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讲义第五章(上).ppt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710738 上传时间:2022-11-08 格式:PPT 页数:41 大小: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法讲义第五章(上).ppt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经济法讲义第五章(上).ppt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经济法讲义第五章(上).ppt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经济法讲义第五章(上).ppt_第4页
第4页 / 共41页
经济法讲义第五章(上).ppt_第5页
第5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经济法讲义第五章(上).ppt

《经济法讲义第五章(上).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讲义第五章(上).ppt(4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经济法讲义第五章(上).ppt

第五章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本章的重点难点本章的重点难点v合同的概念、特征合同的概念、特征v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v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v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v合同的保全合同的保全v合同的担保合同的担保v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参考:

参考:

合同法合同法、合同法合同法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担保法担保法等等等等第一节第一节合同与合同法概述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概述、合同概述1、概念:

又称契约,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概念:

又称契约,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义务关系的协议。

契约,最早产生于英美国家。

契约,最早产生于英美国家。

2、法律特征、法律特征:

n是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所实施的一种民事行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所实施的一种民事行为n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民事行为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民事行为n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n具有相对性,这是合同区别于其他民事行为的具有相对性,这是合同区别于其他民事行为的特征特征二、合同的分类二、合同的分类有名、无名合同有名、无名合同有偿、无偿合同有偿、无偿合同双务、单务合同双务、单务合同诺成、实践合同诺成、实践合同要式、不要式合同要式、不要式合同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平等自愿自愿公平公平诚信诚信第二节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订约的主体资格:

可以是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订约的主体资格:

可以是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

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的方式有口头形式、规定,订立合同的方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口头形式:

指当事人用谈话当时订立的合同。

口头形式:

指当事人用谈话当时订立的合同。

其他形式:

除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外的当时来表现合其他形式:

除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外的当时来表现合同内容的形式,如推定形式、默示形式。

同内容的形式,如推定形式、默示形式。

一、要约一、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要约的构成要件

(一)要约的构成要件内容明确具体内容明确具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思表示约束。

(二)要约的法律效力

(二)要约的法律效力1、要约生效的时间、要约生效的时间到达生效到达生效2、要约的存续期间、要约的存续期间即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即受要约人的承诺期即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即受要约人的承诺期限,可由要约人自由规定。

限,可由要约人自由规定。

3、要约法律内容的效力、要约法律内容的效力对要约人的效力:

要约人自此有接受承诺之对要约人的效力:

要约人自此有接受承诺之义务,不得随意撤回、撤消、变更要约;义务,不得随意撤回、撤消、变更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受要约人取得了承诺的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受要约人取得了承诺的权利而非义务。

权利而非义务。

(三)要约的撤回和撤销(三)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撤回:

对尚未生效的要约阻止其生效的意要约撤回:

对尚未生效的要约阻止其生效的意思表示。

思表示。

撤回通知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撤回通知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撤销:

对已生效的但未获承诺的要约消灭要约撤销:

对已生效的但未获承诺的要约消灭其拘束力的意思表示;其拘束力的意思表示;撤销的意思表示须在要约到达受要撤销的意思表示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约人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达受要约人。

注意:

有两种情况,要约不得撤销。

注意:

有两种情况,要约不得撤销。

(四)要约的失效(四)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失去法律效力,不再对要约人产生是指要约失去法律效力,不再对要约人产生法律上的拘束。

法律上的拘束。

v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v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v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v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案例案例浙江浙江A商行于商行于10月月20日去电向上海日去电向上海B公司去电出售一批木材。

函电中公司去电出售一批木材。

函电中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限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限。

B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定后,于研究决定后,于22日上午日上午11时向上海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函电表示接时向上海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函电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日下午1时到达浙江时到达浙江A商行。

此期间,因木材商行。

此期间,因木材价格上涨,浙江价格上涨,浙江A商行于商行于10月月22日上午日上午9时时15分向浙江电报局交发电分向浙江电报局交发电报,其电文如下:

报,其电文如下:

“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10月月20日电函撤销。

日电函撤销。

”A商行的电报于商行的电报于22日上午日上午11时时20分送达分送达B公司。

公司。

【问题问题】

(1)A商行是否成功撤销了商行是否成功撤销了10月月20日的要约?

为什么?

日的要约?

为什么?

(2)A与与B公司的合同是否成立?

为什么?

公司的合同是否成立?

为什么?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n是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n四种常见的要约邀请四种常见的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注意:

注意:

悬赏广告悬赏广告的性质的性质要约要约是指以广告形式,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是指以广告形式,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如征集商标图案,悬赏捉拿犯罪嫌疑人等。

思表示,如征集商标图案,悬赏捉拿犯罪嫌疑人等。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与要约邀请n以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缔结合同为目的n向特定的对象发出向特定的对象发出n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力n内容明确具体内容明确具体n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出要约n向不特定的对象发向不特定的对象发出出n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法律效力n内容不明确具体内容不明确具体招标投标程序中各行为之认定招标投标程序中各行为之认定n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要约邀请要约邀请n投标投标要约要约n决标(定标)决标(定标)承诺承诺n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根据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相关规定拍卖程序中各行为之认定拍卖程序中各行为之认定n拍卖公告拍卖公告要约邀请要约邀请n拍卖(竞买)拍卖(竞买)要约要约n拍定(卖定)拍定(卖定)承诺承诺n签定成交确认书签定成交确认书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根据根据拍卖法拍卖法相关规定相关规定二、承诺二、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

(一)承诺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提出的要约完全同意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提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的意思表示。

表示。

合同法合同法规定:

承诺通知到达要规定: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的习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的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承诺的效力: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承诺的效力: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立。

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

1、承诺发出者必须是受领要约的相对人。

、承诺发出者必须是受领要约的相对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承诺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4、承诺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变更,是对要约的实质等变更,是对要约的实质性的变更。

性的变更。

(二)承诺的生效时间

(二)承诺的生效时间到达生效。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到达生效。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达要约人。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起计算。

信件未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起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载明日期的,自投寄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三)承诺的撤回(三)承诺的撤回是使已经发出的承诺不发生法律效力。

承是使已经发出的承诺不发生法律效力。

承诺可以撤回。

撤回承诺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诺可以撤回。

撤回承诺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四)迟到的承诺(四)迟到的承诺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时间已超过了发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时间已超过了发价所规定的有效期或超过了合理期限。

价所规定的有效期或超过了合理期限。

合同法合同法规定,原则上迟到的承诺是无规定,原则上迟到的承诺是无效的,但为了促进交易的成功,作出了例效的,但为了促进交易的成功,作出了例外的规定。

外的规定。

1、依通常情况,承诺能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依通常情况,承诺能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但因为特殊原因迟到的,原则上承诺有效,人,但因为特殊原因迟到的,原则上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以通知的方式表明承诺迟延则不接除非要约人以通知的方式表明承诺迟延则不接受的除外。

受的除外。

2、依通常情况,承诺不能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依通常情况,承诺不能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的,原则上为新要约,除约人,超过承诺期限的,原则上为新要约,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有效。

非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有效。

案例案例2008年年10月月10日,日,A公司向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封信函:

公司发出一封信函:

“我公我公司司欲向你公司出售安哥拉羊毛一级,单价欲向你公司出售安哥拉羊毛一级,单价15000元元/吨,合吨,合同同订立后三个月发货,要约有效期为订立后三个月发货,要约有效期为15天等等。

天等等。

”该信函该信函以以平信的方式寄出,于平信的方式寄出,于10月月15日到达日到达B公司。

公司。

B公司在考虑公司在考虑两天之后,两天之后,10月月17日回复:

日回复:

“完全同意。

完全同意。

”该回复信件该回复信件以以快件的方式当日寄交。

由于邮局的传递失误,快件的方式当日寄交。

由于邮局的传递失误,B公司答复公司答复于于2008年年11月月5日才到达日才到达A公司。

而公司。

而A公司因迟迟未收到公司因迟迟未收到B公司的回复,已于公司的回复,已于10月月31日将该批羊毛售予日将该批羊毛售予C公司。

因公司。

因此,此,A对对B的回复信件没做任何答复。

的回复信件没做任何答复。

2009年年2月,月,B公司根据公司根据A公司的信件的规定,要公司的信件的规定,要求求A公司发货,此时,公司发货,此时,A公司否认双方之间有任公司否认双方之间有任何货物买卖的合同存在。

何货物买卖的合同存在。

B公司随向法院提起诉公司随向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电子电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