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检修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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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检修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卡

XX公司

xx电厂#x机组x级检修

安全技术交底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安全监察部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卡

编号:

xxxxxxxxxx

部门:

xx公司安全监察部

交底人

地点

时间

工程项目:

xx电厂#x机组X级检修(XXXMW)

交底内容:

见附件

1、xx公司参加xx电厂#x机组X级检修(300MW)项目部管理人员、汽轮机、锅炉、电气、制粉、焊接专业所有检修人员;

2、XX电厂#X机组小修(300MW)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3、安全文明生产奖罚条例。

参加交底人员:

见附件3:

安全、环保、技术交底签到表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XX公司汽轮机、锅炉、电气、制粉、焊接专业

备注:

附件1:

XX电厂#X机组小修(300MW)

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现场简要说明:

XX电厂现有X台300兆瓦抽汽供热机组,按照XX公司XXXX年度检修计划,本次机组检修由XX公司(简称“我公司”)负责对XX电厂#X机组进行X级检修,#X机组正常运行,由于该工程在施工中存在危险源较多,因此杜绝检修人员擅自进入机组运行区,为确保我公司在XX电厂#X机组检修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依据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程》;依据XX公司《企业管理标准(安全生产类)》;依据XX电厂有关规定执行。

一、检修方针、目标

检修管理体系方针: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检修目标:

安全目标

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火灾事故;

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不发生人员食物中毒事故;

6.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7.不发生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危及人身安全未遂事件;

8.安全:

无事故,做到“三无”(无火灾、无设备损坏、无轻伤);

9.目标:

重大风险得到控制和消除;

10.指标:

大隐患整改率100%。

环保目标

1.目标:

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指标:

等效A声级60(昼间)dB(A);50(夜间)dB(A);

2.目标: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指标:

环境污染为零;

3.目标:

固体废弃物分类回收、集中处理固体废物,逐步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a有毒有害废物实现分类管理;4.提高回收利用。

指标:

1)可回收材料及其包装物等回收率98.5%以上;

2)有毒有害废物分类率达到100%。

5.按照业主方检修文件包及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处理废品,检修作业全过程严格执行业主的检修作业更换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对可回收的物资(废钢管、焊条头、锯条片等)按照业主部门集中放置;不可回收废旧物资(砂轮片、手套等)清理后,放回收指定垃圾箱。

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质量目标

1、主机设备一次启动成功率100%

2、重要辅机返修0次

3、检修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器具的完好率100%;

4、对质量、安全、环境交底覆盖率100%。

二、检修维护现场危险点分析风险主要如下:

1、触电:

电气设备检修没有停电、走错间隔或电动工器具的使用不当造成人身伤害;

2、高处坠落:

安全设施不合格、违章作业,造成人员坠落;

3、起重伤害:

起重机械或起吊物体在运行或起吊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

4、物体打击:

交叉作业,防护措施不完善,物体坠落,导致人身伤害;

5、车辆伤害:

员工在生产区域内遭遇厂内机动车辆或其它车辆伤害,导致人身伤害;

6、机械伤害:

因机械异常运行或工器具使用不当导致人身伤害;

7、火灾:

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高温、辐射等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

8、灼烫:

蒸汽、热水、热焦、高温灰渣等烫伤,酸、碱等化学物品及电、气焊等造成人员灼伤而引起的人身伤害;

9、中毒、窒息:

酸、碱、氨等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急性中毒导致人身伤害;

10、爆炸:

煤粉、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物的爆燃造成人身伤害;

11、坍塌:

临时支撑物倒塌造成人身伤害;

12、有限空间窒息:

容器内使用照明不当造成、容器内部通风不良造成人员窒息;孔洞未采取封闭造成人员摔伤;

13、临建设施危险区中毒:

在建脱销、在建氨区未正确使用防毒用品造成中毒伤害;

14、其它伤害:

(1)参加XX电厂检修人员休息时需外出,严格执行请假手续(主任批准),私自外出造成的一切伤害后果自负。

(2)住宿期间宿舍损坏的财物照价赔偿。

(3)员工宿舍内严禁饮酒,经各专业主任、项目部教育仍不改正者,按照公司10条禁令考核、曝光。

(XX公司十条禁令内容)

第一条:

严禁无票作业工作,指在XX公司生产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的规定;

第二条:

严禁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抛掷物品;

第三条:

严禁带电作业或带电移动电动工具;

第四条:

严禁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事件;

第五条:

严禁私自变更作业区域的安全措施或扩大工作范围;

第六条:

严禁工地饮酒或酒后作业;

第七条:

严禁未进行安全交底人员进入现场工作;

第八条:

严禁无证从事特种作业;

第九条:

严禁单人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条:

严禁违章指挥。

三、人员管理:

1、凡进入XX电厂生产区域检修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违者按照XX电厂考核1000元/人)、按规定着装由各专业主任带领列队进入施工现场,因工作原因中途出入现场人员必须两人成列,三人成行;厂区内(含生产楼)公共场所,卫生间禁止吸烟(违者按照XX电厂考核1000元/人)参加机组检修人员除公司统一安全交底外,各专业根据工作性质每天利用站班会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参与检修员工严格履行请假制度,晚上23:

00除工作需要外需加班,其它人员一律不许外出。

3、吸烟场所仅限于宿舍楼,XX电厂大门外,烟头不许乱扔,放置指定位置或垃圾箱内。

四、工器具管理要求:

现场使用的工器具、电动工器具、安全带、钢丝绳、卡环、电缆盘必须保持完整无缺,检验日期必须在有效期内;每天使用前必须经过工作负责人检查、验收。

各专业严格执行发放标准,不合格产品杜绝进入现场使用。

对损坏的工器具建立台账,及时更换。

五、工作票和危险源分析管理

在生产现场、设备系统上从事检修、维护、安装、改造、试验等工作必须执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以及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各专业在办理、审核工作票中严格电业安全规程(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内容详细制定防范措施(检修中未携带工作票按照XX电厂考核标准1000元/张)。

(1)电气类:

以下工作应填写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1、高压设备;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3、高压设备停电或部分停电。

以下工作应填写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的工作;2、转动的发电机组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3、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

(2)热机类:

1、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运行人员采取隔断热力系统、消压、防水、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2、负压系统、油系统、温度超过50℃或带压设备检修;

(3)危险点预控:

1、在实施具体检修前,专业技术专工应对工作任务全过程进行危险点分析、辨识工作任务过程中可能存在全部危险点,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填入工作票内;

2、危险点分析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全体工作班成员参加;

3、危险点分析主要从防止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方面,涵盖工作任务的全过程。

内容涉及人身、设备、工作条件、人员状况、对其他人员及设备系统的影响方面,危险点分析要有针对性;4)、工作班成员要对工作任务、危险分析及安全措施栏进行确认签字;工作班成员变动后新工作班成员也要签字认可。

(4)未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伤害

1、进人生产现场未戴或未正确戴好安全帽而造成人身伤害;

2、安全带不合格或使用不正确而造成人身伤害。

3、着装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

4、工作人员在进行接触高温物体工作时,容易造成人身烫伤。

5、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作业人员末穿隔离服造成人身伤害。

6、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接触有毒气体时容易造成人身中毒。

7、在锅炉吹管、安全阀试验检验或转动机械噪声超标等现场末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8、在清灰、煤粉设备等粉尘超标区域吸人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9、在有毒气体场所,未使用防毒面罩等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10、使用工器具时方法错误或不用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11、进入煤斗、煤粉仓进行工作,未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12、锅炉吹灰、出灰、除焦时或者停运后锅炉清灰,未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伤害。

13、进入沟道或井下,工作人员未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14、进入储水池,工作人员未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15、焊工工作时未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而造成人身伤害

以上防范措施按照XX集团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内容执行。

六、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1、搭设的脚手架(钢管架、快装架)6米以下安装围栏高度为1.08米;脚手架高度超过6米以上安装围栏高度为1.20米。

脚手架验收:

2米以下各专业验收,并在信息验收牌签字认可。

2米以上脚手架项目部安全主管验收,并在信息验收牌签字认可。

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围栏;

3、井架与施工用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置防护栏。

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网;双笼井架通道间,应予分隔封闭;

4、各种垂直运输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

5、所有现场拆除的空洞按照大小用木板或盖板覆盖并设置围栏。

6、严禁检修人员在检修区域内的屋檐行走,因工作需要途径屋檐处必须经过专业主任,项目部安全主管确认后方可同行。

七、安全检修原则

1、修前业主安全监察部门安监人员对XX公司项目部检修人员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检查,使我们在工作中处处想安全,工作中注意安全,杜绝事故隐患,消灭不安全现象。

2、施工人员要接受业主安全监督管理,并执行相关文件要求。

3、日常检修维护开工,施工现场应设围栏和警示牌。

日常检修维护开始后,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班长、组长、施工负责人必须亲临施工现场,经常性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必须严格执行业主工作票制度,严禁搭票施工。

4、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必须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完后方可施工。

5、设备解体后,必须遵照规范要求上堵板,悬挂警示牌。

6、检修工作中遇有交叉作业,承修专业之间要进行协调,不得违反安全措施的规定或拆除部分安全措施。

7、高空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隔离措施,避免高空坠物伤人。

8、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所有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公司《检修工艺纪律规范》、《安全工作管理标准》、《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承修专业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职安全员应各负其责,确保日常检修维护安全进行。

9、所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经过鉴定合格,不合格的电气、起重工具严禁使用。

10、进入容器必须使用12伏的安全灯,变压器必须放在容器外面;进入容器内工作时,外面必须有专人不间断监护。

11、因检修拆开的设备,手孔、油管、汽管、水管、抽气管及人孔门等在下班时或临时离开现场时,应将这些孔、管、门用堵板封堵或封条封闭。

12、揭开的孔、油盖板、地沟等处,应设临时围栏,并悬挂明显的警告牌。

必要时在当天工作结束时做好临时遮拦。

13、用煤油、汽油清洗设备时,应远离火源、热源,通风良好,防止引起火灾,应备有相应数量的灭火器。

14、检修人员进入现场工作,要做到“一看、二查、三工作”。

一看:

看工作地点是否正确;

二查:

查看安全措施是否正确,查来汽、来电、来水、来油是否隔断;

三工作:

未拆设备时,设备是否完好,工作现场是否安全,是否有影响工作的不利因素。

15、工作中做到“四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16、施工中临时用电,要做到电缆不乱拉、不乱扯,所用的电动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线。

17、各检修工作现场工作前应开好开工会(站班会),做到:

工作负责人宣读工作票、“工作安全分析单”和现场安全防范措施。

(1)详细交待检修设备的名称、编号、位置、隔离技术措施、周围带电设备的位置等;

(2)明确工作施工组内人员分工、工作任务、进度要求、交叉作业措施等;工作结束,工作负责人应召开收工会(班后会);

18、凡有以下情况不准开工作业:

(1)高处作业脚手架不安全不作业(包括脚手架无爬梯、快装架踏板两侧未捆扎);

(2)起吊下方无监督不作业;

(3)照明不合格不作业;

(4)每项工作无安全措施、不进行“两交底”不作业;

(5)交叉作业无联系人不作业;

(6)系统隔离措施不复查不作业;

19、凡有以下情况不准收工:

(1)工作人员去向不明不收工;

(2)现场火种不消除不收工;

(3)汽、水、油管口不封不收工;

(4)工作电源不切断不收工;

(5)安全防护设施不恢复不收工;

(6)重点设备无人看护不收工;(主要设备有:

锅炉类:

汽包、高压风机、电机、高压蒸汽阀门;汽机类:

汽轮机前箱、高压缸、低压缸级轴瓦、主蒸汽阀门检修;电气类:

升压站断路器、高压电机、变压器检修);

(7)氧气、乙炔瓶阀门不关闭不收工;

(8)现场卫生不清理不收工。

20、起重十不吊(为确保起重工作顺利开展,预防不安全事故发生,现对负责起重工施工前安全交底人员定为:

XXX负责汽轮机专业起重工安全交底,XXX负责锅炉专业起重工安全交底)

(1)超载或被吊物体重量不明时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3)捆绑、挂吊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设备、结构有缺陷时不吊。

(6)遇到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指挥信号时不吊。

(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室外工作风力过六级时不吊。

八、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1、依靠安全监督网、技术监督网;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XX公司项目部各施工组应严格按业主设备检修作业指导书(检修文件包)要求进行工作,并实行W、H点及三级验收制度,层层把关,验收记录真实,准确齐全。

2、在检修人员中高压试验、起重、架子工、焊工专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锅炉专业、汽机专业、电气专业检修员工须经过系统培训,并通过技能资格考试。

3、施工中尽量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新工具,使用检验合格的器具材料,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质量,缩短工期。

4、建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层层分解,严把质量关,发现不符合项应记录在案,坚决返工、严格查处理。

5、建立测量工机具台帐,并编号检验,测量时再记录内反映测量工具的编号以及检验日期;

6.严格按照试验计划、项目验收计划、质检点控制计划的要求组织验收,执行验收标准,严格验收制度。

九、通用安全技术措施

1、检修临时电源管理

(1)所有的临时电源由电气专业负责,安排有资质电工人员接、拆线并悬挂临时接线合格证卡片。

临时电源线一律使用软皮电缆线,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线。

临时电源线必须架空,通道处不低于2.5米,防止被碾压,不准接触热体。

(2)不准缠绕在管道和栏杆上,应进行固定。

(3)在每路施工临时电源开关上,装设漏电保安器。

(4)临时电源线要正确连接,不能用勾挂、缠绕等方法连接,作业中应尽量减少临时线,应装设的刀闸、插座必须装设。

湿手不准触摸检修电源箱电源开关、用电设备外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

(5)对有限空间检修的设备(如金属容器如汽包、凝汽器、槽箱、加热器、蒸发器、除氧器)内工作时必须使用12伏以下的电气工具,否则需使用Ⅱ类双层绝缘结构工具,并加装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大小于0.1秒,漏电保护器、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

否则应制订特殊的安全措施,经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或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6)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行灯电源线应使用软橡胶电缆,行灯应有保护罩。

(7)行灯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行灯变压器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并放在容器外。

(8)燃烧室内架设12伏安全电压灯具,在行灯变压器引出电源线前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

(9)电气工具用变压器、电焊变压器、漏电保安器必须放在容器、锅炉、电除尘器、沟道等的外面。

(10)临时电源线必须高空架设远离电焊、气焊作业点的热体。

(11)在将用电设备的电源线搭接上检修电源箱之前,必须先拉开检修电源箱内的空气开关和隔离开关并验明无电压后,方可接用电设备的电源线。

(12)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临时线。

(13)用电设备有专用电源插头的,应将插头插入检修电源箱上专用插座孔内;

(14)用电设备没有专用电源插头的,接线前应先接好插头,再将插头插入检修电源箱上专用插座孔内;或者将用电设备的电源线接在检修电源箱上的专用端子排上,并盖好保护罩。

(15)在送电前,应先认真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具备送电条件,不具备送电条件者,不得送电。

(16)工作结束后,须先拉开检修电源箱内的空气开关、隔离开关,拆除临时搭接的用电设备的电源线,关好检修电源箱门;或将临时施放的检修电源装置拆除。

2、起重作业

(1)所有起吊设备(行车、卷扬机、电动葫芦、倒链及千斤顶、卡环、钢丝绳、棕绳等)必须在检修前检验合格。

(2)升降机、电梯必须按《安规》规定使用,电梯严禁人货混装,载货用炉外起吊架应严禁载人。

(3)按照起重标准、信号,规范指挥起吊作业:

一般起吊为口哨加手势,重大设备起吊,口哨加指挥旗;

(4)炉膛或炉顶起吊大件,采用对讲机加口哨指挥;

(5)重大物件起(汽轮机上盖、转子、发电机上盖、转子)吊载荷要准确计算,并制定起吊方案,防止超载或发生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

(6)禁止用管道、架构起吊或悬挂重物。

(7)升压站、变电站等临近带电体附近起吊作业,须事先制定安全措施并经业主审核、项目部批准,安全主管监护执行。

(8)凡是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监察主管同意并应有专人在场指导,否则不得开工。

(8.1)起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

(8.2)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械起吊同一物体。

(8.3)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的

(8.4)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附近工作。

(9)起吊物件应绑牢,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严禁偏拉斜吊,吊物未固定时严禁脱钩。

(10)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和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逗留或通过。

(11)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现场。

(12)起吊前应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重物吊离基准面1O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13)起重机在工作时如遇到机械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

如果起重机发生故障无法放下重物时,必须采取适当措施,除排险人员外,任何人严禁进入危险区域。

3、电焊工作

(1)电焊机的工作环境应与焊机技术说明书上的规定相符。

在气温过低或过高、湿度过大、气压过低以及在腐蚀性或爆炸性等特殊环境中作业,应使用适合特殊环境条件性能的电焊机,或采取防护措施。

(2)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度一般不宜超过2—3m,当有临时任务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固定牢固,并采取措施防止绝缘破损,其架设高度必须距地面2.5m以上,不允许将电源线拖在地面上。

(3)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应设有完好的防护(隔离)装置,电焊机裸露接线柱必须有防护罩。

(4)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及时切断焊机电源。

焊机用的软电缆线应采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要求应根据焊接需要载流量和长度,按焊机配用电缆标准的规定选用。

(5)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柔软,绝缘电阻不得大小于1MΩ,电缆外皮破损时应及时修补完好。

(6)焊机的电缆线应使用整根导线,中间不应有连接接头。

当工作需要接长导线时,应使用接头连接器牢固连接,连接处应保持绝缘良好。

(7)焊接电缆线要横过马路或通道时,必须采取保护套等保护措施,严禁搭在气瓶、乙炔发生器或其它易燃物品的容器和材料上。

禁止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轨道、管道、暖气设施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作为焊机回路。

(8)禁止焊机电缆线与油、脂等易燃物料接触。

(9)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

口袋须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以免焊接时被烧伤。

(10)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11)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物体上进行焊接。

(12)对于存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必须打开盖子,清理干净;对存有残余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应先用水蒸汽吹洗,或用(13)热碱水冲洗干净,并将其盖口打开,方才准许焊接。

(13)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附近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14)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

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检查,现场应无火种留下。

(15)在锅炉汽鼓、凝汽器、油箱、油槽以及其他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应有下列防止触电的措施:

(16)电焊时焊工应避免与铁件接触,要站立在橡胶绝缘垫上或穿橡胶绝缘鞋,并穿干燥的工作服;

(17)容器外面应设有可看见和听见焊工工作的监护人,并应设有电源开关,以便根据焊工的信号切断电源;

(18)电焊变压器均不得携入锅炉及金属容器内。

(19)不准将带电的绝缘电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

电焊导线经过通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外力损坏。

(20)使用电焊机时,为防止飞溅的焊渣、铁粉等进入电焊机的内部,必须将电焊机与焊接作业面、打磨作业面隔离开。

4、平台、井坑、孔洞、楼梯、栏杆管理

(1)揭开盖板或打开孔洞,必须设置围栏、挂安全警示牌。

(2)平台栏杆及楼梯扶手,严禁随意拆除。

确属工作需要临时拆除的,须向业主方相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并采取可靠的防止摔跌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实施。

(3)高处作业工作人员应系安全带。

在危险的边沿处工作,临空的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护板等。

5、设备仪器、工器具、材料、备品备件管理

(1)所有检修用的设备仪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在大小修前进行一次试验,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2)每日收工前要清点工器具、重要材料和备品备件,防止丢失或其它意外事件。

(3)对检修现场使用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使用部门应事先向业主安监部、生技部报送“危险品使用、保管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电焊工作要符合《安规》要求,防止起弧打伤钢丝绳或损坏管材及零部件。

6、防火管理

(1)在易燃易爆的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并做好监护。

(2)焊接作业前要检查下方有无易燃物或油漆工作,无法避免时要做好隔离措施并经安监、保卫部门许可。

(3)清洗设备一般采用柴油、煤油、清洗剂等;确属生产需要使用汽油清洗的项目,应事先采取相关措施,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品,使用领用管理规定。

(4)在容器内严禁使用汽油,避免使用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如必须使用其它易燃物品,应制定防爆安全措施,经业主生产、安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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