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总工商银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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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总工商银行
工银睿尊债券1期
工银瑞信平稳收益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说明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
产品概要
产品名称
工银瑞信平稳收益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购买起点
100万元人民币,认购期可多次认购,追加委托投资金额应为10万元的整数倍。
委托人数上限
200人
存续期限
3年
参与和退出
本计划存续期为三年,存续期间每年开放一次,只接受部分或全额退出。
退出后如果委托资产少于100万元,需全部退出。
本计划不接受新客户的参与,也不接受老客户的追加参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委托资产的绝对回报和长期稳定增值。
产品类别
债券型
资产配置
1、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占产品资产净值的0%-20%;
2、债券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及其它短期金融工具的比例占产品资产净值的80-100%。
投资经理
梁伟泓先生
⏹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年12月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
⏹1998年7月至2008年12月,先后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计划财务处、平安(集团)资产管理公司、生命人寿保险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担任财务分析师、投资组合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等职务。
业绩基准
第一年:
累计收益3.5%;第二年:
累计收益8.0%;第三年:
累计收益13.5%
业绩报酬
在资产委托人全部或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终止财产清算完毕时,资产管理人按委托人每笔退出份额或计划终止时所持有份额在该期间超额收益的20%收取业绩报酬。
业绩报酬的计算方法详见资产管理合同。
收益分配
本资产管理计划不进行分红
基本管理费
0.6%。
销售手续费
不收取认购费
托管费
0.2%。
违约退出
客户在非开放日赎回,需提取业绩报酬,并收取退出违约金。
违约金为退出金额的3.0%。
目录
一、产品基本情况1
二、投资目标1
三、投资范围1
四、投资策略2
五、投资限制4
六、风险收益特征4
七、业绩报酬4
八、退出5
九、风险提示6
工银瑞信平稳收益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说明书
一、产品基本情况
1、名称:
工银瑞信平稳收益资产管理计划。
2、类别:
债券型。
3、运作方式:
契约型。
4、存续期限:
三年。
5、最低资产要求:
本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时的初始资产净值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6、初始销售面值:
人民币1.00元。
7、资产管理计划应当设定为均等份额。
除资产管理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份计划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二、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委托资产的绝对回报和长期稳定增值。
三、投资范围
本计划的投资范围为流动性良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等和新股申购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
其中,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投资比例占本计划财产净值的比例为0-20%;国内依法公开发行、在交易所或银行间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和债券回购以及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占本计划财产净值的比例为80%-100%。
四、投资策略
1、类属配置策略
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的利差水平,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2、利率策略
全面研究GDP、物价、就业、国际收支等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的预期,可以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利用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可以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例如:
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
3、信用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企业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
对企业债券信用级别的研判与投资,主要是发现信用风险利差上的相对投资机会,而不是绝对收益率的高低。
4、相对价值策略
本计划认为市场普遍存在着失效的现象,短期因素的影响被过分夸大。
债券市场的参与者众多,投资行为、风险偏好、财务与税收处理等各不相同,发掘存在于这些不同因素之间的相对价值,也是本计划发现投资机会的重要方面。
本计划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变动,通过深入分析市场参与者的立场和观点,充分利用因市场分割、市场投资者不同风险偏好或者税收待遇等因素导致的市场失衡机会,形成相对价值投资策略,为本计划的投资带来增加价值。
5、债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其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那些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在股票发行市场上,股票供求关系不平衡经常导致股票发行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之间存在一定的价差,从而使得新股申购成为一种风险较低的投资方式。
本计划对于通过参与新股认购所获得的股票,将在股票上市流通后择日卖出,以锁定一级二级市场的价差,为本计划带来安全而稳定的收益。
7、股票投资策略
本计划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优选行业中的绩优股票。
本计划将以全球视野选择在行业中具备竞争优势、成长性良好和估值合理的股票。
在价值取向上,采用内部股票估值与分析系统的选股模型,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行业股票,构造投资组合。
上市公司的持续的现金收益和盈利的稳定增长前景是股价上涨的长期内在推动力。
本计划将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抱着对中国经济长期发展的信心,理性地分析中国证券市场的特点和运行规律,用产业投资眼光,采用长期投资战略,辅以金融工程技术,发掘出价值被市场低估的,具有长期增长能力的公司的股票,买入并长期持有,将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潜力最大程度地转化为投资者的长期稳定收益。
本计划坚持以研究支持决策的原则,将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注重定量分析的系统化,通过对宏观、行业、公司、利率、信用产品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对股票和债券投资提供有力的支持,依靠团队协作,致力于为本计划实现长期稳定增值。
8、权证投资策略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计划还将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并基于谨慎原则适度进行权证投资。
本计划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
五、投资限制
资产管理人应当采取资产组合方式运用本计划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
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组合应当满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此外,本计划还应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1、本计划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计划财产净值不超过20%,其中权证不超过3%;
2、本计划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及现金类资产占计划财产净值不低于80%;
3、本计划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时,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计划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本计划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如因市场变化导致投资组合超过上述投资限制时,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使投资组合符合上述规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计划是债券型投资产品。
由于委托资产投资于权益类工具的比例不超过20%,属于较低风险的投资产品。
七、业绩报酬
在资产委托人全部或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终止财产清算完毕时,资产管理人按委托人每笔退出份额或计划终止时所持有份额在该期间超额收益的20%收取业绩报酬。
业绩报酬以退出资产的投资增值部分(包含收益分配部分和净值增长部分)高于预先设定的计提基准的部分为基础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业绩报酬=Si×NAV0×[(NAV1—NAV0)/NAV0—B×T/Y]×20%
其中:
Si为资产委托人每笔退出份额或计划终止时所持有的份额;
NAV0为资产委托人每笔退出份额或计划终止时所持有份额所对应的认购价格;
NAV1为退出开放日或计划终止日的计划份额净值;
B为资产管理计划业绩比较基准;
T为资产委托人每笔退出份额或计划终止时所持有份额自合同生效日起始的持有天数;
Y为资产管理计划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天数。
业绩报酬的计算方法详见资产管理合同。
八、退出
1、初始销售
本资产管理计划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进行初始销售。
本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资产管理人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销售。
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
认购资金应以现金形式交付。
特定客户初始认购本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资产净值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可多次认购,认购期间追加委托投资金额应为10万元的整数倍。
2、开放日
本资产管理计划正式运作以后,不再接受新的投资人参与,也不接受已有委托人的追加投资。
本资产管理计划每年开放一次,允许已有资产委托人部分或全部退出。
开放期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开放日为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的年度对日起连续1个工作日。
委托人退出时,如果退出后持有的资产小于100万元,需全部退出。
3、违约退出
资产委托人在合同约定的开放日之外的日期或时间提出退出申请的,视为违约退出。
资产委托人违约退出的,需向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提供书面退出申请文件,由本计划注册登记机构直接办理违约退出申请。
违约退出份额净值为违约退出当日或违约退出日后一估值日计算得出的计划份额净值。
资产委托人违约退出的,应支付净退出金额(扣除管理费、托管费和业绩报酬等费用后的实际退出金额)的3%作为违约退出费用,违约退出费用全额归入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4、合同的提前终止
在以下情形本资产管理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1、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
2、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人数少于2人。
3、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净值连续二十个工作日低于2千万元人民币时,资产管理人决定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4、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高于2.0元时,资产管理人决定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详细情况请查阅资产管理合同。
九、风险提示
投资人委托本专户进行投资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本投资组合资产面临市价下跌的风险。
2、信用风险。
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不能以适当价格进行证券交易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还包括投资者不能提前终止本投资组合。
4、操作风险。
本投资组合运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5、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资产管理资产遭受损失。
重要提示:
本材料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承诺,亦不构成任何法律文件。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投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管理的特定资产管理产品时,应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