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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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doc
惠州市惠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惠东县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月
附表
附表1惠东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49
附表2惠东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50
附表3惠东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51
附表4惠东县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51
附表5惠东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52
附表6惠东县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55
附图
⒈惠东县土地利用现状图………………………………………56
⒉惠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57
⒊惠东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58
⒋惠东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59
⒌惠东县土地整治规划图………………………………………60
⒍惠东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61
⒎惠东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62
⒏惠东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63
第1章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管理,规范惠东县土地利用,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促进惠东县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结合惠东县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1.2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惠东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平山街道、大岭镇、白花镇、梁化镇、稔山镇、铁涌镇、平海镇、吉隆镇、黄埠镇、多祝镇、白盆珠镇、安墩镇、高潭镇、宝口镇、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巽寮区”)和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港口区”),土地总面积为352674公顷。
1.3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
2009年;
规划期限:
2010—2020年;
规划近期:
2010—2015年;
规划远期:
2016—2020年。
1.4规划依据
1.4.1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⑹《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
⑺《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⑻《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
⑼《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⑽国家和省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4.2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⑵《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⑷《国土资源部关于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等三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29号);
⑸《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
⑹《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
⑺《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335号);
⑻《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10〕30号);
⑼《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农田调整补划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0〕121号);
⑽《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
⑾《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
⑿国家和省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
1.4.3相关规划
⑴《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⑵《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报批稿);
⑶《惠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⑷《惠东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年)》;
⑸惠东县其他相关规划。
1.5编制原则
⑴依法编制原则。
遵循土地管理法确定的编制原则“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依法规划。
⑵统筹兼顾原则。
全面考虑惠东县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条件和土地供需状况,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安排惠东县土地利用。
⑶充分协调原则。
做好本规划与相关规划在用地规模和布局等方面的协调。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等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⑷上下结合原则。
在确定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土地利用布局与用途分区等方面,注重上下级规划的协调。
县、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上同步编制,相互反馈、上下衔接。
⑸公众参与原则。
采取讨论、协商、听证、公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基层政府、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方案、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
⑹生态优先原则。
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用地,维持自然地貌的连续性,保留水系、蓄水、泄洪等通道,保护湿地系统,科学合理地安排惠东县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
第2章土地利用现状与面临形势
惠东县地处广东省中部东南、惠州市东部,位于北回归线南侧北纬22°30′至23°24′、东经114°33′至115°26′之间,东连海丰县,西接惠阳区,西北部与惠城区相邻,北靠紫金县,南临南海,是粤东地区通往广州、深圳、香港的必经之地,是粤东交通枢纽和主要商品集散地,享有“岭东重郡”之誉。
2009年全县常住人口9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8万人,乡村人口53万人。
2.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根据2009年惠东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全县土地总面积为352674公顷。
其中,农用地3215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18%;建设用地143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7%;其他土地167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4%(详见表2-1)。
2.1.1农用地
⑴耕地:
面积3415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68%,主要分布于多祝镇、白花镇、梁化镇、安墩镇、大岭镇和稔山镇。
1996—2009年全县耕地面积减少960公顷,年均减少74公顷。
⑵园地:
面积2556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25%,主要分布于多祝镇、白花镇、稔山镇、平山街道、梁化镇和大岭镇。
1996—2009年全县园地面积增加11716公顷,年均增加901公顷。
⑶林地:
面积24900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0.60%。
其中,有林地面积为239838公顷,占林地面积的96.32%,主要分布于安墩镇、多祝镇、白盆珠镇、宝口镇、高潭镇和梁化镇。
1996—2009年全县林地面积减少14746公顷,年均减少1134公顷。
⑷其他农用地:
面积1284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64%,主要分布于多祝镇、白盆珠镇、白花镇、稔山镇和大岭镇。
表2-12009年惠东县土地利用现状面积表单位:
公顷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
面积
占土地总面积
的比重(%)
土地总面积
352674
100.00
农
用
地
耕地
34155
9.68
园地
25569
7.25
林地
249003
70.60
其他农用地
12848
3.64
农用地合计
321575
91.18
建
设
用
地
城乡
建设
用地
城镇用地
5821
1.65
农村居民点用地
5737
1.63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338
0.10
小计
11895
3.37
交
通
水
利
用
地
铁路用地
86
0.02
公路用地
1299
0.37
港口码头用地
46
0.01
水工建筑用地
272
0.08
小计
1703
0.48
其他建设用地
768
0.22
建设用地合计
14366
4.07
其
他
土
地
水域
11434
3.24
自然保留地
5299
1.50
其他土地合计
16733
4.74
注:
⑴可调整地类面积为910公顷;
⑵表中部分数据不闭合,是四舍五入保留小数位不同所致,非计算错误,下同。
2.1.2建设用地
⑴城乡建设用地:
面积1189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37%,主要分布于平山街道、白花镇、大岭镇和稔山镇。
按2009年全县常住人口91万人计,人均城乡建设用地为131平方米。
其中:
●城镇工矿用地:
面积615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75%,主要分布于平山街道、黄埠镇、大岭镇、稔山镇和吉隆镇。
按2009年全县城镇人口38万人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62平方米;
●农村居民点用地:
面积573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63%,主要分布于多祝镇、白花镇、梁化镇和安墩镇。
按2009年全县乡村人口53万人计,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08平方米。
⑵交通水利用地:
面积170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48%。
其中公路用地主要分布于稔山镇、白花镇、大岭镇、平山街道、吉隆镇和多祝镇。
⑶其他建设用地:
面积76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22%。
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及特殊用地集中分布于平海镇和巽寮区;稔山镇有盐田面积120公顷。
2.1.3其他土地
⑴水域:
面积1143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24%。
⑵自然保留地:
面积529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0%。
2.2土地利用特点及主要问题
2.2.1地理区位优越,农业开发条件好
惠东县县城距省会广州市约180公里、距深圳市95公里、距惠州平潭机场15公里、水路至香港46海里,深汕高速公路、广惠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海陆交通体系基本完善。
惠东县位于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热同季,光、热、水资源丰富,土壤类型多样,土壤肥沃,适宜多种优质农作物生长,生物资源丰富,有马铃薯、梅菜、甘薯、甜桔、荔枝、龙眼等几十种农作物。
2.2.2林地资源丰富,经济效益不高
2009年惠东县林地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0.60%。
在林地中,有林地面积占林地总面积的96.32%。
加上道路两旁的护路林和居民点、公园、工业园区的绿化林等,全县的森林覆盖率已达到65%以上。
但是,林业结构中的林属较单调、林相较疏,经济林比例较小,林业总体经济效益偏低。
2.2.3耕地面积减少较多,园地面积大幅增加
2009年惠东县的耕地面积为34155公顷,对比1996年的耕地面积35115公顷,1996—2009年全县共减少了耕地面积960公顷,年均减少74公顷;而同期园地面积则大幅增加了11716公顷(其中可调整园地899公顷),年均增加901公顷,主要原因是在农业结构调整中部分耕地改为果园地所致。
2.2.4海岸线长,滩涂资源丰富
惠东县是广东省的“海洋大县”之一。
县南部的稔平半岛濒临南海的大亚湾和红海湾畔,境内有大小岛屿55个,海岸线总长度达到171.8公里,沿海后备土地资源十分丰富。
2009年全县的滩涂面积为4573公顷。
2.2.5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
惠东县中部和南部的平山街道、大岭镇、白花镇、稔山镇、铁涌镇、吉隆镇、黄埠镇、平海镇、巽寮区和港口区共10个镇级单位,其土地面积合计只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6.47%,2009年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了169亿元占全县的88.46%;而惠东县东部和北部的多祝镇、梁化镇、白盆珠镇、安墩镇、高潭镇、宝口镇共6个镇,其土地面积合计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3.53%,2009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仅为22亿元占全县的11.54%。
2.3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惠东县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转型时期: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第三产业将获得进一步发展,产业结构进入优化调整阶段;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的形成,区域合作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惠东县既面临许多机遇,也需要应对不少挑战。
2.3.1发展机遇
⑴惠东县是惠州市土地面积最大、水资源最丰富、海岸线最长、风景名胜景点最多的“惠州市副中心城市”,拥有“后发”的优势,能够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快速转移,为惠东县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发展新兴产业和吸引大资本外来投资提供了良机。
惠东县区位优越,土地条件好,生态环境优良,有便捷的交通网络,水电系统完备,将成为珠三角发达城市产业转移的重要选择之地。
⑵厦门至深圳铁路惠东段、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惠东段、疏港铁路、广惠高速公路东延线、潮州至惠州高速公路惠东段、东莞凤岗(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惠东工业园、中国女鞋惠东生产基地、惠东双月湾滨海旅游区项目、惠东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项目等的兴建,将为惠东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2.3.2面临挑战
⑴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渐显。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惠东县资源与环境的压力增大,主要表现在:
①一些乡镇工业区布局较为零散,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其排出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无法实现集中处理,对西枝江等河流的水质造成了一定的污染;②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采矿、采石、毁林开垦、陡坡种植等现象,导致部分地区水土流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
⑵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规划期内,惠东县实施“项目立县”和实现经济“五大跨越”战略:
“加快工业化进程,实现工业经济的新跨越;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实现民营经济的新跨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村经济的新跨越;构建六大经济区、实现区域特色的新跨越;全面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城镇建设的新跨越”。
到2020年,惠东县中心城区的发展、产业转移园区的建设、以及重点交通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能源电力项目、旅游项目等对新增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大,但受限于上级下达惠东县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以及耕地保护政策的双重约束,如何解决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是实现惠东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大挑战。
第3章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3.1土地利用战略
3.1.1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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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ST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保障惠东县的粮食生产能力;&gsBbQ+qA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惠东县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形成;vX|_
5*T`(在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规划控制和经济机制的引导,合理保障惠东县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工程等项目用地的有效需求。
3.1.2土地利用战略
根据惠东县社会经济发展态势,为实现上述土地利用总体目标,规划期内惠东县将实施如下土地利用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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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战略。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质量,确保上级下达惠东县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立足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机制,调动农民保护基本农田的主动性,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推动惠东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⑵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战略。
合理保障惠东县中心城区、产业转移园区、稔平半岛大型能源项目、港口码头项目、旅游项目等的用地需求,协调安排基础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性项目用地,适度控制一般城镇发展用地,严格控制工业园区规模,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理,促进惠东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⑶建设绿色生态惠东战略。
以惠东县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遵循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强化对水、土地、森林、旅游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建设适应惠东县可持续发展需要的现代绿色生态体系,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惠东县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3.2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3.2.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到2015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4241公顷;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3691公顷。
规划期内,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0167公顷。
3.2.2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规划到2015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9548公顷。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382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8464公顷(详见附表1)。
规划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3002公顷。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511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10000公顷。
3.2.3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目标
规划期间,全县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2152公顷。
同时,通过土地整治特别是园地山坡地的改造,全县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2408公顷。
3.2.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规划期内,全县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年均提高10%以上,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由2009年的162平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95平方米,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3.2.5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到2020年,全县土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宜林地全部绿化,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5%以上,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整治,人为水土流失生物治理率达到9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主要环境质量指标好于国家标准,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第4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4.1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根据惠东县土地利用战略及规划目标,以“优先安排农用地,突出耕地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环保等重点项目用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为调整原则,对全县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详见附表2)。
4.1.1农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到2015年惠东县的农用地面积调整为317794公顷,比2009年减少3781公顷;到2020年的农用地面积调整为31527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9.40%,比2009年减少6301公顷。
⑴耕地:
到2015年的面积调整为34319公顷,比2009年增加164公顷;到2020年的面积调整为3442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76%,比2009年增加274公顷。
⑵园地:
到2015年的面积调整为23992公顷,比2009年减少1577公顷;到2020年的面积调整为2294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51%,比2009年减少2628公顷。
⑶林地:
到2015年的面积调整为247285公顷,比2009年减少1718公顷;到2020年的面积调整为24614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9.79%,比2009年减少2863公顷。
⑷其他农用地:
到2015年的面积调整为12197公顷,比2009年减少651公顷;到2020年的面积调整为1176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34%,比2009年减少1085公顷。
4.1.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到2015年惠东县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19548公顷,比2009年增加5182公顷;到2020年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2300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52%,比2009年增加8636公顷。
⑴城乡建设用地:
包括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等。
规划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为约束,合理配置城镇工矿发展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产业集聚。
到2015年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13824公顷,比2009年增加1929公顷;到2020年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1511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28%,比2009年增加3215公顷。
其中:
●城镇工矿用地:
到2015年的用地规模调整为8464公顷,比2009年增加2305公顷;到2020年的用地规模调整为1000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83%,比2009年增加3841公顷。
按规划期末全县城镇人口105万人计算,人均城镇工矿用地95平方米;
●农村居民点用地:
2015年的面积为5361公顷,2020年的面积为5110公顷,比2009年分别减少376公顷和627公顷。
按规划期末全县乡村人口35万人计,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46平方米。
⑵交通水利用地:
到2015年的用地规模调整为2416公顷,比2009年增加713公顷;到2020年的用地规模调整为289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82%,比2009年增加1189公顷。
⑶其他建设用地:
到2015年的用地规模调整为3307公顷,比2009年增加2539公顷;到2020年的用地规模调整为500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2%,比2009年增加4232公顷。
4.1.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规划到2015年、2020年,惠东县的其他土地面积分别为15332公顷和14398公顷,比2009年分别减少1401公顷和2335公顷。
规划期间,其他土地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9年的4.74%调整到2020年的4.08%。
⑴水域:
2020年的面积1111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15%,比2009年减少324公顷。
⑵自然保留地:
2020年的面积328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93%,比2009年减少2011公顷。
4.2土地利用总体布局
围绕惠东县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布局的战略调整,以“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保持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稳定、协调安排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为空间布局原则,遵循土地资源的区域条件差异、利用现状差异等分异规律,将全县土地以镇级行政辖区为单元划分为城镇工矿发展控制区、城镇工业发展核心区和工业发展区。
4.2.1城镇工矿发展控制区
该区的范围包括梁化镇、多祝镇、白盆珠镇、安墩镇、高潭镇和宝口镇,土地面积合计为22406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3.53%。
本区山地丘陵面积大,林地面积高达179681公顷,占全县林地总面积的73.01%;耕地面积为17350公顷,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50.73%;还有大中型水库(白盆珠水库、花树下水库)2座,是惠东县发展农林业生产、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源涵养的重点区域,也是惠东县乃至惠州市的重要生态屏障。
在土地利用方面,农业生产以发展生态型农业为方向,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稳定粮食生产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壤肥力和耕作水平,重点发展粮食、蔬菜、水果生产等。
建设标准化基本农田是本区稳定农业生产的主要措施。
工业发展以多祝镇、梁化镇为中心,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多祝镇的平多工业走廊和梁化镇的合生地产、齐眉塘工业区的项目用地。
土地生态建设方面,进一步扩大生态公益林的面积和提高生态功能等级,重点加强莲花山白盆珠自然保护区、虎竹嶂自然保护区、十二崆自然保护区和御景峰国家级森林公园的保护和建设。
同时发挥本区山地风光、温泉等优势资源,在不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源涵养的前提下发展旅游业。
4.2.2城镇工业发展核心区
该区的范围包括平山街道、大岭镇和白花镇,土地面积合计为5270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94%。
本区的土地类型主要是丘陵台地和河谷平原,地势比较平坦,水陆交通方便,是惠东县中心城区所在地,是惠东县城镇发展体系的核心,是惠东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信息、商贸物流中心。
本区对全县的经济和城镇发展起着重要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以平山街道为中心,工业重点发展制鞋业、农特产品加工业、医药化工、电子信息等;农业重点发展粮食、蔬菜、花卉等城郊型农业生产,建设全程机械化耕作的现代化农业生产基地。
在土地利用方面,优先把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平山街道主城区、大岭镇的惠东工业园以及白花镇的坂田产业集中区和太阳新城的项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