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监理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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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监理大纲
监
理
大
纲
第一节工程概述
第二节监理工作的目标和范围、监理部的职责范围、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三节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方法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二、工程质量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三、工程施工进度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四、工程投资控制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五、合同与信息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六、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督促方案
(一)安全生产督促方案
(二)文明施工督促方案
七、现场组织与协调措施…
八、监理的工地会议制度
九、记录和报告格式…
十、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程序和方法
十一、旁站监理方案
第四节保修阶段监理方案
第五节本工程监理的重点和难点分析
第六节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
第一节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2200万元
4、质量标准: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工期要求:
合同规定工期、包括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两个阶段。
6、委托监理的范围及监理业务: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投资控制
(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
第二节监理工作的目标和范围、监理部的职责范围、
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监理工作的目标和范围
(一)监理工作的目标
监理工作总的服务目标是“确保安全、确保质量、确保工期、确保达标、节省投资、争优创优”。
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为保证施工质量,要严格控制施工工艺、严把施工过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质量关、强化精品工程意识,在监理过程中,大力宣传精细管理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使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
同时,严格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发挥投资效益。
按监理合同要求充分行使施工监理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使施工监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法制化。
施工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包括质量目标、进度目标、费用目标、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目标、安全文明目标、组织协调工作及环境保护目标等。
1、质量监理目标
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事前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
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形成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总监办巡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
工作中强调以事前控制为主,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以达到确保工程质量,争取分项工程全部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工期监理目标
要求施工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年度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报,审查并督促其实施,抓住工程施工的关键线路,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按月向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人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人的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进场,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
3、投资监理目标
严格审查设计变更的经济性,严把计量支付关,切实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力争各工程投资不超过中标合同总价、整个监理合同段投资不超过概算相应部分。
4、安全文明监理目标
高度重视安全文明的监理工作,配合承包人做好安全生产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力争零事故发生。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的标化管理办法和制度,创文明工地。
5、合同管理目标
认真贯彻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充分发挥监理的控制与管理的特殊作用,协调业主、承包商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
管理好合同,规范约束合同各方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6、信息管理目标
严格认真按照监理委托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的的规定,按期送报各种表格和报告,认真负责地做好监理的各项记录工作,并利用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进行费用和合同管理,以及处理各种文字工作,确保交工和竣工验收数据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给业主。
7、组织协调工作
组织协调工作是监理工作中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目的在于协调参与项目实施中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统一认识,按照施工合同与监理合同的要求,各方共同携手,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目标任务。
我们将从理顺承包人的队伍内部人员的关系、承包人与业主的关系、设计与施工的关系方面入手,进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8、环境保护监理目标
开展工程环保监理,可以使工程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发展,使建设项目中产生的环境问题能够在早期得到重视并采取预防措施。
对于工程项目环境问题提前防治所投资的费用要远小于产生污染后再治理所投资的经费,避免出现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
(二)监理工作的范围
监理范围:
本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保修、养护阶段(本工程养护期为两年,从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接受方之日算起)监理,并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各阶段具体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1、施工准备阶段:
(1)检查核对施工图纸;
(2)检查开工前需办理的各类手续;
(3)检查施工现场。
2、施工阶段:
(1)审查施工单位各项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2)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实施;
(3)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监理工程师论坛
(4)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5)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
(6)编制月用款计划;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月用款报告;审核变更预算,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应及时报批,并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对变更额正确审核;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上报委托人;
(7)审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抽查和复验;
(8)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
必要时,应配合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24小时日夜监理,控制工程质量。
对关键工序的实施旁站监;
(9)监理工程师应充分了解其它项目工程施工已存在的、或潜在对本项目管网的破坏因素,并要求项目施工单位采取切实的保护措施,防止本项目管网遭到破坏。
(10)监理工程师应充分了解本项目工程施工对其它市政公用管线已存在的、或潜在的破坏因素,并要求本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采取切实的保护措施,防止因项目工程施工而破坏其它市政公用管线。
(11)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核签证,主持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12)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
(13)保管工程保险单据复印件,及时提醒委托人或施工单位办理保险延期手续,协助委托人或施工单位进行保险索赔;
(14)督促执行承包合同,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及相关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
(15)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园区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对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予以确认;
(16)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并督促整改。
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
(17)协助委托人组织和参与设备调试和项目动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竣工验收阶段:
(1)检查、督促并协助施工单位根据园区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整理工程竣工档案,并协助承包商移交工程档案;
(2)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协调委托人与施工单位间的合同纠纷。
4、保修及工程移交阶段:
(1)保修期间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应参与调查研究,确定发生质量问题的责任,共同研究修补措施并督促实施;
(2)参与工程移交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三)监理服务的依据
本项目的监理应使用与本工程项目内容相关的下列最新的版本标准与规范。
1、监理合同;
2、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3、合同图纸及说明;
4、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工程验收及计量规则等;
6、招标文件涉及到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7、国家、省、苏州市其它现行的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二、监理部职责范围(但不限于)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业主高度负责并与业主密切合作,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会同总监一起,按监理规程和办法、监理服务合同、业主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内容,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合同、安全、交工进行全面管理,做到不玩忽职守,不徇私舞弊。
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为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环境,积极引导承包单位的工作。
1、执行国家和业主办法的各项监理制度、办法、规程,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实施各项监理工作,达到监理规范要求;
2、编制详细、合理可行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3、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纠正设计图纸中的明显错误;现场核对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中差、错、漏的地方,并予以澄清或改正,对重大差、错、漏问题及时报业主解决;
4、主持控制点交验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和验收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放样;
5、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6、主持召开工地例会,编写会议纪要,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监理工作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业主,并迅速会同业主和承包单位协商处理或要求承包单位补救。
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承包单位不服从监理管理,监理有责任向业主提出中止施工合同并没收承包单位履约保证金和提供详细报告。
7、在授权范围内批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8、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他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9、验收承包人的工地实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
10、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11、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2、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3、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4、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5、依照施工及设备合同,现场协调施工单位与设备供货单位、各供货单位之间的业务分工和工作关系,制定有关各方的工作界面;
16、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设备到场后的开箱检验,做出详细记录,并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设备,要求设备供货单位进行处理;
17、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审核承包人的月报和修正计划;
18、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9、在授权范围内审核中间交工报告,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20、在其授权范围内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21、协助业主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负责监督、督促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并及时向业主汇报工地安全生产情况,提出相关安全生产整改建议。
22、在其授权范围内发布停(复)工令;
23、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4、及时审核监理工作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包括设计变更、业主另行增加给第三方的内容)的工程数量、单价和支付报表;
25、在授权范围内发布变更令(重大、重要变更报业主核准);
26、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7、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8、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29、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30、在授权范围内审查承包单位的工程交工报告,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应及时向业主报告,经审查批准后,签发全部或部分工程交工证书。
31、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生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32、编制监理工作总结等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33、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4、在授权范围内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35、在授权范围内签发支付证书;
36、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7、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以及业主委托的其它服务等。
上述监理服务内容除非另有指示,均为业主授权监理单位的职责范围。
三、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以我单位在本工程项目代表的身份,与业主、承包单位及政府监督部门和有关单位协调沟通有关方面问题;
(2)主持制定监理规划和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监理细则;
(3)对业主负责,全面熟悉合同文件,纠正设计图纸中的明显错误,必要时报业主;
(4)主持交桩和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5)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其执行情况;
(6)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7)主持召开常规工地会议,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8)签发分项工程开工令,审查分包工程和分包商,签认中期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9)检查施工质量、进度以及施工方法,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根据合同规定签发指令,重要和重大问题应及时报业主;
(10)审查和处理承包人的报告、报表和函件,必要时报业主;
(11)审查一般工程变更及对重要或重大工程变更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
(12)对发生的合同争端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业主;
(13)主持驻地监理办的一切监理业务工作;
(14)主持、督查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15)主持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全面负责信息沟通工作;
(16)定期和不定期向本公司报告监理情况。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专业工程的监理工作;
(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
对施工过程中本专业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审查承包人的本专业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和分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情况;
(5)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各种资料,制定控制本专业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各种图表;
(6)协同造价工程师、试验员、以及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计量中的本专业工程部分;
(7)组织、领导本专业现场监理工作,作好监理日志。
负责制定施工过程中的本专业工程监理细则;
(8)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合同纠纷等工作;
(9)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3、监理员职责
(1)全面熟悉所监理项目的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有效地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开工前配合施工单位对主要结构物地形、水文、防护工程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
初审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书面意见,经承包人修改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
(4)对所辖区在施工中发生的干扰,合同纠纷等问题,作初步调查核实后报请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理。
(5)坚持经常性的现场检查和监督,对重要工序要坚持到现场严把质量关,对工地的人力、设备、材料等情况提出要求和建议,督促承包人执行。
(6)记录工程进度、质量检测、施工安全、合同纠纷、施工干扰等情况,作好监理日志,填写所辖区的监理报表。
(7)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8)对完工工程量作初步验收认可,并进行测量核实和计量,报专业工程师签认。
(9)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10)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定期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
第三节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方法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1、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开展监理工作。
2、组织测量控制点的交桩工作,对设计图纸和定线数据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查核对,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于发现重大错误,漏项等问题,提出详细资料报总监和业主审核。
3、熟悉合同档及有关标准和测试方法,对合同档中存在的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尽可能查证清楚,以合理的自理方式与业主或承包人进行澄清。
4、组织并参与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指导施工单位对图纸进行理解,做好记录并编写会审纪要。
5、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准备,督促施工单位文明进场,编写开工报告。
6、协助业主办理有关开工手续,如施工许可证、质检手续、安检手续及其它相关事宜。
7、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方案、人员分配、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审查,并向业主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8、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组织好施工技术交底。
9、审查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检查进场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检查各种施工机械是否配套、能否满足施工技术要求。
检查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是否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
10、检查与复核原始地面线,以确定土石方工程数量。
可以采取三方(业主、监理单位、承包人)联测的方法,也可以与承包人分别进行测量,并审查承包人旨在影响土石方、工程数量的任何加桩及测点的合理性,使纵向加桩联机和横向测点边线与实际地面相符。
并督促承包人对已取得工程场地占用权,但承包人尚不施工或尚未测定的段落加以有效保护。
11、在各项工程开工前适当时间里,对承包人提交的各种施工图进行审核,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理顺各方面关系,准备正式开工。
二、工程质量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质量控制目标:
严格监督工程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等级标准,力争超过。
(二)质量控制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1、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特别是基础处理进行严格复核,对隐蔽工程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监督总承包人认真处理,必要时应进行业主、设计、承包、监理人四方会勘,重要及重大问题及时通报业主人。
2、检查确认承包人运到现场的工程苗木、材料、构件、设备、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检查试验数据、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合格。
3、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计划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设计档、合同文件的要求,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体系、技术组织措施和创优措施,并向业主提交审查报告。
4、经业主授权,审批一般单项和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报业主核备;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质保体系进行全面监理,不符合者必须纠正。
5、按施工程序严把隐蔽工程质量关,严格按规范对每道工序、各个部位进行规定的质量抽检和现场监督,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旁站监理。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及设计档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适时实施质量评定,合格后方可签认。
6、主持工程验收前的专业对口检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按业主的要求主持或参加有关初验和验收工作。
(三)质量控制的监理措施
1、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做到职责明确,全面落实质量控制的岗位责任。
完善和加强监理组织内部监管机制,加强监理队伍的自身建设,在监理过程中,通过组织功能,不断提升监理水平,使监理组织处于良性、高效运转之中。
(1)按照监理组织的职责分工,将目标按施工阶段和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进行分解,使目标具体化,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理人员上;
(2)总监要积极做好目标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建立健全监理例会制度、巡视制度、旁站制度及监理工程师业务交流制度;
(4)制定对监理工程师的考评及奖励办法,并严格执行;
(5)加强与业主、咨询、设计、承包单位及监督单位的联系,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2、技术措施
(1)加强质量的事前控制措施,严格质量的事中、事后控制;
(2)认真审查、审批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3)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质量监理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4)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对重点难点工程派人员驻点监理,对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严格执行隐蔽工程签证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严格禁止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时,立即书面通知施工总承包人改正或返工处理,并记入监理日志中。
(6)对确认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禁止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已进场的,责令承包人清出现场。
3、经济合同管理
(1)认真执行委托监理合同中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严格质量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要求的工程不予验工计价;
(2)认真落实业主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考评及奖惩的有关实施办法,强化制约和激励机制。
(四)工程质量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1、事前控制
监理服务合同签订后,即进入准备阶段监理,建立监理组织体系,组织监理人员进场,组建监理中心试验室。
施工准备阶段是施工单位为正式施工进行各项准备、创造开工条件的阶段。
施工阶段发生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往往是由于施工准备阶段工作的不充分而引起的。
因此,项目监理组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将十分关注施工准备阶段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为施工做好充分的准备。
在准备阶段,项目监理组采取预控制方法进行监理,具体控制要点及手段主要有:
①熟悉施工合同档、技术规范及有关标准和测试方法,对设计档不合理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②设计交桩;
a、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向监理代表处、驻地办、施工单位现场交桩,移交有关工程测量数据;
b、承包人应进行复测工作,在复测过程中应补设和巩固永久性标志,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定;
③在各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各种临时工程施工图。
如有局部调整或修改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完善;
④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a、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总工期要求,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安排是否合理,网络图是否齐全;
b、审查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是否合理、先进;
c、审查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如有更换,替换人员的资格应不低于被替换人员;
d、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和完好率与投标档是否相符;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和施工技术要求相适应;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周转计划应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
e、审批、检验主要材料的料源、材质和进场计划,对不合要求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使用,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清退出场;
f、审批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并有一名专职负责质量保证和自检工作的质检工程师;各级专职自检人员应由施工经验丰富,熟悉试验的技术人员担任,以保证按规范要求进行每道工序,并参与施工中、完工后的自检和测定,并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⑤审批、复核砼配合比设计等标准试验,并审批开工申请报告;
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在质量保证体系中的作用十分重要,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试验室工作,包括检查试验人员上岗证、试验仪器设备数量、性能、标定(鉴定)证明以及标准试验和试验方法。
⑥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进行检查验收;
⑦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具体规定的日期,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按时向承包人发出开工令报业主备案;
⑧监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