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虞山镇鑫龙娱乐会所KTV包厢娱乐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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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虞山镇鑫龙娱乐会所KTV包厢娱乐项目

常熟市虞山镇鑫龙娱乐会所KTV包厢娱乐项目

环境影响修编报告

 

建设单位:

常熟市虞山镇鑫龙娱乐会所

评价单位:

上海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二零一一年三月

 

目录

1.项目概况1

1.1项目简介1

1.2任务由来1

2.原环境影响分析1

2.1废水1

2.2噪声2

2.3固废2

3.本评价适用标准3

4现环境影响分析4

4.1废水4

4.2噪声4

4.3固废5

4.4涉及原批文内容的变更部分6

4修编结论7

1.项目概况

1.1项目简介

常熟市虞山镇鑫龙娱乐会所于2010年10月19日领取了苏州市常熟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KTV包厢娱乐项目于同月27日领取了常熟市城区服务业项目立项会审意见表,通过立项。

常熟市虞山镇鑫龙娱乐会所于2010年12月委托上海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编制了《常熟市虞山镇鑫龙娱乐会所KTV包厢娱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1年1月经常熟市环境保护局同意批准建设(常环计【2011】12号)。

本项目拥有营业面积1200㎡,经营范围为KTV包厢及附带的茶水、酒水、饮料、水果,不涉及餐饮。

项目位于常熟市海虞北路22号国际商业城三楼,国际商业城为已建成非居住房屋。

该商业用房共六层,本项目营业区位于第三层,共设有20个包厢、2间卫生间、1间水果间、1间酒水间及更衣室、办公室、员工休息室等主要区域,东侧与包厢同排建筑作为仓库不作营业使用。

1.2任务由来

常熟市虞山镇鑫龙娱乐会所依据该会所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空调系统进行了变更,由原有的中央空调系统调整为普通吸顶式空调机,外机置于六楼楼顶的中央空调外机变更为直接置于三楼平台。

为此,常熟市虞山镇鑫龙娱乐会所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委托原环评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对原环评报告进行修编。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在收集相关资料基础上,编制了本修编报告。

2.原环境影响分析

2.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主要有员工、客人在洗手间的冲洗水及清洗水果、果盘、杯子的少量清洗水,年排放量1743.2吨。

经类比调查可知,本项目废水的产生浓度如下:

COD:

400mg/L,SS:

300mg/L,NH3-N:

30mg/L,TP:

4mg/L。

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外排的废水为生活污水(1743.2吨/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常熟市城北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尾水排入常浒河,对项目地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2噪声

本项目在营业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是KTV时候的音响声、空调风机以及通风系统风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

KTV音响声源源强随客人而定,范围一般在85~100dB(A);空调风机其声源源强一般在70~75dB(A);通风系统风机其声源源强为90dB(A)。

建设单位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方将KTV所有包厢全封闭,不开设窗户,东面靠居民一侧窗户全部封闭;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音响设备均置于室内;墙体采用KTV专用的隔音砖砌成,并在包厢内装饰有软包、硬包,软包和硬包均由吸音材料制成,可降噪40~55dB(A);②对空调外机和通风设备增设减震设备,可将噪声源减小15-20dB(A);③风机设置于室内,通过墙壁进行隔噪,可将噪声源减小25~30dB(A);④空调外机置于六楼楼顶靠近海虞北路一侧,通风口均设置于海虞北路一侧,保证与居民楼的间距>30m;⑤不设置低音炮设施,不从事迪吧和舞厅经营,不播放迪斯科等高噪声音乐;不在夜晚拖运酒瓶(如需拖运仅在本项目西南侧消防门出入);⑥严格按申报平面布局实施,包厢与居民住宅距离大于30m。

经类比分析,在建设方落实好以上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预计本项目边界噪声值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不会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2.3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水果皮、瓜子等干果壳、空酒瓶及食品包装袋等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18.4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预计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3.本评价适用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最终纳污河道常浒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标准。

具体标准限值列于表1。

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

标准限值(mg/L)

评价标准依据

高锰酸盐指数

≤1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

生化需氧量

≤6

氨氮

≤1.5

总磷

≤0.3

挥发酚

≤0.01

石油类

≤0.5

2.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空气中SO2、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具体标准限值列于表2。

表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

指标

最高容许浓度mg/m3

执行标准

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均值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表1二级

及修改单

PM10

——

0.15

0.10

SO2

0.50

0.15

0.06

NO2

0.24

0.12

0.08

3.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项目所在地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

4.边界噪声标准:

本项目边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5.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将接入常熟市城北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常浒河,本项目接入常熟市城北污水厂的废水执行其设计接管标准,污水厂尾水排放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2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标准见表3。

表3城北污水处理厂进出水质标准

项目

浓度限值

依据

本项目排口

COD

500

常熟市城北污水处理厂

接管标准

PH

6-9

SS

400

NH3-N

35

磷酸盐(以P计)

8

污水厂排口

COD

60

COD、NH3-N、Tp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T1072-2007),而S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

PH

6-9

SS

10

NH3-N

5

总磷(以P计)

0.5

4现环境影响分析

4.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主要有员工、客人在洗手间的冲洗水及清洗水果、果盘、杯子的少量清洗水,年排放量1743.2吨。

经类比调查可知,本项目废水的产生浓度如下:

COD:

400mg/L,SS:

300mg/L,NH3-N:

30mg/L,TP:

4mg/L。

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外排的废水为生活污水(1743.2吨/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常熟市城北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尾水排入常浒河,对项目地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仅对空调的类型和摆放位置进行了变更,废水排放未发生变化。

4.2噪声

本项目在营业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是KTV时候的音响声、空调风机以及通风系统风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

KTV音响声源源强随客人而定,范围一般在85~100dB(A);空调风机其声源源强一般在60~75dB(A);通风系统风机其声源源强为90dB(A)。

建设单位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方将KTV所有包厢全封闭,不开设窗户,东面靠居民一侧窗户全部封闭;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音响设备均置于室内;墙体采用KTV专用的隔音砖砌成,并在包厢内装饰有软包、硬包,软包和硬包均由吸音材料制成,可降噪40~55dB(A);②对空调外机和通风设备增设减震设备,可将噪声源减小15-20dB(A);③风机设置于室内,通过墙壁进行隔噪,可将噪声源减小25~30dB(A),通风口均设置于海虞北路一侧,保证与居民楼的间距>30m;④20台2P的空调外机由北向南置于三楼东侧平台,平台东侧有1.2m高的隔墙,其中5台与居民楼不足30m,加隔声罩,可将噪声声源降噪15~20dB(A),其余15台与居民楼间距>30m;⑤不设置低音炮设施,不从事迪吧和舞厅经营,不播放迪斯科等高噪声音乐;不在夜晚拖运酒瓶(如需拖运仅在本项目西南侧消防门出入);⑥严格按申报平面布局实施,包厢与居民住宅距离大于30m。

本项目变更:

由原有的中央空调系统调整为普通吸顶式空调机,外机置于六楼楼顶的中央空调外机变更为直接置于三楼平台。

按照其调整,对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变更为:

20台2P的空调外机由北向南置于三楼东侧平台,平台东侧有1.2m高的隔墙,其中5台与居民楼不足30m,加隔声罩,可将噪声声源降噪15~20dB(A),其余15台与居民楼间距>30m。

经类比分析,在建设方落实好以上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预计本项目边界噪声值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不会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4.3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水果皮、瓜子等干果壳、空酒瓶及食品包装袋等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18.4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预计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固废无变化。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类别

污染物名称

产生浓度

mg/m3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量

t/a

排放

去向

大气污染物

---

---

---

---

---

---

---

类别

水量

t/a

污染物名称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排放

去向

生活

污水

1743.2

COD

400

0.697

400

0.697

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SS

300

0.523

300

0.523

NH3-N

30

0.052

30

0.052

TP

4

0.007

4

0.007

类别

名称

产生量

t/a

处理处置量

t/a

综合利用量

t/a

外排量

t/a

备注

一般

固废

生活垃圾

18.4

18.4

0

0

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本项目在营业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是KTV时候的音响声、空调风机以及通风系统风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

KTV音响声源源强随客人而定,范围一般在85~100dB(A);空调风机其声源源强一般在70~75dB(A);通风系统风机其声源源强为90dB(A)。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其他

主要生态影响:

4.4涉及原批文内容的变更部分

根据项目原批文内容,要求本项目着重注意的几项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布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不得设置低音炮等高噪声设备,不得从事迪吧和舞厅经营,不得播放迪斯科等高噪声音乐。

3、合理布局,按承诺本项目东侧窗户全部封闭,临近居民楼的商业用房按报告表所述设置为仓库、休息、办公区域,确保KTV包厢及通风口等噪声设备与居民距离大于30米,中央空调外机应置于六楼楼顶靠海虞路一侧并设置隔声屏障,加强营运管理,顾客及员工、货物、废弃物均不从本项目东侧进出,不得在夜晚拖运酒瓶(如需拖运仅在本项目西南侧消防门出入),避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消声、隔声措施,确保本项目边界噪声排放达《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一2008)2类标准(西侧沿海虞北路执行4类标准)。

4、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弃物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5、制定和落实污染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类固定、流动声源的管理,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涉及消防、安全、规划、城管、卫生等有关问题,应按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本次调整了空调机类型以及摆放位置,第3条中针对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由“中央空调外机应置于六楼楼顶靠海虞路一侧并设置隔声屏障”变更为“20台2P的空调外机由北向南置于三楼东侧平台,平台东侧有1.2m高的隔墙,其中5台与居民楼不足30m,加隔声罩,其余15台与居民楼间距>30m。

”其他环保措施不进行变更。

4修编结论

常熟市虞山镇鑫龙娱乐会所领取了2010年12月常熟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常熟市虞山镇鑫龙娱乐会所KTV包厢娱乐项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环计【2011】12号)后,建设单位依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空调系统进行了变更,由原有的中央空调系统调整为普通吸顶式空调机,外机置于六楼楼顶的中央空调外机变更为直接置于三楼平台。

本次修编说明通过对项目调整内容及调整后的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变化、达标可行性及环境影响分析,认为本项目完成本此修编说明所提出的全部治理措施后,在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具有环境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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