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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架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起底架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概况:

14#层410盘区51004巷16#点后80-133m处矿压显现,出现支护损坏及底鼓现象,影响安全生产因此矿决定对此区域进行重新起底架棚维护,工程量共为53米。

为保证施工期间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施工要求:

1、将该巷内锚喷支护段顶板零皮挑下。

2、将16#点后80-133m范围内所有U29棚损坏木柱全部替换并将未支设木柱的U29棚下加支木柱,柱径不得小于20mm。

3、在巷内进行起底施工,保证巷中线2m范围内巷净高(至轨面)≥2100mm,详见另附14#层51004巷断面图。

4、在应力集中区域将损坏严重的U29棚进行逐架替换,并将该范围补架U29棚,使棚距缩至500mm。

并使用背顶木背顶背帮。

5、施工顺序:

挑零皮→支木柱→起底→架U29棚。

6、起底造成的吊腿棚子需及时采用混凝土浇灌,浇灌厚度及高度≥300mm。

其它未提及部分仍按原维护方案执行。

7、网与网搭接20cm,并用18#铅丝每20cm打结一次。

8、浇灌所用材料:

水泥:

采用32.5普通硅酸盐水泥;砂子:

中粗河砂,含土量少于5%,石子采用粒径20~40mm碎石,用前筛洗。

9、浇灌所用配比为:

水泥:

砂子:

石子=1∶2∶3。

(体积比)

10、所浇灌墙体,浇灌厚度不小于300mm,高度不小于300mm,墙体与煤帮超宽部分采用片石和砂浆充填。

11、搅拌时采用三干三湿法,必须由当班上岗干部监督,严格按配比搅拌。

拌料时,在人行帮一侧底板上搅拌。

12、浇灌施工时,灰浆要填实、布匀、饱满,每浇灌300MM高时,进行人工捣固一次。

13、当浇灌间断施工时,下次作业前,必须用水清洗砌体,并将杂物处掉。

14、施工中,棚腿浇灌高度为300MM,厚度为300MM。

15、认真对浇灌墙体洒水养护,每班洒水1-2次,养护时间不少于28天。

16、钉道质量标准

⑴轨距允许误差为-2、+5毫米,轨道中心线与设计中心线的允许误差为±50mm;

⑵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mm,轨枕间距允许误差为±50mm,基本轨起点允许误差为±300mm;

⑶轨道坡度允许误差为±1‰,轨面平顺,10米弦量轨面前后高低不超过10mm;

⑷轨道接头平整,夹板构件齐全,轨枕高低不得超过设计的10mm,轨道中心线与轨枕中心线重合。

17、巷道维护后,保证巷道净宽不小于4.2米,垂直净高度(拱顶至轨面)不小于2.8米。

施工方法:

工程全长为53米,施工时,由外向里进行。

51004巷起底架棚施工时,必须每起底一米维护一次。

施工时采用风镐和放小炮起底,装药量为1块?

眼,必须用炮泥封堵,火药采用煤矿许用炸药,,先将卡缆用板手松动,然后将棚子间的拉钩摘下,利用稳设的回柱绞车,将变形棚子回倒,然后用长柄工具站在支护掩护下,将回倒棚子处的顶板及苦腮两帮的聋煤、浮矸撬下,经当班“四位一体”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清柱窝,架新棚工作,架设前,先将顶梁固定在前探梁上,并接顶,然后将两帮柱窝清至硬底,对于U29五节拱,将U29五节拱棚的一节梁和棚腿组合后,用卡缆拧紧,然后再将组好的棚腿立在清好的柱窝中,并上拉钩固定牢靠,最后由两人站在工作平台上将U29五节拱的顶梁搭在两帮棚腿上,并上卡缆,用力矩扳手拧紧,当班班长统一指挥,将棚子按中线摆正,并上齐上全拉钩与卡缆,拧紧力矩不得小于150N.M,最后用金属网与刹顶木将顶帮刹紧背牢。

起底架棚的质量要求:

1、在51004巷内进行起底施工,保证巷中线2m范围内巷净高(至轨面)≥2100mm.

2、架棚构件要齐全,梁与腿、梁与梁搭接长度400mm,卡缆与卡缆间距250mm。

3、每架U29五节拱棚子上8根拉杆,8副卡缆;每架U29三节拱棚子上4根拉杆,4副卡缆,并且每间隔0.3米布置一块拉木。

4、棚子拱顶及两帮采用挂金属网,砼背顶木花背顶帮,背顶木或道木与顶、帮必须刹紧背牢。

背顶木每隔30MM上一道。

5、棚腿必须支在实底上。

6、架棚净宽要求中心线至掘进两侧帮不得小于设计,不得大于设计50mm,

7、架棚净高要求不得小于设计,不得大于设计50mm,

8、棚子前倾后仰不得大于±1度(1m垂线不大于17mm),

9、架棚扭矩不大于±100mm。

10、卡缆拧紧力矩不得小于150N.M

11、架棚棚距为0.5米,正负误差不得大于100mm

施工安全措施:

1、开工前,必须对工作地点进行“四位一体”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各种隐患,确保安全后,方可开工,每班至少有一名跟班上岗干部盯在现场。

2、51004巷起底架棚维护施工时,当班上岗干部必须在所有通道口设置警戒,严禁任何人员由此经过,需要通过时,必须停止维护作业。

3、51004巷维护所需物料靠人行侧堆放,堆放不影响行车,放置平稳牢固。

4、支护工作前要检查好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

5、处理活矸人员要求精力集中、动作灵活,防止活矸顺杆而下伤人,处理活矸必须由外向里进行,人员要始终站在有可靠支护的安全地点操作。

6、51004巷起底期间,必须对起底处20mm范围内的风水管、电缆、钻机等其它设备在每次放炮前必须用皮带等强质材料保护好,并派专人检查,每次放炮后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派专人检查周边风水管、电缆钻具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向上级汇报。

7、登高作业时,必须先由上岗干部和班长检查平台牢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起底及架棚时必须设专人监视顶板,发现异常,及时撤人,待处理安全后方可施工。

9、钢梁下补支的木柱必须支在实底上。

10、51004巷维护时,必须由上岗干部和班长检查其作业地点上方支护安全情况。

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撤出所有人员,待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11、搭设工作平台所用坑木直径≥100mm。

12、棚子架设完毕后,铺设金属网,拱顶与两帮用背顶木及木楔将其刹紧背牢。

13、每班收工时,及时关闭水阀门,并将各种杂物清理干净。

爆破:

1、所有放炮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放炮作业证,熟悉《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各项规定。

2、火工品的领送必须采用非金属容器贮装,电雷管由放炮员亲自运送,工作面应设专门存放火药、雷管绝缘箱,并分放加锁,绝缘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3、爆破作业必须按爆破说明书施工。

4、打眼爆破必须分段进行,不能一次打够起底深度,一次性爆破,以免引起巷道应力失衡,出现塌方。

5、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6、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振动、冲击,拆断脚线,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必须在插入药卷后,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成短路。

7、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或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8、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9、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严禁裸露爆破。

10、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必须符合标准。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结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分别挂在巷道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4)、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5)、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成短路。

11、放炮器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12、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和“放炮停电”制度。

13、严禁放明炮和糊炮。

14、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到5秒,方可起爆。

15、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式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16、放炮前,当班班长必须在距放炮处100米以外所有能够进入放炮地点通道口设置警戒,并吊挂放炮警示牌,放炮警戒采用“去二回一”法且必须由当班班长亲自布置和撤回。

17、严禁不等炮烟吹散,顶烟进入工作面工作。

18、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长指导下进行。

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19、处理拒爆炮眼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

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炮眼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0、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运输与安全

1、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等作业人员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作业。

2、把钩工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工具必须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m以内的钢丝绳不得有打结、压伤、死弯、锈蚀和断丝等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3、提升前,必须详细检查斜巷内确认无障碍、无其他工作人员或影响提升的不安全隐患,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提升;

4、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

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5、提升大件时,现场必须有安检员、班长、上岗干部和把钩工对大件绑扎情况进行验收,对绞车提升能力进行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提升。

6、在滚筒上绳端用压板固定牢固,严禁剁股穿绳。

滚筒上排绳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松绳到终点时滚筒上的余绳不小于3圈,容绳量、绳径应符合要求。

7、斜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倾斜巷道内安设能够将运行终端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2)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3)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4)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破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接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5)在变破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当车栏。

(6)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并可靠的锁住,放车时方准打开。

8、斜巷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9、绞车必须设有可靠的护绳板。

10、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应与主绳直径相同,并且连接可靠,绳卡无松动。

11、信号必须声光清晰、打点准确可靠。

12、必须使用合格的矿车(材料车)。

13、行车时斜巷下方严禁有任何人员作业或逗留,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

14、绞车司机必须按照信号开车,操作平稳、慢上慢下。

15、绞车下行时,必须带电运行,严禁放“飞车”。

16、绞车司机不得擅自离岗,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绞车电源。

17、每次提升完毕,应将挡车器、挡车门关闭;绞车上提升过程中,当绳头经过挡车门后,必须立即关闭挡车门。

18、绞车起动后,严禁两个闸把同时刹死车,以防电动机烧毁或绞车内部受损伤。

19、每班如需提升时应先对绞车钢丝绳、轨道、挡车门、地轮、导向轮等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与区队、调度室汇报联系,严禁绞车带病运转。

否则,绞车不得运行。

20、斜巷运输途中掉道时,绞车司机要将闸把杀紧,收不得离开操作手把。

处理掉道时,必须先上前轮再上后轮,并必须有跟班队长或班长现场指挥,严禁用绞车硬拉;处理掉道车期间,处理人员要和信号工、把钩工、绞车司机联系好;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掉道车下方,且其下方严禁他人工作或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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