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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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教育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区别于其他教育形式的显著特点是什么?
①权威性: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②开放性:
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③灵活性:
自学考试采取分课程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和课程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④业余性:
自学考试以业余学习为主,工学矛盾小;⑤效益性:
对个人来讲,参加自学考试是投入的资金较少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
3.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形式有哪几种?
①一类助学。
即由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主考学校)所属二级学院(系)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或业余助学班以及由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直接管理的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示范园区,考生通过报名并缴纳学费后参加到其中学习。
在区考办统一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②二类助学。
即由社会力量举办的,经重庆市自考办注册批准的自考助学组织。
③三类助学。
即市自考办和行业系统协调开考的专业助学活动。
考生可以任选一种助学形式参加学习,也可以选择自学,学习的过程不同,获取的毕业证书是完全相同的,即由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主考学校副署的毕业证书。
4.哪些人可以参加自学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
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自学考试分专科和本科两种学历层次。
对于报考专科没有学历要求。
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出具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
5.哪里可以查到自学考试的时间、各区县现场报名时间和课程安排?
2014年起,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年考3次,每年的1月、4月、10月举行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次考试2天,可以报考4科。
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的现场报名时间和课程安排可以在当地考试机构公布栏查看,也可登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
6.参加自学考试应在何处报名?
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主考学校自考办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类助学注册管理的通知》(渝考办发〔2004〕46号)精神,严格区分一类助学、合作开考和社会考生的报名方式。
凡报考中职衔接专科、高职衔接本科、本科衔接本科及二学历等一类助学考生,须到主考学校及其助学点报名,由主考学校及其助学点统一到所在区县考办集体报名。
公安管理(基础科段、本科段)、监所管理(专科、独本)系合作开考专业,凡报考公安管理专业须在重庆市公安局相关处室备案,监所管理专业须在重庆市监狱局政治处备案方可参加报名。
社会考生可以选择在网上报名(重庆市将在2015年1月开始启动自考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二者只能选择其一。
选择网上报名的考生,可登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选择现场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去报名和缴费。
社会考生只能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中涉及到的课程。
新生首次报名必须到招生考试机构现场报名。
7.报名时需要带什么资料?
怎样收费?
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招生考试机构对报考者进行数码拍照,统一制作准考证,首次报考者一次性缴纳建档和考籍管理费40元,准考证费8元,共计48元。
非首次报名者,凭准考证可到就近到全市任何一个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每门课程报考费40元。
8.考生每次最多可以参加几科考试?
自学考试每次考试时间为2天,每天考2场,考试时间为上午9:
00至11:
30,下午14:
30至17:
00,每场可以选报1门课程,因此每次考试考生最多可以报考4科课程。
9.准考证遗失了怎么办?
遗失了准考证的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补办准考证,原准考证号不变。
补办准考证须交纳工本费。
考试期间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可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打印临时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不能出示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10.考生应在何时、何地领取准考证和考试座位通知单?
在各区县自考办报名的考生可在考前2天,到自考办领取自己的《座位通知单》,新生同时领取准考证。
考生也可以考前一周登陆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公众信息网(
11.自学考试考点是怎样设置的?
自学考试考点设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小学校(主要在全日制中学),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建立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考生在哪个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就在那个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的参考地点及考场是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当次开考课程及人数,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而定,因此多数考生不可能在同一地点同一考场参加历时2天的考试。
考生应提前按照《座位通知单》提前看考点,明确各门课程考场的具体位置,防止因差错而失去考试机会。
考试时,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12.何时何地知晓自考成绩和领取自考合格成绩通知单?
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在每次考试结束后规定的时间里,按照当次考试考点公示栏所列时间,登陆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公众信息网(
13.考生考试后觉得分数有误,怎么办?
在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免费申请成绩复查。
14.自考考试没有及格,有机会补考吗?
自学考试没有补考,考生参加考试后,如有考试成绩不合格(不满60分)者,可以在下次考试开考相同课程时重新报考,直至合格。
15.可否委托他人代报名?
首次报考的新考必须本人持身份证现场报名。
距离报名地点较远的或者报名期间有事不能前来的老考生,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提供准考证号码及准确的报考课程代码,若填报信息失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16.参加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考生拟选择毕业的专业,凡在该专业考试计划中安排有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或考试课程,考生都必须参加,但须按照本专业考核(考试)方案的要求,在相关理论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报考资格,考生可以向主考院校申请报考。
英语专业的“听力”与“会话”考试,不受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合格限制。
17.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考试具体有那些形式?
根据不同专业对人才培养的规格要求,实践性学习环节大致分为:
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及答辩以及技能技法等。
具体要求与做法详见各专业的考核(考试)方案。
18.报名参加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应办理那些手续?
(1)报名参加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应持本人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该专业相关的课程合格证书,交主考院校验核,符合条件者,即可报名。
(2)报名时间与发放当次理论考试成绩通知时一并进行。
考生可到主考院校自考办面报或由考生自备有关的复印件,向该专业主考院校自考办信函报名。
(3)凡参加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的考生,在报名时均应按有关规定交纳费用。
届时按主考学校考办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赴考。
(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详情请向主考院校咨询)
19.艺术类专业考生在何处报考实作课程?
根据《重庆市自考办公室关于调整艺术类专业实作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渝考办发〔2006〕48号)精神,艺术类专业实作课程考试安排在4月和10月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前一周的周六、周日进行。
艺术类专业的所有新生(含一类助学)需到当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摄像、领取准考证。
艺术类专业的一类助学考生到就读的主考学校自考办报名参加考试;参加艺术类专业(美术教育专科、独立本科)实作课程的社会考生到西南大学自考办报名参加考试,联系电话:
(023)68252297,联系人:
张老师。
20.报考护理专业有什么要求?
根据高等医学教育规律和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对卫生人力的需要以及行业人才准入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文件精神,自学考试的相关医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目前主要是护理学专业专、本科),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
21.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应注意哪些问题:
(1)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然后准确无误地在《考试座位安排表》上签名。
考生进入考场后,一律不得再出考场。
除了《座位通知单》上规定允许携带的工具外,考生不能带其他任何工具或物品进入考场。
(2)考生应认真学习自学考试网上答题规范;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诚信参考;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否则就要接受相应的处理。
(3)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就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22.自考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后处罚依据是什么?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进行严肃处理。
23.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谁颁发?
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院校副署。
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制作。
24.什么是主考院校?
主考院校由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
主考院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市考委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5.自学考试的本科生如何申请学士学位?
申请学位的具体办法,请考生在本科学习期间尽早向主考院校咨询了解。
26.什么是独立本科段?
可否直接报考本科段?
专科段和本科段可否同时兼报?
独立本科段,是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继续学习而设置的。
其性质类似成人高校的专升本。
自学考试的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专业都是在专科起点基础上设置的,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以上毕业生。
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生均可报考,但自考本科毕业前必须先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专科段和本科段可以同时兼报。
27.参加自学考试完全要靠自学吗?
不一定。
考生的学习方式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可以完全自学,也可以选择参加社会助学,接受指导和帮助。
目前社会助学的主体主要有: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等。
助学的方式主要有:
全日制助学班、短期的业余助学班、广播电视教学、互联网授课答疑、提供音像文字等多媒体辅导资料等。
考生可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参加社会助学活动。
28.参加自学考试最短多长时间就能完成一个专业?
如果考生安排合理,每次报满且都能通过当次开考的所有考试课程,专科的有些专业只需要1年半即可完成学业,本科的多数专业最短只需要2年左右即可完成学业。
29.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和普通高校一样吗?
不一样。
自学考试一年办理2次毕业证书,即每年6月和12月。
30.如何办理毕业手续?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办理毕业相关手续。
(一)学完该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习、实验、论文答辩(设计)或其它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四)申办程序
(1)考生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上旬,持身份证、准考证、合格课程成绩单(成绩单不全者可在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考生考籍查询单)等到所在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初审符合条件者,发给考生《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2)考生使用黑色签字笔工整填写表中相关内容,连同《课程合格证》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并交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
(3)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毕业审查每年举行2次,分别于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
毕业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
31. 自学考试是否有年限限制?
已合格成绩会作废吗?
目前我市自学考试没有年限限制,在时间上具有很强的弹性,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掌握学习进度,凡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长期有效。
如果没有十分特殊原因,就要坚持学习,否则学习热情和毅力就会减退,不利于最终完成学业。
32.自考文凭的公认度怎么样?
自学考试跟普通高考一样,是国家教育考试。
由于自学考试实行严格的“教考分离”,同时有严格的考试纪律做保证,自考拥有相当高的认可度。
目前世界上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的高等学校都承认我国自学考试文凭。
这些国家相关院校承认我国自学考试部门颁发的学历证书,允许持有学历证书或单科课程合格证书的自考生进入这些学校学习,或攻读学位或免修、减修部分课程。
国家也有明确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在就业、工资等方面的管理上享受与普通高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
33.为什么要鼓励在校生参加自考?
在校生精力旺盛,学习积极性高,利用多余的时间参加自学考试,是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升本科、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习第二专业取得第二学位的最佳方式。
由于自学考试质量有保证,社会信誉高,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能为毕业后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34.中专(中职)在校生直接报考本科,是否可以拿到本科毕业证?
中专(中职)在校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或独立本科段,均需要完成专科阶段学习,因此其在报考本科的时候可同时报考专科,本科毕业时要提供专科毕业证书才可以。
35.高校在校生参加自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可以获得两个毕业证书,一个现在就读学校签发的毕业证书,另一个是由主考学校、省考委签发的毕业证书。
(二)已学课程在免考方面,办理时须凭学籍成绩表毕业证书,在当地自考办填写免考申请表才能免考。
申请免考课程遵循以下原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专科学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专科专业的,可申请免考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专科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申请免考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和名称相同的加考课。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科学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本科的,可以申请免考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和名称相同的课程。
在校学习期间,考生可凭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办理自考规定免考课程。
36.自考成绩如何管理?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要求,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考生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证,省级教育考试院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跨省参加考试的,可根据情况办理考籍转移手续。
37.何谓在籍考生?
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取得1门以上课程合格证书后,市自考办和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即要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已建有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即取得了考籍,称为在籍考生。
38.考籍管理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自学考试考籍档案是考生的基本情况、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和考试期间表现的原始记录,是办理考生转考、免考手续、颁发毕业证书的主要依据。
考生考籍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自然信息、考试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
39.转往市外的考生怎么办理转移考籍手续?
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或其它原因,不能在重庆市内报考,需要在外省异地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考籍转移手续。
市内自考生不办理考籍转移手续。
从我市转往外省的考生,报名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到自考办办理考籍转移。
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验核考生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无误后,即可打印“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区县版)”交考生校对。
考生校对无误后须在“转考成绩校对单”上签字确认;考生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受委托人必须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在“转考成绩校对单”上签名,再由区县考办经办人签名,注销其准考证并收取转考手续费,最后由自考办出具市自考办制发的《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移证明信》交考生。
40.市外转入我市的考生怎么办理手续?
考籍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我市的考生,必须在考试报名期间到转入地区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按新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待获得新准考证并取得在我市参加专科专业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专业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等特殊情况除外,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后,再凭外省(市、自治区)的课程合格证书及《转考介绍信》一并办理免考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41.什么情况下应该申请更正考籍?
考籍差错不及时申请更正,将会导致不能得到课程合格证书乃至不能毕业的后果。
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要求与居民身份证相同)、身份证号、民族等信息错误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机件(1份),在考试报名期间,向考籍管理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集体考生向报名点)提出更正申请,如需更正姓名的考生,还必须出具公安(户籍)部门的证明。
42.考生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需办理免考的考生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持本人准考证、等级证书或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册等学籍证明材料等到办理准考证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自考办、助学园区)申请办理免考手续,并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程免考申请表”1式2份,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自考办、助学园区)进行初审后上报市自考办。
市自考办将处理后的免考数据在当次考试成绩下发时一并下发至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自考办、助学园区)。
考生的课程免考结果由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自考办、助学园区)向考生提供查询,市自考办不再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合格证》。
43.哪些人可以申请免考自学考试有关课程?
下列考生可申请免考有效期内的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断其内容相同。
下同)考试成绩合格,且学分(18授课学时计1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考)专业中的课程。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本科肆业生、退学生;
三、符合免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条件者。
四、异地转入已取得自学考试合格成绩者。
44.研究生、本科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哪些课程?
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报考不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45.专科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哪些课程?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类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报考不同类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取得专门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可免考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
例如:
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英语
(一)、英语
(二);汉语言文学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等。
46.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哪些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相近或课程内容相同的公共政治课程。
47.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哪些课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学历层次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48.外语等级证书的免考规定是怎样的?
一、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考试的大学英(日、俄、德、法)语等级证书的免考:
(1)凡已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日、俄、德、法)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外语课程:
英语
(一)(课程代码0012)、英语
(二)(课程代码0015)、日语(第二外语)(课码0840)、日语
(二)(课程代码0016)、俄语(第二外语)(课程代码0839)、俄语
(二)(课程代码0017)等。
(2)凡已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
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
(一)(课程代码0794);取得六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
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
(一)(课程代码0794)、综合英语
(二)(课程代码0795)。
二、参加全国考办组织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各级笔试成绩合格者:
(1)PETS-2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
英语
(一)(课程代码0012)、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88);
(2)PETS-3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
英语
(一)(课程代码0012)、英语
(二)(课程代码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88);
(3)PETS-4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
英语
(一)(课程代码0012)、英语
(二)(课程代码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88)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
(一)(课程代码0794);
(4)PETS-5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
英语
(一)(课程代码0012)、英语
(二)(课程代码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88)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
(一)(课程代码0794)、综合英语
(二)(课程代码0795)。
三、凡获得BEC初级及以上级别证书的考生,可免考自考课程:
商务英语(BET)(课程代码0796)(7学分)。
获得BECA2级证书的考生不能免考商务英语课程(BET)。
49.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免考规定是怎样的?
一、获得全国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者:
(1)凡获得NCRE一级(含一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