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项目推介暨经贸洽谈会主持词最新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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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项目推介暨经贸洽谈会主持词最新篇
农业项目推介暨经贸洽谈会主持词
农业项目推介暨经贸洽谈会主持词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日趋加快的今天,为了促进沈阳农业的对外开放,增强与各界朋友的交往和合作,沈阳市人民政府在这里隆重举行了农业项目推介暨经贸洽谈会。
会议期间,我们将向与会来宾介绍沈阳市的投资环境、农业发展情况以及农业重点合资合作项目,并将与各位来宾进行广泛深入的经贸洽谈。
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请来了法国驻华使馆商务官罗德凯先生、西班牙驻华使馆商务官陈雪先生、日本驻华使馆商务官大西子先生、韩国驻华使馆商务官洪性在先生、澳大利亚国际商会首席代表鹿丽力先生、美中农业协会副代表李同斌先生、中国法国工商会农务官高文芳先生以及德国、意大利、荷兰、丹麦、芬兰、奥地利、匈牙利、波兰、加拿大、乌克兰、土耳其、以色列、新西兰、新加坡、南非、阿根廷、欧盟、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驻华使馆官员、企业界人士或商务代表参加今天的洽谈会
参加今天洽谈会的中方代表有沈阳市副市长李宝权先生,沈阳市东陵区、于洪区、苏家屯区、新城子区、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市属农业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士。
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农民日报、中国日报、国际商报、科技日报、中国信息报、中国企业报、中国贸易报等新闻单位的朋友也应邀参加了今天的会议。
下面,首先请沈阳市副市长李宝权先生致词。
…
请沈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吴贵民先生介绍沈阳农业发展情况和农业合资合作项目。
…
朋友们,今天沈阳市在这里推介了一批农业合资合作项目,为大家提供了难得的商机。
为了促进合资合作,下面开始进行农业项目及经贸洽谈活动。
各位朋友,各位来宾,下面举行项目签约仪式。
首先请沈阳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与德国意来克斯公司进行产品出口项目签约。
下面请新民市与美国太平洋涛集公司进行木纸浆项目签约。
沈阳市农业项目推介暨经贸洽谈会到此结束。
请各位嘉宾参加沈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招待酒会。
沈阳(北京)农业项目推介暨经贸洽谈会
招待酒会主持语
各位朋友,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沈阳市农业项目推介暨经贸洽谈会招待酒会现在开始!
请沈阳市副市长李宝权先生致祝酒词。
请朋友们举杯,预祝我们合作愉快!
附送:
农产品买卖合同范本3篇
农产品买卖合同范本3篇
农产品是农业中生产的物品,如高粱、稻子、花生、玉米、小麦等。
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各类产品。
讲究绿色环保的当下,为了确保农产品的安全性,签订买卖合同就有了必要性,以下是我为大爱精心准备的:
农产品买卖合同范本3篇。
欢迎参考阅读!
农产品买卖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
出卖方:
签订地点:
买受方:
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名称
品种
产地
商标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
合计人民币: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运输费用负担: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八条检疫单位、方法、地点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
发生争议,由双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请浦口区工商
行政管理部
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浦口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鉴证方留存
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
经办人:
201X年X月X日
农产品买卖合同范本二
市场经营管理者:
____________________
食用农副产品经营者:
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乙方进入甲方开办的________________市场内从事________________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商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甲方负责建立熟食、半成品、光禽、调味品、南北干货、水产、蔬菜、水果等产品的索证索票制度。
乙方委托甲方建立乙方产品的供货商台帐以及肉类、活鸡、豆制品、粮油等产品的进货台帐,批发市场还应建立销售台账,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以及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监督。
甲方应建立确保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的市场管理制度,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对食用农副产品进行检测。
零售市场如无相关检测设备的,以符合法定条件的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准。
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查验乙方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进行抽检,及时将抽检结果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上予以公示。
甲方有权阻止乙方销售并销毁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份的畜禽产品和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食用农副产品;有权处置乙方上市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其他产品。
发现乙方已售出的食用农副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应会同乙方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
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当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格,亮照经营。
乙方在交纳守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中,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接受甲方监督。
乙方保证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食用安全、质量合格,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够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以及产品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等资料。
乙方应当向供货商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经营肉类的,乙方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类商品交易确认单;经营活鸡的,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当地无重大疫情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并加盖上海市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中心站道口章;经营豆制品的,须提供上海市豆制品行业协会送货单或豆制品生产企业送货单。
乙方应保证进货的确认单和其他单证真实齐全、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
乙方应当认真执行进货验收制度,验明食用农副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乙方经销特约品牌商品的,应出示供货方的授权证明。
乙方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定应当抽检后方可上市的产品,乙方不得擅自销售,经甲方抽检或报符合法定条件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交易。
经甲方抽检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检,但乙方须预付复检费用,复检合格的,返还复检费用。
乙方出售食用农副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买受人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货凭证。
甲方收到乙方退场请求按约终止入场经营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的,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之日起________天内,在扣除消费者先行赔偿金、违约金等发生的费用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清守约保证金。
第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对乙方上市的食用农副产品未尽查验、抽检、禁售等管理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甲方采取不适当方式处置乙方产品,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为必须抽检的产品,未按本市场规定申报或故意逃避抽检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有权采取处理方式。
乙方伪造、私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有权采取________________处理方式。
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经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销毁,并采取________________处理方式。
乙方未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提供进货凭证的,甲方有权采取________________处理方式。
乙方明知或应知销售的食用农副产品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农产品买卖合同范本三
合同编号:
订购方:
签订地点:
出售方:
签订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生猪单体品种、毛色由双方协商议定。
品种
毛色
第二条标的交售日期、数量、重量及价格:
1、乙方在201X年X月X日前向甲方交售生猪头。
2、价格随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按照次时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乙方出售的生猪单体重量每头不得低于公斤。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条交货、验收、结算方式:
1、生猪由甲方上门收购,双方当面验收。
2、货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结算当场结算,钱货两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四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双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生猪如因生长、养殖等原因不能出栏,交货日期可提前协商,提前或推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货,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故拒收生猪,应向乙方偿付拒收生猪值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交售中,出售病死或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生猪,甲方有权拒收。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达到变更或解除合同,就签署书面协议。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201X年X月X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工商机关备案一份。
买受人: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乡村
组
联系电话:
备案机关:
经办人:
201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