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局第二季度水上通航安全形势分析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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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局第二季度水上通航安全形势分析报告

 

山东海事局2011年第二季度水上通航安全形势分析报告

2011年第二季度山东海事局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全面落实“六个深化”,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海上交通隐患排查和预警预防工作,全面做好辖区雾季海上安全监管工作,继续保持对辖区非法采砂及运砂船舶高压态势,做好碍航养殖清理和碍航作业渔船整治工作,维护VTS覆盖水域良好通航秩序,使得辖区海上通航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辖区事故情况分析

二季度辖区共发生海上交通事故3起(小事故3起),同比下降25%,环比下降50%;沉船0艘。

(一)按事故周期分析

与2007年以来历史同期相比较,今年二季度事故件数呈逐年大幅下降趋势。

与去年同期比较下降25%,与五年前同期比较下降87%。

(二)按事故发生时间分析

与一季度发生事故相比较,二季度事故发生的起数环比下降了50%,且3起事故皆为小事故。

各项指标均有所下降。

(三)按气象海况分析

在以下4种海况中,“其他”海况发生了2起事故,皆为火灾事故,与通航安全无关。

只有1起与大风天气有关。

这是由于海事部门进一步加强了VTS监控工作,虽然二季度大雾天气较多,但未发生海上交通事故。

(四)事故的发生地分析

二季度事故发生共3起,烟台局辖区1起,济南辖区2起,其他分支局未发生事故。

二、辖区险情情况分析。

(一)、按险情数量分析

二季度辖区共发生险情33起,同比下降33%,环比上升10%,其中特大险情1起(海洋石油102),重大险情1起,较大险情8起,一般险情23起。

在33起险情中,事故类险情23起,占险情总数的70%。

从全局看,二季度我局辖区安全形势总体持续保持稳定。

(二)按险情类别分析

二季度共发生搁浅类险情4起、碰撞类险情类5起、船舶自沉类险情2起、船舶失踪1起,占总险情的36.4%。

(三)按险情发生时间分析

从时间上看,本季度4、5月险情发生相对较多。

4、5月份辖区多浓雾天气,分别发生险情11起、15起。

 

(四)按险情距岸距离分析

从险情发生地距岸距离来看,发生在25海里以内的险情达24起(其中港区:

12起,港区至25海里:

12起),占险情总数的72.7%。

发生在25-50海里内、50海里外的险情分别为4、5起,占险情总数的12.1%、15.2%。

(五)按险情发生归属地分析

从地理位置来看,威海辖区共发生险情11起,烟台辖区共发生险情7起,青岛辖区共发生险情7起,日照辖区共发生险情5起,东营、潍坊、滨州分别为2、1、0起。

威海、烟台、青岛三个辖区险情共25起,占险情总数的75.8%。

(六)渔船险情分析

二季度辖区共发生渔船险情19起,占险情总数的57.6%,同比下降26.9%(2010年上半年为26起),较去年有明显下降趋势,且近3年呈下降趋势,达到2008年低点水平。

从通航安全角度来看,19起渔船险情中,碰撞险情4起,自沉、渔船失踪、搁浅各1起,占渔船险情总数的36.8%。

三、二季度辖区通航安全影响因素分析

(一)二季度山东辖区海上通航形势主要有几个特点:

一是各个辖区受恶劣天气影响较往年均偏多,尤其是大雾天气持续时间普遍较长。

其中,烟台辖区大雾天气累计13天,7级以上大风累计8天;而威海辖区大雾天气达到34天。

二是辖区非法采砂、运砂船舶进入4月份以后石料运输船有反弹趋势,但比往年有所减少;

三是部分港区锚地和通航水域碍航养殖出现反弹,渔船作业进入高峰期;

四是在锚地、航道及通航密集区水域作业渔船对通航安全构成一定威胁。

针对以上特点,我局牢牢把握监管重点,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管理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全力保障了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预警安全信息发布情况

二季度我局共发布航行警(通)告270/609次。

发布海上风险预警信息22期。

通过多渠道告知客船、客滚船、过往船舶、渔业船舶注意采取防抗措施,严格执行客滚船抗风等级制度和雾航管理规定,最大限度避免了险情事故的发生。

(三)、通航秩序管理情况

1、定线制、报告制等规定、规则遵守情况,违章情况等

成山角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成山头VTS中心共接收“两制”水域船舶报告35495艘次跟踪船舶35559艘次,船舶报告率为99.8%,其中山东辖区以外的船舶26251艘次、煤电运输船舶5624艘次、重点监控船舶6129艘次,纠正船舶违章229艘次,避免险情598起,对违反“两制”规定的5艘船舶采取协查与处罚、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并引入约谈船方和船舶管理方的违章处置方式。

起到了良好效果。

本季度船舶总流量、日平均交通流量与上一季度基本持平。

今年受南方电力短缺影响,煤电运输船舶流量较去年同期增加10.8%,重点监控船舶流量与去年持平。

2011年4月,威海海事局针对“吉顺18”轮在“两制”水域通航密集区私自违章并靠的严重违章行为,依法进行了相应处罚。

2011年5月,威海海事局依法对进入成山头VTS监管水域后不守听规定频道、私自穿越成山头通航分道、与通航分道内正常行驶的多艘船舶形成紧迫局面的韩国籍“SJ ANGEL”轮进行了行政处罚。

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自3月1日新修订的《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2011)》开始实施以来,辖区船舶遵守情况良好,没有发现违反定线制的违章行为。

青岛VTS中心共接收船舶报告5.4009万艘次,跟踪船舶3.1803万艘次,提供信息服务2.7005万艘次;对重点船舶安排监控534艘次,未发生船舶碰撞事故,未发生监管责任事故。

长山水道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二季度长山水道船舶交通事故为零。

烟台海事局依法查处了未经批准擅自穿越分隔带且在东行通航分道逆向航行的“KANGNAM5”和“SINPHO”轮,并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

烟台VTS共接收船舶报告49202艘次,跟踪船舶31333艘次,其中重点船舶监控2923艘次,提供各类信息服务15273次,纠正船舶违法行为96艘次,支持联合行动48艘次,发布雾航警告155次,发布大风警告75次,发布渔船碍航警告860次,发布锚泊船警告553次。

2、海上巡航开展情况及效果评估

一是继续围绕“两船”整治工作进行开展,深抓安全工作不放松,联合开展“治砂3号”行动和夜间海上巡航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两船”;

二是组织空中巡航,对重点砂石作业区域、重点通航水域状况进行巡视摸底;再通过海上联合巡航执法行动,对辖区锚地、航道等通航水域内碍航养殖进行了强制拆除;

三是派出巡航船舶驻守蓬长水域,积极参与“海阳001”打捞作业监护和防污染任务;

四是组织实施地方政府开展的商船渔船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方案》,与地方政府及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海上巡航执法行动,重点加强对商船航行与渔船作业交叉覆盖水域的巡查执法力度,纠正违法行为,减少渔业船舶事故的发生;

五是按照“四防一禁”行动方案,发挥海陆执法联动机制作用,增加巡航频次,加大对港区、锚地、航道及重点水域的巡查力度,重点加强清明、五一期间的海上安全监管,对锚地长期锚泊船及中小型船舶进行及时提醒,避免发生走锚引起的碰撞险情事故;对旅游高峰期的海上旅游船舶、人员进行安全监管,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尤其是重点加强对商船航行与渔船作业交叉覆盖水域的海上巡查执法力度,纠正违法行为,减少渔业船舶事故的发生。

六是6月28日-30日按照部局统一部署,在辖区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治砂3号”海上联合巡查执法行动,其中,组织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8次,出动执法船艇9艘次,协调3艘海监执法船艇参与行动;陆地开展巡查行动6次,包括联合执法行动3次,查处装载石料内河船1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季度,我局共实施海上巡航2610次,完成巡航时间6307小时,巡航里程6.3万海里,空中巡航2架次,累计巡航4.5小时,累计航行830海里,参与救助31次,发现违法行为218起。

3、VTS覆盖水域服务、监管情况及效果评估

二季度我局各VTS中心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监控措施,有力保障了VTS覆盖水域船舶通航秩序和通航安全。

一是严密跟踪,提前预警,积极防抗。

在有大风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和大量碍航作业渔船情况时,通过多个VHF工作频道全天候定时向辖区船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船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规避各种事故发生,保证了VTS覆盖水域船舶通航安全。

二是加强重点监控,实时监控覆盖区域内船舶的位置和动态,合理安排船舶靠离泊计划和维护海上交通秩序,特别是加强了对超大型船、危险品船、客船、客滚船的监控,维护了VTS覆盖水域内良好的通航秩序,提高了通航效率,确保了辖区重点船舶及重点水域安全无事故;。

三是强化信息服务功能。

各VTS通过各种方式收集覆盖水域的信息或数据,掌握整个交通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向VTS覆盖水域内船舶提供信息服务、航行协助服务。

三是VTS中心与巡航船舶开展联动,及时对疑似“两船”目标进行跟踪排查,驱赶在港池内、航道上碍航作业渔船,维护VTS覆盖水域良好的通航秩序;

二季度,我局各分支局的VTS交管中心共接收船舶报告16.3艘次,跟踪船舶11.2艘次,提供各类信息服务8.3次,避免险情369起;重点船舶安排监控1.04艘次,重点船舶跟踪率达到100%。

4、辖区沉船管理情况

二季度无新增沉船。

二季度辖区处置的沉船:

2011年4月22日,烟台辖区登州水道“海阳001”轮被顺利打捞出水,打捞过程中未造成油污染及其他次生事故。

2011年6月,“世纪之光”轮沉货打捞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

2011年6月1日,威海辖区“德山”轮沉船抽油及清障完全结束。

2011年6月28日,“奥龙18”轮在威海辖区石岛外附近水域沉没,我局立即协调烟台船标处在沉船位置附近设置了虚拟标,并通过天津、大连岸台发布了航行警告。

2011年7月5日,完成对日照辖区沉船“强闽1”海上抽油作业。

5、碍航养殖清理情况

二季度,我局各分支局加大海上联合巡航执法力度,防止海上碍航养殖反弹,建立了海上碍航养殖巡航与强制清除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政府多个主管部门对烟台避风锚地海上碍航养殖物实施强制拆除,共清除了养殖浮漂几百个、养殖缆绳约3800多米;莱州海事处联合港口公安对港口航道、港池、锚地零星乱布网具进行集中清理,共清除违章网具1000余米;蓬莱海事处会同海洋渔业等职能部门清除登州水道碍航定置网具上百架;龙口、长岛、牟平海事处也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港口、航道的碍航养殖、网具进行了清理,驱赶碍航作业渔船几百艘,维护了畅通、清爽的通航环境。

四、通航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二季度,辖区内大雾天气较多,且持续时间普遍较长,时常造成船舶待港、滞港现象,对正常的通航秩序和港口生产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2、三季度9月季休渔结束之后,出港作业渔船数量将呈爆发式增长,渔船斜穿、横穿通航分道现象将更严重,增加了通航安全压力。

3、进入旅游旺季后,客运量将显著增加,海上旅游船艇容易产生超客、超载、超速等安全隐患,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4、海上非法采运沙船舶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五、做好通航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1、根据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防汛抗台工作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防风暴潮台风工作,保持与气象部门紧密联系,密切跟踪可能影响辖区的台风动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准确发布预警信息。

通过预警预防、现场巡视、海上巡航和VTS监控等方法检查防抗台风措施落实情况,做好防台防汛监管工作。

2、针对休渔期结束渔船急剧增加问题,我局除加强与各级政府及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开展渔船险情事故防控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VTS、AIS的监管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商船的安全监管和信息提醒。

二是联合渔政、渔监开展辖区联合行动,加大对港口,航道、锚地的巡查力度,及时纠正渔船在航道、锚地的违法作业生产。

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工作,提醒渔民出海作业时注意避让,减少风险。

5、对辖区将迎来的暑假旅游高峰期,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密切关注天气海况变化,严格落实禁限航制度。

二是加强对船公司、船舶、船员的安全宣传,督促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三是充实现场执法力量,加大海上巡航和现场执法力度。

6、对非法砂石船舶的整治。

一是依托网格化监管理念的建立,强化对过往的采砂、运砂船的监管。

二是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充分发挥海事巡查执法、空中巡航、海上巡航和AIS、VTS、CCTV对船舶的动态监控作用,及时发现、处理海上采砂、砂石运输作业非法行为,并强化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将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

三是加强预警预防能力建设,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在恶劣天气到来前,施工作业、砂石运输船舶能提前停止作业,做好防抗准备。

六、一季度通航安全形势分析中提出对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效果评估。

1、根据二季度进入多雾季节情况,我局各分支局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尤其是加强“两制”水域值班,及时提醒船舶避免紧迫局面,适时发布航行警告,并加强对船舶雾航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认真执行恶劣气象防范措施和船舶安全监管工作。

2、减少渔船险情事故发生方面采取措施:

联合各级政府、海洋与渔业局开展了商船渔船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辖区商船渔船海上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是积极与海洋与渔业部门沟通联系,联合制定印发活动方案;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打击非法经营建设行为”等专项活动,联合海洋与渔业部门开展海上渔业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渔民和安全管理人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三是开展联合海上巡航执法行动,加强对商船航行、渔船作业交叉覆盖水域的巡查执法力度,纠正违法行为,减少渔业船舶事故的发生。

四是强化预警预防,充分发挥渔业电台、VHF、VTS、AIS等功能,播发航行警告和安全信息,提高商船渔船事故防范能力。

二季度辖区共发生渔船险情19起,占险情总数的57.6%,同比下降26.9%,环比下降26.9%,且近3年呈下降趋势,达到2008年以来最低点水平。

3、辖区通航水域加大巡查力度,对海上养殖户加强宣传教育,各分支局均开展了海上联合清养活动,未见碍航养殖反弹。

4、按《山东省打击非法盗采海砂违法行为实施方案》,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取缔非法盗采海砂活动。

一是对监管水域实行网格化管理后,在突出重点、方便监管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二是召开施工作业联席会议,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涉水工程作业单位、人员的安全认识;三是安排巡逻艇长期驻守登州浅滩水域,适时进行夜间巡查,对砂石船的活动起到了遏制作用;四是充分借助政府的支持,将治砂情况通报烟台市安委会后,烟台市下发《关于开展整治非法采挖海砂工作的通知》,并制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集中治理非法砂石船,取得显著成效。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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