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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路法通过学习,了解公路法的概念与特征,熟悉公路法的基本内容,掌握公路规划、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等有关的法律制度相关内容。

第一节公路法概述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基本条件。

而公路是交通运输行业的基础,也是人民最普遍使用的交通运输方式。

在现代社会中,公路的发展离不开公路的法制建设,公路法是公路法制的基础。

一、公路法的概念狭义的公路法是指一个国家的立法机构所制定的相对统一、完整的一部公路法法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就广义而言,公路法内涵应是以公路法这一国家公路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为基础,以国家的相关法律为背景,辅之以配套的公路法规、规章等,是一个科学、完备、有序的公路法体系。

二、公路法的简述它所确定的一系列方针、原则和各项规定,符合我国国情和公路工作实际情况,符合公路改革与发展方向,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国务院于1987年10月13日发布了公路管理条例。

公路法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巩固国防,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公路法的主要特征

(1)公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国家强制力作保证。

(2)解决纠纷的手段完整。

四、公路法确定的基本制度(6)公路监督检查制度(5)收费公路制度(4)公路路政管理制度(3)公路养护制度

(2)公路建设制度

(1)公路规划制度五、公路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1)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2)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发展公路的原则。

(3)合法使用公路和公路受国家保护的原则。

(4)公路建设应当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5)主管部门的职责权力与责任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六、公路法所确定的重要方针

(1)各级人民政府扶持、促进公路建设的方针。

(2)国家鼓励、引导和规范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经营公路的方针。

(3)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公路建设的方针。

(4)国家鼓励公路工作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的方针。

七、公路法的立法宗旨公路法的立法宗旨公路法第一条规定:

“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八、公路法颁布的意义1)公路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

2)公路法颁布实施有利于拓宽公路建设、养护等筹资渠道。

3)公路法颁布实施有利于资金的筹集和投资。

4)公路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强公路工作科学、合理、现代管理模式。

5)公路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治理公路“三乱”(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6)公路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完善公路法制建设。

九、公路及其分类

(一)按技术等级分类1高速公路2一级公路3二级公路4三级公路5四级公路

(二)按公路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类1国道2省道3县道4乡道5专用公路第二节公路规划的法律制度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公路规划,是公路事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一、编制公路规划的总体要求为了保证公路事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保障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发展,公路法第十二条规定:

“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编制,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二、我国公路规划总体要求的内容1“三个要求”

(1)公路规划应满足和服从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需要与要求。

(2)公路发展规划应服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

(3)公路发展规划应服从国防建设的总体要求。

2“两个协调”

(1)公路发展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相协调。

(2)公路发展规划应与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3“一个符合”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三、我国公路交通的发展规划国家高速公路网的规划目标是:

连接所有目前城镇人口超过20万的城市,形成高效运输网络。

1连接省会城市,形成国家安全保障网络2连接各大经济区,形成省际高速公路网络3连接大中城市,形成城际高速公路网络4连接周边国家,形成国际高速公路通道5连接交通枢纽,形成高速集疏运公路网络布局方案布局方案国家高速公路网布局方案可以归纳为“7918”网,采用放射线和纵横网格相结合的形式,包括7条北京放射线、9条纵向路线和18条横向路线组成,总规模约8.5万公里,其中主线6.8万公里,地区环线、联络线等其它路线约1.7万公里北京放射线北京放射线南北纵线南北纵线序号起终点里程序号起终点里程1北京上海12451鹤岗大连13902北京台北20302沈阳海口37103北京港澳22853长春深圳35804北京昆明28654济南广州21105北京拉萨37105大庆广州35506北京乌鲁木齐25406二连浩特广州26857北京哈尔滨12807包头茂名31308兰州海口25709重庆昆明838东西横线东西横线东西横线东西横线序号起终点里程1绥芬河满洲里15202珲春乌兰浩特8853丹东锡林浩特9604荣成乌海18205青岛银川16006青岛兰州17957连云港霍尔果斯42808南京洛阳7109上海西安149010上海成都196011上海重庆190012杭州瑞丽340513上海昆明237014福州银川248515泉州南宁163516厦门成都229517汕头昆明171018广州昆明1610第三节公路建设的法律制度在公路建设中会涉及到公路的建设资金、公路的质量、公路建设对环境破坏等多方面问题。

公路法针对我国公路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借鉴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通用的作法,制定了我国公路建设的一系列法律规定,为我国公路建设的法制化管理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一、公路交通主管部门依法维护公路建设秩序

(1)公路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设计、施工、监理等,均应根据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依法定程序,在法津授权的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进行。

(2)上述公路建设活动,必须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法对所建公路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公路建设的基本程序公路建设必须遵循公路基本建设程序等规章的规定。

(1)根据长远规划或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

(2)根据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

(3)根据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进行现场勘测,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

(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

(5)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6)进行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7)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

(8)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的规程和规定,坚持正常施工秩序,做好施工记录,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9)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算,依竣工验收办法办理验收手续。

三、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规定1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所指的公路建设市场主要包括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和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之间的各种经营活动,规范的目的在于严格公路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合理工期,控制工程造价,推动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公路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2公路建设市场的准入与管理

(1)交通部管理全国公路建设市场,地方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建设市场

(2)依法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3)依法对公路工程进行严格的开工报告制度的监督和管理。

(4)依法加强对合同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公路建设项目中的法人负责制度

(1)公路建设项目的参加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公路建设项目的参加人必须接受相应的业务资格审查。

(3)公路建设项目的参加人必须取得相应的业务资质资格。

(4)公路建设项目的参加入必须依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

(5)其他法定程序的监督与管理。

五、公路工程的招标与投标、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制度

(一)公路工程的招标招标是订立合同的一个程序,是公路工程的建设单位,以标底为尺度,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的一种法律行为,是一种工程发包形式。

(二)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的投标投标,系投标者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投标者就准备承包的某项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向招标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六、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的开标、评标与定标开标,即打开标书的行为,开标的目的在于开始评标活动。

所谓评标,是指由评标小组根据有关原则,对各投标书进行比较、评价,以确定标书中内容的有效性,并进行定标的活动。

评标过程中废标的规定招标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为废标处理:

(1)投标书未密封。

(2)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未经代表人签字。

(3)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

(4)投标书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者。

(5)投标者在一份投标书中,对同一施工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投标者在标书之外,根据项目和本身的情况,所提交的建议方案及选择性报价不应认标书为废标。

(6)投标者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书面声明哪个有效。

(7)投标者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参加投标仪式。

(8)投标者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函。

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

(一)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是公路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化、法制化措施,是强化质量管理、控制管理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及公路建设施工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

(二)施工监理的任务公路建设施工监理主要实施如下监控任务:

(1)质量监控。

(2)进度监理。

(3)费用监理。

(三)公路工程监理制度的法律依据1公路法等公路法律、法规、规章公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定额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理。

2我国政府参加、认可、批准的国际条约、组织、国际惯例、规范或行为标准等(四)施工监理制度的运行运作过程如下:

(1)对于承包商应履行的义务,业主委托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督和管理。

(2)对于业主应提供的施工条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提醒并协助业主予以解决。

(3)对于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应获的付款,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及时发给付款证明。

(4)业主和承包人不发生直接联系,业主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布指令。

(5)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时,监理工程师均应依公允原则裁决,并确定其损失。

上述施工监理制度的运行,能有效地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五)施工监理制度中的组织形式1主管部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承担公路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是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公路工程施工的监理资格证书单位。

2.现场监理人员包括:

(1)监理总负责人(称总监)、总监代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下统称监理工程师)。

(2)测量、试验操作人员和现场旁站人员(以上统称监理员)。

(3)必要的文书、行政人员。

八、监理制度中三方的权利与义务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1)与业主协商后,决定承包人申请分包的部分工程。

2)解释和调整合同文件中含糊不清或互不一致之处。

3)批准承包人的授权代表、主要人员及工程计划、材料货源等。

4)批准承包人的施工图纸,必要时要向承包人签发进一步的图纸或命令。

5)系统地检查工程计划,指令合同中的某些工程开始施工。

6)控制和评定工程进度,如必要,可指令工程暂停,或与业主协商确定工程延长期限。

7)可以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签发变更指令,确定没有单价的变更工程价款。

8)向承包人准备和签发支付证书,并证实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

9)检查工程质量和工艺是否符合规范和指令要求,批准用于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10)指令使用计日工及其规定金额。

11)计算已完工的工程。

12)审查承包人的所有安全设施和工程照明。

13)审查承包人的账单、票据、索赔计算等。

14)在缺陷责任期检查工程缺陷,并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5)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处理与业主和承包人有关的争端,并在经济仲裁、质询或民事纠纷时,出庭作证。

业主的权利主要包括:

1)业主有权指定分包人,未经业主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转让他人。

2)业主有授予监理工程师职责权限的权利。

3)业主在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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