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岗位职责及教师管理制度.docx
《学校领导岗位职责及教师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领导岗位职责及教师管理制度.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学校领导岗位职责及教师管理制度
校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2、定期召开行政会研究学校重大问题,建设一个团结、战斗的领导班子,当好班长。
3、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各部门工作,确定学校奋斗目标,制定学校工作计划、规章、岗位职责及重大改革方案,并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后,认真组织实施。
4、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人事、考核、奖惩、进修和思想政治工作。
5、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领导和组织学校的德育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保证教学计划的贯彻执行,重视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抓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
6、主持召开学校行政会议,研究部署协调学校各方面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或方案进行决断;定期听取各部门情况汇报,并就学校的发展计划、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财务建设、设施等重大问题组织讨论,作出决定。
7、深入第一线,密切联系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经常和教职工、学生开展对话谈心活动,沟通思想,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关心教职工和学生生活,改善教学条件和生活条件。
8、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定期向支部通报学校情况,征求对教职工调动、奖惩、干部任免等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意见。
9、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取得各级领导对学校工作的支持,负责处理与本市兄弟单位的协作关系,争取社会力量共同办好学校。
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学校党支部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教育部门的决议、指示,保证本支部各项工作的完成。
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了解掌握本支部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适时调整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把握好本单位的舆论导向,预防各类事故,做好稳定工作。
(三)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等,并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不断同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进行交流,保持密切联系,支持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协调单位内部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协助校长在特定时期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德育副校长岗位职责
协助校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法规,积极参与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每学期的工作计划,组织抓好日常德育管理工作,对分管工作提出具体的工作思路、重点和措施。
分管学校师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宣传、校园环境与安全工作。
主管政教处、团总支、年级组和班主任。
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校长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落实上级的指示和学校各项决议。
审核所分管职能部门的计划、总结和对师生的奖惩决定。
二、组织实施有关德育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落实、检查、评估。
负责制订班级、学生管理和奖励条例,并指导政教处主任、年级组长和班主任落实相关工作。
会同分管后勤的副校长,负责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负责对师生违纪事件及时处理、公布。
三、抓好德育工作的网络、队伍建设,负责对政教处、团总支、学生会和班主任、年级组长日常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向校长提出年级组长、班主任配备建议方案。
四、负责制定和贯彻执行德育管理工作计划,并写出工作总结。
五、召开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班主任会议,负责指导政教处抓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常规管理工作,负责调解和处理德育管理工作中的具体矛盾,协调好政教处、年级组长、班主任的工作,共同做好班级和学生管理。
六、负责批准对劝转以外的学生处分,批准缓发毕业证的发放,实施对学生的德育。
七、负责批准对班主任工作考核,落实对班主任的奖惩。
八、负责考核和评定政教处主任和德育干部的工作。
九、指导制定德育工作制度,德育工作岗位职责,并负责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德育工作的考核。
十、负责建立和健全校纪和校规,并检查校纪和校规的执行情况。
十一、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德育工作的实施。
十二、领导学校综合治理小组,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建立、指导家长委员会工作,指导、检查并召开年级大会、班会和学生家长会,搞好社区家长教育。
十四、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副校长工作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协同校长制定教育教学工作的决策、规划与计划。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政策、法规,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决议,以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现代教育理念领导与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3、有效地领导和组织教育教学工作。
组织制定与实施德、智、体、美、劳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措施,并经常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提出调控措施;协同校长研究选聘校内各组织和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教师人事安排;领导与主持有关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组织与领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研究工作以及教学研究活动;组织与领导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估。
4、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安排好各项工作,组织制定学校教学常规,教学年历,教学月(周)历等,规范与完善教学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建立科学的、正常的教学秩序。
5、领导教务处、科研处等教育教学部门的行政工作。
6、经常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检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情况,及时反馈,及时纠正偏差,及时帮助教师解决教学中的困难与问题,抓好教育教学质量的管理。
7、组织与领导教师教育工作,把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素质作为教学常规管理的战略目标,切实抓好。
8、做好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教育教学设备、设施、仪器、资料等在教育教学中的功能与作用。
9、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实施与检查,使教育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10、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副校长岗位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5、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部门、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6、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8、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9、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乡镇、派出所、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1、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在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教育工会领导下,主持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定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教育工会汇报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中心,开展“四育”工作和以民主管理为重点,发挥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全面开展生活、教育、女工、宣传、文体等各项活动。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主持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和办公室,发扬民主、集思广益。
4、经常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教师一线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切实加强对工会工作的指导,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5、注意倾听广大会员和职工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反映,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切实利益。
督促、协助学校行政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教职工的生活后勤工作。
6、抓好工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工会组织和职能部门作用,要关心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进步,帮助解决生活困难,支持他们大胆工作,把教育工会办成“教工之家“。
7、积极维护和支持学校内部管理改革,按有关规定做好干部评议工作。
8、配合学校抓好计生工作,负责安排教师的各种慰问活动。
9、完成上级党委、工会和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师管理制度
加强教师工作纪律,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
为了进一步严肃教师工作纪律,提高教师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必须认真工作,不得假公济私,哺乳期教师可以提前一节课下班。
2、教师坐班时间必须在所属办公室办公,不准私自调换办公室,各办公室由学校安排负责人,负责教师考勤及安排办公室日常工作。
3、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接待学生家长、找学生谈话一律在办公室进行,否则视为旷到。
4、教师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劳动纪律,确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按以下请假期限及审批权限办理:
(1)事、病假。
教师因事因病请假7天以内(含7天)的,由校长审批;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由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后报镇教育总支审批;超过15天的,报市教育局审批。
(2)婚假。
双方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结婚,可一次性享受5个工作日的婚假,双方属晚婚的(男满25岁,女满23周岁),可增加婚假20天。
教师婚假由校长审批。
(3)产假。
女教师产假90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晚育(指女方在24周岁以上)的,增加产假30天,可给予男方15天的护理假;产假若正值寒暑假,其假期可以顺延。
教职工产假由校长审批。
(4)丧假。
教师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或独生子女岳父母和公婆)死亡时,可给予3天的丧假。
教师丧假由校长审批。
(5)请假程序及手续。
教师请假审批权限在学校和教育总支的,教师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校长、干事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离岗期间按旷工处理。
请假审批权限在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的,教师请假时应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学校、县局各存一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先经校长、干事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人事股审批,经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离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申请病假的要有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入院手续、化验单、医疗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婚假的要有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产假的要有准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病假(病休)期间的工资折扣标准。
一是病假(病休)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二是病假(病休)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三是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②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7)事假超过规定期限应扣发工资。
工作年限未满五年,年累计事假超过7天的或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按日平均工资标准扣发超假期间的工资。
5、学校对教师考勤实行查岗制,即由行政值周领导负责查岗,每个工作日至少查岗一次。
教师考勤情况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公布。
6、每月设全勤奖50元,凡因病因事(因公除外)在本月内请假达3节次或旷坐班达2节次或升旗例会两次不参加或缺堂误课达1节,则该教师将不享受全勤奖。
另外因事(婚假、产假、病假、丧假、函授学习、自考除外)每节扣2元;旷坐班每节扣5元(一天按6节计算);缺堂误课每节扣20元(包括早晚自习),迟到、早退1次折合旷坐班0.5节;各种学习、会议、教研活动、升旗仪式缺席(婚、丧、产假、病假、公差、函授学习、自考除外)扣5元/次。
有关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凡缺勤另相应扣除量化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