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6921877 上传时间:2023-06-24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6.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实施方案.docx

《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实施方案.docx(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实施方案.docx

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潍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XX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XX精神,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原则,严格审批登记,规范办学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校外培训规范发展,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健康安全、全面发展。

二、监管重点

(一)办学资质。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必须达标,必须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办学场所、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关于消防、抗震、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证明材料。

(二)安全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配备必要的安防力量,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防范和化解学生安全事故风险。

(三)规范办学。

一是加强招生宣传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到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夸大宣传、虚假承诺,不得进入校园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委托或者授权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生。

要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校外培训机构要与学生或其监护人签订书面培训合同。

二是严格按规定办学内容开展培训,并面向社会公布。

坚决禁止以应试为导向的超纲、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三是加强聘用教师管理和师德建设,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时缴纳劳动保险,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四是依法加强收费和财务管理,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有“培训贷”行为。

探索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账户,设置最低账户余额管控,加强对大额资金流动监管。

三、监管措施

(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各镇(街、园、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不定期组织教管办、民政所、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中队等开展巡查、监管,重点巡查辖区内培训机构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经营和安全隐患等问题。

各相关部门也要按照规范管理要求,组织执法人员不定期开展巡查、监管,切实提高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效能。

(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抽查方案,除不定期组织抽查之外,每年还要组织1至2次联合抽查。

抽查结果要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不断提高抽查和监管效益。

(三)多部门联合执法。

对日常巡查监管中拒不整改或拒不停办的培训机构,由教体部门联合公安、住建、消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进行查处。

原则上,每年暑期学生集中培训期间,各镇(街、园、区)和相关部门要分别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四)推行清单管理制度。

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于违反规定、整改不到位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并面向社会公布。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信用管理,失信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落实年检年报制度。

教体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六)实施分类监管。

对于合法培训机构,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其依法规范办学。

对于非法培训机构,整改后能够达到设置标准的,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整改后无法达到设置标准的,责令立即停办或引导其转为托管机构、教育咨询、科技、文化传播等性质的公司,但不得开展教育培训,所挂牌匾等不得含有“培训”“学校”“教育”等字样。

四、管理职责

(一)镇(街、园、区)职责。

落实日常巡查职责,及时排查、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确保其依法规范办学,保障学生权益。

(二)部门职责。

教体部门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联合检查执法;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做好课后服务,严禁学校、教师参与培训机构招生、培训、宣传等活动,教育引导学生不到非法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相关收费、广告宣传、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小饭桌、托管班、教育咨询公司等违规开展教育培训的行为。

人社部门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

公安、住建、消防、卫健、市场监管、应急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消防、卫生条件保障的监管工作。

机构编制、民政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

网信、文化和旅游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教体部门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

审批服务部门要严格审批登记,在受理审批时,应事先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对办学场所使用1998年9月以前建设完成建筑主体的不再审批,严格审批面向义务教育学生开展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培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行政公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