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行政法主体概论.ppt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716595 上传时间:2022-11-09 格式:PPT 页数:19 大小:27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四章行政法主体概论.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第四章行政法主体概论.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第四章行政法主体概论.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第四章行政法主体概论.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第四章行政法主体概论.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四章行政法主体概论.ppt

《第四章行政法主体概论.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四章行政法主体概论.ppt(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四章行政法主体概论.ppt

第四章第四章行政法主体概述行政法主体概述第一节行政法主体的概念第二节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法返回重点与难点行政法主体的概念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关系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返回第一节行政法主体的概述一、行政法主体的涵义一、行政法主体的涵义行政法主体既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

组织包括国家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个人包括国家公务员以及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转接行政法主体的特征1.是行政关系的参加人;2.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不包括所有行政法关系的参与人(如公务员在行政管理关系中);3.行政法主体是行政法关系的第一要素(如在行政诉讼关系中被告确定)。

行政法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关系主体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主体与行政法主体相关概念的区别返回二、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

2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3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在中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主体的分类行政主体的分类1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依取得资格的法律依据,例2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公务组织和社会组织。

依行政主体的组织构成,例3单独行政主体与共同行政主体。

依所实施行为的性质,例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1行政职权。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固有行政职权固有行政职权授予行政职权授予行政职权2行政优益权。

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赋予行政主体职务上或物质上的许多优益条件,行政主体享受这些优益条件的资格和可选择性便是行政优益权,它由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构成。

o行政优先权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时依法所享有的种种优惠条件.1)先行处置权;2)获得社会协助权;3)推定有效权o行政受益权是国家为保证行政主体有物质能力行使行政职权而向其提供物质条件.行政优益权与行政职权密切相关,但不同于行政职权。

两者最明显的区别在于:

行政优益权可以被行政主体放弃不用,但行政职权不能被放弃,否则将导致违法或失职。

3行政职责。

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履行职责。

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发生相应变化。

行政职责是义务,不能抛弃或违反,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一种,在各种行政法律关系中,它只是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共同构成相应关系的双方。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

首先,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占有主导地位,而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在整个行政法律关系中又占有主导地位。

其次,行政主体在各种行政法律关系中均可构成一方主体,而其他行政法主体只可能在一种或两种行政法律关系中出现,而不可能在所有行政法律关系中出现。

简而言之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一种,而不是全部。

行政主体必定是行政法主体,但行政法主体未必就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仅限组织,不含个人,而行政法主体包括了一定的个人。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关系行政机关是个法律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而行政主体是个法学概念,又是个动态概念。

在我国,行政主体的角色主要由国家行政机关充任。

但是,行政机关并非在任何场合都是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未必就不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中大部分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不是在所有场合都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的关系在行政学上有这样一种提法:

一级人民政府称“行政机关”,不属一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称“行政机构”,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合称为“行政组织”。

鉴此,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之间的关系完全可以适用它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返回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主体的关系行政行为主体是指虽无法律上的名义,但直接具体实施行政行为的个人和组织。

它们之间的区别是:

l1行政主体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而行为主体只能以别人(行政主体)名义行使行政职权;l2行政主体自己承担行为后果,而行为主体则由他人(行政主体)承担责任;l3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充当被告,而行为主体不能。

第二节行政组织法一、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二、行政组织法的体系一、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行政组织法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组织法包括行政机关组织法、行政编制法、公务员法。

狭义的行政组织法仅指行政机关组织法,包括以下内容:

返回1.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和法律地位;2.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及结构;3.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4.国家行政机关设立、变更、撤销的程序;5.国家行政机关的基本活动原则和制度。

返回二、行政组织法的体系中央行政组织法地方组织法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辖县的市和县级市)中央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组织法自治州,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等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法返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纺织轻工业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