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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标准》DB11/945-2012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DB11/T1132-2014

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DBJ-83-2003

5、1#厂房等5项(标准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6、《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15

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DBJ01-83-2003

9、《施工现场齿轮齿条式升降机检验规程》DB11T636-2009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

12、《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1#厂房等5项(标准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北京世纪仁和工业开发中心

设计单位:

北京炎黄联合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

总工期:

587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方开工令为准)

1#厂房等五项(标准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位于顺义区新城第七街区,位于顺义区仁和镇二三产业基地内,东侧靠近支路仁和园三街,北向为次干道林河大道,西侧靠近主干道顺福路,南侧为临河村原有道路,南侧与临河村毗邻。

1#厂房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面积8899.67m2,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24m;2#厂房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面积6760.37m2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24m;3#厂房地下一层、地上4层,建筑面积3155.78m2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19.35m;4#厂房地下一层、地上6层,建筑面积13913.33m2,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24m;地下车库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1421m2,基础形式采用筏板+桩基的基础形式;总建筑面积44286m2。

土方开挖深度6.3m,深度超过5m属于深基坑,地下水控制采用止水帷幕,基坑支护、止水帷幕已经经过专家论证,基坑支护采用土钉墙支护。

施工现场东侧有一条35千伏高压线路,与在建工程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高压线下不建房。

施工现场南侧有一条临河村380伏供电线路,采用杉篙防护架防护。

施工现场东侧、北侧、西侧设置消防通道,南侧狭窄利用临河村原有道路当消防通道。

电源由甲方提供电源引入,消防水由甲方提供的自来水井引入。

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质量目标

(1)工程竣工交验合格率达100%

(2)施工合同履约率100%

(3)顾客满意率大于85%

2.环境目标、指标

2.1目标:

(1)施工污水、建筑噪声、固体废弃物、粉尘登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筑材料有害气体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3)主要材料消耗降低率达到1%以上。

2.2指标

(1)污水可收集部分:

100%经沉淀后部分利用,PH值达到6-9

(2)市区施工点噪声控制:

噪声敏感区达到GB12523-2011标准

(3)固体废弃物100%回收,废钢材、落地灰砂、加气碎块合理利用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100%:

施工现场设标准围挡满足JGJ-2011标准要求:

施工现场目测无扬尘

3、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轻伤率控制在4%以内

(2)消除重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隐患

(3)工程现场安全达标率100%

(4)逐年增加安全防护设施投入,改善生产作业环境,预防职业病伤害,做好员工身体健康检查。

(5)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6)坚持2年一次的全体员工体检率100%:

(7)无重大健康损害事件发生。

四、安全施工防范重点

1、本工程位于顺义新城第七街区,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粉尘和污水带来的环境污染,保证工程正常开展施工,为此应切实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2、防触电事故;

3、物体打击;

4、基坑支护安全;

5、高空坠落;

6、坍塌;

7、高压线

8、脚手外架

9、“四口、五临边”防护

10、垂直运输。

11、地下管线保护

12、防汛

13、消防防火

14、基坑边及施工出入口运输车辆行驶安全、交通安全;

五、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

结合实际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

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每星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1、项目经理牵头组建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

负责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等)的完整、齐全、有效。

2、认真执行施工方案关于安全的各项措施,如在执行中需修改,必须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批。

特别要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遇到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3、项目部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训制,明确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做到在其位尽其责。

4、项目部设立安全专项资金,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且必须保证专项资金的投入,不得挪作他用,做好检查和记录。

5、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在施工前编制各项施工方案,施工中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并进行前安全技术交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支护及止水帷幕方案已经过专家论证。

2、地专职安全员负责全场安全管理,凡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入场三级教育,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3、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工作鞋。

对屡教不改者处以罚款,罚款后仍不改者予以辞退。

4、焊工、电工、子工、塔吊司机、起重司索、塔吊指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操作规程。

5、地下室入口处、通道处、电动机等处在显眼部位挂放安全警示牌.

6、施工现场实行三级配电逐级保护,一二级配电箱设置防雨防砸棚,按照建委颁发的标准化图集制作安装,现场用电确保“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严禁一闸多机。

7、机械操作,必须遵守规程,严禁违章操作,严禁机械带病运转,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有可靠的接地。

8、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及责任人,整改措施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9、管好食堂、宿舍用电,职工宿舍采用36v安全电压,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等电器设备。

10、禁止酒后上岗作业。

11、施工现场电气焊作业及其它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按消防规定配好各种灭火设备,专人看火。

12、施工现场严禁赌博,打架及斗殴,违者将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3、认真做好防盗工作。

门卫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外来人员实行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出入车辆进行登记。

14、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具的配置及要求:

保证供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材料和工具。

采购、供应各种工程材料、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对安全网、安全帽等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要报废更新。

根据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做好劳保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15、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和措施,配备兼职消防管理员。

易燃、易爆物品由专人管理。

关键部位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施工动用明火的办好动火手续,采取有效的监护措施。

木工加工区木屑、刨花等易燃物及时清理,易产生火灾隐患的部位设置严禁烟火警示标志。

木工材料码放、保温材料码放必须与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眼氧气、乙炔分开存放,远离建筑物,乙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与氧气瓶距离不小于5米。

16、现场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与管理:

16.1现场内配置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消火栓),不得破坏与移作他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施工现场消防通道保持畅通,通道口应保持畅通,不准堆放其他任何物品;

16.2消防栓四周严禁放置杂物,对现场的消防器材及设施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或调试。

17、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并形成书面资料,严格予以实施。

七、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1、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措施

1.1.工地专职安全员负责全场安全管理,凡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施工前进行安全交底。

1.2.所有施工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执行施工现场规章制度。

1.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安全防护用品,对屡教不改者处以罚款,罚款后仍不改者予以辞退。

1.4.电焊工、电工、机操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物料提升机操作员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操作规程,严禁无证操作。

1.5.施工现场严禁赌博,打架及斗殴,违者将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临边防护安全保障措施

2.1.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1.2米高护栏杆。

2.2.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1.2m高防护栏杆并设置18cm高挡脚板。

2.3.楼层内1.5×1.5米以下的孔洞必须用坚实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

大于1.5×1.5米的孔洞周边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并用密目网封闭,孔洞设置水平网。

楼层内后浇带,铺设多层板并加以固定以防移动。

2.4.电梯井防护采用固定式1.5米高固定式防护栏杆(按标准化图集制作)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

2.5.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

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并设专人监护后,方可拆除或变更。

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

2.6.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接料口处设置楼层标志及安全警示标志。

3、高空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3.1.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实施前不得进行施工,高于2m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

3.2.高处作业中的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3.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威胁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3.5.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3.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

对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6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3.7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3.8.脚手架搭设以及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4、施工用电、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4.1.施工用电保障措施

4.1.1.施工现场电缆的选择及敷设严格按规范及临时用电方案执行。

从变电所至总配电箱;从总配电箱至各分配电箱;从二级电箱至开关箱的电缆一律采取地埋方式进行敷设,埋深不低于600mm,总箱及二级箱设置防雨防砸棚(按照标准化图集制作)。

现场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确保人身安全

4.1.2.施工现场临时电专人负责持证上岗,每天对现场临电进行检查,并做好电工巡检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非专业电工严禁进行临电操作。

4.1.3.电动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以及保护接零。

电器使用者在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电机及电器设备的绝缘是否良好,确保一切正常后方可操作使用。

4.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4.2.1.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灭火工具,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4.2.2.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动火申报制度,动火全过程须有专人监护。

4.2.3.电工有权拒绝执行违反电器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反用电安全的行为。

4.2.4.定期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治安消防规范教育,施工现场制定治安消防管理制度,设置管理网络,并建立档案。

4.2.5.现场所有的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汽油、柴油、机油、木材、乙炔等)应分类放置、妥善保管好,并有相应的防护装置,不得乱扔、乱放。

并且设立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消防灭火器材,经常检查完好有效情况。

4.2.6.经常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消防教育。

并深入基层或宿舍、仓库,检查安全、卫生、防火、用电等工作。

4.2.7.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有关地方禁烟、禁火的规定,动用明火,必须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无证人员动火,电焊、气割应遵守“十不烧”规定。

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及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督。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应坚持“适时采购,小室存放”的原则,并设置专用仓库,由专人负责保管,仓库周围设置禁火区,配备消防设施,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4.2.8.加强对施工现场、宿舍、生产、生活用电管理,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液化气灶具。

4.2.9.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离明火不小于10米,作业现场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且焊割设备阀等附件应完整有效。

4.2.10.木工加工区,木工材料堆放区、油漆间、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配备形影的灭火器材。

4.2.11主体结构建立消防水管系统,由高压泵从一层临时水池往上供水,以备使用。

5、施工机械安全保障措施

5.1.塔吊:

5.1.1.本工程两台塔吊均安装在车库内,塔吊安、拆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施工,安、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拆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塔吊的安拆工作。

专业人员进行安、拆前必须由施工员、安全员向安拆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拆时各人员须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

5.1.2.塔吊属特种机械,应有出厂合格证,并经有相应资质检测单位检测合格。

安全监督站备案后方可使用。

5.1.3.塔吊司机必须按塔吊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服从指挥,严禁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五级风以上禁止塔吊作业。

塔吊司机应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识,按规定应经常性对机械进行日常保养,驾驶室应配有干粉灭火器2只。

5.1.4.塔吊必须设置回转限位装置,以防与周边临设碰撞。

塔吊“四限位、两保险”必须灵敏可靠。

5.1.5.作业完毕后,塔吊臂应顺向风源,切断电源。

5.1.6.每只塔吊必须配备联络对讲机,对讲机的频率要分开锁定,免误指挥

5.1.7.群塔作业安全措施:

A、应保持塔吊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严禁擅自调整。

B、两台塔吊必须保证5米以上高差,不能刮碰塔吊臂拉杆为宜,两台塔吊距离大于塔吊臂长度、

C、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性能,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0.5m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操作。

D、在提升过程中,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m时,应用低速起升,严防与起重臂顶撞。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1m以上。

E、重物的吊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吊钩必须用吊、索具吊挂重物;

b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容器吊装。

c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最少必须捆绑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d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

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及长的构件重物,应拉溜绳;

e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其他重物。

f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

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g作业中达到五级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h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i作业完毕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将吊钩升至顶端,小车移向臂根。

5.1.15.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扳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断开电源总开关,高空指示灯昼夜开启。

5.1.16.以下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A塔吊司机(指操作起重机械使其正常运行的作业)。

B、塔吊指挥作业(指依据起重机械性能,选择起重方式,绑扎、挂钩,使用手势、旗语、口哨、对讲机等指挥起重机械起吊物体的全过程的作业)。

C、塔吊司索作业(指直接对物件绑扎、挂钩、牵引绳索、完成起重、吊运的全过程的作业)

5.1.8.防台风、防雨、防雷措施

塔吊及外架必须有避雷措施。

防雷接地可与工程的避雷预埋件临时焊接连通,接地电阻达到规定要求,每月检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设专人掌握气象信息,及时作出大风、大雨预报,采取相应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禁止在台风、暴雨等恶劣的气候条件下施工。

5.1.9.塔吊的维修保养按宁波市文件规定每月不少于2次,并形成书面纪录备查。

5.2.施工升降机

1)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认真填写升降机的运行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

2)清除基础内的所有障碍物,检查各部分机构的螺栓紧固情况,结构无裂纹、开焊等。

3)检查制动是否灵敏、可靠有效,检查上下限位是否灵敏可靠,操作系统是否灵敏准确,电气系统,有无接触不良、松动和裸露。

4)工作前要进行空载试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作业。

5)非机组人员严禁开动升降机,不准对升降机随意拆卸。

6)操作室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室内清洁。

7)升降机工作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工作,禁止带电修理。

8)严禁超载作业,现在2t。

6、钢筋、混凝土工程安全保障措施

6.1.钢筋工程

6.1.1钢筋断料、配料、弯料在地上进行,不得在高空操作。

搬运半成品时要注意架空电线及其它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而发生触电事故。

现场绑扎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方、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站人板。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米以下方可靠近,就位支撑后方可摘钩,钢筋起吊规格应统一。

6.1.2切割机、电焊机、对焊机等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是否漏电,电源线必须经过漏电开关(实行三级保护)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钢筋头及时清理。

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在模板和脚手架上,以免滑落伤人。

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防止雷击伤人。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以及攀登骨架上下,在绑扎柱筋时,搭设工作台。

使用钢筋机械时,应熟悉操作规程,钢筋冷拉时,冷拉丝两端设置防护挡板,严禁两边站人,焊机、切断机、弯曲机等必须接地。

6.2、混凝土工程

6.2.1、浇捣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

6.2.2、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前必须经过电工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开关箱内必须装置漏电保护器,插座插头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操作人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

浇墙、板砼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振动机移位时,不能硬拉线,防止割破或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事故。

6.2.3、输送混凝土管子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子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泵送混凝土时,宜设两名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

泵送管接口、安全阀、管架等必须安装牢固。

严禁将垂直管道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架设的前端装接长度不小于10米的水平管,水平管近泵处应装逆止阀。

6.2.4、浇灌2m高度以上框架柱、梁混凝土应站在脚手架或平台上作业,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浇灌人员不得直接在钢筋上行走、踩踏。

6.2.5、使用覆盖麻袋等养护混凝土时,预留洞孔必须按照规定设安全标志,加盖或设围栏,不得随意挪动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

7、材料堆放、吊装安全保障措施

7.1.各种易燃材料(汽油、氧气、松香水、各种油漆等)应设专用材料仓库并由有保管经验和了解该物品性质的人员管理,对有危险性或互相抵触的物品应分别存放。

堆场严禁烟火和住宿。

7.2.木料、木制品应分别码垛平整,木料垛每40cm高应垫横木一层,堆垛高度不应超过1.5m。

7.3.凡起重区域均应按规定避开输电线路,或采取防护措施,并且应划出危险区域和设置警告标志,禁止非有关人员停留和通行。

7.4.钢筋或钢制品堆放应在有遮盖的场所,钢筋不得伸进道路之内。

7.5.堆放砂、石、泥土等颗粒材料,禁止紧贴建筑物的墙壁。

7.6.各操作平台、接料平台上应显著的标明允许荷载值。

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8、脚手架搭拆安全保障措施

8.1.本工程采用悬挑式脚手架、应严格按《建筑施工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搭设

8.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管径、壁厚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禁止使用有明显裂纹、变形和严重锈蚀的钢管、扣件。

如发现钢管扣件材质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向项目部汇报,并不得用于工程。

8.3.2m以上高空作业必须配带好安全带,并有效的扣牢保险钩。

8.4.必须按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严格控制立杆间距,连接扣件必须扣紧,紧固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8.5.剪刀撑接长,严禁采用对接扣件,应搭接方式,搭接距离1米,3只旋转扣件固定。

8.6.钢管脚手架必须有扫地杆连接,与楼层要有刚性连墙件连接,设置为两步三跨不少于一个拉结点。

8.7.脚手架拆除自上而下逐层拆除,一步一清,不准采用跳步式拆法,严禁上下同时施工,纵向剪刀撑先拆中间扣,然后拆两头扣,由中间人员向下传递至楼面,拆下的扣件及松开扣件的钢管应随即撤下,吊运至地面,不得松挂在架上,不得向下抛掷。

刚性拉结点同步同层拆除,不得一拆到底或超前拆除。

8.8.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身体健康,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8.9.施工过程中,未经施工技术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同意的部位,不得任意拆除;经同意拆除的,作业完毕应立即做好恢复,并报安全员复查。

8.10.局部架体与建筑物距离过大时应设挑脚手板进行封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

8.11.脚手架严禁堆放物料,木工支模严禁利用脚手架作支撑加固。

8.12.作业面满铺脚手板,作业面下3米必须悬挂水平网,本工程每层必须张挂水平网。

作业面外侧设置腰杆做防护并加设18cm高挡脚板,顶层脚手架必须高于檐口1.5米。

9、模板安、拆安全保障措施

9.1.模板拆除,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具体以制作的同条件养护试块为准,拆除前必须办理拆除审批手续,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及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拆除。

9.2.柱子、梁在浇灌24h后,只要能保证表面及棱角不会因拆除而受损坏,侧模即可拆除,但必须有施工员的书面通知书。

9.3.当跨度≤8m的现浇梁、板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75%时;跨度>8m的现浇梁、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100%时,以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强度为依据,满足要求时即可拆除底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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