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水站劳动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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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供水站劳动合同书
农村供水站劳动合同书
篇一:
农村小型供水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
修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村(居委会)(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水利水电工程合同条例(1997年版)》的有关规定,结合饮水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址:
乡(镇)村(居委会)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1.取水井。
规格:
内空米,深度视实际情况确定;要求:
主筋mm,间距cm;箍筋:
mm,间距cm;C20砼厚度:
井壁cm、盖板cm。
2.取水堰。
规格:
顶宽米,底宽米,长度米,高度米;要求:
钢筋mm,间距cm;砼规格或浆砌石规格。
3.蓄水池。
规格:
方形长m、宽m、高m,圆形直径m;要求:
边墙主筋(含底板纵、横)mm,间距20cm;箍筋:
mm,间距15cm;底板垫层C10砼厚度cm;底板、边墙C25砼厚度cm,盖板10cm,盖板留置进出口,靠底部安置Φ排污管,高出底板10-15cm安置Φ输水管。
4.慢滤池。
规格:
方形长米,宽米,高米;要求:
边墙主筋(含底板纵、横)mm,间距20cm;箍筋:
mm,间距15cm;底板垫层C10砼厚度cm;底板、边墙C25砼厚度cm,盖板10cm,盖板留置进出口,靠底部安置Φ排污管,高出底板10-15cm安置Φ输水管。
5.泵房。
规格:
长m、宽m、高m;要求:
用水泥空心砖砌筑,靠井面或门口对面墙体侧砌筑×砖窗一个;门框宽度80cm,屋面伸出墙体20cm,门口伸出墙体50cm,墙体里外用水泥砂浆粉刷。
6.其他。
三、开、竣工日期:
XX年月日开工,XX年月日前竣工验收。
四、承包方式及单价:
采取包工包料单价承包方式,主要工程项目以外的项目单价按相关定额计算(单价表附后)。
五、甲乙双方职责1、甲方职责:
①监督检查乙方是否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施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或责令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②配合当地选择水源,确定取水、蓄水工程规模,并提供规格标准或图纸。
③按合同约定验收、结算、给付工程款。
2、乙方职责:
①按甲方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施工,严格遵照有关技术规范(有图纸的按图纸要求)施工,不随意改变规格尺寸和标准。
②严把材料质量关,水泥、钢筋应有产品合格证及二次送检合格证明;沙石必须无泥、无杂,并按标准配备。
③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建设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或其他后果自行负责。
六、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即可办理工程结算,待正常运行三个月且项目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技术要求施工,随意改变规格尺寸,增加的工程量自行负责,减少的按量扣减。
试运行期间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按工程总量的70%结算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合同订定的开工、竣工时间按时开、竣工,违期不完工每天扣除乙方工程款200元。
八、其他:
1、工程结算价格包含一切税、费在内。
2、甲方不预付工程款,建设费用全由乙方垫资建设。
3、未尽事宜,待后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会一份,自签订之日有效,完工结算后自行终止。
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合同订立日期:
XX年月日
附件
小型饮水工程结算单价表
一、大口水井:
二、泵房:
水泥空心砖砌筑,以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600元。
三、蓄水池、慢滤池:
1.钢混结构:
钢筋制每吨元,毛石砼每立米元,C10砼每立方元,C20砼每立方元,砼C25每立方元,平模制安每平方米元,圆模每平方米元。
2.砖混结构:
水泥砖(240mm×115mm×53mm)砌筑24cm墙包工包料(含粉刷)每平方米170元。
四、取水堰及其他:
1.土方开挖、人工开挖:
每立方米20元,机械开挖每立方米元。
2.浆砌块石:
浆砌块石,每立方米元。
砼单价每立方米340元
篇二:
村级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XXX乡(镇)XXX村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XXX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XXX村自来水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
XXX村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PPR管道安装、土方,包工包料,工程总承包
第三条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年月日
2、竣工日期:
年月日合同工期:
XX日历天。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经甲方工程监理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以上。
第五条工程造价
工程价款:
工程总造价为:
XXXXX元整(¥XXXX元)(含税),总工程量约为XXX米(主管道、支管道、入户管道按实际仗量米数计算),单位造价为XXX元/米,此价款为主管道、支管道、入户管道平均造价,工程开工以后,如因土质结构造成施工难度增大,可按实际情况调整该项的价格。
第六条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所购进的材料必须由甲方工程监理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2、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
若属鉴定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3、主管道为PPR管,管径XX寸,管壁厚6毫米以上;支管道管径为XX寸,管壁厚
毫米以上,进户管径为4分,采用同材质管件熔接。
第七条工程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工程监理的监督检查。
2、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担的工作通知甲方工程监理。
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甲方工程监理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出现一切施工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
5、乙方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必须及时通知甲方检查,未经甲方检查的视为不合格工程。
6、自来水管道深度不得少于XX米(埋管位置)。
第八条质量验收
1、甲方审核后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的10天内组织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提交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调确定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及复验。
4、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验收。
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日期为准。
工程验收合格15日内将工程完整资料交给甲方备案
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看管,甲方不得提前使用,若甲方提前使用,既视同验收合格。
由于乙方的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6、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回访的有关规定。
7、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维修。
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维修时,甲方可用工程回访费另找施工队进行维修,费用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8、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
第九条施工设计变更
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或设计方案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条双方责任事项
1、甲方:
(1)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及有关技术资料;
(2)派驻施工现场的工程监理,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4)工程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2、乙方: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税费;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主要建材质量及采购过程接受甲方监督,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4)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回访义务,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5)完工后做好场地清理工作;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回访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维修;
(8)安全施工,防火、防盗以及事故的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款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场地清理及工程的养护,当工程具备验收的条件下,乙方即可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附完工资料一式八份:
2、工程施工进度及工程验收时的照片、验收结论;
3、工程竣工、竣工决算及竣工工程量清单;
4、本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含原始施工记录资料)、建筑材料的试验检测资料。
5、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2、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平时不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达50%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XXXX元(¥XXX元),系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
3、、付款期限:
经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上级拨付的工程款到下庄亭村集体户头的实际金额可付至总工程造价的80%;其余工程款经审计后,留足5%的质量保修金一次性付清。
4、本工程税金由乙方到当地税务部门自行缴纳。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由于维修、返工逾期交付及延误工期的,按合同总价的3%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XXXX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乙方工程总价款中扣下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一年。
在保修期内属乙方的工程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无条件及时进行返修,费用自理,保修期满,工程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工程保修金(不计息)。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2、合同附件:
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要求等。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款,回访期满后自然终止,如有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XXXX年X月X日
篇三:
灌南县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程建设监理合同书
灌南县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程建设监理合同书
发包人:
合同编号:
GNYSAQ-XX-03监理人:
技咨询有限公司签定地点:
灌南县水利局
签定时间:
XX年04月22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灌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江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监理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灌南县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工程地点:
灌南县百禄镇、三口镇、北陈集镇、张店镇、孟兴庄镇、汤沟镇等六个乡镇境内
3.工程规模及特性:
①土建工程施工;②塑料管道及管件安装;③电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4.工程总投资:
4125万元
5.工程总工期:
(二)监理范围:
按照合同条款和合同附件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
按照合同条款和合同附件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XX年04月22日至XX年11月22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人民币伍拾肆万圆,由发包人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合同书。
(二)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三)中标通知书
(四)合同专用条款。
(五)合同通用条款。
(六)监理招标文件。
(七)监理投标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提供履约担保证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各执三份。
发包人:
(盖章)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委托代理人:
(签章)
邮编: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三章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完全执行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XX年2月以水建管〔XX〕62号文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土建监理合同条件》(GF-XX-0208)第二版(XX年版)中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第一款增加:
“本工程”的定义:
灌南县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二款增加“发包人”的定义:
灌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
第六款增加“副总监理工程师”的定义:
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配合总监理工程师的现场负责人,当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工地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委托副总监理工程师行使部分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及水利部、江苏省及其相应行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国家现行有关法规、水利部、江苏省的有关规定;国家有关工程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有关项目批准文件和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本合同及发包人的招标文件和其它有关文件。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14天内,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现场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经建设部或水利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均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所有监理人员均需从事过类似工程的监理、施工或设计的经验。
第九条监理人的监理范围为:
见合同附件A。
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
见合同附件A。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7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
在工程施工或其他有关合同建立后,由监理机构在合同生效后14天内提出方案,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监理人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设备、实施和物品,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14天内移交发包人。
监理人必须为现场监理机构配备一辆小型客车或轿车。
第十九条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赔偿发包人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5%,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合同金额的50%。
第二十一条删除本条代之以,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工程建设合同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
若因承包人未能响应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
的延期,监理人可不承担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为:
工程设计文件1份,设计图纸2套,施工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副本各1份,在监理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对于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发生的施工合同及采购合同,在其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给监理机构。
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14天内需交还发包人。
第二十四条发包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监理机构的时限:
一般文件7天;
紧急、事项、变更文件3天。
第二十六条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为:
见附件B。
上述条件提供的时间:
另行商定。
监理人自备的,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设备有:
无。
第二十七条由发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要求:
无。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删除第六款,并代之以:
监理工程师拥有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置权,但所涉及合同费用增减的处置,均须由承包人申请报监理审核,并经发包人批准后才能计量支付。
设计变更处置权的金额待监理人进场后与发包人商定。
删除第十四款中“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并代之以:
“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且未报发包人审批”。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发包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七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并支付监理报酬:
一、监理报酬为:
监理合同价,包括完成本工程建设监理(含施工期、缺陷责任期二阶段)的一切费用。
二、监理报酬的调整与调差方法和计算公式为: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延长在2个月内(含2个月),则监理酬金总价不变;非工程施工和监理人的原因而导致超出2个月,发包人应给予监理费用的补偿,由双方另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