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件采购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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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管材管件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规格
(1)消防管件、沟槽管件
(2)dn60-dn219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1)项执行:
① 按国家标准执行;
② 按部颁标准执行;
③ 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工地。
3.货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沟槽管件价格按双方共同认定价格表(附后)下浮(32)%,消防铁管件按双方共同认定价格表(附后)下浮(32)%.
2.经双方协定, 甲方应在每月20号向乙方支付当月总货款的60%,剩下40%于下月20号付清.(注:
未付的40%并不计算在下月货款总金额之内)
1第四条 验收方法:
货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对产品的数量进行验收,一经验收合格,甲方须在乙方送货清单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
乙方应给甲方提供所有产品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五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不合格产品,且乙方应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退换,兑换产品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2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3篇二:
管件采购合同
镀锌管件、衬塑管件 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山西隆盛北亿商贸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需方:
中泽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
一、标的∕商标∕型号∕数量∕金额:
见附表
(注:
依实际送货数量据实结算)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
中泽苑施工现场 。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装车运输及费用由供方承担,卸车及费用由需方承担。
五、标的物所有权自付款时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方所有;
六、验收标准:
货到工地由需方材料部门和技术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车 。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现场经验收合格,供方出具发票后付总价的95%,余5%的质保金在安
装完毕后经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清余款。
八、供货时间:
收到供方通知后3 日内到货;
九、违约责任:
因产品质量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一、 其它约定事项:
1、 2、 。
3、 否则应承担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
供方:
需方:
供方代表:
需方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签定日期:
20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20年 月 日雨水管件
篇三:
消防合同
消防工程承包协议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 (以下简称"甲方"),经招标确定该工程由(以下简称"乙方")负责施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 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消防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由甲方招标时提供的由设计的施工图纸内容,具体承包范围如下:
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含通风)、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防通讯系统(含应急广播系统)、防火卷帘门的安装、调试、验收等消防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作(不限于招标清单内容)。
1. 防排烟工程及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房等设备用房的送风系统工程;
2. 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安装工程;3. 火灾事故广播、火警电铃和紧急电话系统工程;
4. 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系统工程;
5. 防火卷帘的采购和安装工程;
6. 楼内手提灭火器采购和配置;
7.发电机房灭火系统;
8.乙方负责到消防支队进行报建、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包括本工程合同及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费用,并且乙方保证在总包单位竣工验收日期前五个工作日通过柳州市消防支队的验收并在合同约定日期内向甲方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9、检测公司的检测费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由甲方支付。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暂定2012年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审批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日期:
暂定 年月日(具体按甲方要求,并不得影响总承包单位和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要求与总承包单位同步验收合格。
) 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所有工作完成日期,包括了完成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的时间。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维修的,竣工日期不顺延。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暂定天,包括完成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的时间。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和 市消防部门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通过市消防支队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含人工费、进出场费、材料费、设计修改费、设备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现场保管费、管理费、利润、返工费、清理场地费、不可竞争费、施工企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各项施工措施费、施工排水降水费、消防报建和检测费以及验收所有费用、政府规定应计取的相关费用、税金等费用,合同包干总造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捌万陆仟元整(¥:
1786000 元),总价包干,结算时本工程招标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不得以材料、人工价格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发生为由要求调整价格。
本工程的合同价格不包含向土建总成包单位交纳的配合费和管理费,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按乙方当月完成的合格工作量核算造价的80%支付进度款,甲方在确认乙方报送了合格的相关工程量报表后 10 天内审核完毕并根据审核结果支付该笔工程款,当工程款累计付至合同总价的80%时暂停付款。
余款在结算时按约定支付。
(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部门要求的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钱款,且不视作违约。
(3)待该消防工程整体通过 市消防支队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后的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经 市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竣工资料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原件。
(4)收到结算资料后,甲乙双方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结算要求及方式按本合同第二部分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中第"33"条文规定及本合同其他相关约定办理),结算完毕、双方接到《结算审定单》后15天内,甲方按结算款计算并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工程款,剩余5%的保修金待2年保修期满且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确认乙方无违约情形后无息付清保修金余额。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约定计算:
1、对于本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完成时,甲方需另行签认后方可结算。
本合同以外可能发的工程量增加包括:
(1).建筑的使用功能发生变化造成的消防工程量增加;
(2).建筑面积增加造成的消防工程量增加;
(3).建设单位为提高工程档次等原因要求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和材料;
2. 本合同价款中,文明施工增加费、全部措施费、降水排水费、赶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合同包干总造价中,结算时一律不予考虑此类相关费用。
合同以外增加的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结算。
其它约定:
1.属于消防类工程内容,但不是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材料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防火门安装工程),乙方应配合办理报建及验收,但所需资料由甲方负责收集、整理完全交给乙方。
不是乙方负责施工内容的初次报建、消防检测费和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不是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内容因资料、质量等原因导致验收不合格,报建通不过的,由此发生的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承包方式采用本工程招标范围内一次性合同总价包干的方式,即包工、包料、包调试、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报建、包验收合格并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包税金、包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材料设备价格变化风险费、包设计变更风险费、包全部措施费、包不可竞争费以及政府规定计费的所有费用等。
3.对乙方在投标时漏报项目、少算费用或少算工程量的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负责将本合同全部施工内容施工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对相关部门要求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条件接受。
乙方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甲方可以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所需要的费用支付给农民工,并在向乙方支付应付款中直接抵扣。
5.增加的工程量的费用计算原则与乙方投标报价原则(包括计价定额文件、取费标准和下浮率等)相同;如投标报价中有相同项目时,则按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报价执行;如果投标报价中有类似项目时,则参照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报价执行;如果是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同或者类似的项目时,计价原则与乙方投标报价原则(包括计价定额文件、取费标准和下浮率等)相同,材料价格采用2012年第2期《市建设工程信息价》,2012年第2期《市建设工程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或设备,在乙方采购前必须经甲方确认价格和样板后方可采购,结算价格以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
否则,甲方不予计价。
6.属乙方施工内容,所需的报建费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予考虑此类费用。
7.乙方在采购材料和设备时,必须报监理和甲方,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8.乙方所采购的排烟风机和正压风机必须为低噪音型。
9.乙方所采购的消防水系统的管件、控制阀门、水泵、电气管线、电气原件等必须为国标合格产品。
10.与乙方相关的洞口封堵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11.甲方不提供住宿场地,由乙方自行安排。
12.临时水、电及相关费用由乙方与总包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13.乙方按甲方要求落实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4、.乙方免费对甲方及甲方指定人员进行消防设施操作培训。
15.移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