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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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检查表

5核心要求及评分标准

5.1目标(3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1.1

目标的制定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应根据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各参建单位应有效的分解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

各单位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相应的分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包含人员、机械、设备、交通、火灾、环境等方面的各项指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各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审批,并以文件的形式发布。

10

①建设单位未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不得分;

②参建单位未分解安全生产目标,扣2分/项;

③人员、机械、设备、交通、火灾、环境方面的安全指标缺项,扣1分/项;

④安全生产目标未经各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审批,扣1分/单位;

⑤未以项目文件的形式发布(查项目文件及文件清单),扣2分/单位。

 

5.1.2

目标的控制与实施

各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总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分级目标,制定安全目标保证措施,落实到部门、岗位;

各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严格实施安全目标保证措施并进行动态调整。

14

①未制定具体的目标保证措施,扣3分/单位;

②目标保证措施未落实到部门、岗位,扣4分/单位;

③无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记录或资料不齐全,扣1分/项;

④保证措施未进行动态调整,扣2分。

5.1.3

目标的监督

与考核

工程项目建设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

安全监督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

评估报告应形成文件并保存。

6

①安全监督部门未对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扣2分/单位;

②未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考核,扣2分/单位;

③评估报告未形成文件并保存,扣2分/单位。

5.2组织机构和职责(5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2.1

安委会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之后及时将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工程建设项目应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各参建单位现场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安委会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总结分析本项目及现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

10

①建设单位未及时将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申请备案,不得分;

②未成立安委会或未以文件形式发布,不得分;

③未建立相关工作制度,不得分;

④会议未总结分析、部署、协调安全工作,扣2分/次;

⑤未按规定召开会议或会议记录(纪要)未发布,扣2分/次;

⑥安委会主任未主持或参加会议,扣2分/次;

⑦未落实上次会议工作要求,扣1分/项。

 

5.2.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立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障安全生产的人员、物资、费用等需要;

各参建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应主持召开每月的安全工作例会,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闭环整改,会议形成完整记录。

10

①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扣2分/单位;

②未按规定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扣2分/次;

③主要负责人未主持安全工作例会,扣2分/次;

④安全例会无记录,扣2分/次;

⑤对提出的问题未闭环整改,扣2分/次。

5.2.3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各单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网络,负责落实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按规定召开安全监督网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安全监督网络要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监督工作记录应完整;

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工作应进行现场监督。

10

①未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2分/单位;

②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质不符合规定,扣2分/人;人员数量不符合规定,扣2分/人;

③未按时召开安全监督网络会议或会议记录不完整,扣2分/次;

④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工作未进行现场监督(查看监督记录或旁站记录),扣3分;

⑤现场监督检查无记录,发现违章现象未制止并未跟踪整改(查看违章处罚记录),扣2分/次。

5.2.4

安全职责

各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以文件形式发布;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①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②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⑦其他职责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定。

各级、各类岗位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各单位应对各级、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各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进行评审与更新;

建设单位应按照预定的工期组织项目施工,确需调整工期,必须经过专业机构(原设计审查单位或安全评价机构等)审查,论证和评估其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提出并落实相应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建设单位应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审查招投标过程中有关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的实质性响应。

20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4分/单位;

②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以文件形式发布,扣2分;

③未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及职责有遗漏,扣1分/项;

④主要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未履行安全职责,扣2分;

⑤被抽查人员对安全职责不清楚,扣1分/人;

⑥未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扣2分;

⑦未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进行评审,扣2分;

⑧更新后未以文件形式发布,扣2分;

⑨工期调整,未经过专业机构审查,扣5分。

 

5.3安全生产投入(5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3.1

费用管理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安全施工费用,并按工程进度拨付。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在竞标时列入工程造价,不得删减;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单位安全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和满足项目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严格审批程序,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

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实施需要经过建设单位审批。

25

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未按工程进度拨付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不得分;

②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扣10分/单位;

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未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检查、考核,扣5分/次;

④未制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扣5分/单位;

⑤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扣5分/单位;

⑥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或台帐记录不完整,扣3分/单位;

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和实施未经建设单位审批,扣2分/次。

 

5.3.2

费用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见附录A)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5

①安全生产费用未按要求进行投入和使用,扣5分/项;

②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扣5分;

③无安全费用投入的有效证据,扣5分。

5.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6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制度,及时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应建立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并及时更新发布;

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应及时传达、部署上级安全生产的要求。

10

①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制度,扣3分/单位;

②未建立并发布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扣5分/单位;

③发现使用失效、过期的法规、规程、标准规范或不齐全,扣1分/处;

④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年度内未审核更新,扣2分/单位;

⑤未及时传达部署上级安全生产要求,扣2分/次。

 

5.4.2

规章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布实施;

工程建设项目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见附录B);监理单位应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大型施工机械;现场防火防爆、施工用电、脚手架、工程分包和安全教育培训等项工作,建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部门、工作岗位。

20

①未制定和发布安全管理制度,扣5分/单位;

②基本制度缺项,扣2分/项;

③相关单位、部门、工作岗位的规章制度配置不全,扣2分/处。

 

5.4.3

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应根据岗位、工种特点,引用或编制适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10

①未根据岗位、工种特点,引用或编制适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扣2分/项;

②岗位操作规程有缺陷、不适用的,扣2分/项。

5.4.4

定期评审

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每年至少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一次评审。

5

①未评审或无评审记录,扣2分/单位;

②无评审结论,扣1分。

5.4.5

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根据评审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5

①未按评审结果修订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扣2分/单位;

②无修订记录资料,扣1分/项。

5.4.6

文件和档案

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有效性;

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台帐,安全记录应及时整理和编目。

10

①未按档案管理制度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进行管理,扣2分/单位;

②未按规定建立安全记录台帐,扣2分/项;

③安全记录台帐未按电力行业有关要求及时整理和编目,扣1分/项。

5.5教育培训(7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5.1

教育培训

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责任人,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有相应的资源保证;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评估和改进。

10

①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责任人不明确,扣2分/单位;

②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扣2分/单位;

③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扣2分/单位;

④未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扣1分/单位。

5.5.2

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15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未持有效证件,扣3分/人。

5.5.3

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各单位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法规、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安全规程、生产技能的培训,并经考试验证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公布;

新入厂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进行资格审查;

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每天的“站班会(班前会)”应纳入安全教育培训,并结合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工作结束应及时总结当班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危险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0

①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公布,扣2分/人;

②现场作业人员未按《电力建设施工作业人员基础安全教育手册》及相关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仍进行作业,扣1分/人;

③新入厂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扣1分/人;

④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扣3分/人;

⑤未组织每天的“站班会”,扣2分/次;

⑥“站班会(班前会)”无安全技术交底、无危险点告知记录或记录内容不充实,扣1分/次。

5.5.4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应组织或监督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各单位对参观、学习、实习等外来人员,应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和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并做好相关监护工作。

15

①未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告知,扣2分/人;

②未保存相关方和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扣2分/人。

5.5.5

安全文化

建设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应制定工程项目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和安全理念,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各参建单位应制定安全活动策划方案,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宣传、教育和引导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形成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工程项目建设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在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安全施工水平持续提高;

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学习国家、上级单位、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规定以及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析本岗位安全生产风险和预防措施。

10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未制定工程项目安全文化建设规划,不得分;

②各参建单位未制定安全活动策划方案,扣2分/单位;

③各单位未组织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等),无活动记录,扣2分/单位;

④各单位领导未参加安全活动,扣1分/次。

5.6施工设备管理(150分)

5.6.1施工设备基础管理(6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6.1.1

管理组织

机构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应明确施工设备管理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明确管理职责;

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设专人履行对施工设备的监督责任;

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形成施工设备安全管理网络体系,明确岗位职责。

8

①建设单位未明确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或者未明确管理职责,不得分;

②监理单位未设专人履行对施工设备的监督责任,扣2分;

③施工单位未建立施工设备管理组织机构或未设专人负责,未明确岗位职责,扣2分/项。

5.6.1.2

制度管理

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建立大型施工设备准入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流程;

工程项目各单位应制定施工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设备的验收、检验、使用、维护保养、安全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

12

①监理单位未建立大型施工设备现场准入管理制度,扣4分/单位;

②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向监理单位履行报审备案手续,扣2分/项;

③未制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扣4分/单位;

④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审批手续不完整,扣2分/项。

5.6.1.3

验收及检验

管理

施工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使用前应进行验收,特种设备应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

施工设备、场内运输车辆的牌证应齐全、有效;

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对进场的施工设备进行验证。

16

①施工设备进场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扣1分/台;

②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检验合格证不在有效期内,扣8分/台;

③施工设备合格证、制造单位生产资质、场内运输车辆牌证等证件不齐全者,扣2分/项;

④监理单位未对进场的施工设备进行验证,扣2分/项。

5.6.1.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并向监理单位报验;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入场时应进行检验确认;

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验证并保存记录;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

8

①施工单位未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帐,扣3分/单位;

②施工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向监理单位报验,扣2分/人;

③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不得分;

④监理单位未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进行验证并保存记录,扣2分;

⑤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培训,扣3分/人。

 

5.6.1.5

档案管理

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设备台帐及管理档案,档案应齐全、清晰、准确、有效;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应按电力建设档案规范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施工设备相关资料。

6

①未建立施工设备台帐及管理档案,扣2分/单位;

②档案资料不完整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扣2分/单位;

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未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工程项目施工设备相关资料,扣2分。

 

5.6.1.6

危险作业

控制

施工单位应组织识别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拆除的危险点,并制定应对措施,作业中执行。

10

①施工单位未组织识别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拆除的危险点、未制定应对措施,扣5分/台次;

②作业中未按应对措施执行,扣5分/台次。

5.6.2施工设备使用管理(7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6.2.1

设备性能及

作业环境

施工设备金属结构、运行机构、电气控制系统无缺陷;

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防护罩、盖板、梯子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应完备可靠;

设备干净整洁,悬挂标识牌、检验合格证,明示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基础应进行验收确保符合技术文件要求,并定期检验;

设备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物,满足安全运行要求;

两台及以上机械在同一区域使用,可能发生碰撞时,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20

①施工设备金属结构、运行机构、电气控制系统存在缺陷,扣2分/项;

②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不符合要求或不能起到保护作用,扣3分/项;

③设备基础、轨道未经验收或定期检验,存在缺陷,扣2分/项;

④作业环境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扣2分/项;

⑤两台及以上机械可能发生碰撞,未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扣2分/项。

5.6.2.2

操作维修

保养

工程项目各单位应制定施工设备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办法;

工程项目各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施工设备维修结束后应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0

①工程项目各单位未制定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办法,扣3分/项;

②施工设备未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扣2分/项;

③设备维修后未进行检查验收投入使用,扣2分/次。

5.6.2.3

安全监督

检查

工程项目各单位应根据施工特点、季节变化、特定危险源、时间周期等对施工设备组织专项检查。

15

工程项目各单位未根据施工特点、季节变化、特定危险源、时间周期等对施工设备组织专项检查,扣2分/次;

5.6.2.4

相关方施工设备管理

施工单位应将外租、分包单位的施工设备,工程建设期间施工使用到的生产起重机械实施统一管理。

外租机械设备时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15

①施工单位未将外租、分包单位的施工设备,工程建设期间施工使用到的生产起重机械实施统一管理,扣3分/台;

②外租机械设备未签订租赁合同,扣5分/台次;

③租赁合同中,未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扣3分/项。

5.6.3施工设备安装、拆除管理(2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6.3

安装、拆除管理

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办理告知手续;

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设备安装、拆除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格;

施工设备安装、拆除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要求,作业前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应对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关键工序进行安全监督;

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对安装、拆除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

安装、拆除单位技术和安全负责人,应对安装、拆除的关键工序进行现场指导;

安装、拆除单位要做好安装记录和过程检验记录;

20

①特种设备安装前未办理告知手续,扣2分/台;

②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单位的资质不符合要求,扣5分/单位;

③设备安装、拆除作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格,扣2分/人;

④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5分/项;

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未对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关键工序进行安全监督,扣2分;

⑥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未对施工设备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扣2分/台。

5.7作业安全(310分)

5.7.1项目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14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7.1.1

设计管理

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工程前期设计资料应完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作出的评价报告和审查意见,应符合工程项目开工的条件,并对施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要求,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

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设计文件应经审查通过。

10

①未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扣1分;未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扣1分;未审查扣1分;

②工程设计未对施工过程中重大安全、环境事项进行描述,扣1分;

③工程设计未对施工过程中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要求提出指导意见,扣5分。

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均应按规定进行施工图会检;

施工图会检中应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会检意见中对所审部分工程的安全性应作出评价;

风电场集电系统电缆终端应选用冷缩型或预制型,适当提高电缆终端交流耐压和雷电冲击耐压水平。

①工程开工前未进行施工图会检,扣1分/项;

②施工图会检意见中未对所审部分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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