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预防体系验收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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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验收评分标准
山东省工贸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评估标准(试行)
考核指标
考核要点
达标标准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考核记录
扣分
基本要求(80分)
组织机构
(20分)
1、企业应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组织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应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全面负责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2、企业应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应履行的职责,并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增加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相关职责。
3、企业应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任务、责任人与分工、进度安排等。
1、未以正式文件明确建立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的,扣5分。
2、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的组成人员不全,缺一个岗位扣2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扣5分,扣满5分为止。
3、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职责的,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满10分为止。
4、未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或者实施方案中主要工作程序与通则、细则等标准要求不符,不具有指导性的,扣5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未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与分工、工作进度等,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满5分为止。
否决项:
未建立双重预防体系组织机构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相关职责的,评估不通过。
查文件:
1、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机构成立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
2、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全员培训
(20分)
1、企业应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资金等内容。
2、应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培训,并如实记录全体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培训结束须进行闭卷考试,考核结果应记入培训档案。
3、培训结束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持续改进。
1、企业未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扣10分;未明确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对象等内容,每项扣2分;扣满10分为止。
2、培训未分层次、分阶段组织的(注:
各层级培训内容相同、一张试卷)扣10分;培训内容不全的,每缺少一项扣5分。
3、企业未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记录或档案,扣10分;培训记录不全,缺少签到表、培训教材或课件、试卷、成绩单或培训效果评价等相关记录的,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满10分为止。
查资料:
1、培训计划。
2、培训教育记录与档案。
体系文件
(20分)
1、企业应制定符合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准要求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
2、体系文件应符合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传达至各部门/岗位。
1、未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或者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企业实际,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扣10分。
2、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或者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企业实际、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扣10分。
3、制度或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未明确责任部门、职责、工作内容等要求,一项内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4、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未传达到各部门/岗位,发现一个部门/岗位扣5分,扣完为止。
查资料:
1、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文本。
2、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发放或传达记录。
现场检查:
工作岗位是否已获取有效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度或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
责任考核
(20分)
1、企业应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或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中涵盖相关内容,明确考核奖惩的标准、频次、方式方法等,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薪酬相挂钩。
2、应落实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根据双重预防体系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1、未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或者制度中未结合责任制要求明确考核标准的,不得分;
2、制度中未明确考核频次、方式方法、考核范围不全的,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满10分为止;
3、未根据双重预防体系考核结果落实考核、奖惩的,扣10分,发现一处落实不到位的,扣5分,扣满10分为止。
查资料:
1、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2、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记录,相关财务文件。
风险
分级管控体系建设(400分)
风险点排查、确定(30分)
1、作业活动清单应覆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作业活动或工艺操作。
2、设备设施类清单应覆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设备、设施。
3、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应覆盖岗位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所有工作地点或设施。
1、未建立作业活动清单,扣10分。
清单未涵盖主要生产作业活动或者工艺操作的,一项扣2分,扣满10分为止。
2、未建立设备设施清单,扣10分。
清单未涵盖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的,一项扣2分,扣满10分为止。
3、未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扣10分。
清单未涉及产生粉尘、化学物浓度高、噪声超标的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地点/场所/岗位,缺一项扣2分,扣满10分为止。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作业活动清单。
2、设备设施清单。
3、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
查现场:
通过分析工艺流程、生产现场判断是否遗漏主要作业活动、设备设施、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地点/场所/岗位。
风险辨识、分析(150分)
1、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班组、岗位人员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
2、针对作业活动清单,采用合理的辨识方法对每个作业活动或工艺操作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
3、针对设备设施类清单,采用合理的辨识方法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并合理表述的。
4、通过调查和工程分析等方法识别各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存在的粉尘、化学物、高温、噪声、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接触方式及接触时间、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和健康损害等。
1、未针对作业活动清单逐个作业活动或工艺操作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的,缺一项扣5分。
作业活动危险源辨识不合理的,一项扣2分,针对该危险源的现有管控措施辨识不全的或者无针对性的,一项不符合扣5分,扣满50分为止。
2、未针对设备设施清单逐个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并合理表述,缺一项扣5分。
设备设施危险源辨识未考虑根源性危险源的,现有管控措施辨识不全或者无针对性的,一项不符合扣5分,扣满50分为止。
3、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可能存在的粉尘、化学物、高温、噪声、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未进行识别的,现有管控措施辨识不全或者无针对性的,一项不符合扣5分,扣满50分为止。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作业活动分析评价记录。
2、设备设施分析评价记录。
3、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注:
采用HAZOP、FMEA等其他风险辨识分析方法合理辨识分析风险的亦给予认可,但是辨识分析内容有误或不全的参考本评估标准扣分)
风险评价
(20分)
1、风险评价准则应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实际。
2、参与评价人员应熟知企业评价准则,合理评价,评价级别正确。
3、重大风险的确定依据细则、实施指南进行判定。
4按照DB37/T2973—2017中5.5.1进行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1、未结合法律法规要求及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风险评价准则的,扣5分。
2、评价人员不熟悉评价准则或者风险评价取值不合理、评价级别不合理,一项不符合扣2分。
3、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过程中取值或者计算有误,一项不符合扣2分。
4、应为重大风险而未判定为重大风险的,一项不符合扣10分。
否决项:
应判定为重大风险而未判定为重大风险,存在3项的,评定验收不通过。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风险评价准则。
2、工作危害分析评价记录及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记录。
3、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
询问:
评价人员是否熟知风险评价规则并进行正确的评价。
补充建议措施
(20分)
针对评价出的不可接受风险,应增加经过评审符合要求的补充建议措施并落实。
1、针对评价出的不可接受风险未整改或增加补充建议措施的,一项扣10分。
2、企业未按要求对补充建议措施进行评审即采取导致出现新的风险的,一项扣10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工作危害分析评价记录及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记录。
2、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
现场检查:
整改或补充建议措施落实情况
风险分级管控
(50分)
1、企业应结合机构设置情况,综合考虑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合理确定各等级风险的管控层级。
2、根据风险分级管控原则,确定风险点、危险源的管控层级,落实管控责任。
1、风险管控层级确定不合理,未综合考虑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的,扣10分。
2、抽查企业各层级相关岗位当班人员进行询问,未掌握所管控风险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管控措施,每人次扣10分。
否决项:
抽查或抽考各层级相关岗位当班人员进行询问,5人及以上不了解岗位存在的或者管控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主要的现有管控措施,评定验收不通过。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工作危害分析记录、安全检查表分析记录等资料。
询问:
询问岗位人员是否了解本岗位存在的或者管控的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现有管控措施,是否了解其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健康的损害及现有管控措施。
风险分级管控清单(80分)
1、企业应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清单应由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岗位人员按程序评审,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定发布。
2、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的信息内容应符合相关地方标准要求。
1、未建立作业活动类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扣30分。
2、未建立设备设施类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扣30分。
3、未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扣20分。
4、每种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中信息不符合通则、细则等地方标准要求的或者未包含所有风险点的,每项不符合扣5分,每种清单扣完为止。
5、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未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定发布的,每缺少一种扣2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作业活动类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2、设备设施类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3、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风险告知
(50分)
1、企业应通过有效方式告知企业主要风险相关内容。
2、对存在重大风险和重大职业病危害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3、应组织各层级、各岗位进行风险评价结果的告知培训。
1、现场未设置风险公告栏和岗位较大以上风险告知牌告知风险的,扣20分;风险告知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每少一项扣2分,扣满20分为止。
2、对存在重大安全和重大职业病危害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区域,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扣5分,扣满20分为止。
3、未组织风险评价结果告知培训,扣10分。
查文件:
风险告知培训记录等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风险和职业病危害风险公告栏及安全警示标志。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420分)
编制隐患排查清单(100)
1、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内的排查内容及标准应包含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中各风险点、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职业病隐患排查清单应参照《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及相应行业实施指南中附录内容编制。
1、2、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内的排查项目及标准应符合双重预防体系相关地方标准要求。
2、职业卫生基础管理排查清单应包含《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附录B检查内容及标准。
3、排查清单中应明确排查类型、组织级别、排查周期等内容。
1、未建立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扣30分。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内排查内容及标准中的管控措施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每项扣5分。
2、未建立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扣20分。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中排查项目不全、排查标准不具体的,每项扣5分。
3、排查类型、组织级别、排查周期不符合制度要求或者不切合实际的,每项扣5分,扣满50分为止。
否决项:
未按照细则要求将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中各风险点、危险源的控制措施作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内的排查内容及标准的,验收评定不予通过。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2、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确定排查计划
(20分)
企业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
1、未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扣20分。
2、排查计划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隐患排查计划等资料
隐患排查实施(150分)
1、企业应按照排查计划,结合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由各组织级别分别按要求组织隐患排查,并及时、准确填写相关排查记录。
2、隐患排查类型、周期、实施主体应符合通则、细则等地方标准的要求。
3、查出的不能立即整改或危害较高的隐患应记录详实,如条件允许应保留影像资料。
1、抽查各组织级别使用的各类型隐患排查记录表,缺一种排查表扣10分,扣完为止。
2、未按隐患排查计划组织隐患排查,一项不符合扣10分。
3、排查记录不详实的,隐患信息填写不准确、全面的,发现一项扣5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岗位清单、隐患排查表、排查记录等
一般事故隐患治理(100分)
1、隐患排查结束后,对于当场不能立即整改的,由隐患排查组织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填写如下内容:
隐患描述、隐患等级、建议整改措施、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治理期限等内容。
并以适当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信息。
2、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和应急措施或预案,估算整改资金并按规定时限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至隐患排查组织部门。
3、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1、现场检查存在隐患而企业未发现并落实整改的,一处扣10分,扣满50分为止;
2、未定期通报隐患排查结果,扣10分。
3、隐患治理单位未按期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一项扣5分。
4、隐患整改后未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的,一项扣5分。
5、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完整记录隐患及其整改过程的或内容不全的,缺一项扣2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隐患排查记录。
2、隐患通报。
3、隐患整改通知单。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50分)
1、经判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
2、企业应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内容应符合细则的规定,并将治理方案按相关规定上报。
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并将治理结果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4、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治理方案、整改验收等应保留纸质记录,单独建档管理。
1、企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未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书的,发现一项扣10分。
2、评估报告书内容不详实的,未包括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缺一项扣2分。
3、未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一项扣10分。
未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及时治理的,该要素不得分。
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未及时组织复查评估,一项扣10分。
5、重大事故隐患涉及资料未及时归档的,一项扣5分。
否决项:
根据相关标准,发现应定性为重大隐患而企业未发现或者定性的,验收评定不予通过;重大隐患未按规定上报治理方案及治理结果的,验收评定不予通过。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含排查记录、评估报告书、整改方案、复查验收记录等)。
2、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现场检查:
查看隐患治理情况及治理效果
信息化管理
(50分)
信息系统应用
(50分)
1、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实现信息化管理,相关信息系统中企业基本信息、双重预防体系相关组织机构及人员、设备设施库、作业活动库、相关管理制度、体系文件等信息填写完整。
2、信息系统中,风险分析、评价记录和隐患排查记录完整。
3、信息系统中,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隐患治理台账真实有效。
4、企业应用自建信息系统应与相关监管部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1、信息系统中,企业基本信息、双重预防体系相关组织机构及人员、设备设施库、作业活动库、相关管理制度、体系文件等信息填写不完整的,缺一项扣5分,扣满20分为止。
2、未对所有确定的风险点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和评价的,缺一项扣5分;评价记录和隐患排查记录填写不完整的,缺一项扣2分,扣满30分为止。
3、系统显示存在无理由超期未排查的或者未整改的,一项扣5分,扣满30分为止。
4、未在信息系统内运行隐患排查的,企业应用自建信息系统,未与相关监管部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的,该要素不得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登录相关系统(包括企业自建系统)对企业填报系统信息情况进行检查。
(注:
采用系统内不存在的风险辨识分析及评价方法合理辨识的,该项在系统未开发前按缺项处理)
持续改进(50分)
评审
(10分)
企业每年至少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
1、每年未至少进行一次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评审的,扣5分。
2、未根据评审情况编制评审报告的,扣5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评审记录或评审报告。
注:
企业初始创建阶段进行首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定验收时,本项目可按缺项计。
更新
(20分)
1、企业应适时、及时针对工艺、设备、人员等重大变更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更新风险信息与风险管控措施,编制、更新风险管控清单。
2、应根据风险管控措施的变化情况或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清单,并按清单编制排查表,及时实施隐患排查。
1、未适时、及时对变更过程的风险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及风险评价,发现一项扣5分,辨识分析及评价不到位的,一项扣2分。
2、新一轮风险评估后未及时更新风险管控清单的,扣5分。
3、未根据风险变更情况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隐患排查内容,发现一项扣5分。
4、未根据更新的隐患排查表实施隐患排查,发现一项扣5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变更通知单
2、变更前危险源辨识、分析及风险评价记录
3、风险管控清单
4、针对变更情况制定的隐患排查表
5、隐患排查记录及治理台账
现场检查:
现场核查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变更情况。
沟通
(20分)
1、企业应建立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信息和隐患信息,提高风险管控效果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2、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1、风险信息、隐患信息未及时传达至相关方的,发现一项扣5分。
2、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告知的,发现一项扣5分
查资料:
外来人员风险告知卡或记录、风险培训记录等。
询问:
各层级之间是否进行了沟通,各层级及与相关方风险信息、隐患信息沟通采用方式及沟通的效果如何。
备注:
1、本评估标准适用于对工贸行业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表中双重预防体系指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及职业病危害双重预防体系,除特别注明外,表中风险均包含安全生产风险和职业病危害风险,隐患均包含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2、总分共计1000分,累计得分/总分X100=实际得分,其中缺项部分按0分计入累计得分,相应的评估要点按0分计入总分。
每一评估要点的分值扣完为止。
3、标杆企业得分80分合格,一般企业得分60分合格。
4、评估记录应根据评估标准逐项描述评估情况,并附带相关评估记录,严禁仅简单填写不符合。
5、以抽查形式进行询问或者检查的情况,应将总数、抽查数目、不符合情况等描述清楚。
6、本评估标准最终解释权在山东省安监局工商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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