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例行督察XX区政府汇报材料土地管理工作汇报材料正式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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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例行督察XX区政府汇报材料土地管理工作汇报材料正式稿

XX市米东区土地管理工作汇报

(XXXX年6月1日)

尊敬的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专员,督察组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米东区委、区人民政府对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

专员一行莅临米东区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

下面我就米东区2008至2010年度土地管理及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米东区是2007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原米泉市和XX市原东山区合并成立,辖5镇2乡、6个街道办事处,81个行政村、50个居委会。

全区总面积3407.42平方公里。

户籍人口3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6万人,占总人口的36%;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1.03%。

全区现有耕地面积21216.51公顷(318247.65亩),基本农田面积16761.04公顷(251415.6亩)。

全区农村人均耕地面积0.2公顷(3亩),农村人均基本农田面积0.1581公顷(2.372亩)。

201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152.45亿元,增长17%;三次产业结构为4.2︰70.8︰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9.8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1.47亿元,增长23%。

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05元,增长6%;农牧民人均纯收入7815元,增长9%。

近年来,区委、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加强耕地保护,严格土地审批,切实履行土地管理法定职责,使我区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审批、高效服务、严格执法、精细管理。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国家土地督察通知书》(西通[XXXX]5号)文件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督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我区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区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镇、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米东区迎接201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迎检工作方案,多次召开迎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责任,督促查处整改进度,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此次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1、科学编制规划,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米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

在编制时坚持了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原则,确保耕地总量特别是基本农田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用途不改变。

二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按照控制增量、合理布局、保护耕地、统筹安排的要求,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三是坚持相关规划互相衔接的原则,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等各类规划在编制或修编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年度用地安排也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

2010年至XXXX年4月,市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5公顷,追加指标722.9193公顷,共计用地指标777.9193公顷。

其中仅农用地转用指标为688.422公顷(其中耕地52.3078公顷),未利用地转用指标为89.4973公顷。

2、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计划。

坚持严格按米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查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并按照权限做好用地预审,为重点项目提供用地前期服务。

同时,积极服务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项目,依法按程序进行规划调整,2008年至2010年共上报规划调整6件,无违反规划和突破用地计划的行为发生。

2008年度土地供应情况:

2008年度总计供应土地58宗、面积839.7147公顷,其中存量建设用地12宗,面积0.414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46宗,面积839.3公顷。

包括:

划拨供地50宗、面积691.7166公顷;挂牌8宗、面积147.9981公顷。

按项目类型分类:

住宅用地13宗、面积374.2241公顷;商业用地2宗、面积1.304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宗、面积160.063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宗、面积21.2596公顷;其它33宗,面积282.8633公顷。

土地出让金应收9483.07万元,实收9483.07万元。

2009年度土地供应情况:

2009年度总计供应土地57宗、面积1212.9498公顷,其中存量建设用地14宗,面积21.084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43宗,面积1191.8652公顷。

包括:

划拨供地35宗、面积1080.4919公顷;失地农民安置用地出让1宗、面积6.082公顷;挂牌21宗、面积126.3759公顷。

按项目类型分类:

住宅用地1宗、面积18.4726公顷;商业用地4宗、面积2.289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5宗、面积113.387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宗、面积3.2531公顷;其它36宗,面积1075.5471公顷。

土地出让金应收11104.1万元,实收11104.1万元。

2010年度土地供应情况:

2010年度总计供应土地48宗、面积343.4893公顷,其中存量建设用地33宗,面积37.652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15宗,面积305.8367公顷。

包括划拨供地25宗、面积62.2688公顷;挂牌23宗、面积281.2205公顷。

按项目类型分类:

住宅用地25宗、面积9.0077公顷;商业用地5宗、面积4.342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1宗、面积270.799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宗、面积3.5404公顷,其他用地5宗、面积55.7995公顷。

土地出让金应收20355.17万元,实收20355.17万元。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

1、积极推进城镇建设节地工程,优化空间布局。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努力盘活城镇土地资产,提高土地容积率、产出率,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开展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清查,拟定处置利用方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

对已出让土地的房地产用地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和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管理,通过对各重点项目的跟踪督察,未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用地行为的情况。

3、推进工业建设节地工程。

一方面加强批前管理。

我区进一步完善进区项目集体预审和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定制度,对工业项目供地,坚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必须达到规定的投资强度,严格按用地定额标准控制项目总用地规模。

另一方面强化批后监管。

进一步健全工业项目开工跟踪监管制和竣工综合验收制,对于超过约定开工期限的用地项目,依法对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回收,有效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4、推进农村建设节地工程。

按照“科学规划、操作规范、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和“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分区域确定建房用地规模,加快推进农村村民建房由零星分散性建房向统一集中建房转变,切实解决农村建房粗放式用地问题。

(三)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政策执行情况。

2010年—XXXX年4月,我区共上报建设用地项目22项,经市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同意新增建设项目共16项,批准建设用地777.9193公顷,其中甘泉堡工业园13项,用地740.8407公顷;化工工业园2项,用地3.4628公顷;古牧地镇菜园子村1项,面积33.6158公顷。

项目用地在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前,均进行了公告和听证告知程序。

为确保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资金按时足额支付,我区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支管理规定》,将征地费用支出列入基金预算,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对2009年以后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并积极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区财政出资将我区2009年以前数千名被征地农民一并纳入保险范围,使失地农民生活得以保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情况

米东区2008年至2010年共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1个城市批次和25个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用地总面积为1353.410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133.3958公顷(耕地面积125.7565公顷),未利用土地面积220.0151公顷。

报批项目用地均按照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农用地征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等有关要求上报,审批程序和权限符合法律规定,未出现越权批地行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卷宗要件齐全,存档案卷和图件资料齐全;农用地转用方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未占用基本农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合法合理,补充耕地方案合理可行,全面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五)土地划拨和出让情况

米东区2008年至2010年共组织具体项目供地162宗,供地总面积为35851.077亩,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地110宗,供地面积为27517.1595亩,以出让(挂牌)方式出让52宗,供地面积为8333.9175亩。

划拨土地均按照划拨用地目录严格审核后,组织划拨用地供地手续。

出让用地均严格按照招拍挂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无协议出让用地。

所有供地项目均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划拨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均严格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均未低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房地产项目用地容积率均符合我区控规确定的指标。

所有出让宗地严格执行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所有出让宗地均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均按合同约定征收。

收取的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缴入国库,土地出让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

没有减免或先收后返土地出让价款现象。

(六)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始终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完善了动态巡查等10项制度。

全区签订到村的责任书69份,签订到组176份,签订到户18388户,落实了区、乡(镇)、村及村民的耕地保护责任。

同时,建立了基本农田目标责任考评制度。

区委、政府每年将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做到了表、图、卡、册、地块的有机统一,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除国家能源、水利、交通、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全区16761.04公顷基本农田得到了有效保护。

三是严格管理。

坚持项目用地“能利用荒地的,不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占用好地”的原则,强化对耕地的保护。

对重大项目确需占用耕地的,除依法报批外,同时认真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实行“占一补一”,确保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四是做到基本农田保护与地力建设有机结合。

把基本农田地力建设同中低产田改造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把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同土地整理结合起来,将土地整理项目优先安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进行。

2007年以来,我区先后实施了三道坝镇等6个土地开发项目。

顺利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验收(新国土资发[2010]272号),共开发土地176.56公顷,开发耕地等级达到八级和九级,新增耕地148.6公顷,纳入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48.6公顷。

实施了米东区三道坝镇大庄子村、羊毛工镇西庄子村基本农田整理2项,计划投资949.56万元,共整理土地633.34公顷。

2个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与初步设计已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审(新国土资函[XXXX]116号),纳入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预计XXXX年9月实施。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2008年以来,共实施动态巡查500多次,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158件,罚没款590.62万元。

其中:

2008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9件,罚没款112.65万元;2009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9件,罚没款193.23万元;2010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0件,罚没款284.74万元;

(七)2010年度土地登记情况。

2010年全区土地登记总计774宗,土地登记面积487.3440公顷;变更登记539宗,土地登记面积278.8729公顷;抵押登记198宗,土地登记面积309.3公顷。

(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清理及土地抵押、融资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清理情况。

2008年以来,已签订出让合同的建设项目,由于政府用地调整及企业用地拆迁未完成等原因,尚未开工的有3家,闲置土地面积128.8亩。

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情况。

2010年,共办理土地抵押登记198宗,抵押土地面积309.30公顷,抵押金额23729.32万元。

我区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过程中,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没有违法违规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情况。

(九)认真开展土地督察预警行动,抓好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落实

1、关于土地督察预警行动。

2010年,我区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区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行政“一把手”为成员的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工作步骤、时间安排,通过自查,自2010年以来,共核实新建项目23个,总面积7.79公顷,其中,未利用地3.754公顷;耕地3.483公顷(含基本农田0.7113公顷);其他用地0.554公顷。

查处违法用地20宗,面积4.036公顷。

土地违法主要集中在村民(个人)及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违法建房行为以及抗震安居、牧民定居和新农村建设。

2、关于201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为切实做好违法图斑的整改查处工作,我区及时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问题图斑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为帮助乡镇(街道)整改,我区将国土资源局的领导按照片区划分,全部安排到乡镇(街道)蹲点,协助、指导拆除违法用地,能够补办手续的抓紧组织报批。

对严重违法,超过15%问责线的乡(镇),由区分管领导全程督导,督促检查拆除复耕情况,以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质量。

2010年土地卫片涉及我区监测图斑427个,面积10086.3亩,其中涉及耕地图斑80个、面积521亩。

耕地中伪变化图斑9个、面积为22.6亩,一调与二调不一致图斑14个、面积为49.9亩,合法占用耕地的图斑6个、面积为201.3亩,违法占用耕地的图斑51个、面积为247.2亩。

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49.60%。

我区对违法用地及时进行查处,米东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已对其中的170个违法图斑做了前期外业调查、勘测工作,给当事人下发了《XX市米东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关于提供用地手续的通知》,对违法当事人或企业法人做了询问笔录,审查用地手续,截至目前已依法立案15件,结案1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已向XX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报备。

在违法占用的247.2亩耕地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可以补办手续的有125亩,已组卷上报市局待批;不能补办用地手续、需要拆除的有122.2亩,已完成拆除面积95.9亩,正在实施拆除的26.3亩。

经过整改,截至6月2日,我区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面积比例已从49.6%降至40.37%。

若扣除伪变化图斑面积为22.6亩和一调与二调不一致图斑面积为49.9亩,以及已经报批的125亩都能获批,我区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面积比例仅为5.28%。

除了能补办手续的,我区将通过近期加大拆除力度,全部拆除违法占地并复耕到位。

三、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重点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村镇建设中基础设施用地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

2010年度卫片初步核查结果显示,乡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违法用地在整个违法用地面积中占较大。

部分道路、公益性项目,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取得合法的手续,形成了违法事实;加之受新疆建设工期短等客观条件的制约,用地单位因办理手续周期长,急于求成,未征或未供即擅自占用土地开发建设,特别是涉及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用报批的,往往在报批期间已发生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

2、村镇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势头上升。

特别是紧靠城区和工业园区的乡镇、村问题比较突出,这些区域又是耕地比较集中的地区,基本农田保护率高,部分地区特别是偏远牧区,土地管理相对薄弱,群众依法用地意识不强,违法用地形势依然严峻。

3、闲置土地情况不同程度存在。

随着我区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加快,大批工业企业入驻我区。

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及XX7.5事件的影响,部分投资商返回原籍,项目无法实施,回收土地难度较大,造成部分项目用地闲置。

4、由于部分企业存在改制、整合等原因,有关土地手续需待后补办。

如此次卫片执法检查违法图斑涉及煤炭企业,均为国有牧草地,根据我区煤炭发展规划,将现有的28个煤矿整合为7个煤矿,目前正在实施煤炭资源整合,待整合结束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5、土地管理和执法监察力量薄弱,人员缺乏、装备配置不足,造成土地执法监管力度不够。

(二)今后的工作重点

一是继续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土地执法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强各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了解掌握国土资源动态情况和新的法规政策,认真遵守土地管理法规,减少和杜绝部门、单位违法用地现象。

二是切实做好土地执法、卫片检查整改查处和土地预警工作。

对2010年土地督察预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用地能自行纠正、补办手续的,抓紧报批;其余的违法违规用地,坚决查处整改到位。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用地项目坚决予以拆除,切实降低我区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数量和比例。

同时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纠偏查错、制定措施、完善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用地问题的发生。

三是加快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处理。

采取措施,加快处理批而未用土地,及时形成有效供地,保障民生等发展项目用地需求。

对因企业原因导致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我区将采取措施依法收回。

四是严格土地审批程序。

对于农民建房、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坚决避免占用基本农田。

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的监管引导,在支持现代设施农牧业、林果业、特色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同时,严格依法用地,严禁占用耕地。

五是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切实落实动态巡查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做到动态巡查经常化,充实由国土、公安、行政执法、乡镇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机构,用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力量,保证巡查频率,做到区域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实现土地管理秩序明显好转。

以上是米东区土地管理工作情况,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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