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隆水库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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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隆水库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总
大隆水库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总)
海南省宁远河大隆水利枢纽工程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
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
二〇〇八年元月
1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概况
1.1鉴定工作任务
1.1.1工程基本情况
1.1.1.1工程概况
大隆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海南省三亚市西部的宁远河中下游,是海南省南部水资源调配的重点工程,该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供水、灌溉为主,结合发电的多目标开发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
根据《海南省宁远河大隆水利枢纽初步设计报告》及批复意见,大隆水库流域面积749km2,总库容为4.68亿m3,属II等大
(2)型水利工程。
主要建筑物拦河坝、溢洪道及引水系统进水口为2级建筑物,引水隧洞和电站厂房为3级建筑物。
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相应设计洪水位为70.73m(榆林基面,下同);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相应校核洪水位为74.58m。
水库正常蓄水位为70.00m,相应库容3.93亿m3;防洪高水位为70.00m,主汛期(6~9月)汛期限制水位为58.45m,后汛期(10月)汛期限制水位为66.95m,防洪库容为1.48亿m3;死水位为33.00m,相应死库容为0.43亿m3。
拦河坝为土质防渗体分区土坝,上游坝体以花岗岩风化土为防渗体,下游坝体采用石渣及风化岩等透水性较强的材料填筑,设排水棱体和坝体斜坡式排水。
土坝坝顶宽度9.0m,坝顶长度535.0m,坝顶高程76.5m,最大坝高65.5m,上游坝坡采用厚度为25cm的混凝土护坡,下游护坡采用草皮护坡。
坝基河床砂砾石经强力振冲加密处理后采用混凝土防渗墙和帷幕灌浆进行垂直防渗。
溢洪道布置于右岸天然垭口,宽65.0m,主要由进口段、控制段、泄槽、挑流鼻坎和泄水渠五部分组成。
其中进口段长60.0m,进水口底板高程为46.0m。
控制段堰体顺水流方向长33.406m,采用WES实用堰,堰顶高程56.0m,控制闸室为钢筋混凝土开敞式,共4孔,每孔净宽14.0m,闸墩厚度3.0m。
泄槽采用矩形断面,宽65.0m,底坡1:
8,顺水流方向长130.0m。
挑流鼻坎采用连续式,鼻坎后设泄水渠将洪水排入河道。
引水压力隧洞布置在左岸,全长312.0m,主要由进口明渠段、进口拦污栅段、闸门坚井段、渐变段、洞身段、钢管衬砌段等部分组成。
其中洞身内径为4.8m,全线采用钢筋混凝土衬砌。
出口30.0m设内径为3.3m的钢管衬砌段,后接岔管及旁通支管,分别进入水电站各水轮机组及供水系统。
发电厂房布置于左岸,安装3台2300kW混流式机组,总装机容量6900kW。
大隆水库建成后,可承担宁远河下游崖城镇、保港镇、南滨农场沿河两岸的人口、农田、海口虾塘以及一些基础设施的防洪任务,将该处防洪能力由不足2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标准。
水库年设计供水量1.98亿m3,供水保证率97%,可满足三亚市区中部和西部城镇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生活用水、城区绿地的生态用水、旅游风景区的用水、南山和梅山等工业区的工业用水以及其它特殊用水等用水部门的用水要求。
水库还可为宁远河下游的南滨农场和梅山、保港、崖城、天涯4个乡镇的宜灌农田提供灌溉用水,农田灌溉面积为9.92万亩,灌溉保证率90%。
电站装机6900kW,结合供水和灌溉及利用汛期水库余水进行发电,年设计发电量2891万kW.h。
1.1.1.2工程设计与审批过程
有关部门自1958年就开始了宁远河流域规划。
1985年原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水电局和三亚市水电局对宁远河流域规划进行了复查,并编制了《广东省宁远河流域规划复查报告》,1992年海南省水利局审查通过了该复查报告(琼水利政资[1992]348号)。
该复查报告提出宁远河干流开发采用毛拉洞水库、南改一级、南改二级、扎南水陂、扎南电站、南塔电站、大隆水库、抱古水陂8级开发方案以及在宁远河干流上兴建大型蓄水工程——大隆水库以解决宁远河下游地区的防洪及三亚市中西部地区干旱和用水紧缺问题,并推荐大隆水库为近期开发工程。
1999年2月三亚市水电局根据海南省省委、省政府和三亚市市委、市政府指示及水利部水规[1998]485号文和海南省水利局办[1998]381号文的精神,开展了宁远河防洪规划,并编制了《三亚市宁远河流域防洪规划报告》,1999年10月海南省水利局以《关于三亚市宁远河流域防洪规划的审批意见》审批通过了该流域的防洪规划(琼水利政资[1999]274号)。
该审批意见同意大隆水库拦蓄洪水方案为宁远河防洪总体方案,并将宁远河下游崖城镇、保港镇以及沿河两岸农田作为大隆水库的主要保护对象。
随着三亚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三亚市城市的供水水源短缺、三亚市中西部灌区的热带高效农业发展和农业用水短缺的矛盾都日显突出。
为解决三亚市的用水问题,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海南省以及三亚市都把大隆水利枢纽列为近期重点开发的水利项目,并委托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原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大隆水利枢纽项目建议书,该院于1999年10月提交了《海南省宁远河大隆水利枢纽项目建议书》,1999年12月水利部委托水规总院对该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水总设[1999]52号);2000年12月水利部将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报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水规计[2000]616号);2001年3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该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咨农水[2001]346号);2003年2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通知《海南省宁远河大隆水利枢纽项目建议书》业经国务院批准(计农经[2003]389号)。
2003年初,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南省宁远河大隆水利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2003年4月水利部委托水规总院对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水总设[2003]23号);2003年9月水利部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报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水规计[2003]435号);2004年8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海南省宁远河大隆水利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农经[2004]1799号)。
2004年7月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海南省宁远河大隆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2004年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核定海南省大隆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通知》审查通过了该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发改投资[2004]2767号);2004年12月水利部水规总院以《关于海南省宁远河大隆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审查通过该工程的初步设计(水总(2004)594号)。
2004年12月10日,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工程开工建设。
1.1.1.3项目法人与参建单位
1项目法人
受海南省政府委托,2003年3月24日三亚市政府以《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变更大隆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法人和法人代表的通知》(三府〔2003〕33号)将大隆水利枢纽工程原项目法人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变更为三亚大隆水库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实行全过程负责。
2参建单位
大隆水利枢纽工程参建单位主要有: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水利部珠江流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站大隆枢纽质监项目站、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上海东华工程咨询公司、吉林松辽监理咨询公司、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基础工程局、北京振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广东省水电第二工程局、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1.1.1.4工程建设过程
1管理体制
为了确保大隆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实行了以项目法人负责制为中心,招标承包制和合同管理制相结合的建设管理基本体制。
三亚大隆水库有限责任公司为项目法人,负责大隆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施工及运营,工程招投标,资金筹措和贷款的偿还等工作。
目前公司常设机构为三部一办一室,分别为工程管理部、计划合同部、财务部、水库办和办公室,各科室配备具有相应资历的人员负责各项工作,同时还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程防汛领导小组等非常设机构。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是水利水电甲级勘测设计研究单位,负责工程的设计工作。
大隆水利枢纽工程作为该院的重点工程项目,重视工程技术文件供应、设计质量等工作,并在现场设置设计代表组密切配合施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工程共有3个监理单位,两个施工监理和一个环境监理。
施工监理分别是上海东华工程咨询公司和吉林松辽监理咨询公司,其中上海东华工程咨询公司负责大坝的监理工作,吉林松辽监理咨询公司负责溢洪道及引水发电系统监理工作。
环境监理是海南环境科学研究院。
监理单位均在现场设有监理部,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开展合同实施管理工作,重点抓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实施跟班旁站、过程控制和重点部位平行检查。
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大坝填筑工程、溢洪道混凝土工程;北京振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大坝基础振冲;中国水利水电基础工程局承建大坝防渗工程;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承建溢洪道开挖工程;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承建引水系统工程和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广东省水电第二工程局承建导流洞工程。
各单位均在现场设有项目经理部,全权负责承建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与水利部珠江流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站联合成立了大隆枢纽质监项目站。
对大隆水利枢纽工程在建设期内实施质量监督,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
2施工准备
大隆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准备始于2003年7月,2004年2月3日砂石料生产系统建成投入使用;2004年5月31日右岸公路及漫水桥修建完成;2004年6月7日进场公路建成通车;2004年11月9日左岸“三通一平”通过初步验收。
至此,三亚大隆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完成,主体大坝工程具备全面开工条件。
3招标投标工作
在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始终坚持“公开招标、公平竞争、公正评定”的原则,并用招标投标法规范招投标行为,大隆水利枢纽工程各单项建设项目全部采用招标承包方式,通过竞争择优选定施工承包商。
(1)大坝工程
大坝工程施工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经过资格审查,共有8家单位参加了投标。
2004年10月26日上午10:
00时,在三亚市公证处和三亚市监察局的监督下,在三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召开大坝工程施工标开标会。
最后确定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2)溢洪道工程
溢洪道工程施工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经过资格审查,共有4家单位参加了投标。
2005年2月18日上午10:
00时,在三亚市公证处和三亚市监察局的监督下,在三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召开溢洪道工程施工标开标会。
最后确定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3)大坝基础混凝土防渗墙工程
大坝基础混凝土防渗墙工程施工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经过资格审查,共有4家单位参加了投标。
2004年8月27日上午10:
00时,在在三亚市豪威麒麟大酒店召开大坝基础混凝土防渗墙工程开标会。
最后确定中国水利水电基础工程局为中标人,其中标合同并入大坝合同,由大坝中标单位统一管理。
(4)大坝基础振冲工程
大坝基础振冲工程施工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经过资格审查,共有4家单位参加了投标。
在三亚市公证处和三亚市监察局的监督下,于2004年8月27日上午9:
00时,在三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召开大坝基础振冲处理工程施工标开标会。
最后确定北京振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其中标合同并入大坝合同,由大坝中标单位统一管理。
(5)引水隧洞工程
引水隧洞工程施工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经过资格审查,共有3家单位参加了投标。
在海南省水务局、三亚市监察局的监督和监察下,于2005年5月18日上午10:
00时,在三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召开了引水隧洞工程施工标开标会。
最后确定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为中标人。
(6)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
金属结构制造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经过资格审查,共有5家单位参加了投标。
2005年6月30日11:
00时,在三亚市豪威麒麟大酒店召开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标开标会。
最后确定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为中标人。
1.1.2鉴定工作任务
目前,大隆水库工程已基本建成,为了评估大隆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内容及工程质量情况是否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对建设阶段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运行情况情况做出技术评价,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意见,明确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为大隆水库工程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报批稿)的有关要求,受三亚大隆水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大隆公司”)的委托,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和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组织专家,承担大隆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
1.2工作范围和内容
1.2.1工作范围
本次竣工验收技术鉴定的工作范围包括:
拦河坝(碾压式土石坝)、溢洪道、引水隧洞、发电厂房、导流隧洞封堵及配套的各类闸门和启闭机等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包括水利机械和发(供)配电设备),安全监测设施,涉及工程安全的近坝库岸稳定、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工程档案等专项工程验收情况和遗留问题处理情况,以及蓄水安全鉴定阶段遗留问题处理情况等与工程验收有关的工程项目。
1.2.2工作内容
本次竣工验收技术鉴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各方面。
1工程形象面貌
(1)了解工程勘测设计与审批过程、审批文件、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前应达到的形象面貌要求;
(2)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并提出评价意见。
2工程防洪度汛、调度运行方案
(1)根据延长后的水文系列资料,对原设计洪水成果进行复核;评价工程设计洪水标准及泄洪能力;复核挡水建筑物坝顶安全超高;
(2)检查工程泄洪设施的泄洪能力及消能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3)检查工程调度运行方案对防洪和度汛安全的符合性,并提出评价意见。
3地基处理及灌浆工程
检查地基开挖、地基处理、灌浆工程的设计及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提出评价意见。
4土建工程(大坝、溢洪道、引水隧洞、导流洞)
(1)对土建工程枢纽布置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2)对开挖后的工程地质条件变化以及对设计采用地质参数的影响进行评价,对不良地质问题的处理措施进行评价;
(3)对设计变更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4)对各类建筑材料试验成果、中间产品及鉴定资料进行评价;
(5)对土建工程(土石方挖填、地基处理、混凝土浇筑)的施工质量及质量缺陷处理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价;
(6)对施工期安全监测成果与设计成果进行比较分析,评价土建工程安全性状。
5机电工程
(1)对设计变更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2)对水轮机、辅助设备和厂房桥机等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及运行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
(3)对发电机及附属设备、接入系统、电气主接线及厂坝用电、主变压器、开关站、送出工程以及防雷接地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及运行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
(4)对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交直流控制电源及全厂公用设备控制、通信的设计、安装、调试质量及运行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
(5)对全厂消防系统、主要机电设备消防设施设计、安装、调试质量及运行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
(6)对设备制造、安装质量缺陷及机组启动验收中出现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7)对初期运用期间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价。
6金属结构工程
(1)对溢洪道、引水隧洞等建筑物各类闸门和拦污栅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及运行的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2)对各类闸门和拦污栅的启闭机、检修桥机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及运行的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3)对各类启闭设备的供电、照明、通信、控制系统设计质量及运行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
7工程安全监测
(1)对工程安全监测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主要包括:
监测项目、仪器型号和性能、厂家、数量,仪器埋设、安装、监测技术要求,观测精度和变形控制网精度要求;
(2)对工程安全监测设备与监测系统的施工质量和观测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主要包括:
设备、埋设、率定、初始值测定、设备完好率,观测工作整编情况;
(3)对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完整性及监测成果反映的工程性状进行评价;
(4)对观测资料的整编情况及其可靠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5)根据环境因素的变化,对有关水工建筑物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安全监测成果进行分析;对建筑物的性状进行安全性评价。
8竣工验收条件
(1)检查工程历次验收的资料、程序及质量评定情况,历次验收中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并作出评价;
(2)检查工程形象面貌及竣工验收所需资料的准备情况,并作出评价。
1.3工作原则和要求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按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报批稿)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导则》(报批稿)等有关规程、规范进行,其基本要求是:
(1)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满足竣工验收的条件。
(2)检查设计依据和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初步设计审批后的设计变更是否按建设程序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
(3)检查土建工程施工、机电工程和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调试及运行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对土建工程、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的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提出评价。
(4)检查工程运行管理、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根据安全监测成果、设计复核成果,对工程初期运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5)检查对蓄水安全鉴定和各阶段验收中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并进行评价。
(6)检查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工程档案等专项工程验收情况和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并进行评价。
(7)检查工程是否具备验收条件。
(8)建设各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鉴定单位的技术鉴定结论必须客观、公正、科学。
1.4鉴定工作安排
根据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内容,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包括下列4个阶段:
工作大纲编制、竣工报告编制、现场鉴定和鉴定报告编写。
1工作大纲编制阶段(11月12日~11月17日)
(1)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现场调研,听取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的情况介绍。
收集工程建设有关文件和初步设计、设计变更、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
(2)确定鉴定工作重点和要求,明确鉴定任务、工作范围和主要内容。
(3)分析设计、施工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影响工程安全问题,编制技术鉴定工作大纲。
(4)确定参建各方应为鉴定工作所需准备的资料,以及应补充的计算复核工作任务,明确参建各方竣工报告编制应包括的内容。
2竣工报告编制阶段(11月18日~12月30日)
(1)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运行管理等单位应根据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大纲要求,分别编写竣工报告有关内容。
(2)报告经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审定,并加盖报告编制单位公章后,提交给技术鉴定单位。
3现场鉴定阶段(1月6日~1月13日)
(1)专家组赴工程现场进行调查,查阅各类资料,与参建各方座谈,听取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及运行单位的情况介绍,全面了解工程建设情况;
(2)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对防洪度汛、调度运行方案和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工程安全监测设施埋设、安装和安全监测成果进行评价;对机电工程和金属结构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3)对现场鉴定中发现的有关设计、施工质量问题,要求有关单位进行必要的补充复核和现场检查或检测。
4鉴定报告编写阶段(1月14日~1月30日)
(1)经专家组共同研究,编写并提出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初稿。
(2)专家组在征询参建各方意见后,对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后送鉴定单位负责人。
(3)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经鉴定单位负责人审定后正式提交项目法人。
1.5专家组组成情况
顾问:
唐涛张严明胡兆球
组长:
马东亮
副组长:
水文规划:
王希之
工程地质:
张忠生王庆苗
水工结构:
赵永刚
工程施工:
成银
安全监测:
赵志仁于子忠
水利机械:
沈宗伊
电气工程:
李学勤
金属结构:
胡嵩
2蓄水安全鉴定及蓄水验收报告遗留问题的落实情况
2.1蓄水安全鉴定及验收报告遗留问题的落实情况评价
2.1.1设计洪水和水库特征水位
《海南省宁远河大隆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中建议坝址设计洪水采用复核成果,并重新确定水库各特征水位后,上报原审批单位审定。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以“水总规[2006]596号”文批复:
同意采用复核补充材料中的大隆坝址设计洪水成果,100年一遇洪峰流量10000m3/s,2000年一遇洪峰流量17200m3/s,最大24小时和最大72小时洪量仍采用初步设计阶段成果;同意复核后的水库洪水位,即20年一遇洪水位仍为70.00m,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70.93m(较初步设计抬高0.20m),20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仍为74.58m;坝顶高程仍为76.50m。
2.1.2工程地质
《海南省宁远河大隆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建议:
补做河水和裂隙水的化学分析并评价对混凝土和钢筋的腐蚀性,河水取样点应在坝上游300m以上;进行混凝土骨料的碱活性检验;对两岸坝顶高程以上(含溢洪道右导墙右侧)开挖边坡的稳定性作出评价。
建设单位已经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河水、地下水对混凝土的腐蚀性评价以及混凝土骨料的碱活性检验工作(测试组数偏少)。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99),经对所取河水、坝基(引水隧洞)裂隙水样品的水质测试结果进行分析,认为河水与坝基裂隙水均对混凝土具有分解类溶出型弱腐蚀性。
依据《水工混凝土砂石骨料试验规程》(DL/T5151-2001),对照砂浆棒快速法测试结果(14d膨胀率值),判断工程所用高村料场的混凝土骨料(砂、砾料)不具有碱活性。
对两岸坝顶高程以上(含溢洪道右导墙右侧)的开挖边坡已采取钢筋混凝土挡墙、挂板、混凝土喷护、植草等处理措施,保证了边坡的稳定。
2.1.3溢洪道表面裂缝处理
《海南省宁远河大隆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中提出,控制段堰体溢流面、泄槽段底板和鼻坎混凝土有裂缝,建议在下闸蓄水前,应详细调查,绘图描述备查,并请有经验的专业单位承接补强任务。
建议请有经验的专业单位承接补强任务。
泄槽底板和鼻坎裂缝,多为干缩引起的发丝裂缝,可暂不处理,待运行一定时期后,视发展情况再行处理
建设单位已经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裂缝进行了调查,尚未采取处理措施。
本次技术鉴定现场检查发现,控制段堰体溢流面裂缝有渗水现象,且有白色析出物。
建议加强对此部位的观测,分析裂缝成因,尽快采取处理措施。
2.1.4引水洞渗水处理
《海南省宁远河大隆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中提出,隧洞底拱与边拱之间施工缝未设止水。
仅采用人工凿毛处理施工缝,在技术上存在一定的欠缺,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些部位施工缝渗水。
工程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渗水处进行了现场观察,并请水利部咨询专家进行了现场考察和咨询,对渗水部位主要采取两种处理方式。
对于施工缝采用环保化学灌浆方式,对于非施工缝部位采用固结灌浆的方式。
经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处理效果明显。
2.1.5引水洞左岸边坡处理
《海南省宁远河大隆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