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管理制度电子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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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管理制度电子档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确保设备满足装卸服务的需要,保证装卸、运输服务的实现。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装卸设备、运输设备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职责
1.工程技术部负责装卸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的管理。
2.运输公司负责运输设备的管理。
第四条程序
1.设备的提供
⑴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货种结构变化,如需购置新的装卸、运输设备、计算机设备,须有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放得购买。
⑵设备管理部门在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时,应注明设备名称、用途、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
⑶采购人员接到审批后的采购单后,要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进行询价、比价、议价,按“货比三家”的原则,择价廉物美的厂商进行采购。
⑷对大型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按《招标投标法》的法规要求进行。
2.设备的验收
⑴新购置的设备进公司后,有设备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a)装卸设备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新购置装卸设备的验收和投产前准备工作的规定》,做好验收及投产前的准备工作。
b)运输设备进公司后,有运输公司组织人员负责车辆的验收工作。
⑵验收合格后,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在《设备验收报告》上签字交接,并记录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
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部门与供方协商解决,并在《设备验收报告》上记录处理结果。
⑷设备管理部门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档案》,并在设备台账上登记,以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
3.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⑴设备的使用
a)对于大型、关键过程所用的装卸设备必须有操作规程,相关操作人员应持有市劳动局颁发的对应上岗证,同时由工程技术部负责上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
设备性能、维护知识、操作方法和技能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b)操作则必须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
如操作时发现问题,应按规程要切停机或做其他处理,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⑵设备的维护、保养
a)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日常保养项目表》,规定保养项目、频次、要求,发给使用班组织性,各班组负责人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填写设备履历册。
设备管理部门应每月检查,并把记录整理入档,作为制定年度检修计划的依据。
b)工程技术部应严格按照《运输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执行设备的定期保养、修理工作。
c)运输公司应按照《运输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车辆的定期保养、修理工作。
d)日常生产中,设备发生故障,设备管理部门应尽快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对检修好的设备使用部门要仔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设备管理部门应将检修情况记录在相应的《设备履历册》中。
4.设备的更新和报废
⑴设备使用到规定的年限或设备缺陷已无修复价值,有设备主管部门依据《设备报废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废。
⑵设备维修、修理所需的备品备料,由设备管理部门按《采购管理制度》的会顶在每月地提出,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⑶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收集港口设备的发展动态,采用先进、科学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手段管理设备。
二、新增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后购买,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第二条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
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三、使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二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三条使用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四条维修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四、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车间、部门使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设备维修报告单》,经部门主管或领班签字后交设备维修组。
第二条设备维修组主管或当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员应在《设备维修报告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或领导班验收签字确认,并将《设备维修报告单》交设备维修组主管保存。
第四条设备维修组主管应审核《设备维修报告单》中记载的停机时间、修理时间、更换零件的名称、数量并计算出维修金额填入《设备维修报告单》内。
第五条晋级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或领导班用电话或口头通知设备维修组,由当值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设备维修报告单》,其他程序均同。
第六条设备维修组在接单后一日内不能修复的,有设备维修组主管及时向设备科及车间主管汇报并尽快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五、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第一条目的
设备是生产力三要素之一,是进行社会生产的物质手段。
设备管理的好坏,对企业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等经济技术指标,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严格按照设备的运转规律,抓好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维护,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
为此,特建立以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第二条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到正确使用,精确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
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完好。
第三条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
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第四条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1、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2、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运用“五字操作法”(听、擦、闻、看、比),手持“三件宝”(扳手、听诊器、抹布)。
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
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即“十字”作业法)。
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3、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4、设备计划运行,定期切换,配合检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随时可以启动运行,对备用设备要定时盘车,搞好防冻、防凝等工作。
5、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缺陷记录以及操作日记。
6、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门窗玻璃净。
第五条搞好设备润滑。
严格执行石油化工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五定:
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三级过滤:
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岗位储油桶到油壶,油壶到加油点)。
第六条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
第七条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第八条车间所有设备、管道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防腐、堵漏等工作。
六、供配电设备维修保养规程
第一条目的
及时处理供配电设备故障,确保设备性能,保证安全运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使用与高压配电设备,低压配电设备,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三条职责
1、值班电工负责低压配电设备的日常的一般性保养,维修电工予以配合。
2、供配电负责人负责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工作。
3、公司设备部负责委外修理合同的确定、安排。
第四条供电维修保养工作程序
1、低压配电柜设备有值班电工负责维修保养,维修电工予以配合,高压设
备委外修理,对高压柜、变压器由值班电工负责外部环境的保养、清洁。
2、供配电负责人每年12月制定下年度设备全年维保工作安全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定中修、大修计划。
3、维修保养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程序、停电管理工作程序。
4、值班电工按设备全年维保工作安排计划表的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并将维修保养情况记录与保养记录表、设备维修记录,零部件更换及大修情况同时记录于设备登记卡。
5、工配电设备维修一般不超过4小时,若在4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重要部位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方案、解决时间书面上报设备部,限期解决。
6、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他人工作的,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供配电故障,可以有早班值班工进行维修。
7、供配电负责人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七、设备引进管理规程
第一条原则
1、为了保证我公司设备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引进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引进设备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以严肃的态度进行此项工作。
3、引进设备必须遵循上级主管为基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4、引进工作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维护公司的利益。
坚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择优选取。
5、引进工作必须根据公司制定的发展规划和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有计划地进行。
6、规定主要是用于引进较大的项目,其他小项目的引进购置,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管理机构
1、设备引进工作在公司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由总工程师主持项目的招标和谈判工作,公司设立设备引进小组。
由总工程师任组长,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部、物资部、维护部派代表参加。
2、总工办是引进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根据需要提出各专业引进项目,报总经理批准立项后,由引进小组搞好引进项目的技术谈判和招投标商务谈判。
3、不同专业的设备引进项目,可根据实际要求,临时吸收相关部门的有关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的招标和谈判。
第三条引进方法和程序
1、设备引进项目由总工办提出,然后交引进小组审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引进小组组织总工办及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的招标和谈判。
2、需要招标或询价的项目,必须通过讨论确定招标、询价的对象。
总工办制定和发放招标书,并妥善保管外商的投标资料。
3、引进小组组织项目的开标和议标,并确定谈判对象及有关事项。
4、引进小组负责通知供应商谈判。
谈判时引进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四分之三。
5、开标、议标和谈判必须指定专人记录。
记录资料必须妥善保存。
6、物资部负责编制合同书并完成其他商务事项。
第四条纪律注意事项
1、引进项目的招标、询价和谈判,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2、引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情报和机密。
任何人不得单独与供应商接触谈及引进项目的实质性问题,更不能向对方泄露公司拟定的标底和谈判策略,任何人不得将我方的重要信息以任何方式告知对方。
3、在引进工作过程中,除正当的业务或礼节需要接受少量价值不高的纪念品外,不准单独接受超额贵重礼品,确实难以拒绝的应交公司处理。
4、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条其他
技术培训、验收的名单有总工办或相关主管领导研究确定报总经理批准,根据工作关系和需要与相关主管领导研究确定。
八、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一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牢牢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的措施。
第二条第二条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
各厂矿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条建立健全巡查保证体系
第四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
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及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第五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立即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厂矿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厂级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六条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七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各大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吃改进方案。
九、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接到检修任务或检修通知后,按检修任务的工作范围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一条检修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良好,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导线,绝缘要良好,并有可靠接地,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线与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
第二条凡是具有两人以上参加检修的项目,车间或班组应指定人员负责安全。
第三条进行检修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在电源进线开关上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第四条凡在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线上检修或动火,必须切断电源,将有关部位插上盲板,清洗、置换分析合格,需要动火时(焊接时)要办好《动火证》,动火分析标准按《安全动火制度执行》。
▲检修中的安全规定
第五条生产单位必须给检修人员创造安全检修的良好条件,对一些操作复杂的设备,检修人员进行设备检修时,该设备的操作员应积极配合完成修理任务。
第六条检修人员要对高大设备进行检修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升降工具或脚手架等必须安全可靠,脚手架的负荷量按高处作业安全规定办。
第七条登高检修时,其高度在两米以上,必须拴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要注意空中电线,据高压电线应在2.5米以上,高处检修时使用的工具和物件要放稳,必要时要拴好系牢,工具不用时要插入工具袋,以免落下伤人,严禁随意向下抛物体。
第八条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检修前要详细检查,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修理。
低压部分如在检修过程中进行带电检查测量时,要有两名电工进行,一名有经验的电工做监护并应掌握触电后的急救方法,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九条电气设备检修时要注意:
照明灯电压应在36伏以下,潮湿的地方应使用12V电源
第十条检修时要使用绝缘木为工具,严禁使用锉刀、钢尺等。
第十一条外线电路发生故障检修时,登高前应检查登高工具,确认良好可使用时再使用。
第十二条要防止倒杆、滑梯的坠落事故,立梯坡度以60°为宜,梯底宽度50cm,梯脚不能稳固的,需有人扶梯。
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第十三条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如中途离开,当回来继续工作时,应首先检查零部件和设备是否变动,确认无变动时方可继续工作。
▲完工后试车前的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设备检修完毕,机器设备试车之前应检查机器部件、防护装置是否完全装好,设备内容应无异物留存,然后对设备的传动部件进行盘车检查。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试车前,要检查电线连接是否有错误和不当的地方,并应清理现场,电气控制箱内不得遗留不用的导电的物体。
第十六条开机前注意设备附件是否有人,与检修和操作无关的人员不要在设备周围围观,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机试车。
第十七条开机时先做点动试验,观察设备有无异常声音,如无异常反应再启动试运转。
第十八条试车后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停机,当继续修理师,应切断电源,拔掉保险。
十、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及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
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费用按项目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
第三条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的使用。
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第四条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话,设备检修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
任何检修项目都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第五条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
厂(矿)设备动力组织平衡,报主管厂(矿)长批准后下达。
年度计划在年前4个月提出;季度计划在季前1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十五天提出。
第六条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
1、由一名副厂长全面负责大检修工作。
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
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业务到现场)。
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
4、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
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比。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第七条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
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由厂(矿)设备动力科批准;大修计划调整,每年六月份由厂(矿)设备动力科组织进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应由车间向厂(矿)设备动力科提出报告并附图纸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
重大革新由厂(矿)设备动力科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九条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
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
大修方案包括:
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
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
施工前,设备动力科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第十条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
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人帮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
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拦或标记,以确保安全检修。
第十一条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
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车间或设备动力科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第十二条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的始终。
主要承压承载部分要有鉴定合格证。
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设备动力科组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十三条压力容器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约检修费用。
第十六条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第十七条各车间每月必须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十一、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一条发生设备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二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寻坏程度、影响程度等作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四条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五条事故处理完毕,工程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六条人为事故应根据实际情况按“奖罚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则予以相关处分。
第七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十二、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设备资产报废管理。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本厂的所有设备报废管理。
第三条责任
设备处。
第四条设备报废的管理内容
1、设备报废的审批
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设备科组织鉴定确定后,经财务审核,厂长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
2、设备报废的鉴定
设备处组织由报废提出部门参加的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确认。
3、设备报废标准
·超过使用年限,设备技术指标无法达到生产工艺要求,且无改装利用价值的设备。
·使用年限未到,但生产工艺改变必须拆除的设备。
·磨损严重,绝缘老化,容易发生危险或不能满足GMP要求的设备。
·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4、设备报废后的处理
报废的设备,统一由设备处负责处理,专业部门在保费鉴定时应提出处理意见。
属固定资产设备,设备可在台账中注明报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