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远程教育第七章.ppt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713076 上传时间:2022-11-08 格式:PPT 页数:88 大小:2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法远程教育第七章.ppt_第1页
第1页 / 共88页
公司法远程教育第七章.ppt_第2页
第2页 / 共88页
公司法远程教育第七章.ppt_第3页
第3页 / 共88页
公司法远程教育第七章.ppt_第4页
第4页 / 共88页
公司法远程教育第七章.ppt_第5页
第5页 / 共8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公司法远程教育第七章.ppt

《公司法远程教育第七章.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法远程教育第七章.ppt(8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公司法远程教育第七章.ppt

公司法第二十七讲公司法第二十七讲第七章第七章股东权股东权第一节第一节股东权概说股东权概说一、含义一、含义可作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

狭义的股东权,是指可作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

狭义的股东权,是指股东因向公司出资而享有的权利。

广义的股东权,股东因向公司出资而享有的权利。

广义的股东权,则是指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总称。

则是指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总称。

二、股东权的要素二、股东权的要素1、股东权的主体股东、股东权的主体股东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的的股股东东应应为为向向公公司司出出资资,并并且且其其姓名或名称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者。

姓名或名称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者。

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的的无无记记名名股股票票的的持持有有人人即即为为公公司司股股东东,而而记记名名股股票票的的持持有有人人则则同同时时须须将将其其姓姓名名或或名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方为公司股东。

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方为公司股东。

第七章第七章股东权股东权第一节第一节股东权概说股东权概说股东资格的限制:

股东资格的限制:

(1)无限责任股东一般仅限于自然人,法人不可为无)无限责任股东一般仅限于自然人,法人不可为无限责任股东;限责任股东;

(2)公司不得自为股东,即公司不得持有本公司的股)公司不得自为股东,即公司不得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份;(3)公司一般不得互为股东;)公司一般不得互为股东;(4)无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得为公司股东,但有的)无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得为公司股东,但有的国家对其行使表决权作限制;国家对其行使表决权作限制;(5)关于股东的国籍;)关于股东的国籍;(6)发起股东必须符合各国对发起人资格的限制。

)发起股东必须符合各国对发起人资格的限制。

第七章第七章股东权股东权第一节第一节股东权概说股东权概说二、股东权的内容二、股东权的内容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三、股东权的客体三、股东权的客体?

公司财产?

公司财产?

股票?

股票股权的客体是公司本身。

股权的客体是公司本身。

第七章第七章股东权股东权第一节第一节股东权概说股东权概说三、股东权的渊源三、股东权的渊源1、公司法、公司法

(1)民法民法

(2)公司法的配套法规)公司法的配套法规(3)公司法的相邻法)公司法的相邻法(4)特别公司法)特别公司法2、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除公司法和章程外,公司与个别股东达成的?

除公司法和章程外,公司与个别股东达成的契约能否成为股东权的渊源契约能否成为股东权的渊源第七章第七章股东权股东权第二节第二节股东权的性质股东权的性质一、股权性质的学说一、股权性质的学说1、股东地位说股东地位说该说否认股权是一种具体权利,主张股权是股东该说否认股权是一种具体权利,主张股权是股东因拥有股份或出资而在公司取得的成为各种权利基因拥有股份或出资而在公司取得的成为各种权利基础的法律地位。

础的法律地位。

2、债权说、债权说此说主张股权本质上属于债权,唯公司享有所有权。

此说主张股权本质上属于债权,唯公司享有所有权。

3、所有权说所有权说4、社员权说、社员权说该说认为股权是股东基于营利性社团的社员身份该说认为股权是股东基于营利性社团的社员身份而享有的权利。

而享有的权利。

公司法第二十八讲公司法第二十八讲第七章第七章股东权股东权第二节第二节股东权的性质股东权的性质二、股权的特征二、股权的特征1、股权内容的综和性、股权内容的综和性2、股权关系的从属性股权关系的从属性3、股权作用的间接性、股权作用的间接性三、股权的属性三、股权的属性股权是一种与物权和债权并列的权利。

股权是一种与物权和债权并列的权利。

1、是因股东向公司出资而形成的权利、是因股东向公司出资而形成的权利2、是是以以取取得得收收益益为为目目的的、包包括括多多项项权权利利内内容容的的财财产产性性权利权利3、是能够对公司财产权予以约束的权利、是能够对公司财产权予以约束的权利4、是反映股东与股东间关系的权利、是反映股东与股东间关系的权利第七章第七章股东权股东权第三节第三节股东权利义务的两项原则股东权利义务的两项原则一、一、股东平等原则股东平等原则公公司司在在基基于于股股东东资资格格而而发发生生的的法法律律关关系系中中,不不得得在在股股东东间间实实行行不不合合理理的的不不平平等等待待遇遇,并并应应按按股股东东所所持持有有的的出出资资或或股股份份的的性性质质和和数数额额实实行行平等待遇的原则。

平等待遇的原则。

(1)根据出资额比例或股份数享有表决权。

)根据出资额比例或股份数享有表决权。

(2)股股息息和和红红利利的的分分派派,除除章章程程另另有有规规定定外外,以各股东所持有出资或股份的比例分派。

以各股东所持有出资或股份的比例分派。

股息、红利统称股利股息、红利统称股利公司法:

利润和红利公司法:

利润和红利、股利、股利第七章第七章股东权股东权第三节第三节股东权利义务的两项原则股东权利义务的两项原则(3)公公司司新新增增资资本本时时,原原有有股股东东按按原原有有出出资资或或持股比例优先分认持股比例优先分认(4)清算时,剩余的财产应按各股东比例分派)清算时,剩余的财产应按各股东比例分派5、股东平等原则的例外、股东平等原则的例外

(1)有有些些国国家家公公司司法法,就就表表决决权权例例外外作作了了规规定定

(2)有些股东权必须符合一定持股数方可享有)有些股东权必须符合一定持股数方可享有(3)一一些些国国家家公公司司法法规规定定零零股股东东可可以以享享有有某某些些自益权,但不得享有表决权等共益权。

自益权,但不得享有表决权等共益权。

公司法第二十九讲公司法第二十九讲第七章第七章股东权股东权第三节第三节股东权利义务的两项原则股东权利义务的两项原则二、有限责任原则二、有限责任原则1、含义、含义股股东东仅仅以以出出资资或或股股份份为为限限对对公公司司承承担担责责任任,除除此此之外,不对公司或公司债权人承担任何责任。

之外,不对公司或公司债权人承担任何责任。

股东有限责任与公司法人性是同一事物之两面。

股东有限责任与公司法人性是同一事物之两面。

2、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确立、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确立3、股东有限责任的性质、股东有限责任的性质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股东的有限责任是一种间接的、有限的责任股东的有限责任是一种间接的、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有限责任的“责任责任”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第七章第七章股东权股东权第三节第三节股东权利义务的两项原则股东权利义务的两项原则4、股东有限责任的效力、股东有限责任的效力5、确立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必要性、确立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必要性

(1)有利于限制投资者的风险,鼓励投资热情)有利于限制投资者的风险,鼓励投资热情

(2)有利于降低股东监督经营管理人员的成本)有利于降低股东监督经营管理人员的成本(3)有利于降低股东对其他股东的监督成本)有利于降低股东对其他股东的监督成本(4)有利于提高股份(出资)的流通性)有利于提高股份(出资)的流通性(5)有利于确立和巩固公司的法律人格)有利于确立和巩固公司的法律人格(6)有利于推动公司的所有与经营相分离)有利于推动公司的所有与经营相分离(7)有利于培养现代企业家队伍)有利于培养现代企业家队伍公司法第三十讲公司法第三十讲第七章第七章股东权股东权第三节第三节股东权利义务的两项原则股东权利义务的两项原则6、公司债权人风险与股东有限责任之间的平衡、公司债权人风险与股东有限责任之间的平衡7、股东有限责任原则之例外、股东有限责任原则之例外

(1)股东违反其诚信义务股东违反其诚信义务

(2)股东滥用公司法人资格)股东滥用公司法人资格(3)股东接受公司违法分配利润时)股东接受公司违法分配利润时第七章第七章股东权股东权第四节第四节股东权的取得、丧失与转让股东权的取得、丧失与转让一、股东权的取得一、股东权的取得1、原始取得原始取得基于出资或认股行为而取得股东权。

基于出资或认股行为而取得股东权。

主体上分:

发起人的原始取得主体上分:

发起人的原始取得认股人的原始取得认股人的原始取得时间上分:

公司设立时的原始取得时间上分:

公司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公司成立后增资时的取得公司成立后增资时的取得第七章第七章股东权股东权第四节第四节股东权的取得、丧失与转让股东权的取得、丧失与转让2、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指指某某一一民民事事主主体体因因一一定定的的法法律律事事实实(含含法法律律行行为为和和法法律律事事件件)而而从从原原股股东东处处取取得得出出资资或或股份,从而取得股东权。

股份,从而取得股东权。

(1)综合的继受取得)综合的继受取得基基于于公公司司合合并并、分分立立、继继承承等等事事实实而而取取得得股东权。

股东权。

(2)个别的继受取得)个别的继受取得指指个个别别地地从从既既存存股股东东手手中中受受让让而而取取得得股股东东权。

权。

第七章第七章股东权股东权第四节第四节股东权的取得、丧失与转让股东权的取得、丧失与转让二、股东权的丧失二、股东权的丧失1、绝对丧失绝对丧失因公司资本减少、公司终止而丧失股东权。

因公司资本减少、公司终止而丧失股东权。

2、相对丧失、相对丧失股东权与某股东分离后,转归另一主体。

股东权与某股东分离后,转归另一主体。

绝绝对对丧丧失失使使股股东东权权(股股东东资资格格)本本身身归归于于消消灭;灭;相相对对丧丧失失则则使使股股东东权权(股股东东资资格格)由由一一个个主主体体转转归归另另一一主主体体,对对前前者者是是丧丧失失,对对后后者者是是取取得。

得。

第七章第七章股东权股东权第四节第四节股东权的取得、丧失与转让股东权的取得、丧失与转让三、股东权的转让三、股东权的转让指股东将股东权(股东地位或资格)以指股东将股东权(股东地位或资格)以法律行为转移于他人。

法律行为转移于他人。

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地转移于受让人,受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地转移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股东权的转让实为有限责任股东出资或股股东权的转让实为有限责任股东出资或股份公司股份的转让份公司股份的转让第七章第七章股东权股东权第四节第四节股东权的取得、丧失与转让股东权的取得、丧失与转让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案例:

案例:

A、B、C、D、E为某有限公司的为某有限公司的5名股东,名股东,C欲向甲转让出资。

一开始,只有欲向甲转让出资。

一开始,只有A同意,同意,C要要求求B、D、E购买,但购买,但B耽心价格不合理,于是耽心价格不合理,于是同意。

此时,同意。

此时,A、B、C均同意,均同意,D、E仍不同仍不同意。

那么:

意。

那么:

D、E此时如坚持要购买此时如坚持要购买C的出资,能否?

抑的出资,能否?

抑或或C可向甲转让,可向甲转让,B、D、E共享优先购买权共享优先购买权(结果不同:

二人分和三人分)(结果不同:

二人分和三人分)第七章第七章股东权股东权第四节第四节股东权的取得、丧失与转让股东权的取得、丧失与转让1、转让限制、转让限制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作了的规定:

作了的规定:

(1)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出资,法律不予限制。

)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出资,法律不予限制。

(2)对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须经全)对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章第七章股东权股东权第四节第四节股东权的取得、丧失与转让股东权的取得、丧失与转让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D、E在在A、B、C均均同同意意时时,不不得得以以主主张张购购买买而而阻阻止止C的的转转让让。

只只能能在在转转让让时时由由B、D、E共共享享优先购买权,因:

优先购买权,因:

(1)D、E不不同同意意时时,“应应购购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纺织轻工业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