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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贸易与实务简答题

251.进口战略的类型:

进口战略的类型有两种:

成本导向进口战略和差异导向进口战略。

当进口意味着更具有竞争力的价格这一潜在优势时,进口商往往会制定成本导向的进口战略,即使企业的成本低于竞争对手的成本。

当进口代表着更高的品质、更强的功能和更新颖的设计这些潜在优势时,进口商通常会制定差异导向的进口战略,差异导向战略是企业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区别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创造出与众不同的东西。

252.出口贸易的程序:

1)出口前的准备工作;2)出口交易磋商;3)签定出口合同;4)履行出口合同

253.进口贸易的程序:

a.进口交易前的准备;b.进口交易磋商;c.签定进口合同;d.进口合同履行

254.出口支付中的法律问题:

1)支付工具:

货币和票据;2)支付方式:

汇付、银行托收和银行信用证

255.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

1.汇付(买方直接付款);指付款人通过银行将款项汇交收款人。

其优点在于手续简便、费用低廉;缺点是风险大,资金负担不平衡。

2.银行托收:

是债权人(出口方)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其基本做然后备妥包括运输单据在内的货运单据并开出汇票,把全套跟单汇票交出口地银行,委托其通过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

3.银行信用证

256.国际营销公共关系活动的基本方式:

1.公共关系新闻活动的开展;2.公共关系广告宣传:

企业广告、响应广告、创意、心象广告;3.公共关系中的谈判活动;4.公共关系专题活动:

参观活动、联谊活动、赞助活动、记者招待会、展览会、典礼仪式等。

257.美国反托拉斯法对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的规定的主要表现:

1)禁止贸易限制行为;2)禁止垄断或图谋垄断;3)禁止价格歧视;4)禁止独家交易

258.德国的《反限制竞争法》所限制的垄断形式:

主要是卡特尔,因此该法又被称为卡特尔法。

根据该法第一条,卡特尔即限制竞争的协议,是“企业和企业联合组织为达成共同的目的所订立合同以及企业联合组织所作出的决议,这些合同和决议通过限制竞争可以影响商品、商品生产或工业服务交易的市场关系”。

因此卡特尔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1.卡特尔的主体,即企业或企业联合组织;2.为达成共同的目的而订立的合同或作出的决议;3.通过采取限制竞争的行为影响市场关系;4.合同或决议与限制竞争、影响市场之间的关系。

根据该法,具备上述四个要件的卡特尔为无效。

1980年修改后的《反限制竞争法》确立了三种滥用条件:

1.一个企业不适当地阻挡其他企业进入市场的可能性;2.开价和条件异于存在有效的竞争而可能产生的开价和条件;3.开价和条件劣于同样企业在有竞争的市场为其顾客所开价格和条件。

对于滥用市场优势,卡特尔局有权发布禁令。

259.美国产品责任法是以哪些法律理论为依据的:

1)疏忽说;2)违反担保说;3)严格责任说.凡原先由于使用了有缺陷的产品遭受损害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时,他必须援引上述三种理由之一,作为要求该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责任的依据。

260.在美国的产品责任诉讼中,被告可以怎样提出抗辩?

1.担保的排除或限制;2.承担疏忽;3.自担风险;4.非正常使用产品或误用、滥用产品;5.擅自改动产品;6.带有不可避免的不安全因素的产品。

261.美国产品责任法的境外司法权的内容:

1.当外国的产品输入到美国时,如果由于产品的缺陷,使美国的消费者或用户遭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美国的消费者和用户可以根据产品责任法对美国的进口商、经销商和零售商以及对外国的出口商和该产品的制造商起诉要求赔偿损失;2.当美国的产品出口到国外时,如果由于产品的缺陷,使外国的消费者或用户遭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外国消费者或用户也可以援引产品责任法要求美国的出口商和生产者赔偿损失。

262.《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对垄断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第85条禁止某些与共同市场不相容的,并会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的限制性商业做法。

第86条禁止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影响成员国间贸易的做法和行为。

263.大多数法学家都认为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自由是有限制的,体现在:

1)国家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不能依当事人的意思而排除其适用;2)当事人不能选择与合同毫无实际联系的法律

264.何谓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

属地管辖权:

侧重于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地域性质或属地性质,强调一国法院对于其所属国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法律事实和行为都具有管辖权,其管辖权的基础就是被告人在法院所属国境内设有住所或习惯居所,或者是物之所在地或法律事实和行为发生地位于该国领域内。

属人管辖权:

侧重于诉讼当事人的国籍,强调一国法院对于其本国国民参与的诉讼具有管辖权,其管辖权的基础就是诉讼当事人中有一方是法院所属国的国民。

265.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具有的意义:

1)管辖权的存在是一国法院审理一个案件的前提条件;2)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常常关系到实体法的适用,从而直接影响一个案件的审理结果;3)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的确定直接影响到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取得和保护。

266.处理一个涉外民事案件,必须解决什么法律问题?

一个是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即或者应根据冲突规范去适用某一国的一个实体法作准据法,或者直接适用国内法或条约中实体规范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另一个是解决管辖权问题,即国内法院应不应该受理这一案件。

  

267.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种类:

a.在英美法国家,以诉讼目的为标准分为对人诉讼的管辖权和对物诉讼的管辖权;b.在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基于确定管辖权的侧重点不同而存在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之分;c.各国立法同时又根据诉讼案件性质的不同而区分专属管辖权和任意管辖权。

268.《关于国际管辖权和执行法院判决的公约》规定:

1)被告住所地是确定管辖权的基本依据,当事人不论国籍如何,如住所在缔约国一方境内,原则上就应接受该国法院的管辖;2)公约规定了特殊管辖权,如因契约引起的争议,由债务履行地法院审理;由损害赔偿引起的诉讼,由损害后果发生地法院审理;由在缔约国境内有住所的法人分支机构活动引起的诉讼,由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审理;3)公约还对专属管辖权的案件作了划分:

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诉讼归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有关社团和法人的活动或清算的诉讼,归当事人住所地法院管辖;关于专利、商标的案件,由申请注册或办理注册国家法院管辖等;4)公约规定了协议管辖的原则

269.各国法律对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1.以法国为代表的拉丁法系各国一般都是根据有关当事人的国籍来确定一国法院的管辖权,明确规定一国法院对有关国民的诉讼具有管辖权,而不管有关国民在诉讼中处于原告还是被告的地位,即使有关诉讼与一国毫无联系时也不例外。

2.以德国为代表的德国、奥地利、日本等国的法律,以被告人的住所来确定有关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为原则,而以依国籍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作为例外。

3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都区分对人诉讼和对物诉讼,根据“有效控制原则”,分别确定一国法院对这两类诉讼是否具有管辖权。

  

270.司法协助的提出可以通过的途径:

1)外交途径;2)领事途径;3)法院途径

271.司法协助的内容:

狭义:

仅包括协助进行诉讼文书的送达、传询证人、搜集证据等;广义:

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包括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

272.履行地国家如发现外国法院的委托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可以拒绝履行:

a.对法院委托的文件的真实性有怀疑;b.委托履行的行为,根据履行地国家的法律,不属该国司法机关的职权范围;c.委托履行的行为与履行地国家的主权和安全不相容;d.委托属行的行为是履行地国家法律所禁止的诉讼行为;e.不存在互惠

273.意思自治原则的作用:

一般认为具有下述两个方面的好处:

1.有利于当事人预见法律行为的后果和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在商业领域里,这是当事人所特别期望的。

2.在当事人缔结合同时便将适用于合同的法律确定下来,有利于在一旦发生争议时,使争议能得到迅速的解决。

274.如何看待“自动”出口限制?

1.“自动”出口限制,又称“自动”出口配额制,是出口国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和压力下,单方面或经双方协商在某一时期内某些商品对该进口国规定出口限额。

在限额以内,出口国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限额则禁止出口;2.实行“自动”出口配额制,出口国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被迫做出的;3.自动”出口配额制同进口配额一样,都起到了进口国限制进口的作用。

275.对出口企业市场潜力评估的方法:

1)波士顿矩阵法;2)里兹克拉三层面评估法;3)茹特的企业销售潜力评估法等

276.企业出口的市场进入战略的方法:

间接出口和直接出口

277.间接出口的特点:

经营国际化与企业国际化分离,企业的产品走出了国界,而企业的营销活动却几乎完全是在国内进行的,出口企业并不直接参与该产品的国际营销活动。

278.间接出口的主要渠道:

外贸公司、国际性贸易公司、出口经营公司/出口管理公司、“挂拖车”出口/合作出口/“背驮出口”、国际性信托公司及外商驻本国采购机构

279.直接出口与间接出口的根本区别:

生产企业以不同的程度直接参与其出口产品的国际营销活动,它的主要好处是可以加强控制,更有效实施企业自身的出口战略,积累国际营销经验,培养营销人才。

280.直接出口的主要渠道:

a.国外经销商;b.国外代理商;c.国际直销;d.提供加工装配业务和补偿贸易的国外厂商,即出口企业为国外中间商或用户进行来样加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进行补偿贸易;e.国外销售办事处或分公司,出口企业在东道国设立销售办事处或分公司,并通过它使产品直接进入当地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

281.促销组合各变量的定义、主要策略及主要方法:

1.人员推销:

是企业派出人员直接向顾客介绍商品促成购买行业的活动,是一种直接的促销活动,主要特点是灵活机动,创造需求,提供服务,收集信息反馈及时,培养感情巩固产销关系等。

主要策略:

A一般性策略;B试探性策略;C针对性策略;D诱导性策略。

主要方法:

A直接推销法;B间接推销法;C团体推销法;D合作推销法。

2.营业推广:

又称为销售促进,指除了人员推销、广告和公共关系以外的、刺激消费者购买和经销商效益的各种企业营销活动,多用于一定时期、一定任务的短期特别促销。

主要策略:

对消费者进行推广和对中间商进行推广。

主要方式:

购买折扣、合作广告、经销竞赛、业务会议和贸易展览、培训人员等。

3.广告策略,主要包括:

1)广告定位策略:

广告产品定位和广告生命周期策略。

2)广告市场策略:

广告目标市场策略、广告促销策略、广告心理策略。

3)广告创意策略:

战略型广告创意和战术型广告创意。

4)广告实施策略:

广告差别策略、广告系列策略、广告时间策略、广告媒体策略。

4.公共关系策略:

公共关系被视为一种促销手段,它强调通过搞好与公众的关系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来促进产品的销售。

282.推动策略常用的方法:

访问推销法、示范推销法、服务推销法、网点销售法等。

283.拉引策略常用方法:

广告促销法、邀请促销法、代销、试销促销法、信誉促销法等。

284.出口营销组合的主要变量:

产品、价格、渠道、促销

285.出口促销策略的类型:

a.促销组合策略;b.人员推销策略;c.营业推广策略;d.广告策略;e.公共关系策略

286.在投入期有四种定价策略:

1.高价高促销策略(要求市场需求潜力大,目标顾客求新心理和价格承受能力强,企业面对竞争威胁需通过高促销力创名牌);2.低价高促销策略(市场空量大,竞争激烈,消费者对价格十分敏感);3.高价低促销策略(市场容量较小、竞争威胁不大、目标顾客对产品已有了解且购买的选择性较小);4.低价低促销策略(市场容量较大、目标顾客对产品十分熟悉且对价格十分敏感)

287.出口产品组合策略:

1)产品直接延伸策略,即企业将现有产品组合中的某种或某几种产品,不做任何改动直接销往国际市场;2)产品更改策略,即根据特定目标市场需求偏好将企业现有产品组合中的某几种产品进行适当修改后推向国际市场;3)产品创新策略,即放弃企业现有产品组合,以某一特定国际市场需求为依据开发新产品并推向目标市场

288.在决策渠道宽度时,出口企业可有三种选择:

1.密集分销:

即出口企业在某一目标市场上尽可能通过许多中间商推销其产品以加速市场扩散,扩大市场覆盖面,使顾客能随时方便地购买;2.选择分销:

即出口企业在某一目标市场上只选择几个中间商推销其产品,可以节约渠道费用,维护产品在某地区的信誉3.独家分销:

即出口企业在某一目标市场上只通过一家中间商推销其产品。

289.出口企业的品牌策略的方法:

1)制造商品牌策略与经销商品牌策略,即是使用出口企业自己品牌还是使用经销商的品牌,或两种同时使用;2)个别品牌与家族品牌策略;3)多种品牌策略,即企业将其同一种产品设计并使用多个品牌,使不用品牌之间相互竞争,以追求多个品牌的总销量大于单一品牌的销量的目标;4)品牌推展策略,即企业利用已经成为品牌的品牌推出新的系列产品或全新产品

290.影响目标市场的主要因素:

1)营销环境是影响出口的活动的重要因素;2)出口营销动因往往也会左右对目标市场的选择;3)市场细分变量的选择也会对目标市场的选择产生影响

291.出口目标市场策略:

1.无差异出口营销策略;2.差异性出口营销策略;3.密集性出口营销策略

292.出口企业的定价目标主要有:

1)利润最大化;2)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率;3)追求较高的市场占有率;4)为适应价格竞争,通常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会追随大企业价格

293.影响出口企业定价的因素:

1)成本费用;2)市场供求状况;3)市场竞争态势;4)计价货币的选择与汇率波动;5)政策法律因素。

294.出口企业的定价方法:

1)成本导向客价,包括成本加成定价法、损益平衡定价法、边际贡献定价法;2)需求导向定价,包括理解价值定价法、需求差异定价法;3)竞争导向定价,包括随行就市定价法、低于竞争者价格定价法、高于竞争者价格定价法、领导价格定价法、密封投标定价法

295.出口企业的定价技巧:

心理定价(即利用不同消费者的价格心理确定价格水平),包括:

尾数定价、整数定价、声望定价、分级定价等;折扣定价;新产品定价,定价技巧有:

A.取脂定价;B.渗透定价;C.中间价格;关联定价(即组合定价,对相关产品按一定的综合毛利率定价,实现企业整体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296.新产品的定价技巧:

取脂定价(即单位最大盈利定价)、渗透定价(即低价投放新产品)、中间价格等

297.选择出口渠道要考虑的因素:

1)应考虑出口产品的特性;2)应考虑市场需求的特点,即不同目标市场消费者数量、地区分布、购买习惯等方面的特性;3)还应考虑不同国别市场在分销渠道选择上的特殊要求和规定;4)还应考虑企业自身特点

298.出口渠道的选择:

a.直接渠道和间接渠道的选择;b.长渠道还是短渠道的选择;c.宽渠道和窄渠道的选择;d.传统渠道和现代渠道系统的选择;e.统一渠道和国别渠道的选择

299.最佳促销组合的判断方法:

销售反应比较法、边际收益对策法

300.出口广告策略有:

1)广告定位策略.包括广告产品定位和广告生命周期策略;2)广告市场策略.包括广告目标市场策略、广告促销策略、广告心理策略;3)广告创意策略.分为战略型广告创意和战术型广告创意;4)广告实施策略.有广告差别策略、广告系列策略、广告时间策略、广告媒体策略。

301.企业通过出口来进入国际市场的目的:

1)为获取更多的利润而出口,尤其是在国际市场价格高于国内市场价格的情况下;2)为扩大生产批量降低成本取得规模效益而出口,尤其是在国内市场容量有限或趋于饱和的情况下;3)为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而出口,尤其是在本国已进入衰退期,而东道国却处于成长期、成熟期的情况下;4)为减少季节性时令性的国内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出口,以使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达到整体上的平稳均衡;5)为分散国内市场风险或摆脱国内市场的危机而出口;6)为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声誉而出口;7)为发挥企业在新产品、新技术上的优势而出口等

302.企业在出口前应仔细进行如下分析:

1)分析目前的经营能力;2)分析目前的金融状况;3)分析工厂现有生产能力,用现有过剩生产能力来支持最初的出口销售是最为理想的;4)分析目前的产品线;5)分析公司目前在国内市场的状况

303.出口销售的预测方法:

德尔菲法(专家意见法)、指数平滑法、回归分析法、趋势延伸法、购买者意向调查法、销售人员意见综合法。

304.各国鼓励出口的措施:

金融措施.包括出口信贷、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调整汇率和利率;税收措施.包括出口减免税、出口退税;补贴;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出口奖励。

305.鼓励出口措施的利弊:

利:

可以增加出口,扩大市场占有率;弊:

如果过度鼓励,使得出口价格不能真实反映成本,不利于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如果鼓励出口的措施不符合世贸组织的要求,会遭受其他国家的制裁。

306.限制进口措施的利弊:

利:

可以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弊:

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保护落后,引起别国的报复等。

307.出口产品组合策略:

1.产品直接延伸策略,即企业将现有产品组合中的某种或某几种产品,不做任何改动直接销往国际市场;2.产品更改策略,即根据特定目标市场需求偏好将企业现有产品组合中的某几种产品适当修改后推向国际市场;3.产品创新策略,即放弃企业现有产品组合,以某一特定国际市场需求为依据开发新产品并推向目标市场。

308.优化产品组合的策略:

1.扩大产品组合.即拓展产品组合的广度和深度,以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市场机会并分散经营风险;2.缩减产品组合.当东道国市场需求发生较大变化时,适当淘汰那些亏损的产品线或产品项目。

3.产品线延伸策略.改变产品原来的市场地位增加产品档次,扩大市场覆盖面。

又分:

向下、向上及双向延伸。

309.国际商务人员的培训内容:

1)有关国际营销的知识,使员工掌握在不同国家从事商务活动的特点,了解不同国家的营销环境的差异,培养自己的适应能力;2)语言教育培训,目的是使从事出口业务的员工能熟练使用国际商务语言与东道国进口商进行沟通;3)文化适应性培训,培养员工迅速了解并适应不同东道国文化环境的能力

310.国际商务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的内容:

业绩标准、业绩衡量、业绩反馈以及报酬、晋升、终止等有关的人力资源决策。

311.公司组织机构设计主要受哪方面因素影响:

1)环境因素.包括所在行业因素、所在市场因素、政治因素、环境的变化;2)公司因素.包括公司的组织机构设计受目前和将来的国际业务战略重要性的影响;公司的组织机构设计的选择还受公司背景、国际业务经验以及公司所在地的影响;公司组织机构设计也与公司所提供的种类多少和所在时市场的竞争情况密切相关;经理人员的特性和经营哲学及其思维模式对于组织机构设计也有相当的影响;国际管理技能、经验和公司管理能力同样对公司的组织机构设计有影响所

312.从事国际营销的公司通常采用的组织机构设计的类型:

a.出口部形式;b.国际部形式;c.地区部形式;d.产品部形式;e.矩阵型结构形式

313.地区部形式的优缺点:

优:

便于对时常多样化进行管理;缺:

需要一批数目相当多的、具有管理技能、特别是具有特定国家和地区的管理经验的经理人员.同时,它侧重于产品、区域、职能三个维度。

314.产品部形式的优缺点:

优:

管理者能够对经营的多样化进行有效管理,使注意力和精力集中在不同的产品线上,以达到公司的总体目标.还可能把赢利的责任放在部门上,改进部门内的职能活动的协调性,并促进每个产品在战略范围内实现产品、劳务的多样化;缺:

有碍于发挥集中化服务的经济效益,不利于总公司的控制,可能导致总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在营销、财务协调和一体化方面管理活动的过度重复,并可能弱化公司的国际化专门技能与经验,在产品部门的协调上也可能会有问题,不利于技术转让

315.矩阵型结构形式的优缺点:

优:

能使公司识别存在于职能、产品和地区方面的内在矛盾,从而以最有利于公司的方式解决这些冲突,同时还促进了管理经验、资源、知识和情报资料的共享;缺:

使公司在机构和政体的双重性上出现问题

316.小企业的出口优势及面临的问题:

优势:

1)较强的灵活性;2)创新性;3)政府的扶植;面临的问题:

1)资源有限.小企业一是没有大企业那样齐全的设备;二是贷款寻保难、偿债能力弱;三是缺乏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贸易业务人员;2)缺乏经验.出口业务和复杂性以及专业人才的缺乏也制约了小企业开展国际业务;3)信息不灵.由于资金和经营能力的限制,它们大多没有能力在国外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参加对外交流的活动也很少;4)缺乏进出口的自主权

318.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a.企业雇佣人数;b.产值或销售额;c.固定资产价值

319.小企业出口的必要性:

1)可以促进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同时又使单位产品的成本下降;2)出口可以为小企业采用其他方式进入国际市场奠定基础

320.小企业更具有创新性的原因:

a.小企业创新是为了生存,而大企业却主要是为了保持其产品在市场中的优势地位;b.小企业的管理者有更多的创新动力,特别是技术型的小企业;c.大企业为了营销需要有时会限制技术创新的进度以减少成本;d.大企业中的研究者和开发者其专业性分工很强,而小企业由于其规模小,专业性分工不是很细,从而常要求技术员工最好是技术通才。

321.小企业的出口方式:

a.自营出口;b.利用专业外贸公司出口企业的产品;c.集约经营,联手协作;d.通过国外的包销商来走向国际市场;e.借助于大企业优势进入国际市场

322.小企业出口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1.小企业出口的可行性:

a)贸易壁垒的减少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使出口机会日益增加;b)现代化交通、通讯技术的发展减轻了与出口有关的后勤问题;c)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也为小企业的出口带来存在契机;d)我国进出口管理体制将逐步实行外贸经营依法登记制。

2.小企业的出口是十分必要的,它使企业从以下两方面受益:

一是促进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同时使单位产品的成本下降.二是出口可以为小企业采用其他方式进入国际市场奠定基础。

323.政府的扶持工作:

1)帮助中小企业促进商品的流通,更好地走向国际市场;2)建立有效的经济信息网,为中小企业服务;3)与国家科研部门加强联系,制定中小企业创新计划;4)加快培训中小企业负责人,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5)加强中小企业的诊断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的经营水平和产品质量;6)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创造条件

324.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组织方法:

1)集中托运;2)联合运输;3)送交业务;4)货到付款

325.调整公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及其适用范围:

1.国际公路货物运输适用的国际公约是1956年5月19日在日内瓦签订的《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简称CMR.2.凡合同规定的接受和指定交货地点是分处两个国家而其中至少有一个国家是接受《公约》的缔约国的有偿公路车辆货运合同,都适用CMR公约。

该公约的缔约国是一些欧洲国家。

该公约也适用于由国家或政府机构或政府组织所承担的运输。

326.公路运输合同怎样签订?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规定,公路运输合同应由公路货运单予以确认,但是,没有公路货运单或公路货运单不合格,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合同仍应受公约的约束。

327.公路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责任:

承运人应从他接受货物时起至交货时止,承担货物所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灭失和损坏,以及延误交货的责任。

但如灭失、损坏或迟交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引起的,承运人可免除责任:

a)由于索赔人的错误行为;b)发货人的指示不能不引起承运人的错误行为或疏忽所造成的后果;c)由于货物的内在缺陷;d)由于承运人无法避免和其后果无力防止的事件所引起的。

  

328.铁路运输承运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承运人的基本权利:

1.收取运费及其他费用,收货人非法拒绝领取货物时按规定向他收取罚款。

2.按规定拒绝或延缓执行托运人所提出的变更合同的要求。

3.按规定引用免责条款,拒绝托运人的索赔。

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1.将运单下的货物运至到站,交付给收货人。

2.执行托运人按规定提出的变更合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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