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国际法基本原则.ppt
《第二章国际法基本原则.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二章国际法基本原则.ppt(7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二章国际法基本原则.ppt](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0/26/21a80376-d9b3-4bbd-9dc5-1a67bd34e417/21a80376-d9b3-4bbd-9dc5-1a67bd34e4171.gif)
第二章国际法基本原则第一节第一节概概述述一、国际法原则的概念一、国际法原则的概念(principleofinternationallaw)国际法原则是指被各国公认、具有普遍国际法原则是指被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构成国意义、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并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
际法的基础、并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公平等价有偿和公序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公平等价有偿和公序良俗,诚实信用,合同自由等。
良俗,诚实信用,合同自由等。
刑法基本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刑法基本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定、罪刑相适应原则国际法基本原则有以下几个特征:
1、各国公认、各国公认得到国得到国际社会普遍接受。
社会普遍接受。
表现:
表现:
反复体反复体现在双在双边或多或多边条条约之中,或之中,或者作者作为国国际习惯而被各国接受而被各国接受22、适用于国际法一切领域、适用于国际法一切领域3、构成国际法的基础构成国际法的基础4、具有强行法性质、具有强行法性质1.1.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国际法存在的基础。
是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国际法存在的基础。
是各国进行国际交往的最起码的行为准则,各国各国进行国际交往的最起码的行为准则,各国必须遵守,不得破坏和违背,否则就没有正常必须遵守,不得破坏和违背,否则就没有正常的国际关系,国际法也就无从存在。
的国际关系,国际法也就无从存在。
22、国际法基本原则是一般原则产生的基础。
、国际法基本原则是一般原则产生的基础。
国际法的一般原则是从基本原则派生或引伸出国际法的一般原则是从基本原则派生或引伸出来的,或者是在基本原则指导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或者是在基本原则指导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来的;3.3.国际法基本原则是一般原则有效的基础。
国国际法基本原则是一般原则有效的基础。
国际法一般原则必须符合基本原则的精神,不得际法一般原则必须符合基本原则的精神,不得与之相抵触,否则属于无效。
与之相抵触,否则属于无效。
二、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强行法的关系国内法的概念,与任意法相对立国内法的概念,与任意法相对立国际强行法是指在国际社会中公认的、必国际强行法是指在国际社会中公认的、必须绝对执行和严格遵守的国际法规范。
须绝对执行和严格遵守的国际法规范。
19691969年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第5353条规定,条规定,国际强行法是指国际强行法是指“为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为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公认为不许损抑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公认为不许损抑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一般国际法规律始得更改之规律之一般国际法规律始得更改之规律”。
“条约缔结时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范抵触无条约缔结时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范抵触无效效”。
国际强行法应具备国际强行法应具备33个条件或特征:
个条件或特征:
AA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国际社会全体接受;BB公认为不许损抑;公认为不许损抑;CC不得随意更改,仅有以后具有同等不得随意更改,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原则始得更改。
性质之原则始得更改。
不是定义,只是对强行法的描述。
不是定义,只是对强行法的描述。
当当时在制定条在制定条约法法时,到底什么是,到底什么是强强行法是有争行法是有争议的的国际法原则和国际强行法的区别国际法原则和国际强行法的区别
(1)强行法见于)强行法见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因而,主要适用于各国之间的规定,因而,主要适用于各国之间的条约关系,当然,其他领域也有适用,的条约关系,当然,其他领域也有适用,如禁止海盗,贩卖奴隶等。
而国际法基如禁止海盗,贩卖奴隶等。
而国际法基本原则适用与国际社会成员的一切行为,本原则适用与国际社会成员的一切行为,并不限于国与国的条约关系。
并不限于国与国的条约关系。
(2)强行法是由国家实践和国际法院判例来)强行法是由国家实践和国际法院判例来发展的,而国际法基本原则都已明确载入了发展的,而国际法基本原则都已明确载入了包括包括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各类法律文件。
在内的各类法律文件。
是在二战后逐渐发展成体系的。
(是在二战后逐渐发展成体系的。
(3)国际法)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的特征,除了国际公认之外,是的基本原则的特征,除了国际公认之外,是对与国际法一切领域的普遍适用性,并构成对与国际法一切领域的普遍适用性,并构成国际法的基础。
而有些国际强行法规则虽然国际法的基础。
而有些国际强行法规则虽然是各国公认的和有约束力的,但不能适用于是各国公认的和有约束力的,但不能适用于国际法的一切方面,更谈不上构成国际法的国际法的一切方面,更谈不上构成国际法的基础。
基础。
第二节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第二节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一、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历史发展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历史发展一般认为,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产生和一般认为,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三个主要时期:
发展经历了三个主要时期:
(一)
(一)17191719世纪时期世纪时期
(二)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十月革命后
(二)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十月革命后的时期的时期(三)战后发展新时期11、联合国宪章:
第二条规定了、联合国宪章:
第二条规定了77项原则:
项原则:
(11)会员国主权平等;)会员国主权平等;(22)真诚地履行宪章义务;)真诚地履行宪章义务;(33)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44)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55)集体协助;)集体协助;(66)在维持和平与安全必要范)在维持和平与安全必要范围内,保证非会员国遵行上述原围内,保证非会员国遵行上述原则;(则;(77)不干涉别国内政。
)不干涉别国内政。
2、19541954年中国和印缅共同倡导年中国和印缅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1)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22)互不侵犯;)互不侵犯;(33)互不干涉内政;)互不干涉内政;(44)平等互利;)平等互利;(55)和平共处。
)和平共处。
3、19551955年的年的亚非会议最后公报亚非会议最后公报1010项原则:
项原则:
(11)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章;章;(22)尊重一切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一切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33)承认一切种族的平等,承认一)承认一切种族的平等,承认一切大小国家的平等;切大小国家的平等;(44)不干预或干涉他国内政;)不干预或干涉他国内政;(55)尊重每一个国家按照联合国宪)尊重每一个国家按照联合国宪章单独或集体地进行自卫的权利;章单独或集体地进行自卫的权利;(66)不使用集体防御来为大国的特)不使用集体防御来为大国的特殊利益服务,不对他国施加压力;殊利益服务,不对他国施加压力;(77)不以侵略行为或侵略威胁或使)不以侵略行为或侵略威胁或使用武力来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用武力来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或政治独立;(88)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和平方)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和平方法解决一切国际争端;法解决一切国际争端;(99)促进相互的利益与合作;)促进相互的利益与合作;(1010)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
)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
4、19701970年的年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宣言国际法原则宣言(简称(简称国国际法原则宣言际法原则宣言)77项基本原则:
项基本原则:
(11)各国在其国际关系上应避免为侵害)各国在其国际关系上应避免为侵害任何国际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之目的或任何国际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之目的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式使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威胁或武力之原则;(用威胁或武力之原则;(22)各国应以和)各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俾免危及国际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俾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之原则;(和平、安全及正义之原则;(33)依照宪)依照宪章不干涉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事件之义务;章不干涉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事件之义务;(44)各国依照宪章彼此合作之义务;)各国依照宪章彼此合作之义务;(55)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与自决权之原)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与自决权之原则;(则;(66)各国主权平等之原则;()各国主权平等之原则;(77)各国应一秉诚意履行其依宪章所负义务各国应一秉诚意履行其依宪章所负义务之原则。
之原则。
5、19741974年的年的各国经济权利与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义务宪章1515原则:
原则:
(11)各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各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立;(22)所有国家主权平等;)所有国家主权平等;(33)互不侵犯;)互不侵犯;(44)互不干涉:
)互不干涉:
(55)公平互利:
)公平互利:
(66)和平共处;)和平共处;(77)各民族平等权利与自决;)各民族平等权利与自决;(88)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99)对于以武力造成的、使得一)对于以武力造成的、使得一个国家失去其正常发展所必需的个国家失去其正常发展所必需的自然手段的不正义情况,应予补自然手段的不正义情况,应予补救;救;(1010)真诚地履行国际义务;)真诚地履行国际义务;(1111)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1212)不谋求霸权和势力范围;)不谋求霸权和势力范围;(1313)促进国际社会正义;)促进国际社会正义;(1414)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国际合作以谋发展;(1515)内陆国家在上述原则范围内进出)内陆国家在上述原则范围内进出海洋的自由。
海洋的自由。
二二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与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国际法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第一章开宗明义地规定了第一章开宗明义地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全章分为两条,第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全章分为两条,第一条规定了四项宗旨,第二条规定了会员一条规定了四项宗旨,第二条规定了会员国应遵循的七项原则,它是整个宪章的核国应遵循的七项原则,它是整个宪章的核心部分。
作为最普遍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心部分。
作为最普遍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基本章程,基本章程,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原则在很大程原则在很大程度了反映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在战后度了反映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在战后的的6060多年里,多年里,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原所确立的原则在联大所通过的决议及其他机构通过的则在联大所通过的决议及其他机构通过的文件中被反复援引,成为各会员国乃至普文件中被反复援引,成为各会员国乃至普遍的国际关系的行为规范。
遍的国际关系的行为规范。
(一一)宪章第二条宪章第二条7原则原则为求实现第一条所述宗旨起见,本组织及其为求实现第一条所述宗旨起见,本组织及其会员国应遵行下列原则:
一、本组织系基于会员国应遵行下列原则:
一、本组织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原则。
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原则。
二、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本宪章所二、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本宪章所担负之义务,以保证全体会员国由加入本组担负之义务,以保证全体会员国由加入本组织二发生之权益。
织二发生之权益。
三、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三、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俾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与正义。
俾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与正义。
四四、各各会会员国国在在其其国国际关关系系上上不不得得使使用用威威胁或或武武力力,或或以以与与联合合国国宗宗旨旨不不符符之之任任何何其其他他方方法法,侵侵害害任任何何会会员国国或或国国家家之之领土土安安全全或或政治独立。
政治独立。
五五、各各会会员国国对于于联合合国国依依本本宪章章规定定而而采采取取之之行行动,应尽尽力力予予以以协助助,联合合国国对于于任任何何国国家家正正在在采采取取防防止止或或执行行行行动时,各各会会员国国对该国不得国不得给予予协助。
助。
六六、本本组织在在维持持国国际和和平平与与安安全全必必要要范范围内,内,应保保证非非联合国会合国会员国遵行上述原国遵行上述原则。
七、本七、本宪章不得章不得认为授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