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实验中学项目施工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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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实验中学项目施工二次
献县实验中学项目施工(二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HBZB-2019-022
招标人(章):
献县教育体育局
代理单位(章):
河北众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9年10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 同
第四章 技术规范
第五章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九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献县实验中学项目已由献县行政审批局以献审批【20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献县教育体育局。
该项目已具备第二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献县实验中学项目施工(二次);
建设地点:
献县富强大街北侧,献王路东侧;
项目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76978平方米(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两栋5层框架结构教学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一栋6层框架结构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平方米;一栋四层框架结构食堂,建筑面积平方米;六栋6层框架结构宿舍楼,总建筑面积35844平方米;大门及警卫室90平方米;设备用房①,地下平方米;设备用房②,地下平方米;设备用房③,平方米及室外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资金;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55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专业验评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
无;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
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该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
于2019年10月30日9:
00至2019年11月05日17:
00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有无澄清和修改。
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投标将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
本项目一律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查看。
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献王路南段,消防大队东侧)。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献县教育体育局代理机构:
河北众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献县新华路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易兴大厦
联系人:
董加峰联系人:
马飞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招标人:
献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
献县新华路
联系人:
董加峰
电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河北众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易兴大厦
联系人:
马飞
电话:
3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献县实验中学项目施工(二次);
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76978平方米(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两栋5层框架结构教学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一栋6层框架结构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平方米;一栋四层框架结构食堂,建筑面积平方米;六栋6层框架结构宿舍楼,总建筑面积35844平方米;大门及警卫室90平方米;设备用房①,地下平方米;设备用房②,地下平方米;设备用房③,平方米及室外工程。
4
标段划分
无
5
建设地点
献县富强大街北侧,献王路东侧
6
工程内容
项目施工
7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8
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专业验评合格标准
9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10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550日历天
11
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资金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4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安排
15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6
偏离
不允许
17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正式发出的补充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18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澄清、说明、补正
19
最高投标限价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设定招标限价为元,低于招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超出或等于此招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其中税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83元,此项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暂估、暂列金额为不可调整费用。
如不按规定填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投标报价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
20
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
2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2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3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80万元整,详见投标须知第16款要求
24
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商务标(含投标函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单独密封递交((含商务标(签字盖章后扫描件及软件版投标预算)、技术标识别本(签字盖章后扫描件))
技术标识别本一份,暗标本四份。
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将不予接受。
25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献王路南段,消防大队东侧)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6
开标地点及时间
地点:
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献王路南段,消防大队东侧)时间:
2019年11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7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开标顺序:
按自然摆放的顺序开标。
2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评标专家5人或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在《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
29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30
评标方法
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3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3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词语定义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被实施行政处罚的不良行为。
时间
招标人提到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计算,所有截止时间均指到达时间。
同意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履约担保
担保形式:
转账储存,由发包方、承包方、银行三方监管。
履约担保金额为:
中标价的10%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保证金)打入招标人指定监管账户。
未按规定缴纳的,按放弃中标处理。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为承发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合格之日,承包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发包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经承发包双方同意,需延长建设工期,承包人应相应延长履约担保有效期。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招标文件编制遵循合法、合规、公正、公平的原则,任何有悖常识的理解或解释均是对招标文件意思表示的曲解,将不予支持。
投标人的替代(备选)方案
不接受。
开标现场需要核验的相关证件原件
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以下证件:
若投标单位参会人员未提供以上证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人提交资料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资格审查证件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并于投标截止前递交代理机构。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现场提供相关资料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回(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情况除外)。
项目经理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2005】208号)规定“要严格执行项目经理管理规定的要求,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只宜担任一个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当其负责管理的施工项目临近竣工,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后,方可参加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
”如果中标人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合同无法备案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外省企业进冀手续
如中标单位为外省企业,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须办理相关进冀手续。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按中标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取。
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其它
投标截止后,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报名、下载全部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一个合格的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如出现以上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5.踏勘现场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
第四章 技术规范
第五章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八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九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除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单位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本项目如有澄清、补遗、答疑均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进行。
投标人的疑问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一次性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本项目一律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无关。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补遗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据此发出的修改通知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当两者内容不—致时,以后发的修改通知书为准。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随时关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反映,如有投标人未及时浏览网站造成补疑信息遗漏,造成投标无效等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无关。
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投标函;
投标函附录;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银行保函及相对应银行开户证明;
资格资料;
投标人业绩情况;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施工部署及平面布置;
(2)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
(3)施工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施工材料进场计划;
(4)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6)主要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备计划;
(7)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配备计划;
(8)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及所达到的效果;
(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拟定的施工方案,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的工程项目及变更的工程量,如在施工中发生时,结算时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方式调整:
DB13(J)/T15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投标报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投标时有关承诺、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考虑。
投标报价的主要计价依据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
工程情况及说明;
施工现场条件情况;
现行的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DB13(J)/T15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及本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的文件。
14.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方式和金额提交保证金,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为银行保函,其有效期不得低于前附表投标有效期,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银行保函的格式,应按照担保银行提供的格式提供。
投标保函中应明确包含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
提交银行保函的的投标人,其投标保函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一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且应当从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函的投标人,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步评标。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明标(或识别本)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本招标文件标明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商务标书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技术标(技术部分)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要求:
全部文件须打印(或打印后复印),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可签字处。
投标文件分三部分:
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
注:
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如页数过多可分册装订;技术部分不允许分册,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分册装订,可双面打印,各一式五份: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装入同一密封袋中,统称商务标书。
密封袋外层密封条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此密封袋作为明标。
技术部分装订,单面打印。
技术部分一式五份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中,统称技术标书。
其中一个密封袋及所含四份技术标书,不带任何标记(包括封条等),作为暗标。
另一密封袋及所含的技术标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此密封袋作为暗标识别本。
技术部分暗标本排版、打印格式要求:
技术标书须左侧胶装,暗标本封面统一采用A4规格且不带任何字迹及标识的白色打印纸。
文本一律采用A4规格(图表除外)的白色纸张,黑色打印,不得出现手写。
表格和图表一律采用电脑绘制、黑色打印,白色纸张。
技术标标书中每页不能显示页眉、页脚、页码。
技术标标书中章标题为3号宋体(不加粗),节标题为3号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