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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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

证监会“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证券公司设立审批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中国证监会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提高审核工作科技化水平。

2.切实落实简政便民,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梳理现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精简冗余的证明事项,申请材料目录详见服务指南。

公开受理进度、反馈意见、审批结果等情况。

3.按照每月一次的频率,在我会官网相关栏目下,公布证券公司名录。

 

 

1.加强现场检查。

制定年度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证券基金监管各方职责;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结合“问题和风险”导向,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事项风险等挂钩,做好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衔接,针对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有关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强化日常监管。

加强非现场监测和检查,发挥派出机构和交易场所等单位一线监管作用,强化监管协作;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推进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监管;提升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3.提高信用监管效能。

推进证券公司等主体分类监管,依据公司诚信风险情况,在监管方式、检查频率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及时查询、更新录入有关主体的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完善诚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落实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

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充分发挥证券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作用,推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会员单位规范经营行为,实现监管的有效延伸。

2

证券公司变更重大事项审批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提高审核工作科技化水平。

2.切实落实简政便民,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梳理现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精简冗余的证明事项,申请材料目录详见服务指南。

公开受理进度、审批结果等情况。

3.按照每月一次的频率,在我会官网相关栏目下,公布证券公司名录。

1.加强现场检查。

制定年度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证券基金监管各方职责;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结合“问题和风险”导向,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事项风险等挂钩,做好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衔接,针对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有关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强化日常监管。

加强非现场监测和检查,发挥派出机构和交易场所等单位一线监管作用,强化监管协作;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推进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监管;提升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3.提高信用监管效能。

推进证券公司等主体分类监管,依据公司诚信风险情况,在监管方式、检查频率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及时查询、更新录入有关主体的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完善诚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落实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

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充分发挥证券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作用,推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会员单位规范经营行为,实现监管的有效延伸。

3

基金托管人资格核准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国证监会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提高审核工作科技化水平。

2.切实落实简政便民,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梳理现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精简冗余的证明事项,申请材料目录详见服务指南。

公开受理进度、审批结果等情况。

3.按照每月一次的频率,在我会官网相关栏目下,公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名录。

4.将审批流程由申请人筹备、通过现场检查再批准,改为先批准、申请人筹备并通过现场检查再开展业务。

1.加强现场检查。

制定年度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证券基金监管各方职责;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结合“问题和风险”导向,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事项风险等挂钩,做好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衔接,针对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有关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强化日常监管。

加强非现场监测和检查,发挥派出机构和交易场所等单位一线监管作用,强化监管协作;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推进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监管;提升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3.提高信用监管效能。

推进主体分类监管,依据公司诚信风险情况,在监管方式、检查频率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及时查询、更新录入有关主体的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完善诚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落实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

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推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会员单位规范经营行为,实现监管的有效延伸。

4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批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国证监会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提高审核工作科技化水平。

2.切实落实简政便民,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梳理现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精简冗余的证明事项,申请材料目录详见服务指南。

公开受理进度、审批结果等情况。

3.按照每月一次的频率,在我会官网相关栏目下,公布公募基金管理机构名录。

4.将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批流程由申请人筹备、通过现场检查再批准,改为先批准、申请人筹备并通过现场检查再开展业务。

1.加强现场检查。

制定年度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证券基金监管各方职责;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结合“问题和风险”导向,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事项风险等挂钩,做好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衔接,针对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有关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强化日常监管。

加强非现场监测和检查,发挥派出机构和交易场所等单位一线监管作用,强化监管协作;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推进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监管;提升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3.提高信用监管效能。

推进主体分类监管,依据公司诚信风险情况,在监管方式、检查频率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及时查询、更新录入有关主体的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完善诚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落实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

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充分发挥基金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作用,推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会员单位规范经营行为,实现监管的有效延伸。

5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审批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国证监会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提高审核工作科技化水平。

2.切实落实简政便民,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梳理现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精简冗余的证明事项,申请材料目录详见服务指南。

公开受理进度、审批结果等情况。

3.按照每月一次的频率,在我会官网相关栏目下,公布公募基金管理机构名录。

 

1.加强现场检查。

制定年度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证券基金监管各方职责;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结合“问题和风险”导向,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事项风险等挂钩,做好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衔接,针对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有关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强化日常监管。

加强非现场监测和检查,发挥派出机构和交易场所等单位一线监管作用,强化监管协作;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推进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监管;提升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3.提高信用监管效能。

推进主体分类监管,依据公司诚信风险情况,在监管方式、检查频率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及时查询、更新录入有关主体的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完善诚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落实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

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充分发挥基金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作用,推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会员单位规范经营行为,实现监管的有效延伸。

6

基金服务机构注册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提高审核工作科技化水平。

2.切实落实简政便民,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梳理现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精简冗余的证明事项,申请材料目录详见服务指南。

公开受理进度、审批结果等情况。

3.按照每月一次的频率,在我会官网相关栏目下,公布公募基金管理机构名录。

1.加强现场检查。

制定年度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证券基金监管各方职责;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结合“问题和风险”导向,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事项风险等挂钩,做好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衔接,针对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有关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强化日常监管。

加强非现场监测和检查,发挥派出机构和交易场所等单位一线监管作用,强化监管协作;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推进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监管;提升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3.提高信用监管效能。

推进主体分类监管,依据公司诚信风险情况,在监管方式、检查频率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及时查询、更新录入有关主体的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完善诚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落实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

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推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会员单位规范经营行为,实现监管的有效延伸。

7

申请设立期货交易场所的审批

批准文件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中国证监会

优化审批服务

我会官网相关栏目下,按照每半年一次的频率,公示目前期货交易场所的存量情况。

1.加强现场检查。

根据年度现场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对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专门结算机构等主体的现场检查,督促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监管要求,防范潜在风险,维护期货市场平稳运行。

2.强化日常监管。

在日常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市场监管工作中,继续按照有关条例、办法及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监管责任,监测、防范、化解潜在风险,维护市场稳定。

8

申请设立期货专门结算机构的审批

批准文件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中国证监会

优化审批服务

我会官网相关栏目下,按照每半年一次的频率,公示目前期货专门结算机构的存量情况。

1.加强现场检查。

根据年度现场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对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专门结算机构等主体的现场检查,督促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监管要求,防范潜在风险,维护期货市场平稳运行。

2.强化日常监管。

在日常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市场监管工作中,继续按照有关条例、办法及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监管责任,监测、防范、化解潜在风险,维护市场稳定。

9

期货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变更业务范围、注册资本、5%以上股权的审批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动期货公司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核的网上办理,提高审核工作的科技化水平。

2.制定并发布针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区相关主体的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进一步细化审核信息公示,提高审核结果信息公示的时效性。

3.从工作实际出发,梳理精简现有冗余申请材料,在未来部门间共享机制建立实施后进一步精简可共享获取的材料。

精简后的申请材料清单将及时通过服务指南对外公示,由“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区相关主体先行先试。

1.加强现场检查。

制定年度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期货监管“五位一体”各方的检查责任,指导、督促、协调各方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问题和风险”导向,开展对期货经营机构的现场检查,督促期货经营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2.强化日常监管。

充分发挥“五位一体”监管协调机制的作用,指导各单位加强对期货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对期货公司关联方识别、关联交易的日常监管,督促期货公司股东按期报送股权变动等信息,并明确相关罚则。

3.推进科技监管。

要求“五位一体”各单位增强科技监管水平,对潜在风险及时核查、及时分析、及时处置,促进期货经营机构稳定运行。

充分发挥期货公司监管信息系统(FISS)的功能作用,加强对净资本等方面的监管。

指导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加强保证金安全监测监控。

10

期货公司境内及境外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许可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动期货公司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核的网上办理,提高审核工作的科技化水平。

2.制定并发布针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区相关主体的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进一步细化审核信息公示,提高审核结果信息公示的时效性。

3.从工作实际出发,梳理精简现有冗余申请材料,在未来部门间共享机制建立实施后进一步精简可共享获取的材料。

精简后的申请材料清单将及时通过服务指南对外公示,由“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区相关主体先行先试。

1.加强现场检查。

制定年度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期货监管“五位一体”各方的检查责任,指导、督促、协调各方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问题和风险”导向,开展对期货经营机构的现场检查,督促期货经营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2.强化日常监管。

充分发挥“五位一体”监管协调机制的作用,指导各单位加强对期货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对期货公司关联方识别、关联交易的日常监管,督促期货公司股东按期报送股权变动等信息,并明确相关罚则。

3.推进科技监管。

要求“五位一体”各单位增强科技监管水平,对潜在风险及时核查、及时分析、及时处置,促进期货经营机构稳定运行。

充分发挥期货公司监管信息系统(FISS)的功能作用,加强对净资本等方面的监管。

指导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加强保证金安全监测监控。

11

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审批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提高审核工作科技化水平。

2.精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不再要求提供“最近5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未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因涉嫌违法经营、犯罪正在被调查的情形的说明”、“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金融等行政管理机关,以及自律组织、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的说明”2项申请材料。

3.网上公开服务指南、受理进度、审批结果等情况。

4.下一步拟配合《证券法》修订,取消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审批的行政许可。

1.夯实法律基础。

严格按照《证券法》的执法依据、监管标准和处罚要求,加强评级机构监管;配合人民银行尽快推出《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强化顶层设计;修订《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行政监管目标、条件和依据,突出过程监管,强化责任追究。

2.完善执业规则。

指导证券业协会、沪深交易所修订和完善相关业务规则,建立覆盖全流程的业务规范,对尽调、信披、合规、内控等业务环节实施有效监管,严格规范评级质量控制、评级程序实施、利益冲突防范等执业行为。

3.开展市场化评价。

指导证券业协会联合交易商协会,定期共同发布《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通报》;在会员管理层面,开展联合市场化评价,增强行业公信力,提高评级执业质量。

4.明确取消行政许可后的制度安排。

配合《证券法》修订,提前规划制度安排,做好行政许可改革前后工作衔接,适应由“严进”向“宽进”的转变,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5.加强监管协作。

充分发挥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评级互认公告精神,继续加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深入推动联合现场检查、联合惩戒、联合通报等工作,统一监管标准,形成监管合力。

6.加强行政与自律的互动。

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相互补位、互不替代,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评级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加大对评级机构的现场检查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对性质严重的及时采取稽查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发挥属地监管优势。

充分发挥派出机构一线监管优势,守土有责,对各类恶意造假、严重不尽责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

12

财务顾问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审批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提高审核工作科技化水平。

2.切实落实简政便民,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梳理现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精简冗余的证明事项,申请材料目录详见服务指南。

公开受理进度、反馈意见、审批结果等情况。

1.加强现场检查。

制定年度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证券基金监管各方职责;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结合“问题和风险”导向,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事项风险等挂钩,做好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衔接,针对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有关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强化日常监管。

加强非现场监测和检查,发挥派出机构和交易场所等单位一线监管作用,强化监管协作;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推进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监管;提升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3.提高信用监管效能。

推进主体分类监管,依据公司诚信风险情况,在监管方式、检查频率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及时查询、更新录入有关主体的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完善诚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落实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

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推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会员单位规范经营行为,实现监管的有效延伸。

13

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审批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提高审核工作科技化水平。

2.切实落实简政便民,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梳理现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精简冗余的证明事项,申请材料目录详见服务指南。

公开受理进度、反馈意见、审批结果等情况。

3.按照每月一次的频率,在我会官网相关栏目下,公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录。

1.加强现场检查。

制定年度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证券基金监管各方职责;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结合“问题和风险”导向,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事项风险等挂钩,做好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衔接,针对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有关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强化日常监管。

加强非现场监测和检查,发挥派出机构和交易场所等单位一线监管作用,强化监管协作;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推进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监管;提升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3.提高信用监管效能。

推进主体分类监管,依据公司诚信风险情况,在监管方式、检查频率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及时查询、更新录入有关主体的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完善诚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落实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

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推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会员单位规范经营行为,实现监管的有效延伸。

5.进一步强化股权变更管理,加强对分支机构的合规管控,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14

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国证监会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提高审核工作科技化水平。

2.切实落实简政便民,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梳理现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精简冗余的证明事项,申请材料目录详见服务指南。

公开受理进度、审批结果等情况。

3.按照每月一次的频率,在我会官网相关栏目下,公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名录。

1.加强现场检查。

制定年度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证券基金监管各方职责;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结合“问题和风险”导向,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事项风险等挂钩,做好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衔接,针对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有关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强化日常监管。

加强非现场监测和检查,发挥派出机构和交易场所等单位一线监管作用,强化监管协作;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推进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监管;提升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3.提高信用监管效能。

推进主体分类监管,依据公司诚信风险情况,在监管方式、检查频率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及时查询、更新录入有关主体的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完善诚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落实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

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推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会员单位规范经营行为,实现监管的有效延伸。

5.建立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跨市场异常交易行为;强化穿透式监管要求;细化合格投资者和托管人的违规情形,明确监管职责和处罚措施,加大查处力度。

15

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审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和解散审批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优化审批服务

我会官网相关栏目下,按照每半年一次的频率,公布已经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名单。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加强监管。

评估完善对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现场检查制度。

16

证券金融公司设立和解散审批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中国证监会

优化审批服务

我会官网相关栏目下,按照每半年一次的频率,公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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