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ppt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694602 上传时间:2022-11-07 格式:PPT 页数:148 大小:3.72M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48页
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48页
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48页
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48页
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4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ppt

《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ppt(14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ppt

L/O/G/O书名:

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ISBN:

978-7-111-38454-0作者:

孙富山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本书配有电子课件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高职高专ppt课件L/O/G/O第第2篇篇流转税会计流转税会计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高职高专ppt课件第第第第22篇篇篇篇流转税会计流转税会计流转税会计流转税会计第3章增值税及其纳税会计处理第44章消费税及其纳税会计处理第55章营业税会计本篇着重介绍了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种主要的流转税及本篇着重介绍了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种主要的流转税及其纳税会计处理。

所谓流转税指的是以课税对象的销售额为计其纳税会计处理。

所谓流转税指的是以课税对象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的税种。

税依据的税种。

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高职高专ppt课件增值税是以生产和流通各环节的增值额(也称附加值)为征税对增值税是以生产和流通各环节的增值额(也称附加值)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价外税。

在整个税法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象征收的一种价外税。

在整个税法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通过本章的学习:

通过本章的学习:

了了解解了了了了解解解解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的划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据与管理重点掌握重点掌握重点掌握重点掌握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账务处理。

出口货物的退税的有关计算本章难点本章难点本章难点本章难点第第33章章增值税及其纳税会计处理增值税及其纳税会计处理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高职高专ppt课件第第第第3333章章章章增值税及其纳税会计处理增值税及其纳税会计处理增值税及其纳税会计处理增值税及其纳税会计处理3.1增值税概述3.2应纳税额的计算3.3增值税会计核算的专用凭证、账簿、报表3.4增值税的纳税会计处理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高职高专ppt课件3.13.13.13.1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概述增值税增值税概述概述3.1.23.1.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3.1.33.1.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TextinhereThemeGalleryisaDesignDigitalContent&ContentsmalldevelopedbyGuildDesignInc.3.1.13.1.1增值税的含义及分类Textinhere纳税地点3.1.43.1.4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高职高专ppt课件3.1.13.1.13.1.13.1.1增值税的含义及分类增值税的含义及分类增值税的含义及分类增值税的含义及分类v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新法2009年1月1日施行。

v按照外购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是否扣除及扣除标准的不同,由此形成三种不同类型的增值税:

v

(1)消费型增值税。

v

(2)收入型增值税。

v(3)生产型增值税。

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高职高专ppt课件3.1.13.1.13.1.13.1.1增值税的含义及分类增值税的含义及分类增值税的含义及分类增值税的含义及分类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购置的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在征收增值税时一次全部扣除,即纳税人用于生产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不在课税之列。

就整个社会来讲,课税对象实际上只限于消费资料,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在应缴税款中扣除固定资产的折旧部分已纳税款。

就整个社会来讲,课税对象相当于国民收入,故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在应缴税款中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已纳税款。

就整个社会来说,课税对象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我国所执行的增值税为生产型增值税。

我国所执行的增值税为生产型增值税。

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高职高专ppt课件3.1.23.1.23.1.23.1.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v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的规定v1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般规定一般规定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特殊规定特殊规定特殊项目特殊行为其他征免税的有关规定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高职高专ppt课件3.1.23.1.23.1.23.1.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0101010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集邮商品。

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征营业税。

040404040303030302020202特特殊殊项项目目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高职高专ppt课件3.1.23.1.23.1.23.1.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3.1.23.1.23.1.23.1.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货物行为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货物行为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货物行为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货物行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3.1.23.1.23.1.23.1.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例:

例:

某商场(一般纳税人)代销商品,按零售额的10%收取手续费3.6万元,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额3.617%0.612(万元)解析:

这种处理是不正确的。

解析:

这种处理是不正确的。

应纳营业税3.65%0.18(万元)应纳增值税3.610%(1+17%)17%5.23(万元)受托方取得了委托方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委托方已经算销项税,受托方可以抵扣进项税。

3.1.23.1.23.1.23.1.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v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则该行为为混合销售行为。

针对混合销售行为问题,应注意以下几条:

混合销售混合销售行为行为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为了销售一批货物提供非应税劳务及应税劳务,二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

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征税如何征税如何征税如何征税v如电信单位销售电信物品(移动电话等),销售的如电信单位销售电信物品(移动电话等),销售的同时提供电信服务的;该物品一并计入营业额,同时提供电信服务的;该物品一并计入营业额,征征收营业税收营业税;如单纯销售电信物品的纳税人,则征收;如单纯销售电信物品的纳税人,则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

v如燃气公司销售燃气同时收取的初装费如燃气公司销售燃气同时收取的初装费一并缴纳增一并缴纳增值税值税,尽管初装费用属于建筑收费项目。

,尽管初装费用属于建筑收费项目。

3.1.23.1.23.1.23.1.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v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既从事这个税的应税项目,又从事另一个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既从事这个税的应税项目,又从事另一个税的应税项目,二者之间没有从属关系税的应税项目,二者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定定定定义义义义税务税务税务税务处理处理处理处理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应该分别核算和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应该分别核算和计征;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计征;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的,由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一定方法分开计征。

主管税务机关按一定方法分开计征。

3.1.23.1.23.1.23.1.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v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v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v2)避孕药品和用具;)避孕药品和用具;v3)古旧图书;)古旧图书;v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v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v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v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3.1.23.1.23.1.23.1.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2.2.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2)个人3)承租人和承包人4)扣缴义务人3.1.23.1.23.1.23.1.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认定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其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其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3.1.33.1.33.1.33.1.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v1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v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根据结算方式不同,具体确定如下:

根据结算方式不同,具体确定如下:

v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v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v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1.33.1.3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职业规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