三个时间副词在功能上相当于英语中的屈折成分INFL。

例如:

(15)a.主教练扎切罗尼已经辞职。

b.吕占林一家正在包饺子。

c.你将要尝试一种美妙无比的生活。

(北京大学CCL语料库)

如果去掉(15)各句中的时间副词,即成为(16):

(16)a.?

主教练扎切罗尼辞职。

b.?

吕占林一家包饺子。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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