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标线施工方案服务要求.docx
《整理标线施工方案服务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整理标线施工方案服务要求.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整理标线施工方案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
中山市五桂山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完善和黄路等三处地段交通设施项目
∙投标最高限价:
288730.76元
∙施工工期:
30日历天(具体以建设单位发出开工令为准)
∙工程质量:
合格
∙施工安全:
合格
∙文明施工:
合格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班子主要人员均符合施工报建要求。
(保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在项目施工现场安装使用“中山市招标项目施工现场诚信管理系统”,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保证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投入到本项目施工现场,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施工现场主要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并据此进行诚信管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格
∙无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投标单位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即日前3年内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确保真实,如有造假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具体施工要求:
(一)标线标志:
1、标线:
涂料厚度达1.8mm-2.0mm,涂膜冷凝后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及表面无发贴现象,涂膜的颜色,涂料20%~30%的玻璃珠,施工时撒布玻璃珠于热熔涂料上技术要求。
2、标志:
由标志底板、反光材料、支撑件、基础和紧固件组成,对于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小型指路标志以及辅助标志,标志板厚度要求不小于2.0mm,立柱和横梁均采用一般常用热轧无缝钢管,标志牌面贴超强级反光膜。
(二)材质要求:
1、标线涂层厚度要求(热熔型涂料标线:
1.8~2.0mm)。
2、材料要求涂料密度:
1.8~2.3g/cm3;
膜外观:
涂膜冷凝后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及表面无发贴现象,涂膜的颜色和外观与标准应差别不大;色度性能:
按JT/T180—1995标准6.2.6规定的方法测试;抗压强度:
≥12MPa;耐磨性(200r/1000g后减重):
≤60mg;逆反射系数mcd.1×﹣1.m﹣2,白色≥200;黄色≥100;
耐候性:
经12月实验,涂膜的起皱、斑点、裂纹、脱落及变色等都应不大于标准样板;涂料用下涂剂颜色无透明或琥珀色流体;固体含量:
%30±5;涂布量:
152~200g/m2;干燥时间:
≤5min;
玻璃珠的技术条件:
密度(在23℃±2℃的二甲苯中)2.4~2.6g/cm3;外观无色透明球状,扩大10~50倍观察时,熔融团、片状、尖状物、有气泡等暇疵不超过总量的20%;玻璃珠的折射率(200C浸渍法≥1.5);玻璃珠含量:
涂料含20%~30%的玻璃珠,施工时应撒布玻璃珠于热熔涂料上。
根据GB5768—2009规定,按道路的情况及车速要求,制作道路标线;制作道路标线应使用热熔反光涂料;制作标线的热熔涂料、底漆、玻璃珠要应经交通部门检查合格才能使用;
人行横道线、人行预告标志、箭头、导流线制作应符合GB5768—2009规定;制作标线、人行横线及箭头、导流线等等,要铲除旧标线后现再制作新标线;标线厚度应不少于1.8mm,减速黄线厚度应不小于7.5mm,亮度因数≥0.27,双实线为黄色,车道线为白色,其他标线、箭头等符合GB5768—2009的规定。
标线色度性能:
标线颜色应为白色或黄色,其色品坐标和光亮度因数应在下表规定的范围内。
(三)热熔漆标线施工工艺
3.1水泥路面:
3.1.1新划标线:
1、对新项目施划标线实行首件制制度,选出一段试验路段作为首件,试验段路段长度不小于300m。
在试验段施工完后委托具用国家认可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新施划的标线进行检验,并同时由施工单位在监理见证下送检之前抽取的原材料。
原材料和现场检验必须都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交通标线施划工作,当有其中一项不合格的判定为试验段不合格;
2、施工前应将进场的材料、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等报监理、业主方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对于不合格产品要求立即清理出场,并按合同要求重新进货;
3、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将标线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抄送业主方;
4、施工放样以道路中心线确定标线的横向位置,放样要精确,误差须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遇有路桥相接处线形不规范时,要在保证车行道宽度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走向、线形,经监理现场检验放线工艺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喷涂底漆前,道路表面上的污物,松散的石子和其他杂物应予以清除,必须经现场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涂底漆工序。
对于已喷涂底漆的部位,施工人员禁止在上面随意走动,避免标线车车轮压在底漆上。
底漆的宽度应比标线宽度宽10~20mm,底漆用量在150~180g/m2或生产商使用说明规定值。
在喷涂底漆后,应按试验段决定的间隔时间或生产商使用说明规定的时间喷涂热熔涂料;
6、玻璃珠采用面撒施工工艺,用量为(0.3~0.4)kg/m2;
7、涂料在容器内加热时,温度应控制在涂料生产商的使用说明规定值内,不得超过最高限制温度。
烃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6h;树胶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4h
8、标线施工应在保证光线充足的情况下进行,雨天、台风等恶烈天气环境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应暂时停止施工,特殊的赶工项目须有业主领导签认;
9、对于字符标线、图案标线等先按施工图纸要求在路面放线,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施工。
人行横道线要根据路况保证一次完成面积时才能作业,不得分次施工;
10、标线施划后不应马上开放交通,应有足够的时间使标线干燥而不粘轮胎,开放交通时间≥10min;
11、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交通标线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施工工艺工序;
12、标线施工过程中所污染的路面应及时清理干净。
4
3.2、沥青路面:
3.2.1、新划标线:
根据路面实际情况及相关标准规范按“3-1-1新划标线”的要求新划,对于新建沥青路面,可省去涂底漆工序。
3.2.2、清除标线:
可以将标线涂层从路面上剥离。
常用的脱漆剂为混合的有机溶剂,利用脱漆剂中的溶剂对标线涂层的溶胀作用。
此外还有:
稀热碱溶液或常温有机酸类溶液;加磷酸或磺酸等腐蚀性物质的酸性脱漆剂;由1份苯胺和10份氢氧化铵(体积比)混合的碱性脱漆剂;由二氯乙烷、三氯乙烷、四氯化碳或亚甲基氯化物等组成的不燃性脱漆剂;以十二烷基磺酸钠为乳化剂的乳化剂型脱漆剂;热硅酸盐溶液的硅酸盐型脱漆剂等等。
溶剂型标线涂料划设的标线涂层较薄,用脱漆剂清除较方便、实用。
(四)标志材质要求:
4.1材料要求
(1)标志立柱和横梁:
立柱钢管均采用无缝钢管,标志立柱帽,采用普通碳素钢结构板,板厚3mm;钢管镀锌以后不可以切割;表面热浸镀锌处理(含底座法兰盘),镀锌量不小于600克/平方米底座法兰盘的厚度>15mm;
(2)标志板、滑动横梁:
采用符合GB5768-2009标准的铝合金板材,并符合《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GB/T3880-2006)的规定;标志杆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热浸镀锌量不小于500克/平方米,螺栓、螺母、垫圈必须清理锣纹或作离心处理;
(3)高度螺栓,高强连接螺栓(包括相应螺母、垫圈)、地脚螺栓(包括相应螺母、垫圈)等均应采用不锈钢;
(4)水泥混凝土基础材料混凝土强度应不小于25mpa。
并符合现行规定《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5)钢筋采用热扎结构等级圆钢筋,1级3号钢(位于桥梁式挡土上的标志基础钢筋采用II级)并符合现行规定《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设计规范》规定;
(6)定向反光标志膜采用超强级反光膜,其回归反射光度值(最小值)反光膜颜色的角坐标和标志色泽耐用期应满足《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的要求;
(7)标志板均由铝合金制作,其厚度要求≥2.0mm。
4.2标志牌制作
(1)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颜色应严格按照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或设计图的规定执行。
为了确保指路标准的确认性,指路标志汉字必须采用等粗线,字体,阿拉伯数字和英文文字应符合GB5768-2009的规定,不允许采用其他字体;
(2)标志板与滑动槽钢,卷边和加固件连接,在保证连接强度和标志板面平整,不影响贴反光膜的前提下,可采用铆接式点焊;
(3)本次招标的道路标牌的牌面均贴第四类反光膜;
(4)指示标牌表面无明显皱纹、凹槽或弯形,每平方米的平整度公差小于1.0mm;
(5)标牌面无裂纹、无明显划痕、无损伤、无颜色不均和污染等现象;标志杆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热浸镀锌量不小于500克/平方米,螺栓、螺母、垫圈必须清理锣纹或作离心处理;
(6)标志板与立柱采用不锈钢扎带和万能夹固定;
(7)大型标志牌板面在2m×4m至1.2m×2.4m(含)规格内使用铝合金板材及反光膜最多不超过2块拼接成型,2m×4m以上(含)使用铝合金板材及反光膜最多不超过4块拼接成型,以减小接缝,保持版面的平整度;小型标志板面不允许拼接成型;
(8)标志主柱和横梁不允许存在任何接驳。
申请单位(公章)
经办人:
日期:
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
施工图设计图样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1.1设计依据
∙业主的委托与意见;
∙相关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等;
∙深圳历年来的工程设计资料;
1.2引用的规范性文件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06);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06);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F71-2006);
∙《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
∙《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2009)
∙《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281-2007);
∙《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457—2007);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
∙《突起路标》(GB/T24725-2009);
∙《轮廓标技术标准》(JT/T388-1999);
∙《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
∙《深圳市城市道路交通标线、标志、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和交通安全护栏的设置标准》(市交警局);
∙其他相关设计规范及规程。
1.3适用范围及使用注意事项
本图样适用于2018-2019年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可用于指导相应设计及施工。
本图所有设施均为目前深圳常用设施,大样图参考现状实际情况及全市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适用于现状相同规格设施的修复、更新等,基础等下部构件仅供参考,新建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计。
2设计内容
2.1交通标线
2.1.1车道分界线
(1)可跨越对向行车道分界线为单黄虚线,用作双向两车道中心线,线宽为15cm,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400cm和600cm。
(2)可跨越同向行车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一般线宽为15cm;设计速度<50km/h,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200cm和400cm;主干路及以上道路或设计速度≥50km/h,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600cm和900cm。
(3)禁止跨越对象车行道分界线,有双黄实线、黄色虚实线、单黄实线三种。
双黄实线禁止双方向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用作单方向有两条或以上机动车道而没设置实体中分带的道路中心线,线宽15cm,标线间隔10~30cm,当间距大于50cm时,应用黄色斜线或其它设施填充两条黄实线间的部分,禁止车辆压线或进入该区域。
黄色斜线线宽45cm,间隔100cm,倾斜角度45°。
黄色虚实线,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虚线一侧准许车辆暂时越线或转弯。
越线车辆应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
线宽15cm,标线间隔10~30cm,虚线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400cm和600cm。
2.1.2导向车道线
导向车道线为设置于路口驶入段的车行道分界线,用以指示车辆应按导向方向行驶的导向车道位置,导向方向固定的导向车道线为白色实线,线宽为15cm,长度不小于30m。
2.1.3车行道边缘线
车行道边缘线为实线,用以标示车行道边缘。
一般路段时,线宽15cm,高快速路时,线宽20cm;除高速公路外,一般路段为黄色实线。
2.1.4出入口标线
包括出入口的横向标线、三角地带的标线,标线颜色为白色。
2.1.5导流标线
导流线设置于道路分合流口或道路的交叉口等处,表示车辆需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
导流线颜色白色,与道路中心线相连时,也可用黄色。
外围线宽20cm,内部填充线宽45cm,间隔100cm。
倾斜角为45°。
2.1.6公交车停靠站标线
公交停靠站标线用以标示公交车通向专门的分离引道的路径和停靠位置,颜色黄色。
2.1.7公交车专用道标线
公交停靠站标线用以标示规定时间段内专供公交车辆通行的车道,标线颜色为黄色,线宽30cm,公交专用道线为虚线,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400cm和400cm;路口导向车道位置为黄色实线。
2.1.8人行横道线
人行横道线为白色平行粗实线(又称斑马线),即表示一定条件下准许行人横穿道路的路径,又警示机动车道驾驶者注意行人及非机动车过街。
线宽40cm,间隔60cm,白色实线,人行横道宽≥4m。
2.1.9停止线
表示车辆让行、等候放行等情况下的停车位置,为白色实线,于对向车行道分界线连接。
线宽根据道路等级、交通量、行驶速度的不同选用20cm、30cm或40cm。
设置于人行横道前时,距人行横道距离不小于1.5m,不大于3m。
2.1.10导向箭头
主要用于交叉道口的导向车道内,出口匝道附近及对渠化交通的引导,其颜色为白色。
导向箭头除一般双向两车道用4.5m箭头,高快速路主道用9m箭头,其余道路全部用6m箭头。
2.1.11网状线用以标示禁止以任何原因停车的区域,视需要划设于易发生临时停车造成堵塞的交叉路口、出入口及其他需要设置的位置。
标线颜色为黄色,外围线宽20cm,内部网格线与外框夹角为45°,内部网格线宽15cm,斜线间隔2m;在交通量较小的交叉口或其它出入口,可施划简化网状线,简化网状线为黄色,线宽为40cm,简化网状线的任意边长不得大于12m。
连续设置的实线类标线,应每隔15m设置排水缝,其他标线有可能阻水时,应沿排水方向设置排水缝,排水缝宽度一般为3cm~5cm。
2.1.11轮廓标
轮廓标的设置应根据JT/T388—1999《轮廓标技术条件》进行设置。
本工程选用附着式轮廓标,轮廓标设置在波形护栏、中央护栏及路侧人行护栏上。
为了使驾驶员的的视线沿着道路曲线形圆滑过渡,保证视线的连续性,提高行使的安全性和舒适性,设置间距为15m,部分曲线路段应适当缩小,根据国标GB5768-2009视曲线半径而定。
轮廓标在道路上对称布设,左侧为黄色,右侧为白色,隧道内采用双面反射型,左黄右白。
2.1.12突起路标
突起路标是固定于路面上起标线作用的突起标记块。
可用来标记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同向车行道分界线、车行道边缘线等。
突起路标与标线配合使用时,应选用主动发光型或定向反光型,其颜色与标线颜色一致,布设间隔为6m~15m,一般设置在标线的空当中,也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密;与边缘线和中心单实线配合使用时,突起路标应设置在标线的一侧,其间隔应与在车行道分界线设置的间隔相同;突起路标与进出口匝道标线、导流标线、道路变窄标线、路面障碍物标线等配合使用时,应根据实际线形进行布设,力求夜间轮廓分明,清晰可见。
除高速公路外,其余道路均不设置。
2.2交通标志
(1)交通标志设置原则:
标志布置根据国标GB5768、GB51038,结合道路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①指路标志
本项目指路标志的布置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为道路使用者预告道路前方所要经过的重要城镇以及重要场所的名称和方向,设于道路沿线,一般设置在主要交叉路口、分流点之前。
②警告标志
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设置在危险地点之前30~50m处。
③禁令标志
用以表示禁止、限制及相应解除的含义,道路使用者应严格遵守。
设置于禁止、限制及相应解除路段的起点附近,对于车辆如未提前绕行则无法通行的路段,应在进入禁令路段的路口前或适当位置设置相应预告或绕行标志。
禁令标志用作执法依据时,不得附加任何边框、底色、图案、文字等,且不得改变禁令标志图样、颜色、规格、形状等。
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要求时,可设置辅助标志。
④指示标志
用以表示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含义,道路使用者应遵循。
设置于指示开始路段的起点附近。
有时间、车种等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
除特别说明外,指示标志上不允许附加图形。
附加图形时,原指示标志的图型位置不变。
(2)标志版面设计参照国标GB5768、GB51038,结合道路等级及计算行车速度进行交通标志的设计。
(3)标志板材料:
所有标志反光膜等级均采用Ⅳ类或Ⅴ类,反光等级不低于超强级,学校路段标志反光膜等级均采用Ⅴ类(钻石级);面板≥2㎡时,采用挤压成型铝合金板拼装而成,面板<2㎡时,一般采用采用普通铝合金,当出于防盗等管理需求时,可选用复合铝塑板。
标志板的材料应满足《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09)的相关要求。
(4)标志板颜色:
根据国标GB5768、GB51038中相关规定。
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为蓝底白图文,高速公路指路标志为绿底白图文,旅游区标志为棕底白图文,辅助标志为白底黑图文,警告标志为黄底黑图案,禁令标志为白底红图案,指示标志为蓝底白图案。
(5)标志支撑结构:
标志采用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门架式、悬臂式、单柱式、双柱式及附着式等结构,交通标志的上部结构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标志设计采用50年一遇10s平均风速风速35m/s,特殊路段,如跨海大桥、沿海道路等风速极大地段,应提升风速另做特殊设计。
标志板背后加强结构均采用铝合金滑动槽钢,保证板面平整及抗风压强度。
标志的连接杆件、立柱、各种螺栓、螺帽及其它各种附件均采用热浸镀锌处理。
除路侧单柱标志外,其余标志基础均按要求配筋。
2.3防护隔离设施
(1)为分隔对向行驶车辆,保障行车安全,可在道路中央双黄线之间设置路中式护栏,如。
(2)在有行人穿行的断口处,护栏高度应降至0.7m(依次从1.1m、0.9m、0.7m逐步降低),降高度段长度应满足安全视距要求。
(3)路侧式护栏设置于机动车道与人行道道之间,以分隔人流及车流,保障行人安全。
(4)路口转角及行人过街开口处,设置路侧护栏不能保证安全视距时,应采用通透型路侧护栏样式。
(5)防爬网设置于道路中分带或主辅分隔带上,以阻止行人随意穿越行车道。
(6)根据交通事故率、车辆驶出路外的可能性和路侧危险程度等在相应位置设置波形梁护栏。
(7)挡车架主要设置于双向两车道中央,能有效阻止机动车越线行驶,防止路侧乱停车。
(8)挡车架两端应设置反光防护柱。
2.4其他交通安全设施
(1)为提醒车辆驾驶人员前方分流点,提早选择正确车道行使,在主、辅道出入口等分流点处设置太阳能分道指示器。
(2)于分流岛端部及行人二次过街岛头设置反光砂桶,用以警示驾驶着前方道路情况发生变化,并在发生交通事故事起到一定的缓冲、阻挡作用,降低事故危险程度。
(3)于分流口设置有反光砂桶、车道指示器组成的方案。
(4)于人行横道端部设置车止石或防护柱,用以警示和防止车辆驶入人行道。
车止石采用花岗岩材质,防护柱为镀锌钢管表面贴反光膜。
3施工要求
3.1交通标线
(1)施工前应现场做50~200m试验段,根据厚度及逆反射系数来确定施工厚度、各材料配比及用量。
所有热熔标线实测厚度须达到2mm,标线在无面撒玻璃珠时,白色标线逆反射系数应不小于150mcd·lx-1·m-2;黄色标线逆反射系数应不小于100mcd·lx-1·m-2。
(2)标线材料参数要求:
深标Ⅱ型热熔标线,玻璃珠含量≥30%,耐磨性:
200转/kg后减重≤50mg,23℃时抗压强度≥15Mpa,50℃时抗压强度≥1.8Mpa,软化点:
100-120℃,标线厚度除减速标线厚度为实测≥4mm外,其余均为≥2mm。
深标Ⅲ型热熔标线,玻璃珠含量≥35%,耐磨性:
200转/kg后减重≤50mg,23℃时抗压强度≥14Mpa,50℃时抗压强度≥5Mpa,软化点:
100-120℃,标线厚度除减速标线厚度为实测≥4mm外,其余均为≥2mm。
深标Ⅳ型热熔标线,玻璃珠含量≥35%,耐磨性:
200转/kg后减重≤50mg,23℃时抗压强度>15Mpa,50℃时抗压强度≥5Mpa,60℃时抗压强度≥2Mpa,软化点:
100-120℃,标线厚度除减速标线厚度为实测≥4mm外,其余均为≥2mm,耐热变形>90%,有机物含量>19%。
水下反光型热熔标线:
热熔涂料选用深标II型,面撒具有水下反光性能的陶瓷珠,标线实测厚度≥2mm。
溶剂型冷涂标线:
溶剂型丙烯酸标线涂料,涂料需符合JT/T280-2004标准,干膜厚度≥100μm。
热熔振荡标线:
突起型热熔反光标线涂料,涂料需符合JT/T280-2004标准,标线实测厚度≥2mm,突起部分厚度5mm。
所有道路标线标准不得低于深标Ⅱ型标准,城市主干路、高快速路或其他重要道路建议采用深标Ⅲ型以上热熔标线。
(3)设置标线的路面表面应清洁干燥,无松散颗粒、灰尘、油污或其他有害物质。
在重新划标线以前,必须去除原有的标线。
(4)标线的颜色、厚度、宽度等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要求,并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施工方法施工。
(5)标线涂料应具有与路面粘结力强、干燥迅速以及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抗滑性等特性,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6)标线应具有良好的视认性,宽度一致、间隔相等、边缘整齐、线形规则、线条流畅、厚度均匀,表面平整,无明显起泡、开裂、发粘、脱落等现象。
(7)标线宽度、虚线长及间隔、点线长及间隔、双标线的间隔,应按GB5768、GB51038规定办理。
(8)涂料喷涂于路面时的温度,应符合涂料生产商提供的使用说明的要求,否则会影响涂料使用寿命。
(9)雨天、尘埃大、风大、温度低于10℃时应暂时停止施工。
(10)玻璃珠的撒布应经试验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方可实施。
撒布玻璃珠应在涂料喷涂后立即进行。
玻璃珠的性能应符合《路面标线用玻璃珠》(JT/T466-2001)的有关规定。
(11)喷涂标线时,应有交通安全措施,设置适当警告标志,阻止车辆及行人在作业区通行,防止将涂料带出或形成车辙,直至标线充分干燥。
3.2交通标志
3.2.1材料
所有标志材料均须满足《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09)的相关要求。
所有标志反光膜等级不得低于IV类(超强级),学校路段所有标志反光膜等级应采用Ⅴ类(钻石级),反光膜应满足GB/T18833-2012《道路交通反光膜》中十年使用寿命要求,并提供反光膜厂家十年质保书;
注意行人等警告标志应采用荧光黄反光膜;
除地脚螺栓应采用Q345钢外,其余钢构件均采用Q235钢;
标志铝合金面板采用牌号为3003硬铝合金材料,大型标志或用于沿海等风速较大地点的标志铝合金板应采用牌号为3004或3104的铝合金板材,挤压成型板应用综合性能应等于或优于牌号2024的铝合金型材。
面板≥2㎡时,采用挤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