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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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制度》
《图书管理制度》
、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图书借阅制度
一、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借书证。
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借期不超过10天。
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四个月,到期全部归还。
四、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
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六、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
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室)将于每学期初集中办理补发手续。
七、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
图书馆(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八、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借书卡),还清所借图书。
图书管理
一、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建好三本簿册:
1.图书种类登记册;
2.图书分类登记册;
3.图书借阅登记册。
凡添置图书要及时上册,图书分类入柜,专柜保管,分类、号目整理有序。
二、严格安全措施,防霉、防蛀、防尘、防鼠咬。
三、管理员要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师生借阅图书一般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需办理续借手续,超过三十天作遗失处理。
对遗失者要追还书款。
四、学校图书不向外开放。
外单位急需借阅,经校长同意可办理借阅手续。
五、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工作,每月清查图书一次,填写图书变动情况表,室内保持清洁,搞好清卫工作,柜窗上不积悬灰。
六、未经同意,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第二篇:
图书管理制度图书管理制度(试行)
3.2.2行政人力资源部应制作《图书登记表》,登记表中注明图书编号、书名、出版社、主编、出版日期、金额
及备注等项目。
3.2.3购入的书籍造册登记后,图书管理人员应将书籍及时上柜。
3.3图书保管
3.3.1对已破损的图书,图书管理人员应及时修补。
3.3.2图书管理人员应在每年12月下旬,按图书登记表对全部图书进行一次清点与核对。
在清点与核对前停止
外借,并要求借阅人归还借阅图书。
清点核对后,作好灭失书目的剔除登记,并整理图书总目录,以留存备档。
3.3.3图书管理人员应做好防晒、防火、防水等工作,经常清理打扫,保持书库清洁、整齐。
第四章图书资料的借阅
4.1公司图书资料仅供本公司全体内部员工借阅,概不外借。
4.2对于电子版读物及价格在100元以上的图书,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借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3借阅图书时,员工应及时查看是否有破损、缺页和其他损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申明,并加以说明。
4.4图书管理人员应作好图书资料的借阅登记,经常检查外借状况,并对借阅到期书籍通知催还。
4.5借阅期限
4.5.1借还书时间限工作日,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4.5.2书籍借阅期限为二周,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续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周(工具书除外)。
4.6借阅要求
4.6.1每人每次限借书籍一本(期刊杂志可借两本),所借书籍未归还前,不得再请求借书。
4.6.2员工连续借阅书籍不得超过两次。
4.6.3员工应爱护书籍,保证图书资料的清洁、完整,禁止出现圈点、批注、污损、撕剪等情况。
4.6.4公司员工借阅的图书不得转借他人。
4.7归还
4.7.1为保证所内图书的周转,员工借阅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所借书刊;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提前办
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4.7.2图书管理人员在接收图书后,应认真检查书籍资料状况,如发现有损坏或丢失现象,应要求员工进行赔
偿。
图书的损坏是指借阅人在书刊中批注、圈画、卷折、涂抹或色污、水浸、撕割、剪裁等污损、毁坏图书的现象。
4.7.3图书归还时,图书管理人员应在《图书资料借阅表》中作好归还登记。
4.7.4员工离职时,必须还清所借书图书资料。
第五章图书赔偿
5.1借阅人遗失所借图书,应购买原书籍赔偿,不能赔偿原书籍时,按原价赔偿。
5.2员工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归还所借书籍,按每日1元收取滞期费。
5.3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滑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赔偿或照原
价支付书款。
谎报遗失、有意损坏书刊资料或故意拖延拒不赔偿,由行政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按本制度
前述规定应赔偿金额的双倍处罚,罚款由财务部门在次月工资中扣除。
第六章附则
6.1本制度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xx年12月1日起实施。
第三篇:
图书管理制度一
、学校图书要统一编号,登记入册,标明单价,然后方准借阅。
二、学校购进图书要注意知识性、趣味性,适合中学生特点,配合教学工作,禁止黄色书刊进馆。
三、做好书的分类,编目上架,做到一书一卡,分类科学、清楚。
四、学期末要清查图书,加强管理,如有丢失,负责追查,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蛀工作,保证书室整洁。
五、热心为师生服务,做到态度和蔼,耐心周到,有问必答。
六、假期间图书要封室入库。
第四篇:
图书管理制度图书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积极、主动、热情、耐心地为读者服务,为教学、科研服务。
二、对工作有高度地责任心,工作时专心,工作中细心,正确操作,不马虎从事。
三、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闲谈、不串岗,有事请假。
四、作人员不得代替读者借还书,本人借还书必须有他人办理手续,工作中不徇私舞弊。
五、还回的书要及时上架,并认真做好错位图书的换位工作,保持排架规范、整齐、准确。
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努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七、按规定办理“图书赔偿”手续,做到帐、款一致,并分别由专人负责。
八、图书的剔除、报废由馆长预先填单并上报校长室审批后方可实行。
九、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做好采编、上架工作。
十、加强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十一、虚心听取读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管理工作和提高服务质量。
及时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临时性突击任务。
图书借阅制度
为了加强图书管理,加速图书流通,使馆藏图书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发挥图书在学校科研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本校教职员工,将实行借书登记制度。
二、借书必须本人办理手续,所借出的图书务必按时归还,若到期不还者,暂停借书权,并按相关规定做适当经济处罚。
班级集体借还,需由班主任签字,经办人对所借图书负责。
三、学校图书室藏目录中未给有特殊规定的所有书目读者均可借阅。
四、内部图书、资料和工具书、现刊、专业过刊、报纸,概不外借(非专业性期刊除外)。
只供在室内就地查阅。
特殊情况,须经图书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外借,不得超过三天。
五、凡本校教职工,每人暂借2册,借期1个月。
六、学生个人借阅时,每人限借书1册,限期归还。
七、读者借到图书后,需主动检查书内是否有污染、勾划、破损、缺页等情况,如有而并未加盖处理章者,应当面告诉管理人员,以便处理后借阅。
还书时如发现有以上情况且未经本馆处理者,均由读者本人负责。
八、凡本校教职工和学生调离学校时,须还清本人所借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清点、剔旧制度
为了建立结构合理的藏书体系,对失效或利用率低的呆滞书进行定期与经常相结合的剔旧工作,以提高藏书的流通率和使用效益。
一、时间安排:
图书每学期全面整理一次,每年清点一次。
二、剔除范围:
1、复本过多,长期压架的图书;
2、内容有严重问题,不宜公开流通的图书;
3、残缺破损,无法再投入流通的图书;
4、陈旧过时,已无利用价值的图书;
5、实用性差,流通率低的图书。
三、剔除与外理方法:
1、以剔除过多的复本为主。
2、在具体判断上根据外借流通统计、书龄以及利用价值三项指标为依据。
3、平时对残缺破损无法利用的图书给予剔除。
4、经常性与定期剔旧相结合。
5、对于丢失及剔除的图书应及时处理,做到帐、书一致。
遗失损坏图书赔偿制度
图书馆的图书是学校财产。
爱护图书,读者有责。
对遗失损坏图书,按下列赔偿办法处罚:
一、凡遗失图书应以相同版既原书赔偿。
不能赔偿原书者,按下列规定赔偿现金:
1、畅销书按原价三倍赔偿;
2、独本、原版合订本、绝版本、工具书按原价的五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
如遗失一册,则按成套赔偿,其余册归馆所有。
二、凡损坏图书按不同程度分别处罚:
1、所损坏图书,不影响内容完整,按定价10-50%赔偿,撕坏书皮罚款1元;
2、所损坏图书,影响内容完整,按本制度第一条处罚。
三、凡圈划、乱写字、拆页、折角等污损图书的按其程度分别处理。
1、所污损图书,不影响阅读,罚款0.5-1元;
2、所污损图书,影响阅读,按本制度第一条处罚。
四、遗失或损坏图书无价无查,则由图书馆议定赔偿价格。
五、对有意撕毁、盗窃图书的除报送有关部门处理外,按本制度
一、
二、三条处罚,并另加5-10元罚款。
第五篇:
图书管理制度新乡市四十中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为规范、有序地组织好图书的借阅工作,提高学生阅读、写作及综合素养,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积极创建“书香校园”,特制订如下制度:
1.专人负责管理图书室,图书、杂志上的编号不得涂改,标签不准揭掉。
2.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建好三本簿册。
①图书种类登记册;②图书分类登记册;③图书借阅登记册。
凡添置图书要及时上册,图书分类入柜,专柜保管,分类、号目整理有序。
3.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忠诚图书室事业,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认真执行学校和本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4.师生如有调动,必须归还所借图书。
5.图书借出必须办理借出手续。
6.学生借书要以班级形式,如有损坏,按规定赔偿。
班级统一办理借阅手续,借期为一周。
7.教职工一证每次借图书一册,借期最长为一个月;教学参考类用书,教师根据需要借,借期为一个学期(学期结束前一周内还)。
师生借书寒暑假前必须全部还清,以便图书室清点图书。
8.及时做好防尘、防潮、防蛀、防火工作。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