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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架构

中国银行业架构

    中国的银行分三大层面:

第一阵营是国有商业银行,即原先的“四大家族”工、农、中、建和国开行,资产都在万亿元人民币以上;第二阵营是交行、恒丰、兴业、招行、中信、光大、民生、华夏、广发、深发、浦发、渤海、浙商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规模都在几千亿元人民币;第三阵营为各城市商业银行。

一、国有商业银行

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分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专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主要办理工商信贷业务,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基本建设投资为主要业务,中国银行以涉外信贷为主,中国农业银行主要服务于农业开发和建设。

1994年,中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国有专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开始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变。

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专业银行的传统分工已逐步被打破,各银行业务交叉进一步扩大。

2003年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造,向股份制商业银行转变。

1.中国银行

    前身是1905年清政府成立的中国第一家国家银行——户部银行。

    鸦片战争后,外国银行涌入中国,通过垄断国际汇兑业务、资本输出、政治贷款、发钞、经营中国对外赔款等手段,扼住了中国金融、财政的咽喉。

1895年甲午战争后,外国资本大量涌进国门,中国的金融、财政状况更加恶化。

19世纪末,国内有识之士倡导兴办银行,“以中国之银,供中国之用”。

清光绪三十年元月二十八日(1903年3月14日),奕劻上奏“试办大清户部银行推行银币”。

经过一年多的筹备,中国历史上第一家国家银行——户部银行于1905年8月在北京成立。

1906年,户部更名为度支部。

1908年2月,户部银行改为大清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先生在南京宣誓就职,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宣告成立。

大清银行副监督陈锦涛经时任司法总长伍廷芳提名,出任临时政府财政总长,其致文临时参议院“借已有之基础,应目前之急需”,将实力雄厚的清政府国家银行大清银行改为临时政府中央银行。

1912年1月初,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正式上书孙中山,建议“就原有之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重新组织,作为政府的中央银行。

”孙中山见到报告后,立即面示陈锦涛,著即准行。

1912年1月24日,陈锦涛以财政部名义,书面批复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同时委任吴鼎昌、薛颂瀛为正副监督。

1912年1月28日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召开股东大会,传达了批示。

1912年2月2日,大清银行上海分行停业清理。

1912年2月5日,中国银行在上海汉口路3号大清银行旧址庆祝成立并开始营业。

1912年8月1日,中国银行总行在北京西交民巷原大清银行旧址成立,上海的中国银行改为上海分行。

    从1912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37年间,中国银行先后是当时的国家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

1912-1928年,行使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中央银行的职能。

1913年5月23日,财政部咨请外交部转知各国银行,中国银行“实系国家之中央银行”;

1928年国民政府另立央行,中国银行改为政府特许的国际汇兑银行;

    1942年中国银行成为发展国际贸易的专业银行。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中国政府接管了中国银行,同年12月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由上海迁至北京。

1950年4月,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划归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领导。

1953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中国银行条例》,明确中国银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特许的外汇专业银行。

    1979年3月13日,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设出来,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改为中国银行总行,直属国务院领导。

分设后的中国银行负责统一经营和集中管理全国外汇业务,同时行使国家外汇管理总局职能,中国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对外两块牌子,对内一个机构。

1982年8月,国务院决定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并入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中国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分设,各行其职,中国银行统一经营国家外汇的职责不变。

至此,中国银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之下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

    1994年初,根据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部署,中国银行由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开始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化。

2004年8月26日,中国银行以汇金公司独家发起的方式,改制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农业银行

    最初成立于1951年。

1957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合并。

    1979年2月2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决定正式恢复中国农业银行。

3月13日,中国农业银行重新恢复成立,总行设在北京。

恢复后的中国农业银行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中国农业银行的主要任务是:

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

1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发出《关于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业务范围划分的通知》,对划归农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进行了清晰的界定。

中国农业银行的恢复开了设立国家专业银行的先例,首次打破了大一统的传统金融体制格局。

    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设,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变。

2009年1月15日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

3.中国建设银行

    1954年10月1日在原交通银行基础上组建成立,当时行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成立的基本背景是,随着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执行,以建设156项重点工程为中心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在全国陆续展开,为管理好巨额建设资金,建设银行应运而生,开始了艰苦而光荣的历程。

    从1954到1978年的二十多年间,建设银行主要承担了集中办理国家基本建设预算拨款和企业自筹资金拨付,监督资金合理使用,对施工企业发放短期贷款,办理基本结算业务的职责。

建设银行的服务追随着共和国建设的脚步,遍及共和国的每一片建设热土,为提高国家投资效益,支持国家财政平衡,为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建设银行在承继原有职能的同时,不断拓展银行职能,先后开办了信贷资金贷款、居民储蓄存款、外汇业务等多种业务,还利用自己吸收的存款发放基本建设贷款,重点支持企业为生产国家急需的短线产品而进行的挖潜改造工程,并发放城市综合开发和商品房建设贷款。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发展,建设银行从单一管理财政资金、办理基建拨款的银行,发展成为既管财政投资,又经营信贷业务,既办理固定资产投资信贷,又发放配套流动资金贷款,既办理国内金融业务,又办理国际金融业务,以办理中长期信贷业务为主的国家专业银行。

    1994年,按照投资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建设银行将代理财政职能和政策性贷款职能分别移交财政部和新成立的国家开发银行,不再履行行政管理和政策性业务职能,开始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轨。

    1996年3月26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正式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并启用行徽。

建设银行不仅在基本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金融、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融资、贸易融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传统业务领域中拥有优势,还不断开拓新的营销渠道,先后开办了代理性、担保性、咨询类和基金托管等中间业务。

建设银行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承办房改金融业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持了70%以上的市场占有率,在全国房地产金融领域长期处于领先地位。

4.中国工商银行

    成立于1984年1月1日,承接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负责积聚社会财富,支援国家建设。

总行设在北京。

2005年完成股份制改造,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财政部为最大股东。

5.国家开发银行

    1994年,中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政策性银行主要依靠国家指定的重点项目作为主要业务,并享受国家财税政策贴息或优惠。

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3月,直属国务院领导。

    2007年1月国务院决定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首先推进国家开发银行改革,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全面推行商业化运作。

今后,对政策性业务实行公开透明的招标制。

2008年2月,国务院批准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6月批准成立股份公司。

2008年12月16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分别持有其51.3%、48.7%的股权,国开行成为我国第一家通过股改实现商业化改制的政策性银行。

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1.交通银行

    总行在上海。

    始建于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

    中华民国建立后,交通银行发行货币、代理国库、投资和支持实业,与中央银行、中国银行、农民银行同列民国四大银行,为中国近代工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1958年,除香港分行仍继续营业外,交通银行国内业务分别并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和在交通银行基础上组建起来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1986年7月24日,作为金融改革的试点,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交通银行。

1987年4月1日,重组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启了中国银行业对内开放的第一步;打破了四大国有专业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工农中建交并称中国新五大银行。

第一大股东国家财政部,第二大股东汇丰。

1986-1988年,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等5家股份制银行相继获得批准,这是迄今为止中国银行业对内开放的最大动作。

2.中信银行

    成立于1987年,原名中信实业银行。

隶属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公司),是中信公司的子公司,独立法人。

    1985年4月,中信公司在原来财务部的基础上成立银行部。

    1986年5月底,中信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将中信公司银行部改组成中信银行。

    1987年2月2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成立中信银行;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正式成立,4月份开始营业。

总行设在北京。

    2002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更名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组建了以中信银行为主体的中信控股有限公司。

    2005年8月,为了淡化原名称中较浓厚的企业金融色彩,为中信全面向零售银行业务进军作铺垫,中信实业银行更名为中信银行。

2006年12月,以中国中信集团和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股东,正式成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招商银行

    总行在广东深圳。

    1984年,深圳蛇口,机声隆隆,尘土飞扬,一片繁忙景象。

总部设在香港的招商局在蛇口建立了数家企业,成立了蛇口工业区,把原来隶属于宝安县的蛇口公社一下子推到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

    1984年4月,蛇口工业区成立全国第一家企业内部结算中心;1985年8月,成立蛇口财务公司——这正是招商银行的前身。

1986年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文同意由招商局独资创办银行。

1987年4月8日,作为推动金融改革的试点银行,招商银行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在蛇口招北十栋蛇口工业区财务公司原址正式挂牌。

招商银行由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下属企业控股,成为中国第一家由企业创办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1989年招商银行进行了首次股份制改组,招商银行从招商局独资银行转变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成为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1995年7月招行推出银行卡——“一卡通”,被誉为我国银行业在个人理财方面的一个创举;1999年9月招行在国内首家启动网上银行——“一网通”。

2003年6月,“一网通”作为中国电子商务和网上银行的代表,登上了被誉为国际信息技术应用领域奥斯卡的CHP大奖的领奖台,这是中国企业首次获此殊荣。

招商银行将西方商业银行特别是香港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机制与中国银行业的实际结合起来,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经营管理体制,被誉为“招银模式”。

4.深圳发展银行

    总行在广东深圳。

    1987年5月10日以自由认购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并于1987年12月28日正式宣告成立,是中国第一家面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商业银行,这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也是中国资本市场发育的重要开端。

2004年,深发展成功引进了国际战略投资者——美国新桥投资集团(NewbridgeAsiaAIVIII,L.P.),成为国内首家外资作为第一大股东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5.兴业银行

    总行在福建福州。

    成立于1988年8月,原名福建兴业银行,2003年3月更名为兴业银行。

    2004年12月6日,兴业银行收购佛山市商业银行并设立兴业银行佛山分行,这是我国银行史上首例市场化的内资银行并购,也是首例股份制商业银行整体收购城市商业银行。

第一大股东福建省财政厅,第二大股东恒生银行。

6.广东发展银行

    总行在广东广州。

成立于1988年9月8日。

    广东发展银行的成立是为“适应广东综合改革试验区经济发展需要,探索金融改革新路子”。

    作为“地方经济助推器”的广发行,因设立之初承担支持地方经济建设责任和多级法人体制等弊病,为日后埋下诸多隐患。

从1988年至1998年的十年间,“以支持广东经济建设为己任”的广发行,发放贷款的90%都用于广东经济建设,支持的项目涉及能源、交通、通讯、贸易、高科技、环保等行业。

这种向政府主导项目倾斜的信贷政策例行多年,直到2002年后广发行才确立“培育优良债务人”的思路,将信贷重点转移到中小民营企业。

   广发行发起股东55家,包括各商业银行、广东省各级财政和大型企业集团。

在1995年以前,广发行一直实行多级法人制,总行对各分支行控制力微弱,各市县财政和专业银行在各地分支机构掌有大权,“准政府贷款”在地方上更加难以控制。

在“为地方政府发展出力”的口号之下,广发行省内各分支机构效益日益衰减,大量分支机构的贷款都有去无回,除东莞、深圳、汕头几家分行保持赢利外,其他均告亏损。

广发行为广东经济建设付出了巨大成本。

    1995年,刚刚统一股权、统一法人的广发行实际已经出现了支付困难。

1996年10月,广发行以“走出去”为交换条件,收购了被央行接管一年的中银信托。

此举被认为是开启了建国后中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先河,而承担“试验”的广发行,则获得由地区性银行扩张为全国性银行的机会。

在广发行收购中银信托前,中银信托整整停业了一年,实际背负了40亿元的债务,这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加重了广发行的负担。

在收购中银信后,广发行也不时受命为广东省内金融整顿埋单。

1998年12月,根据央行和广东省政府的决定,广发行又正式托管了恩平城乡信用社,后来也曾短期托管破产的汕头市商业银行。

作为“金融试验田”的广发行,亦为金融改革探索付出了巨大成本。

1992-1993年,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先后获批,被视为中国银行业对内开放的第二步。

7.中国光大银行

    成立于1992年8月18日,总行设在北京,由国务院直属的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控股。

1997年1月完成股份制改造,成为国内第一家国有控股并有国际金融组织参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7年中国光大银行进行了一系列财务重组,汇金公司于2007年11月30日向中国光大银行注资,成为光大银行的第一大股东。

8.华夏银行

    成立于1992年10月14日,总行设在北京。

1995年3月开始实行股份制改造。

2005年10月,华夏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与德意志银行签署了全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992年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1993年1月9日正式开业。

10.中国民生银行

    1995年获得批准,1996年1月12日正式成立,总行设在北京。

民生银行的资本不含国有成分,绝大部分来自非国有企业,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此后的8年间,中国没有成立一家新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并且监管当局在1998年关闭了1995年成立的海南发展银行。

11.恒丰银行

    总行在山东烟台。

    前身是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成立于1987年10月。

    2003年改制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更名为恒丰银行,是唯一一家总部设在地级市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

2004年,恒丰银行走出烟台,在济南、青岛开设分行。

 12.渤海银行

总行在天津。

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等7名股东发起设立。

2005年12月30日成立,2006年2月正式对外营业。

13.浙商银行

总行在浙江杭州。

浙商银行前身为“浙江商业银行”,是1993年成立于宁波的一家中外合资银行。

2004年6月30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重组改制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并更名为“浙商银行”,总行迁至杭州。

2004年8月18日浙商银行正式开业。

三、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的前身城市信用社,是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为支持个体、民营等中小经济实体而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城市居民集资建立的合作金融组织,其宗旨是通过信贷活动为城市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城市居民提供资金服务。

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一起,作为对我国银行体系的必要补充,更广泛地吸收了社会剩余资金。

    1986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城市信用合作社是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的以城镇集体经济、个体经济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集体所有制金融机构,城信社的发展从此步入正轨。

1986至1988年,城信社规模迅速壮大,构成了我国城信社的基本框架。

1994至1995年,“城信社热”席卷全国,最多时达到5000家。

    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城市信用社在经营实践中逐步放弃了合作制原则,实际上已办成了地方性小商业银行,并且存在着股权结构不合理、规模小、管理成本高、内控体制不健全等问题,经营风险日益显现和突出。

为了防范和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1995年9月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决定对城市信用社进行清理整顿和撤并重组,在城市信用社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在35个大中城市分期分批组建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入股的具有“股份制”性质的城市合作银行。

城市合作银行虽然冠以“合作”两字,实际上也属于股份制商业银行性质,适用于《商业银行法》。

    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城市商业银行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商业银行只能在所在城市范围内开办分支机构,不能跨地区发展。

    1998年3月13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将城市合作银行统一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

1998年城市合作银行全部改名为城市商业银行。

    2000年底,国务院规定成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条件:

当地有8家以上城市信用社,合计资产规模达到8亿元人民币以上,不良资产比例在15%以下。

从1995年到2002年,期间共有10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成立并经营。

    2001年,当时的深圳市商业银行(现平安银行)率先构架“六行战略合作体系设想”,即会同深圳、杭州、南京、武汉、贵阳、大连等城市商业银行中相对强势的业务展开合作,最终形成“六城联盟”。

随后,东北地区14家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了“东北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这种优势业务联合是城商行努力冲破地域限制的最初雏形。

    2004年11月,银监会发布《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要》,明确了城商行的发展方向是重组改造和联合,并计划允许达到监管要求的城商行跨区域经营。

    2005年后,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拉开大幕,先后有多家城市商业银行在城市之外设立分支机构。

2006年,银监会下发《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只要符合相应标准,银监会鼓励各家城商行在市场和自愿原则下,以联合、重组为前提,在充分整合金融资源和化解金融风险基础上,设立异地分支机构。

2007年来,全国各地城市商业银行纷纷更名,一时“蔚然成风”。

更名、跨区域经营、上市——已被银行界称为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三部曲”。

在这场伴随着改制、引资、收购、重组、跨区域经营的更名大潮之后,城市商业银行越来越具备做大做强的条件,银行业第三梯队的城商行正在纷纷崛起。

由于法律上没有“区域性银行”一说,只有“全国性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从法律意义上讲,改制、重组之后的城市商业银行在更名之后已经变成了全国性银行。

不管是“城市商业银行”还是“区域性银行”,随着各地城市商业银行纷纷在城市外设立分行、跨区域经营,现有银行体系都将受到冲击,中国银行体系将更加多元化。

部分城商行重组更名简介:

1.平安银行

    平安银行为中国平安集团旗下重要成员,是中国平安集团“保险、银行、投资”三大业务支柱之一。

    平安银行起源于原福建亚洲银行和深圳市商业银行。

    福建亚洲银行成立于1993年,为一家中外合资银行。

2003年12月29日,经银监会批准,平安集团旗下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一起收购福建亚洲银行100%股份。

收购结束后,平安增资使持股比例达到73%,汇丰持股27%。

2004年2月19日,福建亚洲银行更名为平安银行,总行由福州迁至上海,原福州总行改建为福州分行。

    2006年11月,经银监会批准,平安集团持有深圳市商业银行89.36%的股份,成为该行最大股东。

深圳市商业银行是中国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5年6月22日,原名深圳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6月更名为深圳市商业银行。

由于原福建亚洲银行“外资银行”身份,平安银行不能涉足信用卡业务,而深商行拥有银监会授予信用卡业务许可,是促成平安集团收购深商行。

    2007年2月16日,平安集团旗下深圳市商业银行与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整体受让这两家机构持有的平安银行73%和27%的股权。

    2007年6月,经银监会批准,深圳市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平安银行并更名为深圳平安银行,总行设在深圳。

原平安银行改建为深圳平安银行上海分行,原平安银行福州分行和上海张江支行分别改建为深圳平安银行福州分行和上海张江支行。

至此,平安集团完成了旗下银行资源的整合,银行业务统一在单一品牌之下。

同时,建立起银行业务发展运作平台,在深圳、上海和福州三地拥有分支机构,展开跨区域经营,这是平安集团金融业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

2009年2月26日,深圳平安银行更名为平安银行。

2.哈尔滨银行

成立于1997年2月,原名哈尔滨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更名为哈尔滨市商业银行。

2004年收购双鸭山市城市信用社,成立双鸭山分行,成为全国首家在异地设立分行的城商行。

2007年11月5日更名为哈尔滨银行。

3.徽商银行

2005年12月28日,被称之为“中国城市商业银行重组改革破冰之作”的徽商银行正式挂牌,由此拉开了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的序幕。

合肥市商业银行陆续吸收合并了芜湖、马鞍山、安庆、淮北、蚌埠五家城商行,以及六安、淮南、铜陵、阜阳科技、鑫鹰、银河、金达七家城信社,以“6+7”的吸收合并模式重组为徽商银行。

4.江苏银行

2007年1月24日,除南京银行,江苏省内无锡、苏州、南通、常州、淮安、徐州、扬州、镇江、盐城、连云港等十家城商行采取新设合并模式,成立江苏银行。

5.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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