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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16年青岛市工商局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工商总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积极探索推进法治工作的新举措、新办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打造宽松活跃的创业环境,让创业者享受更大便利

2016年,市工商局认真落实上级改革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实现了企业登记注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

目前企业“五证”办理时间由法定的39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往返窗口次数由10次减少至2次。

全市已累计发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26万张,为企业节约成本978万元。

在全省率先实施住所申报承诺制,住宅经商无须开具不扰民证明;在写字楼等办公密集区域实行“席位注册”,解决了困扰很多初创企业的经营场所问题。

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既明确告知企业后续审批部门和审批手续,又将登记信息推送至审批部门,让数据网上行,让群众少跑路。

改革掀起了创业热潮,全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5.96万户,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00.1万户,居全省第一,全国副省级城市第四。

(二)打造优质一流的营商环境,让经营者干事更有信心

全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开展民营企业景气状况监测和专项调研,编制“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指南”;针对民企融资难题,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助企融资100.14亿元。

制定《关于规范发展投资类企业的意见》,化解了正规投资类企业的市场准入瓶颈,《意见》出台以来,共注册投资类企业870家,注册资金682.7亿元。

大力支持企业创建商标品牌,目前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10.76万件,驰名商标123件,省著名商标459件,均居全省第一、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今年工商总局首批在13个城市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青岛就是其中之一,今后我市企业可以在家门口申请商标注册。

积极推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我市申请量连续两年居全国第一。

(三)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权益更有保障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老百姓放心花钱、安心购物是工商机关的重要职责。

一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共检查市场主体38.7万户次,查处消费领域违法案件7936起,罚没款1166万元。

节庆假期,市工商局机关干部全部投入市场一线,对重点商圈、景区、路段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及时处置游客消费纠纷,保障了节日市场平稳有序。

2016年“双11”网购成交量又创了新高。

市工商局提前约谈各大电商平台,及时发布“审慎网购、理性消费”的警示,强化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认真抓好市办实事任务,高标准建设15处农贸市场,市场面貌更新、设施更优、服务更好。

(四)打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让违法者受到更大约束

积极发挥信用的“基石”作用,建设全市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将489.6万条涉企信用信息归集于一网,为每家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开展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

对全市4.98万户市场主体实施“双随机”抽查,防止了任意执法,规范了监管行为。

针对房地产行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规范了房地产企业经营秩序。

开展了公用事业类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专项整治,召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实施行政约谈,督促企业加强自律。

大力推进“无虚假违法广告城市”建设,监测各类广告28万条次,警示纠正违法广告1200条次,我市广告违法率降至0.01%,为全国、全省最低。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完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制度。

围绕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多年来,我局先后制定了《扣留(扣押)、没收财物管理和处置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行政应诉暂行规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移交及管理办法》、《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办法》等30多项相关配套制度,涵盖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为方便执法人员学习,将制度规定汇集成册,先后编制了《工作制度汇编》和《法制工作手册》。

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

制定了《青岛市工商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全部经过内部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及法制办备案审查等必经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

建立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我们重点围绕决策、实施、成效三个环节,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了《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决策事项权限界定制度》、《党委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制度》和《呈批事项管理制度》,明确议事权限和程序。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制定了《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重大行政决策规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办法》和《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于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行政执法事项,事前须经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全面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力度,近年来,先后制定了《青岛市工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法办案权力内部运行监控管理暂行规定》,在全市工商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深入推进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职权、流程和裁量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现行政处罚案件的网上运行和实时监督,对新颁布的《广告法》及时修改完善自由裁量标准。

依法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和行政赔偿行为的规范管理,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许可监督暂行规定》、《扣留(扣押)、没收财物管理和处置规定》等相关制度。

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做好争议与纠纷化解工作。

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把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纠纷和矛盾化解在基层。

注重法制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工商局法制员管理规定》,全面推行法制员制度。

积极开展法制员业务培训,针对市局法制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专题举办了市局法制人员技能培训班。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把规范执法资格作为正本清源第一步,制定了《青岛市工商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做到执法人员持证率100%,杜绝无执法资格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资格考试、资格审查确认、证件动态管理等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公布权力清单。

按照市编办统一要求,我局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梳理。

目前,我局共梳理行政权力546项,并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不可为,行使职权受监督。

持续深化行政指导工作。

出台了《关于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确定了行政指导原则、指导方式、指导程序和有关工作制度。

制定了《关于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了《青岛市工商系统行政指导工作手册》,对涉及工商行政指导工作的八大类行政指导工作,细化为42个行政指导具体事项,并就每一个事项的法律依据、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格式文书等内容逐一进行了规范化,制作了行政指导格式文书52种,有效地促进了监管方式的转变。

积极接受外部监督。

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共办理相关提案41件,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好评。

共办理群众来信15件,做到件件有回音。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认真开展内部监督。

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体系。

一是积极开展复议应诉。

认真实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严格执行《青岛市工商局行政复议程序暂行规定》。

全年共发生复议诉讼案件18件。

二是深入开展案卷评查活动。

通过抽查方式对12各区(市)局及分局的120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在全系统通报了案卷评查结果。

三是认真组织执法监督检查。

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自上而下开展了2次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每次检查做到事前有部署,事后有通报。

四是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追究。

严格执行《青岛市工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一案数究办法》,在办理行政执法错案追究过程中,视情节分别对有执法过错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严格追究责任。

根据纪检部门提供的数据,全系统未发生因复议被撤改、诉讼败诉引起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深化应用,为登记制度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升级改造了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电子政务系统,将总局下发的共121种新版文书、8类新版营业执照、企业登记相关表格全部嵌入到登记系统程序中,保证了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工商业务进一步融合。

搭建了市场主体信用公示平台。

对青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改版升级,全面接受我市市场主体的年度报告和企业即时信息的网上申报和公示。

开发了商标代理组织网上平台,平台包含商标代理组织网上申报、审核、公示、打印证书等功能。

开发了新版名称系统。

优化了外网界面,使各输入项的布局更加合理、输入更加便捷,减少了企业的录入工作量。

在红盾网推出“红盾银企家园”专栏。

整合银行和工商的优势资源,打造一个借力工商、创新职能、银企互通、合作共赢的服务品牌。

主动公开事项全面准确。

加强信息制度建设,制订了《青岛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青岛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和《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制度。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青岛红盾信息网依法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等基本信息,在省局网站和青岛红盾信息网及时向社会依法公布商品质量监测结果信息,在青岛红盾信息网依法及时公布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并在门户网站设置查询窗口,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网上公示,对符合公示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的红盾信息网予以公示。

畅通公开信息申请渠道,在青岛政务网设置申请窗口,做到及时依法答复。

重大事件处置有章可循。

制订了《青岛市工商局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青岛市工商局重大消费维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起一套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运转有序、科学高效的重大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12315运转顺畅,职能划转平稳。

充实12315接线力量,确保12315热线24小时人工值守,电话一次接通率95%。

开通短信、录音留言和互联网受理“三大平台”,消费纠纷处置效能大幅提高。

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共受理消费咨询申诉举报16.7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2016年7月1日起,12315统一并入市政府12345系统,人员全部划转,相关工作实现了平稳过渡。

建立复议与信访相衔接制度。

出台了《青岛市工商局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协作制度》,明确了信访转复议的范围、解决途径及办理时限,畅通了复议渠道,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建立了《局长学法日制度》和《干部学习制度》,2016年共组织10期“局长学法日”活动。

针对行政诉讼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新《广告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信息公开、职业举报、来信来访等进行了专题讲座;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定了《2016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积极开展了全员春训活动;完善落实初任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制度,在系统营造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处级干部带头讲法、各级干部全员学法的良好风气。

普法宣传常抓不懈。

普法制度不断完善,普法经费保障有力,突出重点,分类宣教,“法律六进”工作有序推进。

在青岛交通广播、青岛晚报等媒体建立普法阵地,设立青岛工商政务微博,利用微信等形式,定期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力时机,积极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

通过举办“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培训班”、“全市成品油监管工作座谈会”、《反垄断法》专题培训、直销企业行业自律联系会议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培训会议等,点对点进行培训,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

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提高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了全系统执法办案流程的集约化、标准化和公开化。

推进信息化技术与工商监管执法相融合,为办案单位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像机、录音笔、暗访设备等办案工具,增强了执法监督效能;为全局执法人员配备了移动办公装备,可即时查询企业登记情况,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法治工商建设工作。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法治工商建设领导机构,每年召开局务会专题听取法治工商工作汇报,制定了《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青岛市工商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等法治工商建设规划。

为推进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2016年《法治工商工作要点》,按时向上级报送了“2015年法治工商建设自查报告”和“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

重视法制机构建设,夯实基础建设。

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向政策法规部门重点倾斜,按照年轻化、专业化的标准为法规处配备了5名工作人员,其中2人具有法律专业学历并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人具有听证主持人资格。

法制机构工作条件优先充分保障,拥有独立听证室,配备了录音录像监控系统和照相机、录音笔、笔记本电脑等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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