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钢筋工协议书A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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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钢筋工协议书A1
工程承包协议书
项目名称:
福鼎金滩嘉苑合同性质:
包工不包料
项目地址:
福鼎市桐山街道普后桥西新区合同编号:
钢筋JT-A1-GJ00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福鼎金滩嘉苑A1地块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相应地下室的钢筋制作、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范围:
福鼎金滩嘉苑A1地块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及有关会议纪要中所有钢筋制作、安装工程。
包含:
场内钢筋转运、下料加工、绑扎、护筋、绑扎垫块、马凳筋制安、柱墙拉结筋下料、大小预埋件插筋、二次砼结构用钢筋制安,以及钢筋原材料与焊接试验样品的取样、加工等。
二、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辅料及施工机具的方式进行承包。
甲方仅提供钢筋原材料及垫块,其余所有钢筋加工、安装所需的机械及辅材均由乙方自行提供。
三、包干单价:
1、地下室钢筋工程量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有关会议纪要等按实进行抽筋计算(不增加任何系数,不计算搭接长度),其制作、安装的综合单价按660元/吨包干;
2、除地下室外的钢筋制作、安装的综合单价按建筑面积36.5元/M2包干,建筑面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计算;该项包干单价包含了所有地下室以外的钢筋加工、绑扎,所有二次砼构件的钢筋制作、安装费用以及预埋件插筋、墙体接结筋、屋面水箱、保温层钢筋网片的下料加工等零星钢筋工程均不另计算;
3、直螺纹套筒钢筋接头(规格φ22及以上)的综合单价按11元/个包干,柱筋电渣压力焊接头(规格φ12~20)的综合单价按2.5元/个包干。
直螺纹套筒接头、柱筋电渣压力焊的接头数量按施工图纸计算。
4、以上综合单价中均已综合了乙方自备的对焊机、弯曲机、切割机、车丝机、电焊机、三级配电箱、电缆线、加班灯等所有工器具、设备费用及含套筒、焊条、焊剂、扎丝等一切辅助材料费用,并且包含了乙方一切赶工及夜间加班费用、材料转运费用、劳保费用、管理费用及乙方应计的利润。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上述各项综合单价在合同期内均不予调整。
四、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
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评定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2、所有钢筋锚固、搭接、焊接、及绑扎搭接长度、施工工艺及数量、尺寸均应符合现行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3、乙方施工的工程必须经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隐蔽。
4、严格按施工图纸、规范要求配筋,选用钢筋时应节约用料,不得长料短用、有一定长度的应焊接搭配使用完。
5、若因施工中出现质量、送检不合格、观感等达不到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并按本协议第十条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五、工期
1、根据项目部所编制的月、周进度计划的时间、期限,合理安排调度施工作业人员(每结构层下料、安装技工不少于人,杂工不少于人)。
2、工期安排:
1)地下室每施工段筏板基础按天、底板按天、地下室剪力墙、柱按天、地下室顶板按天,标准层墙、柱按天/层、标准层梁板按天/层完成钢筋预制及安装工作,零星钢筋工程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的时间配合施工。
2)若乙方进度达不到本条约定的工期要求,除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甲方可按本协议第十条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3)、零星钢筋工程按甲方要求时间配合施工。
4)、乙方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乙方如不能按上述工期的要求如期完成,或按乙方进度明显不能按期完成时,甲方有权将相应项目以当时市场分项单价发包给其他班组施工,所发生的工资、辅材等费用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回,以确保工期按期完成,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若乙方反对、阻止甲方调剂安排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第十条3.
(2)款规定的有关工期延误的处罚标准加倍罚款。
六、承包工作内容
6.1施工前的准备,钢筋翻样。
6.2根据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场内以及楼层及材料场内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废旧钢筋清理等。
6.3钢筋制作、绑扎、安装到位。
对焊工作,下料、解捆、配料、划线、放线、弯曲、捆扎、标号半成品分类堆放及钢筋场地清理保持整洁和货车到工地时的接收与堆放。
6.4确保柱、墙筋不偏位的措施费。
6.5拉结筋、插筋预埋固定、钢筋保护层垫块的放置。
6.6根据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确保各节点符合要求。
6.7提供模板对拉螺杆、墙体拉结筋及安全防护所需钢筋的断料。
6.8钢筋绑扎时,临时架子的搭设由乙方自行解决,但必须保证架体的稳定性。
6.9承台、双层板筋间等地马镫制作安装(马镫形状由甲方出图)。
钢筋马镫、控制筋(梯子筋、定位筋等)的制作安装及垫块的安装。
6.10电梯井及管道井内的封闭钢筋、门窗洞过梁、构造性、圈梁、室内外零星构件钢筋的制作、绑扎,安装(不含钢筋网片)。
6.11浇砼時看护,乙方应对钢筋安装全过程进行负责。
6.12清理每次绑扎后多余的钢筋,并收集到拟定地点,对方整齐。
6.13无条件派2名以上技术员协助及其独立引测柱墙插筋放线.
6.14、所有材料工具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6.15、钢筋对焊、搭接焊、帮条焊及焊渣敲除。
柱头焊渣清理、工作面材料回收。
6.16、钢筋机械进退场、运输就位、安装、拆除。
6.17、各种规格钢材原材及焊接试件制作,必须确保焊接件合格。
6.18、自配安全帽、安全防护用品、三级配电箱、加班灯、线、雨具、用具等。
6.19、地下室底板、顶板Φ12(含Φ12)以下钢筋可采用绑扎,Φ12以上的应采用电焊搭接。
七、结算与支付
1、结算依据
(1)所有往来的经济函件及现场签证必须有双方工地代表签字方能生效。
(2)乙方工程进度款、结算款须经甲方现场代表、预算部、技术负责人复核签字后,报项目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付款及结算依据。
2、支付办法
(1)完成地下室结构(至±0.00)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付款。
(2)1#楼完成主体结构6层后开始首次付款,2#楼完成主体结构7层后开始首次付款,此后每完成5层结构支付一次进度款,支付比例为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乙方在每个付款节点时上报实际所完成的工程量经项目部的相关部门审核后7个工作日支付。
(3)各单体工程通过主体结构验收后支付至累计完成工程量的85%,各单体钢筋工程全部完成后付至累计完成工程量的95%。
(4)余款待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5)工程款以现金形式支付(支付工程款前,如有罚款,必须先支付现金缴纳)。
(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工程进度款,乙方应保证优先用于发放工人工资。
若发现乙方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甲方可将乙方工程进度款直接用于向其工人发放工资,并按为乙方代发工资总额的20%计算甲方增加的管理开支,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回。
若因乙方工资未发放到位,引起工人纠纷及劳动部门介入所产生一切费用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期间乙方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乙方应配备兼职的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2、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各项综合单价中已包含安全设施、劳保用品费用,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程,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必须及时做好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督促操作人员遵守安全规范、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执行安全生“十不准条例”,做到文明施工。
3、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安全施工,注意使用电动机具、电器及高空作业安全要求,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钢筋工程施工安全。
4、乙方进场工人应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并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进场时需提供上岗证、身份证(计生证)等有关复印件并办理暂住证。
5、乙方非生产人员不得进驻现场,严禁使用童工。
6、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若乙方施工时发生安全事故,其经济责任、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派为甲方工地代表。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若不够用乙方可自行复印),提供塔吊、人货电梯垂直作业运输。
3、负责编制月、周进度计划;负责进行水平观测、轴线控制工作;负责施工中各工序、各工种的协调工作。
4、对乙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5、检查隐蔽工程;办理各项签证;组织交工验收;办理工程结算。
6、负责提供乙方生产用水源、电源,并在现场提供两间住房作为乙方带班、管理人员住宿、办公用房,乙方工人住宿由乙方自行安排解决。
7、按本协议书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8、甲方有权利根据乙方违约的事实依据对乙方直接下达处罚通知单,不需要乙方签字认可,罚款金额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二)乙方职责
1、遵守国家、省、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遵守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各有关部门、业主、监理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及监督检查。
2、承担并履行甲方通知、监理指令及有关部门的行政命令等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严格按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及施工验收规范等精心组织施工,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确保工期;严格按图下料,避免造成人为浪费。
3、派 为工地代表,乙方必须配备两个以上的现场管理人员且保证有一个在现场甲方可以随叫随到,甲方管理人员如果在现场找不到乙方管理人员每次罚款300元。
4、领取图纸后十天内提供钢筋现场抽筋表供甲方审定。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好工人入场教育及三级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严禁穿拖鞋、硬底鞋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6、工地代表要准时参加甲方(或建设单位)组织的有关会议。
施工过程中工地代表、管理员必须在现场。
7、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安排,确保不同工种工序交叉施工,遵守本项目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8、乙方应为本施工队工人办理暂住证、务工证、婚育证等,为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并承担相应费用。
9、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资金充足,专款专用,并承担本工程发生的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不得发生因经济纠纷向政府部门上访的事件,否则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并可视情形单方面中止本协议。
10、非甲方原因,乙方不得无故停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延期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11、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2、按时发放工人工资。
发放工资时均到项目经理部会议室由甲方管理人员陪同班组长一起确认并发放班组工人工资,经工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发放其工人工资并相应扣除乙方工程进度款,乙方应无条件确认同意,若发生工人因拖欠工资而诉至劳动局或其他部门,每发生一起罚款10万元。
13、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与建设单位或其他方签订的任何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文件(包括签证、合同等),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支付有关费用,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14、严禁包庇窝藏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如违反本规定的班组长承担主要责任。
15、乙方应组织工人做好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并向甲方提供每次活动的内业资料,无提供资料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16、不能随意拆除或挪动工地安全防护设施,否则将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并追究责任。
十、违约
乙方未按省、市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施工时,省、市有关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其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生以下违约条款时,不管省、市有关部门是否将作处罚,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对其做出的处罚:
1、管理
(1)乙方不按其职责从事工作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人员未办理有关的证件、出入证而进入工地的,按300元/人·次罚款。
同时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其自身的或连带的)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否则按50元/人·次罚款。
(4)乙方人员不得在工地随地大小便,如有发现按50元/人·次罚款。
(5)乙方人员不得在工地现场打架、斗殴、闹事,否则按1000元/人·次罚款;若引起“110”出警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按1000~3000元/人·次罚款。
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责任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若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甲方有权按管理制度处罚,甲方工地代表对乙方人员作出的罚款,从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7)乙方不得招用少数民族工人,如发现罚款500元/人·次元并责令退场。
2、工程质量
(1)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甲方检查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2)钢筋安装好后,乙方应先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监理检查,若未经隐蔽验收合格就浇筑混凝土,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元/次的罚款。
(3)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钢筋制作、安装质量无法通过业主、监理、设计及质监单位验收造成一切返工,乙方应负责整改至合格为止,并且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乙方处以3000元/次的罚款;若造成停工1天及以上的,由此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如增加工序、材料浪费、其他工种的误工、工期延误及相关单位对甲方的经济处罚等)由乙方全部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0—20000元的罚款。
(4)对常出现的质量通病具体处罚如下,由此造成的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A、钢筋、配料长度、下料、竖向钢筋接头位置不正确需整改及造成钢筋浪费费用由乙方负责。
B、钢筋焊接试件如不合格,由此造成的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随时(即确保下道工序的正常施工)将所有剩余钢筋及切割下边角料清理干净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即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则,任由甲方处罚。
(6)因乙方原因使结构钢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以上质量要求时(视质量的严重性而定),在以上处罚的同时甲方有权另外扣减乙方结算总价的5%。
3、工期
(1)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约定的时间进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勒令乙方退场。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每延误一天5000元/天的标准进行处罚,罚款累计计算并从进度款中抵扣。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且月累计超过三天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勒令乙方退场。
(4)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工序搭接安排,及时与其它工种的班组进行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
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还应承担1000元~20000元的罚金。
4、安全施工
若乙方施工人员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安全事故,其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文明施工
(1)为了下一道工序的正常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约定的时间内从其施工过的场地上清场退出,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
(2)乙方应将剩余钢筋及下角料清理干净并按甲方指定地点整齐堆放,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6、本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勒令乙方退场。
7、由于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了甲方工程进度、利益和信誉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另择其他施工班组,并没收乙方的保证金。
责令乙方退场部份,其退场结算按完成工程量的50%予以结算,余款作为补贴上一班组施工费用。
8、乙方因上述情况被甲方勒令退场时,自愿接受甲方以下处罚:
1)、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2)、若甲方发包给后续钢筋班组的单价高出乙方承包的综合单价,按后续班组工程量计算其差价总额由乙方负责承担。
3)、在后续班组进场时,乙方须积极配合完成工作交接;在完成工作交接前乙方须继续其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作业,确保甲方现场正常施工。
4)、在乙方与后续班组进行交接的同时进行人员、材料、机具、设备的退场工作,并在交接完成后2天内将其剩余材料、机具、设备清出施工现场。
5)、乙方已完工程量待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进行结算,结算时按其实际完成量的80%计算。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十一、材料消耗量
1、材料管理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施工材料一经乙方领用,即由乙方负保管责任,若发现乙方工人存在盗窃钢筋行为,将对乙方按照所盗窃数量的10倍惩罚。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钢筋损耗应严格控制在钢筋用量的1%以内。
如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忽视管理或工作失误造成材料浪费,乙方除赔偿其材料浪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应再按浪费材料的10倍承担违约金。
3、乙方使用钢材应“量体裁衣”,不得浪费材料。
直径12mm以上的钢材长度在400mm以上应充分利用,线材长度在200mm以上也应充分利用。
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每次处以100元/次罚款。
4、乙方实际领用的钢筋材料不得超出预算用量的93%,预算用量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依据进行抽筋,若实际用量超过上述控制标准,则超量部分的钢筋由乙方承担。
十二、其他
1、保证金
(1)本协议书签字后,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伍万元人民币作为本协议书的履约保证金。
该保证金在主体结构封顶后无息退还乙方。
(2)如乙方未按期进场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没收保证金。
(3)如乙方施工进度缓慢等自身原因造成未能按节点工期要求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保证金予以没收。
(4)如未被本协议书有关条款罚款没收,甲方应于尾款结清时无息退还给乙方。
2、乙方材料、机械、工具等进出工地时,应经过甲方检查方可进出工地。
乙方运输材料、设备的车辆在工地内应谨慎驾驶,若造成安全事故或工地财产毁损,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进入工地的材料、机械、工具等财产,由乙方自己保管,如发生丢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对此概不负责。
4、违反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不办理工地“出入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A、施工人员(工人)应为18-50周岁的男性公民。
B、进场前,乙方应与乙方人员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报一份给甲方备案)。
C、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报送乙方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
D、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报送每个乙方人员一寸免冠相片一张及有效“五证”——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卡)、计生证、上岗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印件(无效证件引发的后果乙方全部承担)。
5、甲方在工地上办食堂,乙方人员应在该食堂就餐,不得私自生明火煮饭。
6、钢筋工程全面完成后五天内,乙方人员应大部份退出本工地,留少量工人配合装饰工程施工。
7、若甲方调用乙方人员从事乙方承包范围以外的项目,乙方应及时提供。
其人工费收费标准为技术工230元/工日、小工150元/工日。
8、乙方外购材料的债务关系与甲方无关。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调解决。
十四、协议书效力
1、本协议书订立时间:
2014年月日。
2、本协议书订立地点:
福鼎市。
3、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生效,至本工程尾款结清时失效。
4、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