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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IP电话计费营业系统规范书

IP电话计费营业系统

工程技术规范书

中国邮电电信总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目录

一、概述1

1.1定义1

1.2计划1

1.3建议书内容1

1.4标准和性能2

1.5卖方供货和服务范围2

1.62000年问题3

1.7工程进度3

二、工程描述3

2.1概述3

2.2组织结构3

2.3计费结算帐务处理方式4

三、总体技术要求4

3.1IP电话计费系统方案应满足的原则4

3.2IP电话实验网扩容工程计费营业系统具体要求5

3.3全国IP电话计费系统具体要求10

四、设备技术要求14

4.1设备要求的提出14

4.2设备及软件的一般技术要求14

4.3服务器基本技术要求15

4.4磁盘阵列16

4.5数据库17

4.6设备环境要求18

4.7设备电源要求18

五、设备及系统配置18

5.1主要设备18

5.2管理维护设备19

5.3专用电缆19

5.4工具19

5.5备件19

六、设备厂验、安装、调试、开通及试运行19

6.1交货19

6.2安装和调试19

6.3维护工具仪器和备品备件20

6.4验收20

七、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20

7.1技术服务20

7.2技术培训21

八、技术文件21

九、对报价书的要求22

十、其他22

附件卖方建议书的内容格式

一、概述

1.1定义

1.1.1本规范书为中国电信(以下简称买方)IP电话计费营业系统的主要技术业务功能和供货要求,供集成商及厂商(以下统简称卖方)编写建议书和报价之用。

本规范书要求包括两部分:

一是对中国电信本期IP电话实验网扩容工程计费营业系统(设置于支持中心内)的主要技术、业务功能和供货要求,供卖方编写建议书和报价之用;二是对中国电信全国IP电话网计费系统的主要技术、业务功能要求。

卖方应分别对这两部分给出建议方案,对实验网扩容工程计费营业系统作出工程报价,对全国IP电话网给出在参考规模下的参考配置和框架性报价。

1.1.2本技术规范书包括了工程、技术和服务等主要要求,这些要求将在以下章节中相应地列出。

1.1.3卖方应根据本文件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提出技术建议、解决方案和报价。

建议书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本规范书附件的要求。

1.1.4卖方在建议书中,对本规范书中所提各项要求能否实现与满足,应逐项予以说明和答复,同时要求提供相应软硬件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的详细技术资料。

卖方亦可根据自己的产品技术性能具体情况,在建议书中提出建议,并附详细资料和说明。

对本规范书各条目的应答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在答复中,要求明确满足的程度,并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凡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参见文档中的具体章节及页码。

1.1.5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系统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卖方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卖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1.1.6买方保留对本文件的解释和修改权。

1.2计划

卖方应在收到此规范书后,在两周内提供八份(中文)建议书和报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建议书和报价应单独分开,引进设备报价以美元为单位,并分别提出FOB和CIF。

买方只购买卖方所提方案中的部分设备时,卖方应承诺方案中所提价格折扣、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条件保持不变。

1.3建议书内容

建议书应包括以下各主要内容:

(1)逐条对买方规范书的响应

(2)详细的设备(软件和硬件)和材料清单,各种设备(软件和硬件)和服务的单位价格和系统总价。

报价应以设备类别为单位列出,并进行汇总。

(3)设备的技术指标、系统的技术指标(包括系统处理能力、系统处理时限、系统可用率、设备和网络的MTTR、MTBF等)

(4)整体系统的功能、性能和体系结构

(5)系统的软件、硬件方案和设备配置(在满足系统整体性能下可提出多种方案)

(6)设备不同配置的性能价格比较

(7)系统管理

(8)系统安全措施

(9)系统接口方案

(10)应用软件开发方式和能力

(11)技术服务的范围和程度

(12)安装设备和材料、备件和工具的数量和质量

(13)设备安装要求及建议,抗震措施

(14)技术文件

(15)人员培训

(16)售后服务安排

(17)设备测试、系统测试的方法和环境

(18)其它

a.各种设备机架(柜)的外形尺寸、重量、面板布置、进出线方式等

b.各种设备所需电源种类、耗电量、电压及地线要求

c.机房荷重、温湿度及环境要求

1.4标准和性能

卖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和系统的功能和性能应完全符合卖方指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买方指出的要求。

在此文件中没有说明的条款,但ITU-T已有建议的系统设备性能和功能均应满足ITU-T最新建议要求。

卖方应同时说明设备及系统所支持的其它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例如ISO建议、IEEE标准、IETF建议等)及信息产业部部颁的标准。

若卖方的设备包含自己专用标准,也应在建议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卖方供应的设备技术规范及这些设备构成的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卖方应列出所提供设备和系统的规范,任何与买方技术规范书相关条款不同的都应指示出来,并详细说明原因。

1.5卖方供货和服务范围

所需货物和技术服务主要是IP电话实验网扩容工程计费营业系统,包括计费营业系统的处理平台与应用系统。

对全国IP电话网计费系统卖方应提出整体方案和参考配置及报价。

1.5.1处理平台主要包括服务器设备和存储设备的硬件(该部分卖方需要提供详细的设备配置要求)。

1.5.2应用系统:

应用系统需配置相应的软件,主要包括:

数据库软件、各种中间件、应用软件、网络通信软件、管理软件、安全软件等。

应用软件指根据本系统业务功能要求编制的应用软件,包括应用软件环境和诸功能模块。

以上应具备良好的可维护性和升级能力。

1.5.3安装材料

1.5.4消耗品

1.5.5工具和备件

卖方报价可包含一套专用维护工具。

卖方应根据设备元件的质量情况提出备份配置的建议。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是以至少五年使用期设计的,卖方要保证不论提供的设备是否还生产,在使用期内买方可得到备件。

1.5.6测试仪表

卖方应提供系统开通、系统验收、日常维护所需的仪表详细清单,并说明仪表的性能和技术指标,与买方商定各个阶段所需仪表的提供方。

1.5.7技术文件

1.5.8技术培训

1.5.9安装、调测、试运转的技术服务和现场验收测试。

1.62000年问题

对2000年问题的要求:

各种功能在2000年前后持续正常运转,日期和时间不影响系统的运行、操作维护和业务;应正确判断2000年为闰年,并能正确处理2000年以后的闰年;应满足ISO8601标准,采用四位十进制数表示年份;应能正确地与其它系统交换带有年份的信息。

卖方提供的各项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必需已完全解决2000年问题,并经过测试,卖方应给出有关认证资料。

如卖方提供系统在2000年时钟过渡问题上不能满足要求并给买方造成相应的损失,买方具有索赔的权利,并将视具体情况与卖方另签定赔偿协议。

1.7工程进度

签订合同后八周内设备全部运抵现场。

二、工程描述

2.1概述

目前中国电信在14城市建设有IP电话实验网,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用户需要,中国电信拟对原实验网进行扩容,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武汉、西安、成都、沈阳、杭州、天津、重庆、长沙、福州、济南、石家庄和郑州16个城市各设置1套网关设备,另在实验网支持中心设置一套关守设备及相应的计费营业系统(不包括计费营业系统在各节点的远程终端设备),扩容后全网达到288个E1。

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以后将逐渐增加网络节点数及网关的端口数。

除本实验网外,各省将可能分别计划建设本省的IP电话网,设置网关、省级关守和省支持中心(包括认证、计费、结算、业务管理)。

各省IP电话网、本期扩容的实验网及全国IP电话交换清算中心构成两级多域的全国IP电话网组织结构。

2.2组织结构

(1)对于实验网计费营业系统采用集中式的设置方案,即在实验网支持中心设置计费营业系统的处理平台,各节点设置远程部分(本工程不包括其硬件配置,卖方需提出对硬件配置的要求),通过集中管理、远程受理和分权管理的方式完成对实验网的计费营业工作。

(2)对于全国IP电话网的计费系统初步考虑如下,如下图示意:

全国IP电话网的计费系统初步考虑为三级组织结构,由全国IP电话清算中心、省级IP电话计费中心和本地IP电话帐务部门组成。

三级组织结构可采用两级平台方式建设,即建设全国中心平台和省级中心平台,本地帐务部分作为省级平台的远程部分实现。

2.3计费结算帐务处理方式

本系统计费结算处理和帐务处理的需求编制、详细设计及编程中均应以本规范书和中国电信的业务处理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卖方应承诺中标后将按照中国电信具体的IP电话业务要求进行应用系统定制开发。

三、总体技术要求

IP电话计费营业系统的总体技术要求主要应以信息产业部编制的《中国电信计费帐务体制(暂行规定)》及其相关附件为标准。

本技术规范书中与上述文件有矛盾或不完整之处,应以上述技术体制要求为准。

3.1IP电话计费系统方案应满足的原则

IP电话计费系统应满足以下原则:

(1)安全性:

保证系统数据处理的一致性,保证计费数据不被非法盗用和修改伪造,保证数据不因意外情况丢失和损坏,提供多种安全检查审计手段。

(2)准确性:

保证系统数据处理的准确性,提供多种核查手段。

(3)可靠性:

保证系统可靠连续运行。

(4)可伸缩性:

系统应能适应不同规模的业务,系统硬件平台和数据库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扩展性能。

(5)可扩展性:

基于通用的计费模型,采用组件化设计原则,以使系统能够适应将来可能出现的业务特性和可能出现的一些变化。

应实现业务的参数驱动,通过参数的改变可重新定义业务特性,在不影响系统运行的情况下实现新功能新业务特性的增加。

(6)开放性:

系统应采用主流的、开放的技术,以保证系统对各种数据业务的服务,以及与相关系统的互连能力。

(7)可移植性:

系统还应具有较强的可移植性、可重用性,保证在将来发展中迅速采用最新出现的技术、长期保持系统的先进。

(8)实时性:

实时完成大容量数据处理,对记帐卡业务提供特殊有效的处理方法。

(9)易用性:

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操作界面、详细的帮助信息,系统参数的维护与管理通过操作界面完成。

(10)可管理性:

应具有良好的管理手段,可管理安全、网络、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及应用等。

卖方应针对上述各项,在随后的各节中落实诸原则各方面要求,并予以详细解释。

3.2IP电话实验网扩容工程计费营业系统具体要求

3.2.1IP电话实验网计费营业系统总体功能要求

IP电话实验网扩容工程支持中心内拟建的计费营业系统在IP电话设备的配合下,实现全网性IP电话用户认证,完成计费信息的收集、计费处理、结算处理、帐务处理、计费查询、统计分析,并完成以用户管理为中心的实验网营业系统等功能。

3.2.2用户身份认证及授权

(1)本工程中由IP电话设备配合计费系统完成用户身份认证及授权。

计费系统在IP电话设备的配合下,完成对主叫用户(包括固定网用户和移动网用户)、各类卡用户、网关出租用户、被叫付费用户等的身份认证。

(2)用户身份标识

本工程对于主叫IP电话用户使用主叫电话号码标识自己的身份,认证时应可根据特定号码、某个区号、某个局号(包括移动网的H1H2H3)进行;对各类记账卡用户使用记账卡号和密码标识用户身份;对出租网关可采用其IP地址或分配的网关ID作为标识;对被叫付费用户采用其主叫号码作为标识。

要求卖方系统支持的记账卡卡号长度不少于18位,密码长度不少于4位。

网关在收到用户的主叫号码后,加发主叫用户号码的长途区号后一起作为其身份标识。

(3)用户数据库

本工程用户数据库集中设置在IP电话实验网支持中心,用户身份认证采取集中处理方式。

(4)认证协议

本工程认证协议可采用:

方案一:

采用H.225.0RAS:

由网关收集用户信息后使用RAS协议通过关守到计费系统用户数据库进行身份认证,所需的与关守间认证授权API接口由IP电话设备提供商负责提供。

方案二:

采用RADIUS协议:

由网关收集用户信息并作为RADIUSClient(或者关守作为RADIUSClient)与计费系统的RADIUS服务器完成身份认证。

卖方应说明其能实现方案。

若采用其它的实现方式,应详细说明。

卖方应详细说明目前已实现的与IP电话设备的认证接口。

(5)业务授权

对用户身份认证通过的同时应对用户进行业务授权,授权内容根据用户注册时的属性进行。

卖方应详述可以提供的授权内容。

3.2.3计费结算帐务处理

卖方应针对以下功能要求,给出实现方式详细说明和建议实施方案。

(1)计费结算功能由计费信息采集点和支持中心内的计费系统完成。

(2)计费信息采集

计费信息采集点负责计费信息(CDR)的采集和上传。

根据IP电话设备所能提供的接口情况,计费信息采集点设置在关守,即由关守提供CDR,或可能设置在网关,由网关提供CDR。

CDR内容格式和采集接口协议由IP电话设备提供商提供。

计费信息应实现实时采集。

卖方应明确说明实现各种方式计费所需的CDR信息必备的内容。

(3)计费处理功能要求

a.计费功能完成计费信息的处理、清单生成、入库、计费计算等。

要求功能灵活、中文图形界面、使用方便、费率等各种参数可以灵活设置、格式可以定制。

计费计算处理应实现通用的灵活的费率引擎功能,卖方应详细说明所支持的费率类型及其组合。

b.非实时计费处理

对于主叫号码用户(包括话音业务和实时传真业务)和不需实时计费的记账卡业务,由计费系统根据CDR按计费周期进行处理,生成清单。

c.实时计费处理

对于预付费记账卡用户和有限信用记账卡用户,要求进行实时计费,实现余额限制,与IP电话设备配合实现实时断线。

d.卖方应承诺计费处理方式应能根据业务部门要求进行定制。

(4)结算处理功能要求

计费系统要求支持多个运营商(国内、国际)之间IP电话业务的来去话结算功能,以及运营商内部不同路由区域间的内部结算功能。

计费系统要求支持实验网IP电话业务和固定电话网、移动电话网间的来去话结算功能。

(5)帐务处理功能

对于非预付费记账卡用户,要求进行帐务处理及销帐处理,帐单格式应可定制。

卖方应详述其实现方案。

帐务处理应支持灵活的价格策略和业务包装方法。

(6)审核校验

审核校验功能是对本系统内的处理流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包括日志、故障预警等功能,并对本系统内的各类数据,包括计费原始数据、计费清单数据、结算数据、帐务数据等相关资料,以及本地系统传送的数据资料,提供差错管理功能。

(7)统计分析

应根据计费中心的CDR数据进行全网业务的分析与统计。

卖方应给出能分析统计的详细内容,能够提供详尽的业务量、营销情况统计报表(班、日、周、月、季、年),提供不同时期业务经营情况对比,为业务发展和网络规划提供依据,要求能分别给出国内(包括不同路由区域)和国外、以及网间的业务统计结果。

(8)计费查询

对于电话用户,计费查询通过各节点网关的IVR与计费中心交互,计费系统应能与IP电话配合接口;对于PC用户,计费查询可采用WWW方式完成。

计费系统还应实现为内部服务的统计结果查询。

3.2.4营业系统

(1)系统结构

实验网扩容工程营业系统采用两级结构:

在支持中心内建立营业系统处理平台,在各节点设置远程营业终端(硬件设备不包括在本工程范围内)作为营业系统的前台,采用分散受理、集中管理的营业处理方式。

(2)支持中心营业系统处理平台:

主要完成用户数据库管理、营业远程终端接入管理、营业系统分权管理、数据批量输入等功能。

(3)通过远程营业终端,主要完成营业具体功能,远程终端和营业系统处理平台间拟采用Browser/Server方式建设。

(4)营业处理主要功能

营业处理主要完成业务受理、用户管理、资料管理等功能。

基本功能要求至少为:

a.主叫用户:

开户、功能变更、停复话、取消、查询;

b.A、B类电话卡:

开户、资料变更、功能变更、续费、停复话、取消、查询;

c.C类电话卡:

批量输入记账卡帐号信息、批量激活、单个和成组方式的记账卡的启用激活、阻塞和去阻塞;

d.用户管理功能,即用户帐户信息的增、删、改,以及用户权限管理等;

e.用户密码管理,记账卡用户的密码管理、密码修改等。

要求记账卡用户的密码与网关/关守配合能够在线进行修改;

f.用户使用情况查询;

g.用户帐务处理;

h.用户统计功能;

i.反欺诈、高额控制管理;

j.资料管理:

客户资料的管理和维护,其中包括用户名称、用户所在地、用户业务种类、帐面金额、付费方式、优惠策略、用户信誉级别等信息,以保证客户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k.资费管理:

对于资费标准,包括计费规则、结算标准、费率表等进行维护;

l.数据备份功能;

m.其它。

卖方应针对上述要求,给出实现方式详细说明和建议实施方案。

(5)营业系统要求实现分权管理。

集中管理意思为集中设置用户数据库,可在支持中心实现全部管理功能。

同时要求支持分权管理功能,即与节点相对应,各点负责其范围内的营业管理各项功能。

3.2.5计费营业系统应用软件

(1)软件技术路线

在系统开发中要求采用面向对象的、组件化方法进行系统构建。

卖方应提出IP电话计费的通用模型,包括数据模型和处理模型。

应用软件实现可通过中间件和组件化的方法,形成系统中的软件总线和各种应用逻辑。

卖方应根据系统功能要求,提出其实施方案。

(2)应用软件开发

a.卖方应说明其软件能力,并说明应用系统开发的工程化实施方案。

b.卖方应说明针对本系统采用的开发环境和开发语言。

c.卖方应在建议书中作出本系统应用软件的原型概要设计,内容应包括应用系统的数据字典、编码规则、数据库结构规划、应用软件体系、功能模块、组件体系、调度方法、数据流程、高可用保证、接口方法、备份、安全等诸方面,并在各节内容中予以详细解释。

(3)应用软件的一般要求

a.应用软件应采用友好的图形化窗口用户操作界面,支持鼠标操作,可操作性强。

而且操作界面应简洁、直观,有利于简化操作,并提高操作效率。

b.应用软件应具备相应容错手段,允许操作人员有限范围的误操作。

c.应用软件应具备完整的操作权限管理办法,例如:

操作口令管理,修改或删除用户的权限等;同时应具备完善的系统安全机制,如日志管理功能,能够对每个操作员的每次操作有详细的记录,对每次非法操作产主告警。

d.应用软件应具备一套完备的数据管理系统和进程调度系统,以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和整个省中心系统的正常运转。

e.应用软件具有根强的可移植性,可在多种硬件平台、网络和操作系统环境下工作。

f.应用软件支持分布式数据管理,支持多数据源间的访问连接,能方便地与相关的其它应用系统集成在一起。

g.应用程序还应采用参数驱动的设计思想。

在应用程序中,凡是不能确定的因素,应尽量做到参数化,以达到通过对参数的设置就可适应不同的情况,不同应用时期的要求。

h.具备多用户和多任务操作能力,并对用户数不加限制。

i.支持汉字字符集,可处理、显示、打印任意尺寸的汉字,操作界面提示和输出结果应使用汉字或英文,并能由用户选择。

j.应用软件系统应能为系统管理员提供多种发现系统故障和非法登录的手段,卖方应详细说明能提供的手段及其实现的方法。

k.应用软件系统应能支持光盘存储和其他外部存储方式用来保存大量的历史数据。

l.应用软件系统应支持在线帮助功能,而且系统管理员能够修改帮助文本。

卖方应根据上述一般要求,详细说明其解决方案。

(4)软件测试

卖方应提出本工程涉及的软件系统的测试方法,并对卖方的软件测试体系和软件质量保证方法进行详细说明。

3.2.6计费营业系统中的数据库

卖方应根据业务功能要求,给出数据库在系统中的应用方式,并给出详细的数据库结构规划,并详细解释是否需要数据库并行处理,分析系统中的I/O瓶颈,并结合业务功能给出数据库事务处理流程。

卖方应根据计费结算帐务系统的特点,采用统一格式、标准的数据字典,实现用户资料、业务标识、用户标识、结算数据格式、帐务数据格式、查询统计数据等在全网范围内的充分共享。

卖方应充分分析系统中各类数据的组成及其关系,给出数据字典初步的设计建议,并承诺中标后在买方协助完善制定整个系统的数据字典。

卖方应明确提出其数据库容量的推算方法、容量建议、容量限制与何因素有关和扩容办法。

卖方应提出用户数据库结构设计考虑原则和方案。

3.2.7计费营业系统设备建设方案要求

(1)计费营业系统的系统组织为服务器环境、存储备份设备环境和局域网、远程营业终端接入等三部分。

卖方应结合系统业务功能根据上述要求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给出方案图纸),包括局域网结构、终端远程接入方式、服务器设置、存储备份系统、高可用性方案等,卖方亦可提出自己的实施建议。

(2)卖方给出服务器设置建议方案,并详细说明实现应用系统高可用性方案,详细解释实现机制和可实现的指标,并结合系统各项功能(如计费、结算、帐务、数据库、备份等)给出各功能模块在高可用系统中的分担方式、和工作/热备配置方案。

(3)卖方应根据计费营业系统功能要求,给出在线和脱机存储设备的建议方案。

(4)卖方应提出局域网结构建议,提出远程终端接入方式建议方案。

(5)卖方应对系统中所需的IP地址和域名进行详细说明和规划。

3.2.8计费营业系统性能

计费营业系统的用户容量暂按2000万用户考虑,计费营业系统要求能处理此用户规模并具有良好性能。

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扩展性,能适应今后更大用户数量的需要。

卖方必须结合其应用系统实现和处理流程,给出完成计费、结算、帐务等功能涉及的I/O数量、事务数量和数据库操作数量,在其基础上,根据用户数量,卖方另可取定忙天、忙时集中系数,推算出数据库和系统的忙时事务处理能力,并据之提出对设备和系统的TPC-C值和TPC-D值要求。

卖方应提供详细计算过程和说明,并提出性能建议。

3.2.9接口

(1)计费营业系统与IP电话设备的接口:

支持中心与IP电话设备之间需交换认证、实时计费信息、采集CDR记录。

IP电话侧的接口由IP电话设备提供商负责提供。

卖方应说明计费营业系统侧的接口实现方案,并承诺中标后和买方以及IP电话设备提供商一起协商确定接口实施方案。

(2)IP电话实验网计费系统作为全国电信计费结算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将来还需与全国IP电话清算中心以及全国电信计费帐务系统互联,互联方式及接口内容由双方协商。

卖方应在其系统中考虑其接口设计并作说明。

(3)计费营业系统还可能与电信总局、管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互联,以支持有关的决策分析;支持中心还可能与银行托收系统互联。

卖方应在支持中心中考虑其接口设计并作说明。

3.2.10管理

卖方应提出对计费营业系统的管理建议方案,管理内容应至少包括:

服务器设备管理、数据库管理和应用软件管理等。

卖方应详述其可实现的管理内容和具体方案。

3.2.11安全

卖方应提出详细的安全方案,从技术手段层次充分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施,至少考虑主机安全、边界安全、网络安全、业务安全和数据安全等。

为了增强系统的防灾救灾能力,卖方应给出灾难性事故应急计划建议,包括紧急行动方案,资源(硬件、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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