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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知识18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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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知识(2011年版)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理论
1.P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③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P2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导致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
3.P8-9安全生产管理运用系统的原则:
①动态相关性原则②整分合原则③反馈原则④封闭原则。
运用人本原理的原则:
①动力原则②能级原则③激励原则④行为原则。
运用预防原理的原则:
①偶然损失原则②因果关系原则③3E原则(工程技术对策、教育对策、法制对策)④本质安全化原则。
强制原理两原则:
①安全第一原则②监督原则(指安全工作中,对企业生产中的守法和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4.P11事故因果连锁过程概括为以下五个因素:
①遗传及社会环境②人的缺点③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状态④事故⑤伤害。
他认为:
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5.P12事故因果连锁中的一个最重要因素是安全管理。
基本原因包括个人原因及与工作有关的原因。
直接原因不过是基本原因的征兆,是一种表面现象。
6.P14 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意外释放和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
第一类伤害是由于施加了局部或全身性损伤阈值的能量引起的;伤害是由影响了局部或全身性能量交换引起的,主要指中毒窒息和冻伤。
7.P15伤害事故原因是:
①接触了超过机体组织(或结构)抵抗力的某种形式的过量的能量②有机体与周围环境的正常能量交换受到了干扰(如窒息、淹溺等)。
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
同时,也常常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达及人体媒介的能量载体来预防伤害事故。
8.P17轨迹交叉理论观点是:
在事故发展进程中,人的因素运动轨迹与物的因素运动轨迹的交点就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和空间。
强调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在事故致因中占有同样重要的地位。
按照该理论,可以通过避免人与物两种因素运动轨迹交叉,来预防事故的发生。
9.P18对人的因素而言,强调工种考核,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进行科学的安全管理,轨迹交叉理论突出强调的是砍断物的事件链,提倡采用可靠性高、结构完整性强的系统和设备。
10.P19所谓系统安全,是指在系统寿命周期内应用系统安全管理及系统安全工程原理,识别危险源并使其危险性减至最小,从而使系统在规定的性能、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达到最佳的安全程度。
11.P20系统安全的理论的主要观点:
考虑通过改善物的系统的可靠性来提高复杂系统的安全性,没有任何一种事物是绝对安全的,不可能根除一切危险源和危险,安全工作的目标就是控制危险源。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1.P34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
2.P35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3.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重点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帐。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
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
4.P36拆除的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
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实施。
5.P36对动火作业、起重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对于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落实。
6.在进行设备设施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7.生产经营单位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作业过程作有计划的控制。
8.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
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9.P38-39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生产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
10.企业安全文化是由安全物质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安全精神文明组成。
11.P43-44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基本要素:
①安全承诺②行为规范和程序③安全行为激励④安全信息传播与沟通⑤自主学习与改进⑥安全事务参与⑦审核与评估。
企业应建立员工安全绩效评估系统,建立将安全绩效与工作业绩相结合的奖励制度。
12.P45安全文化的保障制度:
①明确安全文化建设的领导职能、建立领导机构②确定组织机构和人员③保证必需的资金投入④配置文化信息传播系统。
13.安全文化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中,应包括所用评价方法、评价样本、访谈提纲、测评问卷、实施计划等内容,并应报送评价组织机构批准。
14.P512010年国务院23号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15.P51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①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②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设施③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④车站、码头、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及地铁出入口⑤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规模化养殖场⑥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⑦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16.P51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17.P51储存单位应当交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存。
18.P52在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的同时,要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19.P53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安全评价报告。
如属新建的重大危险设施,则应在其初步设计审查之前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
20.P53企业应负现建立应急救援系统,场外应急救援系统由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建立,每隔适当的时间应修订和重新发放应急救援预案及宣传材料。
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21.P55危险性定义为事故频率与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的乘积,即危险性评价一方面取决于事故的易发生,另一方面取决于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的严重性。
现实的危险性不仅取决于生产物质的特定物质危险性和生产工艺过程危险性所决定的生产单元的固有危险性。
22.P56事故严重度评价:
①最大危险原则:
危险的具有多种事故形态,且它们的事故后果相差大,则按后果最严重的事故形态考虑②概率求和原则:
如果一种危险物具有多种事故形态,且它们的事故后果相差不大,则按统计平均原理估计事故后果。
23.危险性抵消因子:
工艺、设备、容器、建筑结构上的各种用于防范和减轻事故后果的各种设施,危险岗位上操作人员的良好素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24.危险性分级:
A*=lg(B*1)作为危险源分级标准。
一级重大危险源:
A*≥3.5 二级危险源 ;三级危险源:
1.5≤A*; 三级危险源:
A*<1.5
25.P58下列标准作为单元危险性控制程度的分级依据:
A级 B2≤0.001 B级:
0.001<B2≤0.01 C级 0.001<B2≤0.01 D级 B2>0.1。
各级重大危险源应达到的受控标准是:
一级危险源在A级以上;二级危险源在B级以上;三级和四级危险源在C级以上。
26.P58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督管理体系,建立重大危险源宏观监控信息网络,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建立实时监控预警系统。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主要由区县一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
27.P59各城市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管系统。
该系统包括各企业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分类申报信息,危险源分级评价信息、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信息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监察记录等信息。
28.P62监控预警系统的目的主要是监视其在正常工况下和非正常工况下应该有对危险源对象及参数的记录显示,报表等功能。
29.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其核心就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控制。
30.P65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和人机工程原理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体系,一般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环境管理。
31.P6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应明确: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相应的应急预案管理;上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内容及管理。
32.P66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应明确,应排查的设备、设施、场所的名称,排查周期、排查人员、排查标准;发现问题的处置程序、跟踪管理等。
33.P69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的内设机构。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34.P70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一般说来,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等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由董事会予以保证;一般国有企业由厂长或者经理予以保证;个体工商户等个体经济组织由投资人予以保证。
35.P71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费用支出按计划执行:
①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支出。
②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③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估支出④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⑤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⑥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
36.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要求: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
依法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37.P72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存储标准:
①小型企业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②中型企业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③大型企业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④特大型企业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企业风险抵押金累计达到500万元时不再存储。
38.煤矿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根据煤矿企业规模,相应分档区间内确定风险抵押金具体存储数额,当企业风险抵押金累计达到600万元时不再存储。
39.P75生产经营单位为了保证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按照导致事故的原因可分为:
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常用的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有消除危险源、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隔离等。
隔离是一种常用的控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安全技术措施。
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隔离②设置薄弱环节③个体防护④避难与救援。
安全监控系统作为防止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发现系统故障和异常的重要手段。
40.P77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内容:
①措施应用的单位或工作场所②措施名称③措施目的和内容④经费预算⑤实施部门和负责人⑥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⑦措施预期效果及检查验收。
41.P78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一般由总工程师审批。
安全措施计划由安全技术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负责单位持竣工验收单向计划部门报完工,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到各执行部门后,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P78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43.安全条件论证报告的主要内容:
①建设项目内在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②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③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④其它需要论证的内容。
4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
45.P8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文件资料。
46.P83采购进口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的境外制造单位应当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②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同类首台产品,应当由该产品的国内代理商报请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
47.P84特种设备安装单位应当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安全许可证》。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48.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文件、检查检验记录、使用情况记录、故障和事故记录、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4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检验有效期满1个月前申报定期检验。
50.P85特种设备应急管理:
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③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立即赶赴现场。
51.P87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内容和时间:
①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②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52.P88特种作业范围包括: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53.P88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察、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省级机构发证。
54.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
55.P89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厂、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
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辨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考核奖惩、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
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内容:
本岗位工作及作业环境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是: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作业过程的安全风险分析方法和控制对策、事故案例等等。
56.P89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7.P89调整工作岗位和离岗后重新上岗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原则上应由车间级组织。
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组织开展,重点是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培训,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作业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培训。
定期安全考试,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定期安全工作规程、规章制度、事故案例。
专题案例教育培训,三新安全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培训、事故案例培训、安全知识竞赛比武等。
58.P90三新教育培训是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组织相差岗位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9.P91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对生产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
60.P92对非矿山企业,目前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强制性检查的项目有: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压医用氧舱、起重机、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等。
61.常规检查是常见的一种检查方法。
通常是由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检查工作的主体,对作业人员的行为、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等进行的定性检查。
常规检查主要依靠安全检查人员的经验和能力。
为使安全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常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62.安全检查准备:
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查阅、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了解检查对象;制定检查计划;编写安全检查表;准备必要检测工具、仪器;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
63.P93实施安全检查:
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
6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对于重大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65.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很多,主要有防护用品性能、保护部位、防护用途三种分类方法。
66.P96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两大类。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
头部护具类;呼吸护具类;眼(面)护具类;防护服类;防护鞋类;防坠落护具类。
67.P97按防止伤亡事故的用途可分为:
防坠落用品、防冲击用品、防触电用品、防机械外伤用品、防酸碱用品、耐油用品,防水用品、防寒用品等。
68.P97按预防职业病的用途可分为:
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噪声用品、防振动用品、防辐射用品、防高低温用品等。
69.P98针对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性质,结合劳动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以及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等因素,综合分析后选用。
70.P98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
71.P98用人单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护品。
72.P98采购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按标准进行验收,一是验收“三证一标志”是否齐全有效;二是对相关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必要时应进行试验验收。
73.P10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进行监督检查。
7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两部分组成。
75.P103发包单位、承包商应依法签订工程合同,签订安全协议,开工前向承包商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5%。
承包商制定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76.P103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程人员。
工程开工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77.P104在承包商队伍进入作业现场前,发包单位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设备设施保护及社会治安方面的教育。
同一工程项目或同一施工场所有多个承包商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商签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单位对各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78.承包方应成立组织机构、实施项目制管理。
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危险性较大或与正在生产运行设备、区域有交叉的施工,设置专职的安全监护人员,防止发生意外。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察
1、P105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制是:
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格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实行综合监督管理。
2、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权是由法律法规所规定,是以国家机关为主体实施的。
3、P10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种。
4、事中监督管理:
①行为监察:
即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等工作②技术监察。
⑴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三同时”监察;⑵对用人单位现有防护措施与设施完好率、使用率的监察;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与使用的监察;⑷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危害性较严重的作业场所和⑸特殊工程作业的监察等。
技术监察多从设备的本质安全入手。
5、P11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安全管理和技术②机构设置和安全教育培训③隐患治理④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事故的预测和防范,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⑤职业危害⑥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⑦行政许可的有关内容。
6、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特点:
①实行垂直管理②监察和管理分开③分区监察④国家监察。
7、P111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依法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权。
8、P112煤矿安全监察的方式:
①日常监察;②重点监察;③专项监察;④定期监察。
9、P113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