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都销售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制度1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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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都销售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制度1doc
华都销售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制度1
浙江华都革基布有限公司
销售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浙江华都革基布有限公司销售信用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
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基本概念
第二条销售信用是指公司为扩大产品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而承诺客户一定额度的销货款可以延期支付的营销政策,销售信用包括信用期限和信用额度两个方面。
其中
信用期限是指同意客户延期支付货款的最长时限,信用额度是指同意客户延期支
付销售货款的最大额度。
第三条销售信用与应收账款紧密联系,应收账款因销售信用的存在而发生。
公司销售信用总额度即为应收账款内控目标,超过销售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本制度称之为
“逾期应收账款”,公司销售部门应严格加以控制。
第三章管理体系及职能
第四条销售信用及应收账款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财务中心会计核算部为一级管理部门,代表公司行使销售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职能,会计核算部管理会计组为二级管理
部门,负责具体检查和监督销售信用及应收账款的实施,公司销售部门为本制度
主要的参与和执行部门,接受会计核算部的监督、控制和考核。
第五条会计核算部的职责:
□公司级销售信用政策、应收账款收款政策的制定
□公司信用额度的确定、应收账款考核指标的下达
□公司销售信用的动态管理和应收账款总额控制、分析和考核
□对销售部门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公司管理会计的职责:
□本公司销售信用政策、收款政策的制订
□各销售片区信用额度的确定,应收账款考核指标的下达
□各销售片区销售发货、销售回款和应收账款的记录和控制
□各销售片区销售信用的动态管理和应收账款的分析和考核
□本公司销售信用和应收账款管理资料的报送。
第七条公司销售部门职责
□本片区客户信用额度、收款政策的确定
□本片区客户销售信用合同的签定
□本片区客户应收账款结构安排和控制
□本片区销售发货、销售回款的控制
□本片区客户销售信用的动态管理
□本片区销售信用、应收账款、回款资料的报送
第四章基本原则及管理流程
第八条销售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的基本原则
□现销(含承兑汇票)为主、赊销为辅:
公司销售结算方式以现金销售(含承兑汇票)为主,信用销售是现金销售的辅助形式,现金销售政策应优惠于信用销售政策。
□充分授权、明确责任:
销售信用及应收账款的不同管理级次之间,公司充分授
权,但销售业务人员始终是信用销售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因信用销售而导致的应
收账款损失相应的法律责任,财务中心会计核算部、销售部、公司管理会计以制度涉及的其他岗位人员承担信用销售和应收账款的管理责任。
□宏观控制、微观监督:
具体客户的信用政策及收款政策的确定由销售业务部门
确定,但销售业务部门接受公司各级管理部门的监督、控制和考核,销售授信总
额度不得超过各级管理部门下达的信用总额度。
□动态管理、例外审批:
销售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应根据客户及市场情况的变化
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对于超过本管理级次审批权限的销售信用政策,应该
按照例外审批流程进行申报,并传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销售信用政策
第九条销售信用政策包括信用条件、信用资料、授权与审批、信用政策的调整、发货控制等内容。
其中:
□信用条件是指对客户实行信用销售,客户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信用资料是指对客户实行信用政策审批之前,客户需要提供的书面资料;
□授权与审批是指对客户的信用审批时,各级管理部门的权限和信用审批程序;
□信用政策调整是指对客户的信用政策根据外围形式变化实行动态管理;
□发货控制是指销售信用政策得以批准后,按照批准的信用额度控制发货量。
第一节信用条件
第十条公司营销政策原则上为现金销售,申请信用销售的客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适用于资信状况较好、货款按时结清的客户)
□品质信誉良好,历年付款率为100%,无逾期付款记录。
□能力公司产品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经常性定货客户。
□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分
□条件不存在影响客户付款的国家政策、行业、市场重大因素
2.特殊条件(适用于风险较大、应收账款较大的客户)
□抵押能提供足额财产或其他担保。
第二节信用资料
第十一条申请信用销售的客户应向会计核算部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5、客户与公司历年交易及销售回款资料;
6、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7、银行资信证明及相关抵押财产8、公司概况及产品经营情况
9、行业发展前景及风险评估报告10、其他信用资料
上述资料中1~5项为申请信用政策的必须提供的资料,6~10项为申请信用政策的参考资料,由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报送。
第十二条公司销售部门应建立客户信用资料档案保管制度,接受会计核算部和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第三节授权与审批
第十三条公司销售信用管理涉及公司总体、销售片区、客户等几个层面,操作时实行分级授权,具体如下:
□公司总体信用额度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为应收账款控制的总目标,年初由
公司财务中心统一下达。
□公司信用额度由公司会计核算部根据公司信用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
并动态调整,为公司应收账款的目标,会计核算部在下达公司销售信用及应
收账款政策的同时,应该对公司重点客户作必要关注。
□销售片区的信用额度由管理会计组根据会计核算部下达的公司信用政策和
销售片区实际情况确定并动态调整,为各销售片区应收账款控制的目标。
□客户信用额度由销售部门根据管理会计组下达的销售片区信用政策和客户的
实际情况确定并动态调整,为客户应收账款控制目标。
第十四条公司销售信用涉及公司总经理、公司销售负责人、管理会计组长、会计核算部负责人、和公司董事长等审批岗位,各岗位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实行逐级审批,具体
如下:
□公司销售信用总额度未突破下达指标,无须履行公司级审批程序,按照销售部
内部审批流程办理。
□因业务需要,公司销售信用总额度突破下达指标,按照超过信用总额度的数额
实行逐级审批,并提交相关的书面申请材料及市场其他资料。
□各单位应收款信用总额度为外部应收款部分,由财务中心按年调整下发。
附:
2012年各公司信用额度及超额审批权限
单位:
万元
□会计核算部应根据各公司销售情况综合确定销售大客户标准并对销售大客户的
信用管理实行例外管理。
第四节信用政策的调整
第十五条下列情况下应该对客户的信用政策进行调整:
□客户付款及时且销售量明显超过授信期初计划;
□实际销售量远远小于其销售信用限额;
□应收账款回款不及时,逾期应收账款金额持续加大;
□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出现影响客户付款的重大外界环境因素。
第五节发货控制
第十六条公司的信用销售管理人员应按管理会计组制定的客户信用额度录入销售信用管理软件,对没有申报信用额度的客户一律实行现金销售。
第十七条公司销售部按照财务软件中的信用限额出具销售订单,当客户订单超过其信用限额时,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财务会计不得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八条对于动态管理中确需超额度销售的客户,应按本制度第三节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销售发货。
第六章应收账款管理
第一节记录与控制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客户销售发货、货款回笼的登记制度,适时反映并逐级汇报,动态反映公司应收账款及信用额度、期限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条管理会计组应借助计算机等工具,对应收账款实行实时监控,使用管理软件对超过信用限额或无信用额度、且未付款的客户控制发货,及时预警风险客户。
第二十一条公司销售部门应当及时、详细记录发货、到款、转账等业务。
每月将各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和管理会计组进行核对,双方签字确认。
管理会计组定期将有关记录汇
总,作为应收账款档案资料进行保存。
第二十二条公司销售部门应形成定期与客户对账制度,每季度结束5日内向客户寄出肯定式《对账确认函》(要求客户必须回复),销售部门将对账文件寄出后,由销售业务
人员负责催促客户及时对账并将对账结果寄回会计核算部,销售对账回复文件由
管理会计组统一保存,并作为客户信用调整的必要资料。
第二十三条销售业务人员收到现金货款、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审核无误后,应于三日内与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确认查收,资金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开具收款收据;资金
管理部应于收款后及时将有关凭据交会计核算部入账,使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能及
时、准确的了解客户的应收账款实际情况,为信用管理工作做好基础。
第二节收账政策
第二十四条销售业务人员应根据信用销售合同的要求,及时主动与客户联系,保证客户在信
华丰达省外参股公司股权管理制度1
华丰达有线网络控股有限公司省外参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股权管理部
二零一二年一月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职责
(2)
第三章董事会前请示制度(4)
第四章子公司重要事项报告制度(5)
第五章外派董事月度工作报告制度(董事联系会)(6)
第六章外派监事工作报告制度(7)
第七章外派财务人员工作报告制度(8)
第八章投资与股权监控季度分析制度(10)
第九章附则(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华丰达有线网络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达”)战略型投资控股公司的定位,加强对省外投资参股企业的管理,规范华丰达股权监控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风险控制,提高股权管理水平,确保出资人权益得以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华丰达所属省外参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股权代表与产权所有者有效沟通原则
外派股权代表作为产权所有者即华丰达所派出的利益代表,对华丰达负责,在华丰达股权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外派股权代表有义务按照华丰达的要求进行定期汇报与沟通,确保华丰达股权通道的有序高效。
(二)“内部程序”加“法定程序”原则
子公司在落实华丰达决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内部程序”加“法定程序”,即先由华丰达通过内部程序形成决策意见,再由外派股权代表通过法定程序使华丰达的意志成为子公司的相应决议。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华丰达领导
审阅子公司董事会前请示、子公司重要事项报告、外派董事月度工作报告、外派监事工作报告、外派财务人员工作报告等。
第五条华丰达职能部门
股权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处理省外子公司与华丰达总部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及决策事宜。
(一)股权管理部
1、委派股权代表参加子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和表决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议程所列有关内容;
2、根据所持股份或出资比例依法推选董事、监事;或者提出罢免董事、监事的议案;
4、建立股权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为行使股东权利提供全面的决策支持;
5、对股权信息进行系统的管理,与子公司保持持续的信息沟通,以便于对其经营状况有客观的了解和判断;
6、通过对所投资公司重大决策信息进行研究,确保集团公司按照所持股份或出资比例行使重大决策权;
7、根据所持股份或出资比例行使资产受益权;
8、对子公司的股权价值进行研究和分析,并采取必要的对策以贯彻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
9、股权管理通过股权代表、派出董(监)事、设立股权管理职能机构来完善股权管理。
(二)财务管理部
1、接收子公司外派财务人员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后报华丰达领导审阅;
2、负责将财务人员工作报告归档。
(三)监察审计部
1、接收子公司外派监事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后报华丰达领导审阅;
2、负责将外派监事工作报告归档。
第六条外派董事
1、向华丰达上报子公司董事会前请示、子公司重要事项报告、外派董事
月度工作报告,并根据华丰达的意见履行相关职责;
2、通过子公司的法定程序,在子公司董事会上贯彻华丰达内部形成的机
构意见。
第七条外派监事
定期向华丰达上报外派监事工作报告,并根据华丰达的意见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外派经营者
1、及时向华丰达报告本企业发生的各项重要事项;
2、确保外派董事、外派监事能够准确地了解子公司各类信息。
第九条外派财务人员
向华丰达上报季度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并根据华丰达的意见履行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