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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思考

郑州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专  业  行政管理专业 

    姓  名         

    准考证号   

    论文题目  完善我国行政监督机

 制的思考 

        

 

2013年 08 月 24 日

 

论文评语:

论文建议成绩:

评审教师签名:

年月日

论文综合成绩:

答辩组长签名:

院系盖章:

年月日

学校自考办意见:

目录

目录2

摘要3

引言4

1.行政监督的内涵4

2.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现状分析4

2.1我国目前行政监督体制的类型4

2.2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特点和优点5

3.现阶段我国行政监督体制面临的问题5

3.1行政监督的法制化不到位5

3.2监督机构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和应有的地位6

3.3多元化监督力量缺乏有效整合6

3.4缺乏预防性行政监督机制6

3.5部分监督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6

4.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对策6

4.1尽快完善行政监督法律体系6

4.2保证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7

4.3建立行政监督协调体系7

4.4构建全程行政监督体系,注重事前的预防和事中的监督7

4.5加强行政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监督人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7

5.结论8

【参考文献】9

摘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在各个领域中所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

行政权力也不断的得到提升,涉及到的利益群体也越来越大。

而行政监督体制对于行政管理的正常运行,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以及维护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提高行政效能以及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国现行行政监督体制有些地方已呈现滞后趋势,若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将极大地影响行政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本文通过分析当前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提出一些对策,加快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

【关键词】行政权力监督体制思考完善

引言

众所周知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行政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政治生活和行政管理中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十八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有句名言: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权力没有制约就容易失衡,没有监督,就会被滥用。

所以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

1.行政监督的内涵

关于行政监督一般是指具有法定监督权的国家机关、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是否坚持依法行政所进行的评价、检查、督促及纠正的活动。

行政监督的主体,是一个国家政党组织,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内的国家机关,各法人团体、群众组织和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在实施行政管理时运用或行使行政权力的一切公务行为,即行政行为;行政监督的内容是检查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公正有效;行政监督的目的,是及时发现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以及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的防止和纠正行政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促使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严格依法行政、尽职尽责,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更好地为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为人民的生产生活服务。

2.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现状分析

2.1我国目前行政监督体制的类型

我国的行政监督产生于新中国成立时期,四十多年来,通过不断的建设,现已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带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系。

该体制是由行政组织的外部异体监督和行政组织内部自体监督有机组合构成的。

外部监督主要是来自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主体为保证行政工作的合法性、正确性及社会效益而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现今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纵横交叉、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主要有:

第一,政党监督。

主要指中国共产党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它通过制定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包括国家行政首脑在内的担任国家行政公职的所有党员的行为实施监督制约。

其主要形式是日常性监督和党的各级纪委的专门监督。

此外,政党监督还包括各民主党派对政府的监督。

第二,权力机关的监督,即立法监督。

主要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在内容上可分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前者是指人大监督宪法、法律的实施,审查行政机关的活动是否合乎宪法与法律;后者指人大监督行政机关的日常工作,包括计划、财政预算、人事任免监督及总体工作监督等。

第三,司法监督。

指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通过行政法律监督权对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进行法纪监督,目的是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活动,使其严格地遵纪守法。

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监督行政机关,督促其活动严格依法办事。

第四,社会及舆论监督。

主要指社会各界即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等,以及新闻媒体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这种监督是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国家行政管理上的具体表现。

与外部监督相并列,我国行政组织内部也建立起了系统的自我监督机制。

这种监督主要以提高行政效率为中心任务。

主要形式有:

一般监督,即各行政机关按直接隶属关系,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所产生的直线监督或纵向垂直监督;职能监督,指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所主管的工作,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其他有关部门实行监督。

如财政部、计委、人事部的监督等;专职监督,主要是政府专设的监督机构对其他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

我国的国家监察部和地方各级监察机关有权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国家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进行监察;特种监督,指除专职监督以外的普遍适用的专业性行政监督,如审计监督、物价监督等。

这是一种以特定领域为对象的监督。

2.2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特点和优点

目前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和优点:

第一,监督主体多元化。

行政监督的主体不仅是行政组织自身,还有政党、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公民及社会舆论。

监督主体多,充分体现了我国坚持的人民主权原则。

第二,监督内容广泛。

由于监督主体多,监督的机构和渠道就多,从而使行政监督纵横交错,幅射面广,各种监督客体都处在一定程度的监督之下,基本消除了监督的“空白地”。

从监督客体活动的领域来看,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权力的行使都受到广泛监督。

第三,监督具有统一性。

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代表人民的利益对政府实行监督,同时,它作为监督的领导核心,统一组织各种监督力量,相互协调,行动统一,有利于提高监督效能。

第四,自体监督和异体监督有机结合。

行政监督的内部机制和外部机制相互结合,它们依靠国家法律制度的内在联系,互相衔接,互相依存,互相补充,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了行政监督制度的整体。

实践证明,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是符合我国目前的现状的。

几十年来,它为保障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督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预防和纠正工作的失误和偏颇,促进国家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3.现阶段我国行政监督体制面临的问题

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从总体上来说,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在促进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事求是的说,我国现行行政监督体制仍然不够健全和完善,行政监督缺位、滞后和监督不力的问题仍大量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社会的正常发展。

具体来看,有以下几点。

3.1行政监督的法制化不到位

行政监督立法是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体制的前提和保证,但是我国监督权涉及的一些重要领域尚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

部分相关保证监督机构行使职权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特别是对行使监督权的形式和程序、监督对象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置方式等都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

监督立法的这种滞后,直接导致了行政监督工作程序不严格、标准不细致、弹性因素强等问题的产生,造成了监督的盲目性和主观随意性,同时又使得监督机构对腐败现象的监督或惩罚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制手段,极大地影响了行政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3.2监督机构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和应有的地位

行政监督体现着监督权对行政权的制约,这种制约的效果主要取决于监督主体所拥有的地位和权力。

但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当前的内部行政监督机制中,行使监督权的专门机构如监察部门,大都设置在政府机关内部,在领导体制上,这些部门受双重领导,既受同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又受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

在双重领导体制下,专职监督机构受到的控制比较多,尤其是受制于执行权。

在组织上,监督机构的负责人,不是由同级行政机关的领导成员兼任,就是由行政机关任命。

在经济上,监督机构一般都是从同级行政部门那里领取活动经费、事业费、工资和奖金,从而在经济上受制于人。

这样一来,监察人员很难独立的开展工作,处处要受制于人,影响了司法独立公正。

3.3多元化监督力量缺乏有效整合

我国目前的行政监督体制是一个多元化的体制,监督主体多,机构多,方式和渠道多,这是一个优点,但如果不把各种监督整合好,这种优越性也难以发挥出来。

但目前的时间情况来看,各种监督间的关系尚未理顺,各种监督主体又都不同程度的地存在监督权限、方式、程序、范围等不够明确,尚未形成一个严格有序、分工明确、协调互动、运行高效的有机整体,这样会严重的影响行政监督的效率,甚至会使一些违纪人员逃脱法律的惩罚。

3.4缺乏预防性行政监督机制

目前的行政监督偏重于事后监督,当出现问题,造成了重大损失了,监督机构才开始介入。

根据监督主体对监督客体进行监督的不同发展阶段,行政监督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个前后相继的阶段,行政监督应在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地进行,做到三者的有机结合。

但是目前,由于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不完善,以致造成行政偏差出现过多,行政监督机构整天忙于应付“查错纠偏”,陷入被动消极的不利局面。

预防为主应是行政监督工作的根本目标,应以“防患于未然”为主,同时加强过程中的控制,建立起全方位的监控机制。

3.5部分监督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行政监督人员是行政监督工作的实际执行者,行政监督效能的高低与监督人员素质的高低有很大关系。

我国是一个比较讲人情的国度,相当部分行政监督人员政治素质不高,原则和人情不能正确的对待。

在实际工作中,或因怕得罪人,或因外界干预而放弃监督;甚至在一些重大原则问题上,也分不清是非界限。

相当部分行政监督人员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水平较低,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行政监督的效能。

4.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按照我国国情的实际需要,对于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改善主要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4.1尽快完善行政监督法律体系

行政监督立法是依法实行行政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既是对行政监督权力及其行使的规范,又是对这种权力及行使的保障。

所以,加强行政监督方面的立法,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的体系,能为积极有效的行政监督提供基本的规范程序,做到有法可依,减少监督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这是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我国要从法律上明确规定行政监督的职责、地位以及工作程序等,使之更具有稳定性、长期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为依法实行行政监督提供基本的规范程序和保障。

4.2保证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目前我国的内部监督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实践证明,由于这种内部监督体制的不独立,地位不高,容易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监督大打折扣。

针对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建立自上而下的独立的外部监督体系,这样一来,外部监督地位独立,自成体系,无关系网的影响,不用担心打击报复,比较容易做到公正执法。

如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已实行了监察权独立,产生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如新加坡、瑞典等腐败现象很少发生,就与监督权独立有关,我们应该从中受到启发。

那么怎样建立独立的外部行政监察体系呢?

具体设想如下:

首先在组织上让其独立于,行政部分,提升其地位,使其与同级行政部门地位平等,赋予其相应的职权,监督同级行政部门和行政首长。

独立出来的监察机关自上而下成垂直领导体制,下级监察部门只受上级监察部门的领导监督,干部的任免由上级进行,最高监察机关隶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对其负责。

与组织上独立相适应,经济上也要独立,监察部门应有自己独立的经济预算,下级监察部门从本系统的上级领取经费。

这样使监察机关在经济上不再依赖同级行政机关,从而使其没有后顾之忧地去进行监督。

这样既能保证其独立性,又能保证权威性,提供监督效率。

4.3建立行政监督协调体系

针对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多元无序,各类行政监督体系在运行机制上缺乏应有的沟通和有机协调的弱点,应该建立简化的行政监督体制统一的领导机制。

只有行政监督机关保持独立,才能保证监督的有效性。

为此,应该建立自上而下的独立的外部监督体系。

在组织上使现行的监督监察部门从行政机关独立出来,不再隶属于行政部门的领导,并提升其地位,赋予其相应的职权。

要给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充分的自主权,使他们能够独立地行使监察权,而不至于受到其他权力不合理的干涉,影响监察效果。

然后通过立法出台有关协作方面的制度,有力地保障监督机构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协调;建立综合性协调机构,负责对各监督主体的监督目标和活动过程进行总体把握、具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建立严谨的监督网络,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提供的便利条件,互通信息,联合合作,增强我国行政监督的整合性。

4.4构建全程行政监督体系,注重事前的预防和事中的监督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要改变“亡羊补牢”的做法,在实际的监督活动中,要把好入口关,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是行政监督的根本任务所在。

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效结合,既做好预防工作,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最终提高行政监督的效能。

4.5加强行政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监督人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

针对监督队伍中素质偏低的现象,我建议一是选拔一批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文化素质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各级监督队伍中来。

二是针对目前有的监督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距离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的情况,应十分注意通过培训来提高他们的行政监督的政策水平、工作能力等基本素质。

其三,加强行政监督工作人员的自我素质修养,要养成努力学习,奋发进取的习惯;要勇于实践,刻苦锻炼;要从一点一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持之以恒,使自己的素质不断提高。

有了高素质的监督队伍,监督水平的提高就有了基础。

不过也不能完全依赖道德素质的力量在行政监督中的作用,同时也要有法律的硬性约束。

5.结论

行政监督涉及到我国行政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对行政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有积极指导和震慑作用。

行政监督体制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国现代化的建设。

健全、有效的行政监督制度对发展民主政治与建设市场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几十年的体制建设,所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制度在政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也相继了出现了不少问题,本文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的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应对策,希望能在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上,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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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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